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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黄金: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19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3-023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8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府城大道东段 228 号华敏君豪酒店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1
    5、会议主持

    会议由董事长杨学军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
                                出席人数        代表股份
                                                               权股份总数的
                                  (名)          (股)
                                                                 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2    360,031,437         85.7218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 351,104,409.00         83.596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8      8,927,028          2.1255

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7     73,781,919         17.5671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9     64,854,891         15.44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      8,927,028          2.125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律师事
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四川省容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此子议案回避表决,其代表股份
131,544,000 股,其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本子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228,487,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对此子议案回避表决,其代表股份
37,584,000 股,其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本子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 322,447,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4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4.2 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4,000,000.00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2
年度公司净利润的 42.28%;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服务费为 70 万元(含内控审计 20 万元),聘期一年,由公司管理层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商谈协议签订相关事宜。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0 号)核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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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基于此,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0 亿元,变更为人
民币 4.20 亿元,公司总股本由 3.6 亿股变更为 4.2 亿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
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同意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四川容大黄金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相关内容,并通过新章程。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8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31,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81,9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云律师、李怡漩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李怡漩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
下法律意见: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9
特此公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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