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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播恩集团: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2023-02-14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五)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委派律师以
特聘法律顾问的身份,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已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播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出具法律意见的律
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播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
见(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
(二)》”)、《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三)》”)
以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四)》”),
《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一)》《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
意见(三)》《补充法律意见(四)》合并简称为“已出具律师文件”)。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以下简称“近三年一期”或“报告期”)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2]6968 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和其他相关申报文件也发生了部分修改和变动,本所现就发行人《招股说明
书》和其他相关申报文件修改和变动部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已出具律师文件中相关
情况变化所涉及的法律事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是对已出具律师文件的补充,并构成已出具律师文件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除有特别说明外,本所在已出具律师文件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声明、简称、


                                      5-1-6-1
释义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所说明的事项,以本补充
法律意见的说明为准。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就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计、审计、
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事宜发表意见。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中对有关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内控审核报告等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
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并评价
该等数据、结论的适当资格。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依据中国(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之目的,未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并基
于发行人向本所律师作出的如下保证:发行人已提供了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所必需的、
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
隐瞒;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完全一致,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
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于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
持有人持有;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所
述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于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
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发行人
向本所出具的说明/确认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本
所律师同意发行人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为其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
并对本补充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
照中国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的有关内容,但该等引用不应采取任何可能
导致对本所意见的理解出现偏差的方式进行。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
者存在的事实,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核查验证,
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首发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的要求,按照《编报规则 12 号》的相关


                                    5-1-6-2
规定及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提供的文件
及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




                                   5-1-6-3
                       第一部分 已出具律师文件相关情况的更新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所为回复《反馈意见》与《二次反馈意见》出具的
《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三)》及《补充法律意见(四)》中所述的部分
内容发生了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反馈意见》问题 2:请发行人:(1)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邹新华、肖九明、刘善
平、曾绍鹏 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初涉饲料业务的实体,说明是否占有、使用国
有资产、集体资产,是否涉及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或者国有股权、集体产权转让的情况,
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相关企业资产、业务、人员是
否被发行人承继,相关主体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实际控制人是否承担个人责任;(2)
说明胡天仁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离职时间和原因,目前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与
发行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与发行人是否存在交易,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其供应商、客
户是否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重合,是否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发行人经销商是否存
在发行人员工、前员工控制的情况,发行人客户是否有发行人前员工或其近亲属。请保
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2”之二之(二)之“1. 胡天仁目前控制的
企业、从事的业务情况”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胡天仁目前所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饲料生产及销售、生猪养殖业务,所控制企业的
股权结构图如下:胡天仁目前所控制的企业主要从事饲料生产及销售、生猪养殖业务,
所控制企业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100.00%
            赣州远慧贸易有限公司

                        61.50%

                                                4.50%
         江西佳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0.00%

                                       40.00%
         江西佳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胡天仁

                        49.00%

                                                 2.00%
            江西深冉农牧有限公司

                        100.00%


            赣州深冉养殖有限公司




                                      5-1-6-4
    (1)赣州远慧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赣州远慧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7 月 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1MA35JJB88H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胡天仁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
注册地址
                          21 号一楼左侧 101、102、103、104 室

                          许可项目: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企业形象策划,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
经营范围
                          布,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企业
                          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品牌管理,
                          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江西佳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佳腾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9 月 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1352100435N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胡天仁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江西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金
注册地址
                          工业园创新大道 21 号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经营范围                  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生物饲料研发(除许可业




                                      5-1-6-5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江西佳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佳美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1MA35HA1W5J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功丽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
注册地址
                          21 号二楼

                          生物科技研发,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销售;兽
                          药、饲料原料销售;农作物、水果种植;水果销售;农产
经营范围                  品初加工及销售;家禽、家畜、水产品养殖、销售;农业
                          技术交流、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江西深冉农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西深冉农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3MA39B9304G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余南海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北侧、华坚北
注册地址
                          路西侧赣州国际企业中心 B1 号楼 301、302 室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智能农机装备销售,鲜肉零售,牲畜销售,鲜
                          肉批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新鲜蔬菜批发,新鲜
                          蔬菜零售,蔬菜种植,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



                                      5-1-6-6
                             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赣州深冉养殖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赣州深冉养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1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1MA39BMWN2P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余南海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金工业
注册地址
                             园创新大道 21 号

                             许可项目:牲畜饲养,家禽饲养,活禽销售,水产养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一般项目:牲畜销售,蔬菜种植,水果种植,食用农
经营范围                     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
                             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2”之二之“(三)胡天仁目前控制的企业其
供应商、客户是否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重合,是否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部分相关
情况更新如下:

    公司的供应商与胡天仁所控制企业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重合。饲料产品成本主要来源
于原材料,原材料主要包括玉米、豆粕、鱼粉等大宗商品。为有效保证原材料质量及供
应稳定性,饲料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主要集中在大型粮油企业或贸易商,供应商相
对集中,因此公司的供应商与胡天仁所控制企业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重合具有合理性。

    经向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供应商进行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供应商中,存在与
胡天仁所控制企业发生交易的供应商名称、交易主体、交易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交易主体          合作年份     交易内容

东莞市富之源饲料蛋白开发 江 西 佳 腾 丰 生 物 科 技 有   2019 年、   豆粕、发酵豆
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21 年     粕、豆粉



                                       5-1-6-7
          供应商名称                   交易主体          合作年份      交易内容

                              江西佳腾丰生物科技有        2019 年     豆粕、膨化大
泉州福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21 年         豆

辽宁德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赣州深冉养殖有限公司        2021 年        玉米

东莞嘉吉饲料蛋白科技有限 江 西 佳 腾 丰 生 物 科 技 有
                                                          2021 年        豆粕
公司                          限公司

                              江西佳腾丰生物科技有
东莞嘉吉粮油有限公司                                      2021 年        豆粕
                              限公司

吉安志达农副产品工贸有限 江 西 佳 腾 丰 生 物 科 技 有
                                                          2020 年     啤酒酵母粉
责任公司                      限公司

东莞益海嘉里粮油食品工业 江 西 佳 腾 丰 生 物 科 技 有    2019 年
                                                                      面粉、麸皮
有限公司                      限公司                     -2021 年

                                                          2019 年
中粮(北京)饲料科技有限公    江西佳腾丰生物科技有限                  维生素预混合
                                                         -2022 年 6
司                            公司                                        饲料
                                                            月

       公司作为全国性的饲料提供商,与胡天仁所控制饲料企业的业务覆盖范围存在一定
重叠。因下游生猪养殖户及经销商数量众多,客户基于自身情况自由选择不同品牌饲料
产品。因此,公司的客户与胡天仁所控制企业的客户存在部分重合具有合理性。

       经向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十大客户进行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十大客户不存在与胡
天仁所控制企业发生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胡天仁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独立经营,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
的情况。

       三、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2”之二之“(四)发行人经销商是否存在发
行人员工、前员工控制的情况,发行人客户是否有发行人前员工或其近亲属”部分相关
情况更新如下:

       1. 公司经销商存在员工、前员工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中存在为发行人员工、前员工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情况,具
体如下:




                                       5-1-6-8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6 月           度             度          度

                           数量                             -           8              8           5

                           占经销商数量比例                 -     0.72%          0.68%       0.25%
在职员工或其近亲属
                           收入(万元)                     -   1,020.68    1,750.94         700.19

                           占经销收入比例                   -     0.77%          1.55%       0.85%

                           数量                          20            29             33          35

                           占经销商数量比例           2.55%       2.62%          2.82%       1.77%
 前员工或其近亲属
                           收入(万元)          1,653.97       6,984.09    6,991.73       4,510.21

                           占经销收入比例             3.60%       5.29%          6.17%       5.48%

       注 1:在职员工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仍在发行人任职员工;前员工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已离职员工,下同;

       注 2: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下同。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为员工、前员工及其近亲属控制的数量较少,
且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发行人对于该类经销商与其他经销商执行相同的产品定价、返利、
结算及信用政策。

       2. 公司客户存在为前员工或其近亲属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中存在为前员工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数量                              20                   32                   37                    36

占客户数量比例                1.63%              2.00%                 2.25%                 1.39%

收入(万元)                1,653.97          7,090.37              7,219.05               4,580.17

占营业收入比例                2.37%              4.00%                 4.78%                 4.46%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中为前员工近亲属的家数较少,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发行人
对于员工或其近亲属控制的客户与其他客户执行统一产品定价、返利、结算及信用政策。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2”所述




                                            5-1-6-9
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四、 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与邹新华、肖九明、曾绍鹏、刘善平进行访谈,确认四人在 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初涉饲料业务情况、是否因个人身份从事饲料销售业务而被处以行政处
       罚的情形;

    2. 查阅发行人设立时验资报告、工商登记资料以及八维技术的工商登记资料,获
       取邹新华、肖九明、曾绍鹏、刘善平报告期无犯罪记录证明;

    3. 查阅《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
       规;

    4. 与发行人总经理进行访谈,了解胡天仁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离职时间及原因;

    5. 获取发行人与胡天仁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文件等,确认胡天仁在发行人任职
       及离职相关情况;

    6.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公开查询平台,核实胡天仁目前控
       制的企业基本情况;

    7. 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银行流水,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与胡天仁及其所控制的企
       业是否发生资金往来;

    8. 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明细表、采购明细表、交易合同、原始单据等,核查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与胡天仁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具体交易明细、
       交易定价公允性;

    9. 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十大客户及前十大供应商的确认函,确认是否与胡
       天仁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发生交易往来、交易情况;

    10. 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名册,并与发行人收入明细表、客户工商资料进行匹
       配确认,核实是否存在发行人员工、前员工及其近亲属控制的组织为发行人经
       销商或客户的情况,核实发行人与相关经销商、客户的交易明细、交易定价、
       返利政策、结算政策及信用政策等;

    11. 对报告期内由员工、前员工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主要经销商、客户进行实地走访,
       访谈了解该类经销商、客户与发行人发生交易的具体情况、实地查看经销商、
       客户经营情况等;对报告期内由员工、前员工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主要经销商、



                                   5-1-6-10
       客户进行函证,确认交易金额等情况。

    五、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邹新华等四人以个人身份自 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期间开始从事饲料的销
       售业务;2003 年 4 月八维技术成立后,邹新华等四人作为其股东通过八维技术
       开始筹备启动饲料生产、销售业务。

    2. 邹新华等四人及八维技术于 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期间不存在占有、使用
       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情形,不涉及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或者国有股权、集体
       产权转让的情形,不存在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3. 邹新华等四人于 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期间以个人身份开展饲料销售业务。
       邹新华等四人实施前述饲料销售业务时,虽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不符合《城
       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的相关规定,但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且已超
       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追溯时效。八维技术于 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期间于前述期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4. 胡天仁控制的企业存在经营饲料生产及销售的情况,与发行人存在一定竞争关
       系,但具有商业合理性;

    5. 报告期内胡天仁所控制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交易;胡天仁控制企业的供应商、
       客户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存在部分重合,具有商业合理性;胡天仁控制的企
       业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况;

    6. 发行人经销商存在为员工、前员工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情况,发行人客户存在由
       发行人前员工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情况,但相关经销商、客户数量及收入占比相
       对较小,对发行人整体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反馈意见》问题 4: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参股吉安八维而非直接向江西日辉直接销
售的原因,销售产品同时进行资金拆借的原因,相关拆借行为是否合法,关联交易价格
是否公允,吉安八维 40%的股权按净资产 50%的价格转让的原因,江西日辉拖欠货款
同时拖欠股权转让款的原因,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江西日辉仍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原因,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刘景辉控制的企业是否还有其他往
来。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4”之“一、发行人参股吉安八维而非直接向江西
    日辉直接销售的原因”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5-1-6-11
       刘景辉在江西省新干县经营生猪养殖业务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并实现资本积累,
在新干县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2013 年以前,刘景辉就以个人名义与公司进行合作,双
方多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自 2013 年开始,发行人与刘景辉所控制的江西日辉开展合
作,在 2013 年至 2015 年期间发行人向其销售饲料。2015 年,在前期良好的合作基础
上,发行人与江西日辉的实际控制人刘景辉本着互利共赢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
投资成立吉安八维,开展饲料生产销售业务,双方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具有合理性,具
体原因如下:

       1.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前期合作情况良好

       2013-2015 年期间,江西日辉向公司主要采购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用于自制配合
饲料,亦向公司直接采购配合饲料。2013 年-2015 年期间,江西日辉向公司采购金额为
63.47 万元、91.41 万元和 244.60 万元,采购金额逐年增加,其中饲料均向公司进行采
购,同时向其他方采购玉米、豆粕等原料。

