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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纳影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3-025 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

 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
 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及“关于发行方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此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

      (五)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涉及的审批程序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及相应的合计数
 的年初余额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期末数不一致,是由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 号)导致。其
 中,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 659,651,836.02 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负债 605,717,587.48
 元,同时调整未分配利润 53,934,248.54 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 变
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更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公司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