       2.双方对于成立公司均有较强意愿

       (1)江西日辉选择合作的背景及原因

       a. 江西日辉实际控制人刘景辉与发行人合作多年,对公司产品效果认可度较高。通
过与发行人合作投资兴办饲料厂,生产销售生猪饲料产品,可充分满足自身养殖饲料需
求;

       b. 在共同投资成立吉安八维前,江西日辉一直拥有自配饲料车间,生产程序较为简
易且主要为自用,规模相对较小。与发行人共同投资建立饲料厂,可积累规模化生产经
验,扩大饲料生产规模;

       c. 江西日辉凭借自身在当地客户资源及市场影响力,且认可发行人品牌产品,江西
日辉认为与发行人共同投资成立吉安八维生产销售饲料的合作模式具有可行性且看好未
来发展预期,可实现较为可观的投资收益。

       (2)发行人选择合作的背景及原因

       a. 江西日辉所处新干县为江西省内养猪大县,2014 年新干县生猪饲养量达到
138.75 万头,出栏量达到 88.81 万头,该县是继 2007 年以来第 8 次获得全国生猪调出
大县奖励,市场前景广阔。为快速打开新干县市场,公司通过与客户刘景辉深度合作,
借助刘景辉在当地的客户资源及影响力,深度挖掘下游客户,进一步拓展当地饲料业务;

       b. 饲料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如何有效打开生猪养殖规模较大区域的销售市场,深度
挖掘当地客户并扩大市场占有率,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课题。因此,选择与发行人合




                                      5-1-6-12
作多年且在当地具有客户资源及影响力的规模养殖户,通过共同投资设立饲料生产企业
的合作模式,实现互利共赢,是公司进行的初次尝试。通过经验积累,探索该种合作模
式在其他重要销售市场是否具有可复制性。

       综上所述,公司采用与江西日辉共同投资设立吉安八维而非直接向其销售饲料具有
合理性。

       二、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4”之二之“(一)发行人与吉安八维的关联
销售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吉安八维的主营业务为饲料生产及销售。2019 年度,吉安八维作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发行人向其销售饲料及少量鱼粉,交易金额为 680.0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0.66%,自 2020 年起,发行人未与吉安八维发生交易。

       2019 年度,发行人向吉安八维销售明细如下:

                                                                   其他客户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
          销售产品           销量(吨)                            平均单价       差异率
                                          (万元)     (元/吨)
                                                                   (元/吨)

预混合饲料-核心原料          1,034.03        598.88    5,791.71               -            -

联盟 TTT1.0 乳猪教槽料
                                97.12         62.49    6,433.88     7,262.41      -11.41%
-20kg

播恩哺乳母猪料-40kg             49.92         14.12    2,828.05     3,111.71       -9.12%

其他                             7.76           4.53   5,841.33               -            -

             合计                    -       680.02            -              -            -

       注 1:差异率=(销售单价-其他客户平均单价)/其他客户平均单价;

       注 2:2019 年度,其他产品主要包括销量较少的饲料产品及饲料原料,该类产品销
售定价与其他客户存在一定差异,但整体销售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经营无重大影响,因
此未进行对比分析。

       由上表可知,2019 年度发行人向吉安八维销售金额为 680.0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
入的比例为 0.66%,占比较低。发行人主要向吉安八维销售预混合饲料-核心原料,交易
金额为 598.88 万元,占当期向吉安八维销售金额的比例为 88.07%。预混合饲料-核心原
料系由不同原料经过配比加工后的半成品,除销售给吉安八维,不对外进行销售,因此
无相关交易价格比较。

       2019 年度,发行人向吉安八维销售成品饲料销售价格整体低于其他客户。吉安八维


                                         5-1-6-13
作为发行人拓展当地区域市场的参股公司,同时负责当地市场维护,发行人向其销售核
心料及成品饲料时,在保证一定盈利基础上在价格方面给予吉安八维适当优惠,具有商
业合理性,关联销售价格相对公允。

    2019 年 12 月,发行人完成转让吉安八维 4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吉安八维不再
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因此,发行人不再向吉安八维销售预混合饲料-核心原料等用于饲料
生产。同时,由于新干县受非洲猪瘟影响较大,吉安八维的饲料销售业务规模大幅缩减,
自 2020 年起不再向发行人采购饲料。

    三、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4”之“五、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江西日辉仍
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原因”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按照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江西日辉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分 6 个月
以现金形式向发行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21 日,江西日辉仅向公司
支付 425.52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经访谈江西日辉实际控制人刘景辉,2019 年受非洲猪
瘟严重影响,江西日辉及吉安八维整体经营规模大幅度缩减,同时吉安八维销售货款难
以追回,资金链紧张,导致未能按时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及相关的利息和逾期违约金。
发行人基于当时市场形势的判断、江西日辉及吉安八维当时的经营情况及其实际控制人
刘景辉的实际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友好协商,通过分期支付和免除利息及
逾期违约金的方式以敦促江西日辉偿还剩余转让价款。

    2020 年 3 月,发行人与江西日辉签订《吉安八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相关
事项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对于江西日辉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74.74 万元,江西日辉应自 2020 年 4 月(含当月)起每个月向发行人还款不少于 10
万元,全部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在 24 个月内偿还完毕,即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还清全
部剩余股权转让款,发行人同意免除江西日辉截至该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其未付转让款的
利息及逾期违约金。

    在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江西日辉并未按照约定向发行人按月支付股权转让款,经
访谈刘景辉,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主要系签署补充协议后江西日辉经营情况仍达不到
预期,且吉安八维经营不善,大部分时间处于停工状态,经营及资金周转仍存在困难。

    在补充协议签订后,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及与其实际控制人刘景辉持续沟通协调,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日辉向公司支付 1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2021 年 8 月 31 日,
江西日辉向公司支付 0.01 万元股权转让。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江西日辉已支付 426.53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尚有
373.73 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未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行人已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股权转让协议》《吉安八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相


                                     5-1-6-14
关事项补充协议》等相关证据,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江西日辉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373.73 万元,并由刘景辉、黄菊
花对江西日辉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获赣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人民法院受理。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该案尚处于审理过程中。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4”所述
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四、 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访谈了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参股吉安八维的背景及原因、关联交易
       内容、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定价方式及公允性、发行人向吉安八维资金
       拆借的原因、吉安八维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

    2. 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明细表、发行人与吉安八维签订的销售合同,比较
       分析发行人向吉安八维及其他客户的销售内容及销售价格;

    3. 获取了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核查
       与刘景辉控制的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

    4. 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流水,核实与吉安八维的资金拆借情况,查阅了关
       于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发行人与吉安八维的资金拆借行为的合法性;

    5. 查阅了吉安八维的工商资料、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审计报告、款项支付
       凭证以及实缴出资的缴纳凭证;

    6. 访谈了江西日辉及吉安八维实际控制人刘景辉,了解江西日辉尚未支付剩余货
       款、股权转让款的原因以及江西日辉在签订补充协议后仍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
       款的原因;

    7.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当地法院网站等公开途径查询
       刘景辉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诉讼事项。

    五、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刘景辉在江西省新干县经营生猪养殖业务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并实现资本
       积累,在新干县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2013 年以前,刘景辉就以个人名义与公
       司进行合作,双方多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自 2013 年开始,发行人与刘景辉所



                                    5-1-6-15
       控制的江西日辉开展合作,在 2013 年至 2015 年期间发行人向其销售饲料。2015
       年,在前期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发行人与江西日辉的实际控制人刘景辉本着互
       利共赢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投资成立吉安八维,开展饲料生产销售业
       务,双方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具有合理性;

    2.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正常业务开展向吉安八维进行销售,具有合理性,关联销
       售价格相对公允;2018 年度,发行人为吉安八维的参股股东,发行人基于吉安
       经营需要向吉安八维进行资金拆借,资金拆借行为有效,相关拆借款项已于 2018
       年末全部结清,发行人与吉安八维未因上述资金拆借行为导致纠纷;

    3. 2018 年 12 月,发行人将其持吉安八维 40%的股权转让给江西日辉,定价依据
       系参考吉安八维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600.52 万元,并经
       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发行人实缴出资占吉安八维股东缴纳的全部实缴出资的比
       例 50%,确认吉安八维 4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800.26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
       格公允;

    4. 2019 年下半年受非洲猪瘟疫情等因素影响,江西日辉及吉安八维整体经营规模
       大幅度缩减。吉安八维对终端客户给予较长的信用期,导致市场情况发生剧烈
       变化时,销售货款难以追回,资金链紧张,导致江西日辉暂时无法支付剩余货
       款以及股权转让款;

    5. 由于新干县受非洲猪瘟影响较大,签署补充协议后江西日辉经营情况仍达不到
       预期,且吉安八维经营不善,大部分时间处于停工状态,经营及资金周转存在
       困难,导致江西日辉在签订补充协议后仍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

    6. 报告期内,除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及吉安八维之间存在股权转让、正常业务往来
       外,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刘景辉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
       他往来的情况。

    《反馈意见》问题 5:发行人生产有发酵工艺的粮食、饲料加工,请发行人补充披
露:(1)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2)
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
能力;(3)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及未来支出情况,环保设施
实际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
的污染相匹配;(4)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5)公司
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因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原
因受到处罚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并核查发行人是
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是否履行环评手续,公司



                                    5-1-6-16
排污达标检测情况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公司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
保事件,有关公司环保的媒体报道情况,并发表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5”之一之“(一)安全生产情况”部分相关
情况更新如下:

    1. 发行人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属于高危险行业。自成立以来,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实际情况,
制定了一系列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制度,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等,建立了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发行人安全管理实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制。发行人生产中心下设中心安全委员会,
全面负责生产中心各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目标,对工厂安
全小组进行培训,并对各工厂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和目标达成进行检查与考核;各工厂设
立工厂安全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工厂安全员任秘书长,工厂二级部门相关负责人任小
组成员,主要负责发行人安全制度的落实执行,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并整改安
全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和人身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3. 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各工厂厂长或安全员定期对员工开展职业安全教育,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厂
级、车间级和班组级)、日常安全教育、职业卫生健康教育等,以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
生产的指令,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意义的认识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4. 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工厂安全小组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的形式,
对工厂进行安全检查,提醒员工安全注意事项,排查生产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作环
境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员工违规操作行为,及时予以整治、
检讨,采取防范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5. 安全生产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从事饲料生产业务的子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合法有
效的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从事饲料生产业
务的子公司各项与安全相关设施配置运行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发行人及
其下属从事饲料生产业务的子公司取得了相关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



                                     5-1-6-17
及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报告期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原因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形。

       二、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5”之“二、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
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饲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在生产运营过程
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少量固体废弃物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染物,环保相关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发行人
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
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污     主要污                                                                 主要
                     2022 年 1-6    2021 年排放      2020 年排放   2019 年排放           处理
染物类     染物产                                                                 处理
                      月排放量          量               量            量                能力
  别       生环节                                                                 设施

                                                                                         17.1
                                                                                  刹克   1万
                                                                                   龙    立方
                                                                                  (注   米/
                                                                                  1)    天/
                                                                                          台

                                                                                         40.8
                                                                                         0万
           锅炉运    685.22 万立    1,648.42 万      1,526.11 万   1,204.92 万    喷淋   立方
 废气
             行         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塔    米/
                                                                                         天/
                                                                                          台

                                                                                         18.2
                                                                                  脉冲   9万
                                                                                  布袋   立方
                                                                                  除尘   米/
                                                                                   器    天/
                                                                                          台

           生活污                                                                 隔油
                                                                                          -
          水、少量                                                                 池
 废水                31,036.00 吨   52,192.28 吨   37,769.19 吨    41,604.41 吨
           生产污                                                                 化粪
             水                                                                           -
                                                                                   池




                                          5-1-6-18
主要污        主要污                                                                  主要
                        2022 年 1-6     2021 年排放       2020 年排放   2019 年排放           处理
染物类        染物产                                                                  处理
                         月排放量             量              量            量                能力
  别          生环节                                                                  设施

                                                                                      第三
              人员活                                                                          满足
固体废                  172.80 立方     345.92 立方       276.45 立方   256.24 立方   方清
          动、锅炉                                                                            处理
  物                        米                米              米            米        运处
               运行                                                                           需求
                                                                                       理

                                                                                      减震
                                                                                       基
                                                                                      础、
              设备运
 噪声                                      满足 GB12348-2008 要求                     消音     -
               行
                                                                                      器、
                                                                                      隔音
                                                                                      房等

       注 1:刹克龙为一种旋风除尘装置,利用含尘气流旋转运动时产生的离心力分离气
体中的粉尘;

       注 2:锅炉主要用于燃烧生物质、天然气产生蒸汽,在生产配合饲料的制粒工艺环
节进行高温加热,2019 年至 2021 年发行人配合饲料产量逐年上升,故锅炉运行产生的
废气量逐年上升;

       注 3:上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系根据实际生产经营中排放情况进行估算。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已根据实际需要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
施,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处理能力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三、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5”之三之“(一)报告期内环保投资和相关
费用成本支出及未来支出情况”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环保投入                            0.90                  14.25             4.19             43.42

环保费用支出                        9.63                  41.12           37.44              25.58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环保投入为资本性投入,包括环保设施的购置、
建设、维护及改造等投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所需



                                               5-1-6-19
的环保固定资产投入资金规模较低。其中,2019 年度环保投入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一
方面,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锅炉尾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另
一方面,为加强车间生产卫生环境,防范非洲猪瘟疫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增加车
间消毒设备以及电动扫地机等设备投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环保相关费用成本支出
为非资本性投入的费用支出,包括垃圾清理费、污水处理费及环境检测费等支出。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及运营情况持续发生环保相关费用支出。

    未来发行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本性投入主要为本次募投项目的环保设备投资,募
投项目投产后,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及扩产需求持续投入环保支出。

    四、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5”之“五、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因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况”部分相
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相关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评验收文件及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环评手续和环保验收手
续,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根
据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及环保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
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相关环评批复文件、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相
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信息
化建设项目外,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复或备案文
件,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保要求,不存在因安全生产及
环境保护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况。

    五、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5”之六之“(二)公司排污达标检测情况和
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环境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第三方检测
情况如下:
                                                        各项指标
公司名称        检测机构               检测报告                      报告日期
                                                        检测结果
             江西华检检测技术     《检测报告》(SIT 环字
                                                         符合标准   2019-12-17
                 有限公司           (1912)1715 号)
播恩集团     江西恒定环保检测   《检测报告》(江西恒定检
                                                         符合标准   2021-03-31
               服务有限公司     测字(2021)W03072 号)
             江西恒定环保检测   《检测报告》(江西恒定检 符合标准   2022-03-30



                                      5-1-6-20
                                                          各项指标
公司名称      检测机构               检测报告                         报告日期
                                                          检测结果
             服务有限公司     测字(2022)W03051 号)
           广东佳测环境检测           《检测报告》
佛山播恩                                                  符合标准   2021-11-16
             科技有限公司       (JC-211020L01A)
           浙江杭康检测技术           《检测报告》
                                                          符合标准   2019-03-07
               有限公司           (HKJHJ190068)
                              《检验报告》 环验(2019)
                                                          符合标准   2019-07-01
           湖州捷信检测有限           第 656 号)
                 公司         《检验报告》 环验(2019)
                                                          符合标准   2019-07-01
                                      第 657 号)
           浙江安联检测技术           《检测报告》
浙江播恩                                                     注      2020-09-16
             服务有限公司           (2020-H-151)
           浙江安联检测技术           《检测报告》
                                                          符合标准   2021-01-31
             服务有限公司           (2021-H-018)
           浙江安联检测技术           《检测报告》
                                                          符合标准   2022-01-14
             服务有限公司           (2022-H-031)
           浙江安联检测技术           《检测报告》
                                                          符合标准   2022-02-28
             服务有限公司           (2022-H-094)
                                      《监测报告》
           重庆渝久环保产业
重庆八维                      (渝久(监)字[2022]-第     符合标准   2022-04-01
               有限公司
                                        YS18 号)

    注:浙江播恩《检测报告》(2020-H-151)有组织废气检测项目中,氮氧化物浓度
超标,其余污染物检测结果均达标。就前述情况,浙江播恩及时排查原因并更换废气处
理设施,2021 年 1 月 27 日该项目经检测达标。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
废气、废水以及噪声等,均已采取合理措施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报告期内,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主管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5”所述
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六、 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询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了解发行人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结合发行人
       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制度实际执行情况,分析发行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
       求;



                                    5-1-6-21
2. 查询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查阅发行人制定的《工厂设备清理制
   度》等环保管理制度,查看发行人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3. 获取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的主管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出具的
   无违法违规证明以及佛山播恩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核查报告期
   内是否存在因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况;

4. 访谈发行人生产总监、董事会秘书,并查阅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环评审批文件、环境检测报告等文件,了解发行人已建
   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是否履行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
   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查看污染物排
   放量是否超出相关标准;

5. 获取发行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类科目清单,以及管
   理费用、制造费用等费用类科目序时账,核查发行人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
   费用支出金额及其合理性。针对大额环保投入和费用支出,查阅相应合同、银
   行回单、发票等资料,并与银行流水比对;

6.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结合发行人废气、
   废水、固废污染物排放量以及产品产量,测算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
   相关成本费用支出与处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产生污染的匹配情况;

7. 实地查看生产经营场所、访谈相关负责人,了解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核实
   资产清单中设备采购时间、已使用年限是否与实际情况匹配,了解是否存在环
   保部门现场检查的情况;

8. 查阅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的排污许可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及登记回执等文件,核查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的排污许可和登记
   情况;

9. 查阅发行人募投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投资概算明细、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等文
   件,核查发行人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资金来源和金额;

10. 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百度(https://www.baidu.com)等网站查询发行人及其
   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的环保检查、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
   的情况;通过中国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https://www.mee.gov.cn/)、中国环境
   网 ( https://www.cenews.com.cn/ )、 人 民 网 ( http://people.cn/ )、 新 华 网
   (http://www.xinhuanet.com/)、中国新闻网(https://www.chinanews.com.cn/)、



                                   5-1-6-22
       央视网新闻(https://news.cctv.com/)、百度(https://www.baidu.com)等网站,
       查询检索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环保相关的媒体报道情
       况。

    七、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符合国
       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 发行人按照实际情况补充披露了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
       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已根据实际需要置备了
       必要的环保设施,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处理能力满足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
       标准要求;

   3. 发行人按照实际情况补充披露了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及未来支出情
       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的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
       状态,能够确保各项主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的控股子
       公司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
       染相匹配;

   4. 发行人与生产有关的募投项目均制定了可行、有效的环保措施,相关环保设施
       投资的资金来源和金额合理;

   5. 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
       方环保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况;

   6. 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已建
       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均已履行环评手续;

   7.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浙江播恩于 2020 年 9 月在有组织废气检测项目中,存
       在氮氧化物浓度超标的情形,浙江播恩及时进行整改并达标,除此之外,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排污检测情况符合相关标准。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被主管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的情况;

   8.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
       环保事件,不存在有关前述主体环保情况的重大负面媒体报道。

    《反馈意见》问题 6:关于土地、房产。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取得土地使用权
后未开工建设的原因,是否构成闲置土地,是否应当缴纳土地闲置费,是否会被无偿收



                                    5-1-6-23
回土地使用权,目前相关土地是否仍然闲置,发行人是否会因此受到处罚或被追究刑事
责任;(2)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节能科技园的两处房产建设用途与规划是否一致,广州八
维暂不符合上述受让条件,相关购房合同是否会被认定为无效,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
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自建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是否为违章建筑,是否
存在被强制拆除的风险,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损失如何承
担;(4)佛山播恩四处房产未土地使用权情况,相关土地使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被强
制拆除的风险,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损失如何承担;(5)
租赁房产是否均取得所有权证,相关租赁是否已经登记备案,是否存在被强制搬迁的风
险,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损失如何承担。请保荐机构、发
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6”之“一、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开工建设的
原因,是否构成闲置土地,是否应当缴纳土地闲置费,是否会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目前相关土地是否仍然闲置,发行人是否会因此受到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部分相关
情况更新如下: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
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时开工建设的土地情况如下:

    (一) 赣州经开区华坚路东侧、卫诚路北侧土地(赣州新工厂土地)

    2016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
同》,约定发行人应自项目用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 90 日内开工建设。2017 年 7 月 17
日,发行人与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合同项下的
出让宗地坐落于赣州经开区华坚路东侧、卫诚路北侧,宗地面积为 58,139 平方米,宗地
建设项目在 2018 年 7 月 16 日之前开工。

    2018 年 4 月 9 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发行人出具《合同解除通知函》,
通知:发行人经竞拍取得项目建设用地 87 亩的使用权,根据《项目投资合同》的规定,
开工时间应为 2017 年 10 月 14 日,但发行人至今未开工建设,据此,解除双方签订的
《项目投资合同》,发行人应在收到函件 10 个工作日内到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除和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无偿交还项目建设用地。

    2018 年 10 月 25 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发
行人出具《告知函》,告知:因赣州市高铁北站项目预选址位于湖边大道北侧,华坚北路
东侧区域,发行人位于华坚北路以东,卫诚路以北投资建设总部基地的项目,属于预选
址规划范围,为配合做好高铁北站前期各项工作,目前各级单位正在对该片区进行规划
调整,请发行人暂停项目建设。



                                     5-1-6-24
    2020 年 4 月 20 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确认函》,
确认因项目宗地属于赣州市高铁北站项目预选址范围,该片区正在进行规划调整,发行
人未按期动工的情况不构成土地闲置,且因上述原因,该局不会就发行人上述未按期动
工事宜对其追究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亦不会因此要求发行人支付闲置费或无偿收回项
目宗地使用权。

    2020 年 5 月 22 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播恩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确认》,确认其向发行人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函》的目的仅为催促发
行人开工建设,并未实际解除双方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也未实际收回项目宗地使用
权;因项目宗地属于赣州市高铁北站项目预选址规划范围,该片区正在进行规划调整,
其不会就发行人未按期动工事宜对发行人追究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亦不会因此要求发
行人支付闲置费或无偿收回项目宗地使用权。

    2021 年 1 月 27 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确
认函》,因发行人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项目地块未作为赣州市高铁北站用地,确认
发行人可以继续在项目地块上进行其现有项目的建设工作。2021 年 4 月 26 日,赣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告知函》,确认根据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受高铁北站建设影响企业补偿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原则同意发行人位于华
坚北路以东、卫诚路以北的总部基地项目在原选址上恢复建设。

    2021 年 9 月 17 日,发行人与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署《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经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发
行人须在 2022 年 8 月 5 日前对该宗地项目进行动工开发建设,并应在 2024 年 8 月 5
日前竣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该宗地项目尚未动工开发。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
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该宗土地主体工程虽
尚未动工建设,但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 2022
年 8 月 5 日起算,未动工开发未满一年,因此不构成闲置土地。未按照约定开发日期动
工主要系基于发行人对各项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的协调管理。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
下列方式处理:(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
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
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二)未动工开
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




                                    5-1-6-25
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
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因发行人未动工开发未满一年,根据上述规定不属于应当征缴土地闲置费或要求收
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未因上述土地被相关政府部
门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亦未受到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 重庆市荣昌区高新区板桥园明珠路土地(重庆工厂土地)

    2017 年 7 月 28 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与发行人签订《建设项目协议书》,约
定发行人“年产 15 万吨生物预混饲料生产项目”于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交地并办妥土
地使用权证后 6 个月内正式动工,在交地后 18 个月内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协议项下权
利和义务由发行人在重庆市荣昌区新注册的法人企业(即重庆八维)享有和承担。2018
年 8 月 26 日,重庆市荣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重庆八维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编号:渝府地(2018)合字(荣昌)第 07 号),约定出让宗地面积 28,304
平方米,宗地建设项目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开工,于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竣工。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及发行人说明,重庆八维在该出让地块上的建设项目实际开工日
期晚于上述《建设项目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

    2020 年 4 月 9 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出具《确认书》,确认:鉴于重庆八维因
非洲猪瘟影响市场经济导致未按期动工建设的情况,荣昌区人民政府免于追究其违约责
任或其他责任,亦不会因此要求收回项目宗地使用权,但重庆八维应当在 2021 年 6 月
前项目建设竣工。

    2020 年 4 月 14 日,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确认函》,确认鉴于重
庆八维因非洲猪瘟影响市场经济导致未按期动工建设的情况,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免于追究其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亦不会因此要求收回项目宗地使用权,但重庆八维应
当在 2021 年 6 月前项目建设竣工。

    根据上述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确认书》以及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出具的《确认函》,重庆八维不会因上述未按期动工情况被主管部门追究违约责任,
但重庆八维应当在 2021 年 6 月前将地上项目建设竣工。

    2021 年 9 月 13 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出具确认函,确认重庆八维的上述建设
项目已建设竣工,其不会追究重庆八维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亦不会要求收回项目宗地
使用权。

    2021 年 9 月 13 日,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确认函,确认重庆八维的



                                     5-1-6-26
上述建设项目已建设竣工,其不会追究重庆八维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亦不会要求收回
项目宗地使用权。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核发的《重庆市建
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荣昌区建竣备字[2021]0085 号),确认重庆八维年产 15
万吨前端饲料生产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2021 年 11 月 5 日,重庆八维就上述建设项目已办理权属登记,并取得了重庆市荣
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核发的编号为渝(2021)荣昌区不动产权第 001326557 号、渝
(2021)荣昌区不动产权第 001326558 号、渝(2021)荣昌区不动产权第 001325262
号、渝(2021)荣昌区不动产权第 001325055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荣昌区高新区板桥园明珠路土地曾存在的闲置情况已消除,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和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确认,重庆八维不会被要求缴
纳土地闲置费、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被追究其他责任。

    (三) 甘肃傲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南、甘肃宏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西、兰
州安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北、BZ1#(寿鹿山路)以东土地

    根据兰州播恩取得甘(2021)兰州新区不动产权第 0031629 号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
同约定,该宗土地上项目应当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前开工。

    2022 年 9 月 14 日,兰州播恩取得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核发的《兰州新
区企业投资“承诺制”项目施工许可》(编号:LZXQCNZSGXK)。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兰州播恩正在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筹备工作。该宗土地主体工程虽尚未动工建设,但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
2022 年 2 月 24 日起算,未动工开发未满一年,因此不构成闲置土地。

    因兰州播恩未动工开发未满一年,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属
于应当征缴土地闲置费或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
行人未因上述土地被相关政府部门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亦未受到
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 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园四区土地

    根据钦州播恩取得桂(2022)钦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4661 号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
约定,该宗土地上项目应当于 2022 年 6 月 19 日前开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尚未动工建设,但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
开发期限 2022 年 6 月 19 日起算,未动工开发未满一年,因此不构成闲置土地。根据发




                                    5-1-6-27
行人的说明,未按照约定动工主要系因新冠肺炎疫情、项目施工图纸尚未完成相关政府
部门的审查,以及基于发行人对各项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的协调管理。因钦州播恩未动工
开发未满一年,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属于应当征缴土地闲置费
或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钦州播恩未因上述土地被
相关政府部门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亦未受到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
任。

       二、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6”之“二、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节能科技园的
两处房产建设用途与规划是否一致,广州八维暂不符合上述受让条件,相关购房合同是
否会被认定为无效,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
下:

       (一) 关于相关房产的用途

       广州八维购买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节能科技园的两处房产的规划用途为厂房,土地
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发行人实际用途为办公。前述房产的实际用途与规划用途存在不
一致的情形。

       (二) 广州八维暂不符合相关受让条件,相关购房合同是否会被认定为无效、对
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广州八维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签署购买上述房产的协议,根据签署之时的规定及后
续生效的规定,广州八维不符合受让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法规名称           有效性                相关规定         不符合受让条件说明

                  2015 年 2 月 工业用地建成的所有建筑(包 广州八维签署《存量
《广州市提高
                  5 日 发 布 , 括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及附属 房买卖合同》时,工
工业用地利用
                  2019 年 3 月 设施)应当整体确权,不得分 业用地上建筑不允许
效率试行办法》
                  30 日废止     割转让。                    分割转让。

                                制造业企业在工业产业区块 广州八维不属于经工
                                范围内国有普通工业用地上 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
                  2019 年 3 月 已确权登记的产业用房,可按 的、转让方的产业链
《广州市提高
                  30 日发布, 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 合作伙伴。
工业用地利用
                  2022 年 4 月 分割登记、转让,最小单元的 广州八维的受让方资
效率实施办法》
                  23 日废止    建筑面积不低于 500 平方米。 格未能取得番禺区人
                                分割转让的产业用房应用于 民政府的审核批准,
                                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 不符合受让条件。



                                      5-1-6-28
  法规名称            有效性                   相关规定          不符合受让条件说明
                                    产业项目,受让主体须为经工
                                    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已依
                                    法注册登记且属于转让方的
                                    产业链合作伙伴企业。

                                    工业用地内建筑物分割转让
                                    和再次转让的,用地单位应就
                                    受让主体资格取得属地区政
                                    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或
                                    其指定机构书面审核意见后
                                    方可转让。

                                    制造业企业在工业产业区块
                                    范围内国有普通工业用地上
                                    已确权登记的产业用房,可按
                                    幢、层、间等固定界限为基本
                                    单元分割登记、转让,最小单 广州八维不属于经工
《广州市提高                        元的建筑面积不低于 500 平 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
                   2022 年 4 月
工业用地利用                        方米。分割转让的产业用房在 的、转让方的产业链
                   23 日发布
效率实施办法》                      保持用于产业发展的前提下, 合作伙伴,不符合受
                                    可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 让条件。
                                    伙伴的产业项目,受让主体须
                                    为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
                                    的已依法注册登记且属于转
                                    让方的产业链合作伙伴企业。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广州八维暂不符合上述受让条件。

    《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第五十八条规定: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
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
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


    1
        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废止。




                                            5-1-6-29
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结合上述规定,经核查:

    (1)广州八维与广州市番禺节能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内
容不符合《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试行办法》及 2019 年《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
利用效率实施办法》、2022 年《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关于工业厂房
转让的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及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s://www.gz.gov.cn/)公示的信息,《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试行办法》及
2019 年《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2022 年《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
效率实施办法》仅属于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存量房买卖合同》不会因为违反上述规范性文件而导致无效;

    (2)《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亦不存在以下情形:签署方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方式使另一方违背真
实意思签署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

    综上所述,广州八维暂不符合相关受让条件不会导致《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
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
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八十一条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
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因此,虽然《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但广州八维使用相关房屋的实
际用途不符合规划用途,存在广州八维需承担变更土地用途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风险,
或无法继续使用相关房屋、被处以罚款的风险。

    就广州八维上述购买的房屋,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发行人

    2
        已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废止。




                                            5-1-6-30
    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之前购买、租赁的
    物业或自有物业存在瑕疵而未能继续承租或使用该等物业或承受任何损失,其将足额补
    偿发行人因此发生的搬迁费、基建费、装修费等支出费用或承受的损失,且毋需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广州八维买受相关房产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不会因为
    广州八维暂不符合相关受让条件而无效,但存在因政府部门要求而无法继续使用相关房
    产等风险;上述房产用于办公用途,不属于发行人生产用房且可替代性较强,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已就上述房产购买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作出补偿承诺,如广州八维无法继续将
    上述房产用于办公,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三、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6”之“五、租赁房产是否均取得所有权证,
    相关租赁是否已经登记备案,是否存在被强制搬迁的风险,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会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损失如何承担”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在中国境内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承租的主要房屋情况如下:

                                                                                       租赁
      承
序                                   面积                               房产所有权证   是否
      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2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m )                                取得情况     登记
      方
                                                                                       备案

                                                                        房屋所有权
      发                                                                证、东乡区林
                    江西省抚州市                2022.1.1-2022.
1     行   徐小琴                    160                         仓库   业科学研究所    否
                    东乡区林科所                12.31
      人                                                                出具的房屋权
                                                                        属证明

      发            连城县朋口镇
                                                2022.3.1-2022.          房地产权证
2     行   汤权泉   朋口村官垅坑    76.56                        仓库                   是
                                                12.31                   (房地合一)
      人            101 号

      发            福建省漳州市                                        当地村委会出
                                                2022.1.1-2022.
3     行   龙巧彦   芗城区石亭镇     160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否
                                                12.31
      人            乌石村 266 号                                       证明

                    福建省龙岩市
      发
                    新罗区东城东                2022.1.1-2022.
4     行   吴德荣                   44.48                        仓库   房屋所有权证    是
                    宝路 1 号(4                12.31
      人
                    幢 35 号)

5     发   江瑞华   福建省龙岩市    44.48       2022.1.1-2022.   仓库   房屋所有权证    是




                                            5-1-6-31
                                                                                           租赁
     承
序                                     面积                                 房产所有权证   是否
     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2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m )                                  取得情况     登记
     方
                                                                                           备案
     行              新罗区东城东                 12.31
     人              宝路 1 号(4
                     幢 33 号)

          赣 州 市   江西省赣州市
     发   通 利 达   赣州经济技术
                                                  2022.6.16-202    仓库
6    行   彩 印 装   开发区迎宾大      510                                  房屋所有权证    否
                                                  3.6.15            等
     人   潢 有 限   道北侧工业一
          公司       路西侧厂房

          赣 州 市   江西省赣州市
     发   通 利 达   赣州经济技术
                                                  2022.2.10-202
7    行   彩 印 装   开发区迎宾大      620                         宿舍     房屋所有权证    是
                                                  3.2.9
     人   潢 有 限   道北侧工业一
          公司       路西侧宿舍楼

          湖 南 永
     佛
          州 下 河   永粮国际批发
     山                                           2022.6.1-2023.
8         国 家 粮   市场 3 栋 1 层    240                         仓库     房屋所有权证    否
     播                                           5.31
          食 储 备   西第 1-4 间
     恩
          库

     佛
     山              灵川镇禾家铺                 2022.2.1-2024.            乡村建设规划
9         蒋石养                       300                         仓库                     否
     播              村委下宅村                   1.31                      许可证
     恩

     佛
                                                                            当地村委会出
     山              程江镇周塘新                 2021.3.10-202
10        林豪昌                       100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否
     播              村                           4.3.9
                                                                            证明
     恩

     佛              广东省阳江市
                                                                            当地村委会出
     山              江城区白沙街                 2022.1.1-2022.   办公、
11        谢进权                       160                                  具的房屋权属    否
     播              道岗新村委会                 12.31            仓库
                                                                            证明
     恩              岗背村 20 号

     佛              广西玉林市康                                           当地村委会出
                                                  2021.11.1-2022   办公、
12   山   周军       裕路裕华园        140                                  具的房屋权属    否
                                                  .12.31           仓库
     播              58 号                                                  证明




                                              5-1-6-32
                                                                                          租赁
     承
序                                    面积                                 房产所有权证   是否
     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2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m )                                  取得情况     登记
     方
                                                                                          备案
     恩

     佛
                     广西玉林市康                                          当地村委会出
     山                                          2022.1.1-2022.
13        周军       裕路裕华园       50                          办公     具的房屋权属    否
     播                                          12.31
                     58 号                                                 证明
     恩

     佛              遂溪县遂城镇
     山              贸易城新城路                2021.10.11-202            房地产权证
14        冯平                       126.25                       仓库                     否
     播              四横巷 11 号                2.10.10                   (房地合一)
     恩              地

     佛
                     湛江市遂溪贸
     山                                          2022.8.15-202             国有土地使用
15        陈光乔     易城新城路四    126.25                       仓库                     否
     播                                          3.8.14                    权证
                     横巷 9 号
     恩

     佛              广西柳州市柳
     山              邕路 354 号广               2021.12.10-20             国有土地使用
16        兰黄永                      100                         仓库                     否
     播              嵘农资市场 3                22.12.9                   权证
     恩              栋 19 号

     佛
                     荔浦市荔城镇                                          当地村委会出
     山                                          2021.11.1-2022
17        吴龙波     金雷村委坎头    195.8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否
     播                                          .10.31
                     屯1组                                                 证明
     恩

     浙
                     江苏省邳州市                                          当地村委会出
     江                                          2022.1.1-2022.   办公、
18        张化奎     碾庄镇阎朝组     70                                   具的房屋权属    否
     播                                          12.31            仓库
                     670 号                                                证明
     恩

          安 徽 万
     浙   里 红 蔬
                     万里红综合市                                          当地村委会出
     江   菜 批 发                               2022.8.20-202
19                   场东五区 9 号    400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否
     播   大 市 场                               3.8.19
                     10 号                                                 证明
     恩   服 务 有
          限公司

                                                 2022.4.9-2023.
20   浙   谢玉公     漯河市樟江路     700                         仓库、 当地村委会出      否
                                                 4.8



                                             5-1-6-33
                                                                                         租赁
     承
序                                     面积                               房产所有权证   是否
     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2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m )                                取得情况     登记
     方
                                                                                         备案
     江              以北,社会福                                  办公   具的房屋权属
     播              利院以南                                             证明
     恩

     浙              山东青岛平度
     江   马国强、   市三城路 888                 2020.2.1-2023.          不动产权证
21                                     350                         仓库                   是
     播   崔杰       号 99 号 楼                  1.31                    (房地合一)
     恩              16-17 号

     浙
                     定城镇合蚌路
     江                                           2022.9.9-2023.
22        周健伟     示范街 7 号地    102.03                       仓库   房屋所有权证    否
     播                                           9.8
                     17 幢 302 室
     恩

                     宿州市埇桥区
     浙              经济技术开发
     江              区金海大道西                 2022.8.20-202           不动产权证
23        周云                        93.27                        办公                   否
     播              侧南方国际花                 3.8.19                  (房地合一)
     恩              园 D 区 9-2#楼
                     0602 室

     浙
                     山东省临沂市                                         当地村委会出
     江                                           2022.7.15-202
24        崔见芹     高新区马厂湖      500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否
     播                                           3.7.15
                     镇山北头村                                           证明
     恩

     浙
                     济宁市任城区                                         当地村委会出
     江                                           2021.10.1-202
25        侯纪行     二十里铺街道      200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否
     播                                           2.9.30
                     李林村                                               证明
     恩

     浙              山东省齐河县
                                                                          当地村委会出
     江              南北社区邮政                 2021.11.1-2022
26        闫俊峰                       500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是
     播              银行西 500 米                .10.31
                                                                          证明
     恩              路北

     成              四川省广元市                                         当地居委会出
     都              昭化区元坝镇                 2022.4.20-202           具的房屋权属
27        李春城                      118.8                        仓库                   否
     播              红垭路 281、                 3.4.19                  证明、建设用
     恩              283、285                                             地规划许可证




                                              5-1-6-34
                                                                                         租赁
     承
序                                     面积                               房产所有权证   是否
     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2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m )                                取得情况     登记
     方
                                                                                         备案

          垫 江 县
     重   桂 阳 街
                     垫江县城东牡
     庆   道 文 毕                                2022.7.10-202
28                   丹大道文毕路      100                         仓库   房地产权证      否
     八   社 区 居                                3.7.9
                     52 号
     维   民 委 员
          会

     重
                     垫江县桂溪镇
     庆                                           2022.5.1-2023.          不动产权证
29        刘家碧     朝阳北路 1 号     120                         仓库                   否
     八                                           4.30                    (房地合一)
                     10 幢 29 号
     维

          上 海 得
     成   斯 威 物   成都市西航港
     都   流 有 限   口岸路 155 号                2021.10.1-202           不动产权证
30                                     500                         仓库                   否
     播   公 司 深   物 流 中 心 A2               2.9.30                  (房地合一)
     恩   圳 分 公   仓库
          司

                                                                          国有土地使用
          哈 尔 滨   哈尔滨市道外                                         证、建设用地
     沈
          传 化 公   区团结镇郭地                                         规划许可证、
     阳                                           2022.7.20-202
31        路 港 物   方路 66 号、68    522                         仓库   建筑工程施工    否
     播                                           3.7.19
          流 有 限   号的零担档口                                         许可证、当地
     恩
          公司       区                                                   村委会出具的
                                                                          权属情况说明

                     长春市宽城区
     沈   长 春 市
                     青年路 12888
     阳   亚 奇 物                                2022.8.2-2023.          不动产权证
32                   号亚奇物流园      312                         仓库                   否
     播   流 有 限                                8.1                     (房地合一)
                     兰家-仓储库
     恩   公司
                     -02

                     吉林省长春市
     沈   长 春 市
                     宽城区青年路
     阳   亚 奇 物                                2022.8.2-2023.          不动产权证
33                   12888 号亚奇      20                          办公                   否
     播   流 有 限                                8.1                     (房地合一)
                     物流园信息配
     恩   公司
                     载楼 A137 室




                                              5-1-6-35
                                                                                          租赁
     承
序                                    面积                                 房产所有权证   是否
     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2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m )                                  取得情况     登记
     方
                                                                                          备案

          山 东 佳
     沈                                                                    国有土地使用
          怡 供 应   辽宁省沈阳市
     阳                                          2022.4.6-2023.            证、当地街道
34        链 管 理   沈北新区辉山    815.28                       仓库                     否
     播                                          4.5                       办事处出具的
          有 限 公   大街 178 号
     恩                                                                    权属情况说明
          司

                     沈阳市大东区
     沈                                          2020.4.1 至 乙
                     前进街道白泥
     阳                                          方(沈阳播恩)   注册
35        王春杰     厂(原沈阳市      288                                 房屋所有权证    否
     播                                          终止或因不可     地址
                     东陵区英达乡
     恩                                          抗力因素终止
                     白泥厂)

     云
                     祥云县祥城镇                                          当地居委会出
     南                                          2022.4.1-2022.
36        梁彦波     梨园村高铁小      400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是
     播                                          12.31
                     区                                                    证明
     恩

     云
                                                                           当地居委会出
     南              祥云县城镇华                2022.4.1-2022.
37        张华                         240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是
     播              严社区                      12.31
                                                                           证明
     恩

     云
                                                                           当地居委会出
     南                                          2022.4.1-2022.
38        吴东萍     金晖商业城        140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是
     播                                          9.30
                                                                           证明
     恩

                     昆明市空港经
                     济区大板桥街
                     道办事处官渡
                     区 文 博 路
          云 南 人
     云              1095 号 土 地
          人 房 地                                                         不动产权证
     南              上建筑的 A 栋               2022.5.1-2023.   仓库、
39        产 经 纪                   1,055.71                              (国有土地使    否
     播              区 办 公 楼                 4.30             办公
          有 限 公                                                         用证)
     恩              A103 、 A105
          司
                     室、A202 室,
                     B 栋宿舍楼
                     B201、B202、
                     B203、B204、



                                             5-1-6-36
                                                                                         租赁
     承
序                                    面积                               房产所有权证    是否
     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2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m )                                   取得情况   登记
     方
                                                                                         备案
                     B205、B206、
                     B207、B208、
                     B209 、 B210
                     室及原料车间
                     6 号门区域

     会
                     会昌县文武坝
     昌                                          2020.3.18-202    注册
40        曾敏兰     镇水东街 3 号    116                                房屋所有权证     是
     欧                                          5.3.17           地址
                     三单元 302 室
     普

     赣
                     会昌县文武坝
     州                                          2020.3.18-202    注册
41        曾敏兰     镇水东街 3 号    116                                房屋所有权证     是
     先                                          5.3.17           地址
                     三单元 302 室
     端

     天   唐 山 大
                     滦南县倴城镇
     津   千 饲 料                               2021.2.24-202           不动产权证
42                   倴唐路王官寨    1,300                        仓库                    否
     播   有 限 公                               4.2.24                  (房地合一)
                     村东
     恩   司

     云              贵阳市修文县
     南              扎佐镇新柱村                2022.5.1-2022.          国有土地使用
43        汤以荣                      135                         仓库                    否
     播              六 组 83 号                 10.31                   证
     恩              F-1-13

     浙
                     阜阳市颍州区
     江                                          2021.10.1-202
44        余亚军     王店镇王店村     164                         仓库   土地使用证       是
     播                                          2.9.30
                     余庄
     恩

                     金水东路与京
     浙   郑 州 强   港澳高速入口
                                                                         当地村委会出
     江   胜 仓 储   交汇处往东                  2022.2.20-202
45                                    500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否
     播   服 务 有   500 米路北军                3.2.19
                                                                         证明
     恩   限公司     区农场仓北
                     52-5 库

     佛              南宁市西乡塘                2022.1.1-2023.          出租方未能提
46        黄业欢                      150                         仓库                    否
     山              区安宁街道永                12.31                   供




                                             5-1-6-37
                                                                                          租赁
     承
序                                     面积                               房产所有权证    是否
     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2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m )                                   取得情况   登记
     方
                                                                                          备案
     播              宁村峙坡 9 队
     恩              74-1 号 301 号
                     房

     天
                                                                          当地居委会出
     津              河间市瀛洲镇                 2022.2.19-202
47        任占明                       300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否
     播              城上村                       3.2.18
                                                                          证明
     恩

          赣 州 振   赣州市经济技
     发
          源 建 筑   术开发区彩蝶                 2022.7.1-2022.          村组预留地使
48   行                                500                         仓库                    否
          工 程 有   路(瑞丰大华                 9.30                    用证明
     人
          限公司     石材隔壁)

     浙              邯郸市馆陶县
                                                                          当地村委会出
     江              馆陶镇肥馆线                 2022.3.16-202
49        李长诚                       450                         仓库   具的房屋权属     否
     播              郑沿村村口南                 3.3.15
                                                                          证明
     恩              行 100 米路东

     浙
     江              丽水市莲都区                 2022.4.8-2023.          出租方未能提
50        梁水儿                       100                         仓库                    否
     播              碧湖镇三峰村                 4.7                     供
     恩

                     钦州市钦北区
          钦 州 市
     佛              康桥大街 2 号
          万 家 和
     山              钦北新城万和                 2022.4.25--202          出租方未能提
51        物 业 服                     90                          仓库                    否
     播              农贸市场 6 栋                3.4.24                  供
          务 有 限
     恩              住宅楼 18 号、
          公司
                     20 号商铺

                     海南省澄迈县
                     金马物流园区
          海 南 柏
                     南二环路和金
     佛   盛 物 流
                     马物流园区七
     山   服 务 有                                2022.3.20-202           不动产权证
52                   号路交叉口附      156                         仓库                    否
     播   限 公 司                                3.3.19                  (房地合一)
                     近的柏盛粮油
     恩   澄 迈 分
                     商贸物流城综
          公司
                     合楼 1 层 3 号
                     仓库



                                              5-1-6-38
                                                                                    租赁
     承
序                                 面积                              房产所有权证   是否
     租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2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m )                               取得情况     登记
     方
                                                                                    备案

                   广州市番禺区
     广
                   南村镇华南碧
     州                                       2022.3.25-202          不动产权证
53        蓝学东   桂园岭御苑岭   95.15                       宿舍                   是
     播                                       3.3.24                 (房地合一)
                   御二街 3 号
     恩
                   804 号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的部分房产未取得或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
 权属证明,该部分占上述全部租赁物业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房产的面积约
 3.27%。就该等租赁房产,本所律师认为,存在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被要求强制
 搬迁的风险。如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被强制搬迁导致相关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发
 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可就此向出租方索赔或要求出租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鉴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饲料生产活动主要在发行人的自有物业中进行,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承租的物业用途主要为仓储、办公或宿舍,因此可替代性强,且租赁
 合同租期约定多数较短,如无法继续承租可在短时间内寻找替换的场所。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在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之前购买、租赁的物业或自有物业存在瑕疵
 而未能继续承租或使用该等物业或承受任何损失,其将足额补偿发行人因此发生的搬迁
 费、基建费、装修费等支出费用或承受的损失,且毋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
 对价。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承租物业瑕疵不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6”所述
 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四、 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对于赣州经开区华坚路东侧、卫诚路北侧土地,获取查阅发行人与赣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发行人与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合
          同解除通知函》、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



                                          5-1-6-39
   《告知函》、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出具的《确认函》、赣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播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
   项的确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确
   认函》、发行人与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署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并查阅《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
   定,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被主管部门要求支付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
   权风险,地上建筑是否能够合法使用,是否会受到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2. 对于重庆市荣昌区高新区板桥园明珠路土地,查阅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与发
   行人签订的《建设项目协议书》、重庆市荣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重庆八
   维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出具的《确
   认书》、重庆市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确认函》、重庆市荣昌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及重庆八维
   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等文件,了解发行人该处土地闲置情况,核查重庆八维是
   否存在被要求缴纳土地闲置费、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被追究其他责任风险;

3. 对于兰州播恩拥有的甘肃傲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南、甘肃宏森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西、兰州安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北、BZ1#(寿鹿山路)以东土地,
   查阅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与兰州播恩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施工许可等文件,了解兰州播恩未按土地约定期限动工开发的原因,核查兰州
   播恩是否存在被要求缴纳土地闲置费、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被追究其他责
   任风险;

4. 对于钦州播恩拥有的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园四区土地,查阅钦州市自然资源
   局与钦州播恩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了解钦州播恩
   未按土地约定期限动工开发的原因,核查钦州播恩是否存在被要求缴纳土地闲
   置费、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被追究其他责任风险;

5. 取得广州八维及广州市番禺节能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存量房买卖合
   同》,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核查房产建设用途与规划是否一致。查阅《中华人
   民共和国立法法》《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试行办法》《广州市提高工业
   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检索广州市人民政府网
   站(https://www.gz.gov.cn/)公示信息,核查广州八维《存量房买卖合同》有效
   性;

6. 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了解存在自建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是否为
   违章建筑,是否存在被强制拆除的风险,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不




                               5-1-6-40
   利影响,相关损失如何承担;

7. 取得佛山播恩相关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政府部门就
   前述处罚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就处罚的情况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人;

8. 查阅发行人自建房屋房地产权证书、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相关地上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获取相关主管部门对发行人能够依现
   状继续使用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建房产的确认函。核查发行人相关土地使用是
   否合法,是否存在被强制拆除的风险,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9. 获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
   承租的主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产权证明文件等,核查租赁房产是
   否存在被强制搬迁的风险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发行人、兰州播恩、钦州播恩就其取得的相关土地使用权未按照约定动工主要
   系因新冠肺炎疫情、项目施工图纸尚未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查,以及基于发
   行人对各项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的协调管理等原因;前述土地未动工开发未满一
   年,不构成闲置土地,不属于应当征缴土地闲置费或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
   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兰州播恩、钦州播恩未因前述土地
   被相关政府部门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亦未受到处罚或被
   追究刑事责任;重庆播恩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土地闲置情况已消除,不会被要求
   缴纳土地闲置费,不存在被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被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的风
   险;

2.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节能科技园的两处房产建设用途与规划不一致,但相关房产
   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不会因为广州八维暂不符合相关受让条件而无效。该处
   房产存在因政府部门要求而无法继续使用相关房产的风险,因该房产用于办公
   用途,不属于发行人生产用房且可替代性较强,如广州八维无法继续将上述房
   产用于办公,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 发行人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北侧的门卫房因未履行报建手续而未
   取得权属证书,存在被主管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的风险,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
   的确认,发行人可以继续使用该门卫房,该门卫房被相关主管部门强制拆除的
   风险较小;佛山播恩拥有的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中心科技工业园大塘园 A 区 48-6



                                5-1-6-41
       号成品仓库加建排架部分及门卫房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处以行政处
       罚,佛山播恩已改正并取得或重新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成品仓库及门卫
       房被相关主管部门强制拆除的风险较小;针对前述事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已承诺对可能产生的损失予以足额补偿,上述房产未能取得权属证书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4. 佛山播恩四处房产均已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所占用土地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证书,不存在违法使用土地的情形,不存在被强制拆除的风险,不会对发
       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 发行人存在部分承租房产未取得或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未办理租赁
       登记备案的情形,上述房产存在被要求强制搬迁的风险。如发行人或其控股子
       公司被强制搬迁导致相关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可就
       此向出租方索赔或要求出租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已作出承诺承担因租赁物业瑕疵造成的损失,毋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支付任何对价。上述承租的瑕疵物业可替代性强,不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反馈意见》问题 7:请发行人说明非洲猪瘟对发行人公司经营的实际影响,新冠
疫情下,主管部门禁止养殖野生动物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发行人推广的“双
酸清洁养殖模式”实际效果如何,发行人宣传专门研发并免费授权给预混料企业使用的
“一种能消毒杀菌的饲料设备”专利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列示的原因。请保荐机构、发行
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7”之“一、请发行人说明非洲猪瘟对发行人
公司经营的实际影响”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2018 年 8 月,我国爆发首例非洲猪瘟以来,随后传播至国内多个省市,对生猪养殖
行业造成冲击,大批量养殖个体户及养殖企业因非洲猪瘟而大幅缩减养殖规模或直接退
出行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 年末生猪存栏 31,041 万头,比上年下降 27.5%,
全年生猪出栏 54,419 万头,比上年下降 21.6%。2018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生猪存

栏量和能繁母猪存栏量如下图所示:




                                    5-1-6-42
    注:数据源于同花顺,部分月份生猪存栏数据缺失,通过月度变动计算整理。

    生猪养殖市场需求疲软直接导致饲料行业销量下降,同时饲料生产企业竞争加剧。
公开资料显示,2019 年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 22,885 万吨,其中,猪饲料 7,663 万吨,
同比下降 26.16%。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2019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傲农生物猪饲料销量
95.69 万吨,同比下降 36.99%;金新农饲料销售 59.88 万吨(含内销 16.12 万吨),同
比下降 22.15%;大北农猪饲料销量 279.18 万吨,同比减少 25.40%。

    受非洲猪瘟影响,2019 年发行人的猪饲料销售收入较上年下降 17.46%。结合整体
饲料行业变动、下游养殖户大幅减少及客户产品需求变化的情况,一方面发行人迅速调
整产品结构及时满足下游客户当期需求,确保收入在整体市场行情低迷情况下未出现大
幅下滑趋势;另一方面,面对生猪养殖户特别是小规模家庭式养殖户数量大规模减少、
相应饲料经销商数量减少、下游行业集中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的趋势,发行人及时调整经
营管理策略,根据不断变化的客户数量及分布情况,重新部署管理、营销策略及销售渠
道布局,精简销售及配套管理人员,使得发行人当期整体收入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实现
净利润一定增长。

    此外,为了加强对非洲猪瘟的防控力度,发行人印发了《播恩集团非洲猪瘟工厂/
外仓防控手册》,就非洲猪瘟的防控硬件设施配置、消毒防控措施、防控消毒流程、消
毒药物选择及防控宣传做了详细规定,要求发行人下属各生产工厂、销售仓库等严格执
行。此外,发行人开展生物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将目前已经具备条件的防控项目落地,
常态化推进落实,确保饲料生产环节的生物安全得到有效控制,为下一步生物安全升级
夯实基础。

    2020 年,由于后非洲猪瘟时代来临、国家政策鼓励养殖户复栏扩养、下游规模较大
的生猪养殖户反应迅速等原因,全年内实现了稳步快速复栏;加之猪肉价格上涨也进一



                                    5-1-6-43
步刺激养殖户加快了复栏节奏,下游市场行情向好及客户自身经营规模增加,带动发行
人收入规模上涨。同时,发行人也积极开拓新客户资源,使得当期营业收入较 2019 年
上涨 47.13%,净利润规模也明显提升。2021 年度,发行人销量保持增长趋势。近年来
非洲猪瘟呈现全国范围内分散式爆发的发展状态,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地区的客户存在
销量减少或客户流失的情况。

    目前,尽管非洲猪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由于世界范围内仍没有研发出有效的非
洲猪瘟疫苗,因此非洲猪瘟仍无法在短时间内根除,将形成常态化防疫状态。国家已经
出台多项政策,坚持以预防为主的防控方针,采取多项措施降低猪瘟疫情大面积爆发可
能性。

    综上,受非洲猪瘟影响,2019 年发行人饲料销售受到一定影响。随着 2020 年下游
市场逐渐回暖,发行人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收入规模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因此,非洲猪
瘟对发行人的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7”之二“(一)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
产生的影响”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各行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猪饲料行业也受到一定冲击。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导致生猪运输不便或运输成本
增加,生猪养殖的恢复速度受到一定限制;另一方面,饲料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饲料销
售运输、市场拓展及客户服务均受到一定影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高度重视疫情
防控,向下属各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和《关于重申防控新冠
肺炎疫情的通知》,采取加强人员管控落地、积极购置疫情防控物资等与疫情防控相关
措施。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提供优质服务支持。

    在政府部门领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企业生
产经营活动已逐渐恢复,新冠肺炎疫情对生猪养殖行业、饲料行业的影响较小。2021 年
以来,国内保持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新冠肺炎疫苗已全面推广普及,但仍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2022 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规模性反弹
的态势,为有效抑制疫情快速传播,多地实施较为严格的封控管理,从而影响公司客户
沟通服务、营销拓展、饲料运输物流等活动开展。若未来新冠肺炎疫情仍出现规模化反
复情况,则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7”之“三、发行人推广的‘双酸清洁养殖模
式’”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2019 年以来,发行人采用猪场试验、技术培训会、案例分享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双
酸清洁养殖模式”的推广工作。其中,猪场试验系在不同猪场进行演示及指导;技术培
训会系由发行人区域销售负责人牵头,组织辖区内的主要养殖户进行“双酸清洁养殖模


                                     5-1-6-44
式”的养殖技术培训;案例分享会系发行人销售人员对尚未采用“双酸清洁养殖模式”
的发行人客户进行针对性宣传的工作方式。

    发行人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单位:次

  推广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猪场试验                 514            1,524             766             673

 技术培训会                 12                   8           41                36

 案例分享会                155                 422          396             741

    注:2019 年,发行人通过开展技术培训会和案例分享会的方式推广新推出的“双酸
清洁养殖模式”。受疫情影响以及推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20 年起发行人适当减少
了案例分享会的开展工作,2021 年起减少了技术培训会的开展工作。2021 年,为扩大
产品销售市场,发行人加大猪场试验推广方式。

    发行人积极开展“双酸清洁养殖模式”的推广工作,多次组织相关技术培训会和案
例分享会。此外,发行人积极与下游客户合作,安排员工驻场指导具体工作,帮助其完
成“双酸清洁养殖模式”下的猪场试验,实现该模式的效果和价值。发行人持续增加市
场上“双酸清洁养殖模式”的样板猪场,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客户加入“双酸清洁养殖模
式”的开展工作。

    在非洲猪瘟常态化的背景下,发行人推出的“双酸清洁养殖模式”因其良好的猪场
试验效果,受到下游客户的响应。从客户价值方面来看,采用该养殖模式可提高猪场的
生物安全,提升猪的健康度,从而提高猪场的经济效益。从发行人市场价值方面来看,
该养殖模式的推进,促进发行人酸性饲料的销量保持较好增长。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7”所述
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四、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行人应对非洲猪瘟和新冠肺炎的防控政策
       和措施,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

    2. 获取了发行人收入成本表、审计报告、内控鉴证报告、《生物安全专项治理总结
       报告》《播恩集团非洲猪瘟防控手册》《关于重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通知》等
       文件资料,访谈相关负责人,了解在非洲猪瘟和新冠疫情背景下发行人的生产



                                    5-1-6-45
       经营状况;

    3. 根据公开渠道查询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
       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家
       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等规定内容,核查确认主管机关禁止养殖野生动物是
       否对发行人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 查询了国家统计局、同花顺、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文件等公开信息,了解下游
       生猪存栏量和能繁母猪存栏量、全国饲料产量变动等情况;

    5. 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明细表、新客户开发计划文件、技术培训会、案例
       分享会会议纪要等文件,访谈了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了解“双酸清洁养殖模式”
       的具体操作方法和市场反馈效果,对发行人酸性饲料的具体销售情况进行分析;

    6. 获取了饲料高温杀菌设备和饲料灭菌设备的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访谈了发行人相关负责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

    五、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受非洲猪瘟影响,2019 年发行人饲料销售受到一定影响。随着下游市场逐渐回
       暖,发行人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收入规模稳步增长。非洲猪瘟对发行人的经营
       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猪饲料行业也受到一定冲击。发行人高度重视疫
       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提供优质服务支持,
       因此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在非洲猪瘟肆虐的大背景下,发行人推出的“双酸清洁养殖模式”因其良好的
       猪场试验效果,受到了下游客户的积极响应,促进了发行人酸性饲料销售收入
       的增长;

    4. 发行人对外宣传的“一种能消毒杀菌的饲料设备”专利实际对应两项专利,专
       利名称分别为“饲料灭菌设备”和“饲料高温杀菌设备”。两项专利在《招股说
       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之“4、专利权”中已进行过披露。

    《反馈意见》问题 9:据公开报道,2019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与德国莱素芳签约
合作“Lysoform 消毒剂项目”,主要内容为生产和销售消毒剂产品,含兽用消毒剂、皮
肤消毒剂、化妆品、医院消毒剂等产品。发行人全面负责 Lysoform 在亚太的生产和销



                                   5-1-6-46
售。2020 年 2 月疫情期间,发行人向广州市白云区捐赠价值 20 万元的德国莱素芳
AHD2000 免洗型消毒液 10000 盒,其中一半没有标签。2019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发
布水产品牌和水产技术品牌“生物刀”。请发行人说明上述报道是否属实,相关项目是
否已经投产,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是何关系,捐赠的消毒剂是否为发行人生产,发行人是
否为德国莱素芳的代理商,发行人注册了多项第 5 类商标,是否与此相关,Rdger 等
商标是否与此相关。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9”之一之“(一)关于 Lysoform 消毒剂项
目的报道属实,项目尚未投产”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发行人与德国莱素芳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正式签订的《合作协议》,共同合作
“Lysoform 消毒剂项目”,该项目主要内容为生产和销售消毒剂产品,含兽用和其他消
毒剂、皮肤消毒剂等,发行人与莱素芳消毒剂公司在亚洲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一阶段双方在中国以及其他亚洲国家或地区生产和销售合同约定的消毒剂产品。

       因此,上述与德国莱素芳签约合作的相关报道内容属实。

       2022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与莱素芳消毒剂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约定:(1)莱
素芳消毒剂公司许可发行人使用相应技术生产、销售 Aldovet Oxy 等六款消毒剂产品,
许可范围不包括莱素芳消毒剂公司的商标;(2)许可期限为 10 年,许可区域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3)许可费合计 300 万欧元;(4)发行人在现有技术上对产品进行研发或改
良所取得的所有新技术成果,由发行人独家享有。

       此外,根据《许可协议》约定,《许可协议》为该协议所述事项的完整及最终协议,
取代双方此前的所有协议。

       根据《许可协议》,发行人与莱素芳消毒剂公司的合作模式已调整为莱素芳消毒剂公
司将相关消毒剂产品及对应的技术许可给发行人,由发行人自行开展消毒剂产品的生产
及销售业务。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消毒剂产品生产线尚未建设完成,消
毒剂产品尚未投产,未形成业务。

       二、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9”之一之“(三)关于水产品牌和水产技术
品牌‘生物刀’的报道属实”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上述报道涉及的水
产饲料品牌和水产技术品牌“生物刀”尚未投产,目前仍处于研发和品牌概念阶段。现
阶段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为“鳙鱼高密度精养模式构建及饲料研发项目”,发行人已注
册 34758077 号“生物刀”商标。因此,上述与“生物刀”品牌发布相关的报道内容属
实。



                                      5-1-6-47
     三、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9”之“二、发行人是否为德国莱素芳的代理
商,发行人注册了多项第 5 类商标,是否与此相关,Rdger 等商标是否与此相关”部
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一) 发行人不是德国莱素芳的代理商

     根据 2022 年 5 月 31 日签订的《许可协议》,发行人与莱素芳消毒剂公司的合作方
式为莱素芳消毒剂公司许可发行人生产、营销及销售 Aldovet Oxy 等六款消毒剂产品并
向发行人提供相应的生产技术,发行人自行生产、销售许可的产品,不向莱素芳消毒剂
公司采购被许可的产品,协议不应当被理解为双方建立合伙、代理或合资的关系。

     因此,发行人并非德国莱素芳的代理商。

     (二) 发行人注册了多项第 5 类商标,是否与此相关,Rdger 等商标是否与此相
关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注册的第 5 类商标如下:
序    注册                                        核定分                         取得
             商标注册号         商标                           专用权期限
号    人                                          类号                           方式

      播恩                                                                       申请
 1            41679727                            第5类    2020.7.14-2030.7.13
      集团                                                                       取得

      播恩                                                                       申请
 2            41664285                            第5类    2020.7.14-2030.7.13
      集团                                                                       取得

      播恩                                                                       申请
 3            41660481                            第5类    2020.7.21-2030.7.20
      集团                                                                       取得

      播恩                                                                       申请
 4            47952310                            第5类     2021.7.7-2031.7.6
      集团                                                                       取得

      播恩                                                                       申请
 5            40689904                            第5类    2020.10.7-2030.10.6
      集团                                                                       取得

      播恩                                                                       受让
 6            6888436                             第5类    2020.7.14-2030.7.13
      集团                                                                       取得

      播恩                                                                       受让
 7            6888435                             第5类    2020.7.14-2030.7.13
      集团                                                                       取得

      播恩                                                                       受让
 8            6139075                             第5类    2020.2.21-2030.2.20
      集团                                                                       取得

      播恩                                                                       受让
 9            6139074                             第5类    2020.2.21-2030.2.20
      集团                                                                       取得

      播恩                                                                       受让
10            16523636                            第5类    2016.5.28-2026.5.27
      集团                                                                       取得




                                       5-1-6-48
序    注册                                         核定分                           取得
              商标注册号         商标                            专用权期限
号    人                                           类号                             方式

      播恩                                                                          受让
11            16503773                             第5类     2016.4.28-2026.4.27
      集团                                                                          取得

      播恩                                                                          受让
12            11037733                             第5类    2013.12.14-2023.12.13
      集团                                                                          取得

      播恩                                                                          受让
13            11037102                             第5类    2013.10.14-2023.10.13
      集团                                                                          取得

      播恩                                                                          受让
14            11029123                             第5类    2013.10.14-2023.10.13
      集团                                                                          取得

      广州                                                                          申请
15            19302111                             第5类      2017.7.7-2027.7.6
      八维                                                                          取得

      广州                                                                          申请
16            17185787                             第5类    2016.10.28-2026.10.27
      八维                                                                          取得

      广州                                                                          申请
17            17185665                             第5类     2016.8.21-2026.8.20
      八维                                                                          取得

      广州                                                                          申请
18            17185448                             第5类     2016.8.21-2026.8.20
      八维                                                                          取得

      广州                                                                          申请
19            17185342                             第5类     2016.8.21-2026.8.20
      八维                                                                          取得

      广州                                                                          申请
20            17185209                             第5类     2016.8.21-2026.8.20
      八维                                                                          取得

      广州                                                                          申请
21            17185094                             第5类      2016.8.7-2026.8.6
      八维                                                                          取得

      广州                                                                          申请
22            11183522                             第5类    2013.11.28-2023.11.27
      八维                                                                          取得

      发行                                                                          申请
23            56657987                             第5类    2022.03.14-2032.03.13
      人                                                                            取得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莱素芳消毒剂公司同意发行人有权在合作区域内注册
“Roedger”等商标应用于销售协议约定的产品。上表中第 3 项为发行人根据《合作协
议》上述约定注册的商标。且根据发行人与莱素芳消毒剂公司签署的《许可协议》的约
定及莱素芳消毒剂公司的确认,发行人有权保留和使用注册号为 41660481 的商标,且
该等协议未要求发行人停止使用、转让或注销上表第 1 项、第 2 项商标。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9”所述
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四、 核查程序




                                        5-1-6-49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发行人与德国莱素芳签订的相关协议及莱素芳消毒剂公司的书面确认,了
   解双方合作内容、形式;

2. 获取发行人购买消毒液的购销合同、发票、广州市白云区慈善会出具的公益事
   业捐赠专用收据,取得消毒液供应商出具的针对报道中相关内容真实性的确认
   函;

3. 访谈发行人董事长,了解发行人与德国莱素芳签约合作报道中内容是否属实,
   确认发行人向广州白云区捐赠、发布水产品牌和水产技术品牌“生物刀”事项
   真实性,确认相关项目是否已投产、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4. 查阅消毒液购销合同、发票、送货单与产品标签等资料,核查发行人捐赠的消
   毒液是否为发行人自行生产;

5. 查阅发行人“鳙鱼高密度精养模式构建及饲料研发项目”的项目文件,核查“生
   物刀”项目的真实性及项目进展;

6. 获取发行人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清单,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核查
   发行人已注册商标,根据商标的名称、注册商标专用权起始日期及发行人与德
   国莱素芳签订的相关协议,核查发行人是否为德国莱素芳的代理商,发行人注
   册的第 5 类商标、Rdger 等商标是否与德国莱素芳及“Lysoform 消毒剂项目”
   相关。

五、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发行人向广州市白云区捐赠的报道内容存在不准确之处,发行人与德国莱素芳
   签约合作、与“生物刀”品牌发布相关的报道内容均属实;

2. 根据《许可协议》,发行人与莱素芳消毒剂公司的合作模式已调整为莱素芳消毒
   剂公司将相关消毒剂产品及对应的技术许可给发行人,由发行人自行开展消毒
   剂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消毒剂产品生
   产线尚未建设完成,消毒剂产品尚未投产,未形成业务。发行人所捐赠的消毒
   剂为发行人向协莱康公司购买所得,并非发行人生产;

3. 上述报道涉及的水产品牌和水产技术品牌“生物刀”尚未投产,目前仍处于研
   发和品牌概念阶段;

4. 发行人不属于德国莱素芳的代理商;


                                5-1-6-50
    5. 发行人注册的 41660481 号第 5 类“Rdger”商标为发行人根据《合作协议》
       上述约定注册的商标。且根据发行人与莱素芳消毒剂公司签署的《许可协议》
       的约定及莱素芳消毒剂公司的确认,发行人有权保留和使用注册号为 41660481
       的商标。

    《反馈意见》问题 10:据公开报道,海特汉姆克 2010 年 5 月即已任发行人海外
顾问、欧洲研究院院长,而招股说明书披露欧洲研究院系播恩国际与邹新华发起设立的
技术交流基金会,播恩国际 2016 年 11 月 30 日成立,未实际出资,也未实际开展经营
业务。海特汉姆克从事猪饲料配方及添加剂研发,猪场模型建立,海外和国内培训,
商业谈判等。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欧洲研究院的成立时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
是否对欧洲研究院形成控制;(2)发行人与海特汉姆克合作的方式,海特汉姆克的
研究成果的归属,发行人使用是否需要向其支付费用,(3)发行人每个工厂均建立汉姆
克实验室的原因,广州八维注册“汉姆克”“Hemke”商标的原因,是否要向其本人支
付投资收益;(4)包括海特汉姆克在内的欧洲员工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作用,发行
人研发和管理是否依赖该等员工。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10”之“二、发行人与海特汉姆克合作的
方式,海特汉姆克的研究成果的归属,发行人使用是否需要向其支付费用”部分相关
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广州八维与汉姆克动物营养咨询公司(Hemke Nutri Consult,以下简称“汉姆
克咨询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4 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佛山播恩与汉姆克咨询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4 日签订的合同、发行人与汉姆克咨询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4 日、2022 年 9
月 1 日签订的合同以及发行人与汉姆克咨询公司的确认,发行人与汉姆克咨询公司自
2010 年 5 月开始合作,合作方式主要包括:(1)海特汉姆克访问中国对发行人员工进
行培训,对客户猪场进行访问和举办座谈会;(2)海特汉姆克在欧洲组织并接待发行
人员工培训;(3)海特汉姆克撰写新产品或技术的报告,并发送给发行人;(4)发行
人根据海特汉姆克的工作时长向其支付薪酬,并负担其与发行人工作相关的国际交通、
住宿与餐饮费用。

    根据发行人、海特汉姆克及汉姆克咨询公司的确认,汉姆克系汉姆克咨询公司的
唯一股东及总经理,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海特汉姆克、汉姆克咨询公司合作期
间内,海特汉姆克及汉姆克咨询公司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委托而作出的相关
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合作研发的专利、技术、配方、产品等知识产权)
均归属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有。除按照上述合同支付费用外,发行人使用上述研
究成果无需向海特汉姆克及汉姆克咨询公司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5-1-6-51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10”所
述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二、 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审计报告》及 Holla Advocaten 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并向发行人董
       事会秘书访谈,了解欧洲研究院的成立时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以及发行人
       是否对欧洲研究院形成控制;

    2. 取得了广州八维与汉姆克咨询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4 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佛山
       播恩与汉姆克咨询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4 日签订的合同、发行人与汉姆克咨询公
       司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4 日、2022 年 9 月 1 日签订的合同,并取得了海特汉
       姆克以及汉姆克咨询公司的确认,核查发行人与海特汉姆克合作的方式、海
       特汉姆克的研究成果的归属以及发行人使用是否需要向其支付费用;

    3. 访谈发行人董事长,了解发行人每个工厂均建立汉姆克实验室以及广州八维注
       册“汉姆克”、“Hemke”商标的原因、发行人是否要向其本人支付投资收益,
       并通过查阅发行人费用科目序时账、银行流水进行复核;

    4. 查阅发行人员工名册、佛山播恩与荷兰籍人士 Marrit van Engen 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签订的合作合同、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欧洲专家支付
       的费用凭证,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欧洲籍或其他境外员工,确认包括海特汉
       姆克在内的人员在发行人业务体系中的作用以及发行人研发和管理是否依赖该
       等人员,并核实相关费用款项支付情况。

    三、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播恩欧洲研究院基金会为 2016 年 11 月 30 日于荷兰设立的法人,其不设置股份,
       资本来自补贴、馈赠、无主资产、遗产以及其他征集资金。发行人对播恩欧洲
       研究院基金会不形成控制;

    2. 发行人与海特汉姆克合作的方式已进行补充披露。在合作期间内,海特汉
       姆克及汉姆克咨询公司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委托而作出的相关研究成
       果均归属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有。发行人使用上述研究成果无需向海
       特汉姆克及汉姆克咨询公司支付除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3. 发行人工厂建立的汉姆克实验室主要用于饲料原料、所生产饲料产品中间产品



                                    5-1-6-52
         及成品的内部质量检验环节;为进行必要合理的宣传,以及为防止其他市场主
         体抢先注册与“汉姆克”相关的商标导致发行人产生侵权风险,广州八维注册
         了“汉姆克”、“Hemke”商标,发行人及广州八维无需就此向汉姆克本人支付
         任何费用或投资收益;

    4. 包括海特汉姆克在内的外籍人员仅为发行人的外部顾问,并非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或欧洲研究院的员工,主要为发行人提供一般性咨询服务,向发行人
         介绍欧洲的相关技术、经验,并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科研项目提供部分
         支持,但并不主导发行人的研发或经营。发行人的研发和管理不依赖该等人员。

    《反馈意见》问题 11:根据发行人的对外宣传,其拥有以周桂莲为代表的中国青年
技术专家和 Hemke 博士为代表的国外技术专家团队,周桂莲曾任发行人副总裁。请发
行人说明上述情形是否属实,周桂莲基本情况,周桂莲与发行人合作的情况,合作成果
的归属,终止合作的原因,发行人的技术研发是否依赖于周桂莲及其团队,对发行人生
产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周桂莲是否任职于发行人竞争对手,是否存在纠纷和潜
在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11”之一之(二)之“1. 周桂莲的基本情况”部
    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网络公开信息,周桂莲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周桂莲,女,农学博士,研究员职称,周桂莲于 1995 年 7 月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获
得动物营养专业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2000 年 7 月,获得动物营养与饲料专业博士学位;
2001 年至 2012 年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工作,历任动物营养研究室副主任、
主任;2006 年 2 月至 2010 年 8 月担任广东新南都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广州八维技术中心副总经理、副总裁;2016 年 2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混料板块技术总监;2018 年 8 月至今,担任新希
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饲料研究院院长;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
四川新希望六和科技创新有限公司3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青岛
新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海阳新希望六和农
牧科技有限公司5执行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担任四川新希望六和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新津分公司负责人。

    3
        该公司为新希望的全资子公司。

    4
        该公司为新希望的全资孙公司。

    5
        该公司为新希望的全资孙公司。




                                       5-1-6-53
    二、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11”之“三、周桂莲是否任职于发行人竞争
对手,是否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以及本所律师在网络公开渠道的检索结果,周桂莲现任职于新希
望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新希望披露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新希望的主营业务包括饲
料业务、白羽肉禽业务、养猪业务和食品业务,其中饲料业务包括饲料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等,饲料产品根据营养成分分类包括预混料、浓缩料、配合料,根据饲喂动物料种
分类包括禽料、猪料、水产料与反刍料等,因此,新希望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存在竞争关系。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与周桂莲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等其他协议,亦未要求周桂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与周桂
莲之间不存在竞业限制方面的纠纷和潜在纠纷。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于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核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周桂莲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11”所
述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三、 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取得了广州八维与周桂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工作通知书》,以及周桂莲的
       社保缴纳记录、技术资格证、学位证书及相关技术奖项证书复印件,发行人与
       海特汉姆克咨询公司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及海特汉姆克的学位证书,并查询网
       络公开信息,了解周桂莲、海特汉姆克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任职情况、与发行人
       的关系;

    2.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结合周桂莲《劳动合同书》中对知识产权成
       果的约定,核查发行人与其合作成果归属情况;

    3. 访谈发行人技术中心总监,查询发行人相关专利及正在申请的专利的发明人,
       了解周桂莲在职期间科研成果、发行人的技术研发是否对周桂莲及其团队存在
       重大依赖、周桂莲离职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 访谈周桂莲,检索公开报道及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了解周桂莲
       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离职情况及目前工作任职情况等;

    5. 查阅新希望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该公司主营业务及其是否与发行人主营业务




                                     5-1-6-54
       存在竞争关系;

    6. 查 询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s://wenshu.court.gov.cn ) 及 企 查 查 网 站
       (https://www.qcc.com/)等,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否与周桂莲存在纠
       纷和潜在纠纷。

    四、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发行人的对外宣传情况属实,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10 月,周桂莲任职于广州
       八维,担任广州八维技术中心副总经理、副总裁;2010 年 5 月至今海特汉姆
       克通过汉姆克咨询公司担任发行人的海外顾问;

    2. 2012 年 9 月至 2015 年 10 月,周桂莲系发行人子公司员工,周桂莲与发行人之
       间为劳动关系,不属于合作关系;

    3. 周桂莲在广州八维工作期间,利用广州八维的办公环境或资源或在工作时间内
       完成的发明创造等有关知识产权成果,属广州八维所有,广州八维可以自行处
       置或使用;

    4. 广州八维与周桂莲解除劳动关系,系由于周桂莲个人原因;

    5. 发行人的技术研发对周桂莲及其团队不存在重大依赖,广州八维与周桂莲解除
       劳动关系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 周桂莲任职公司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存在竞争关系,周桂莲与发行人
       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反馈意见》问题 12:据公开报道,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接受采访时称,OEM 必死,
ODM 永生,播恩坚持走 ODM 路线,最大程度满足养殖户的需求。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发行人字号由“八维”变更为“播恩”的原因及背景,是否其他机构或个人授权
发行人使用;(2)发行人 ODM 的品牌,发行人产品中 ODM 和自有品牌的比例;(3)
ODM 最大程度满足养殖户的需求的含义,是否根据经销商、客户需要生产相应品牌的
产品,相关产品是否经过授权,是否生产假冒伪劣产品;(4)衡阳市珠晖区开心果饲料
经营部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客户,发行人拥有“开心果”商标,发行人是否根据其
要求生产“开心果”品牌产品。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12”之“三、ODM 最大程度满足养殖户的需
求的含义,是否根据经销商、客户需要生产相应品牌的产品,相关产品是否经过授权,
是否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5-1-6-55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 ODM 生产。报道中所提及“最大程度满足养殖户的需求”
是指发行人通过市场调研,以客户关注的饲料关键指标为基础,在给动物提供必需营养
物质的基础上,通过发行人研发人员独立自主进行技术创新和配方技术研发,从而达到
提升养殖农场的综合养殖饲料效益和效率,优化提升客户养殖指标的目标,如生猪腹泻
率、采食量、日增重、全程增重饲料成本等指标的优化提升。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佛山播恩存在为养殖场客户定制生
产饲料的情况。2021 年 10 月,佛山播恩与高州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基智农”)签订《定制饲料采购合同》,约定佛山播恩根据京基智农提供的配方,按其要
求采购原材料并加工生产预混合饲料、乳猪浓缩饲料及教槽料产品。截至报告期末,佛
山播恩已生产并销售给京基智农及其同一主体控制客户金额共 1,499.85 万元。此外,
2022 年佛山播恩亦为广州壹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号生物”)及与壹号生
物受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其他客户定制生产并销售蛋鸡预混料,截至报告期末销售金额合
计 29.88 万元。佛山播恩在产能利用尚有空间的情况下,为该养殖场客户提供饲料生产
服务,具有商业合理性。佛山播恩生产加工的相关产品按照相关标准生产,不涉及生产
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所有品牌均为自有品牌,所销售产品均来源于自主研发生产,
不存在根据经销商、客户需要生产相应品牌产品的情况,不存在相关产品授权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
版)》,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未曾因违
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被主管
机关认定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

    二、 《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12”之“四、衡阳市珠晖区开心果饲料经营
部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客户,发行人拥有‘开心果’商标,发行人是否根据其要求
生产‘开心果’品牌产品”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饲料经销商名称中包含所购买饲料生产厂商字号属于行业惯例。饲料经销商一般同
时销售多个品牌、不同畜禽种类和生长阶段的饲料产品,在实际产品销售中,若饲料店
名称中突出某个饲料生产商的字号,有利于经销商在当地养殖客户中扩大饲料产品知名
度,从而促进产品销售。

    (一)发行人经销商客户名称中包含发行人品牌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客户名称中包含发行人品牌的主要客户如下:


   序号            字号                            客户名称




                                     5-1-6-56
序号   字号                        客户名称

 1            新罗区八维饲料店

 2            万年县八维饲料经营部

 3            抚州市东乡区八维饲料经营部

 4            吉安市青原区八维饲料批发部

 5            定远县池河镇珊珊八维饲料店

 6            吉安八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7            浮梁县八维饲料经营部

 8            铜山区八维饲料门市部

 9            景洪东风播恩八维饲料店

10            七星关区生机镇同心八维饲料经营部

11            通许县八维饲料销售部

12            抚州市东乡区八维饲料经营部
       八维
13            邹平县黄山八维饲料经营部

14            临泉县姜寨八维饲料经销处

15            乐安县八维饲料服务部

16            孟州市八维饲料销售部

17            云南八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8            城固县八维饲料经销处

19            涿鹿县播恩八维农资门市

20            博白县龙潭镇八维饲料经营部

21            湛江市坡头区龙头八维饲料店

22            藤县八维饲料经营部

23            登封市白坪乡八维饲料门市

24            登封市宣化镇八维饲料门市




                  5-1-6-57
序号   字号                        客户名称

25            天津市宁河区八维饲料经营部

26            平阳县八维饲料经营部

27            资中县八维饲料经营部

28            沁阳市八维兽药店

29            周口市淮阳区八维饲料销售店

30            万年县八维饲料经营部

31            叙永县八维生物服务中心

32            金华市金东区播恩饲料店

33            临桂区六塘镇播恩饲料店

34            金堂县三鑫播恩饲料店

35            景洪东风播恩八维饲料店

36            巩义西村镇播恩饲料店

37            平度市播恩 8V 饲料经销处

38            沧源县播恩饲料经营部

39            都江堰播恩饲料经营部

40     播恩   南雄市雄州街道播恩饲料店

41            偃师市府店镇播恩饲料店

42            墨江团田镇播恩饲料直销店

43            漳平市播恩饲料店

44            富源县十八连山镇播恩饲料经营部

45            拜泉县播恩饲料经销处

46            涿鹿县播恩八维农资门市

47            隆昌市金鹅镇播恩饲料经营部

48            桓仁播恩饲料直销处




                  5-1-6-58
   序号            字号                            客户名称

    49                         鹤岗市工农区播恩饲料店

    50                         上高县播恩饲料经营部

    51                         肇庆播恩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52                         中阳县播恩饲料专营店

    53                         筠连县播恩饲料店

    54                         凤城市刘家河镇播恩饲料商店

    55                         罗平县播恩饲料经营部

    56                         依兰县播恩饲料店

    57                         西昌市礼州播恩饲料服务部

    58                         临桂区六塘镇播恩饲料店

    59                         定远县播恩养殖服务中心

    60                         建水县岔科播恩饲料店

    61                         德昌县播恩饲料服务部

    62                         曲周县播恩饲料经营部

    63                         龙游播恩饲料店

    64                         宜宾市叙州区播恩饲料经营部

    65                         资阳市高新区播恩饲料销售店

    66                         乐安县金竹乡坪溪播恩饲料店

    67                         泸州市纳溪区播恩饲料经营部

    68            开心果       衡阳市珠晖区开心果饲料经营部

    (二)发行人经销商客户中包含同行业公司品牌的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商客户名称中包含同行业公司品牌如“大北农”、“新希望”、
“双胞胎”等的主要客户如下:


   序号            字号                            客户名称




                                   5-1-6-59
   序号             字号                           客户名称

    1                          宁国市仙霞镇大北农养殖服务部

    2                          临清市魏湾大北农临清养殖服务中心

    3                          大北农涟源养猪服务中心

    4               大北农     灯塔市大北农养猪服务中心

    5                          临泉县艾亭镇大北农饲料兽药门市部

    6                          邹城市张庄镇大北农养猪服务中心

    7                          铁岭市大北农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8                          嵩县长葛希望饲料门市部

    9                          武胜县沿口新希望饲料经营部

    10              新希望     稷山县翟店希望兽药饲料门市部

    11                         施秉县希望饲料店

    12                         南宁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13                         南和县双胞胎饲料零售门市

    14                         冠县双胞胎饲料销售部
                    双胞胎
    15                         上高县双胞胎饲料泗溪销售部

    16                         宜兴市官林镇双胞胎饲料店

    注 1:“大北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2385)的字号;

    注 2:“新希望”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SZ.000876)的字号;

    注 3:“双胞胎”为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字号。

    因此,客户“衡阳市珠晖区开心果饲料经营部”将公司品牌“开心果”作为字号,
系为提高在当地的产品影响力,符合行业惯例,发行人并非根据其要求生产“开心果”
品牌产品。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二)》“问题 12”所
述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三、 核查程序



                                   5-1-6-60
    针对上述事项,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与发行人总经理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字号变更的原因及背景,采访报道中提
       到的“播恩坚持走 ODM 路线,最大程度满足养殖户的需求”、“OEM 必死、ODM
       永生”的含义,了解发行人是否生产 ODM 产品及具体情况,产品经销商客户名
       称中包含所销售饲料产品品牌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

    2. 获取报告期内收入明细表,核实了解发行人销售给饲料生产企业的相关产品、
       销售金额情况;

    3. 查阅佛山播恩与京基智农、壹号生物等签订的相关协议、交易凭证,与发行人
       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交易情况;

    4. 取得发行人客户珠晖区开心果饲料经营部的确认,了解客户名称中包含开心果
       的原因;

    5. 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明细表,核实了解发行人客户名称中包含发行人品牌
       或同行业公司品牌的情况;

    6. 获取发行人及子公司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及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
       证明版)》,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

    四、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发行人字号由“八维”变更为“播恩”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其他机构或个人授
       权发行人使用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 ODM 生产;

    3.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存在按照客户要求生产饲料的情况,相关
       饲料产品按照标准生产,不涉及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除前述情况外,发
       行人不存在根据经销商、客户需要生产相应品牌的产品,不存在生产假冒伪劣
       产品的情况;

    4. 客户衡阳市珠晖区开心果饲料经营部的名称中包含发行人产品品牌“开心果”
       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二次反馈意见》问题 1:关于经销商。报告期内,发行人采取经销与直销相结合
的销售模式,收入主要来自于经销商,占比超 70%。报告期前五大客户合作时间大部分
在 2016 年后,发行人专营经销商收入分别为 9,292.05 万元、12,973.24 万元、24,671.47



                                    5-1-6-61
万元。发行人各年度客户变动较大,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新增直销客户数
量占当期合作直销客户数量的比例分别为 41.61%、48.33%及 50.20%,新增经销客户
数量占比分别为 21.38%、24.77%及 30.14%;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退出直销客
户数量占当期直销客户数量比例分别为 56.06%、60.27%及 45.21%,退出经销客户数
量占比为 57.91%、55.37%及 33.90%。发行人经销商主要以非法人单位为主,包括自
然人及个体工商户,发行人经销商存在为在职员工、前员工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情况,发
行人客户存在由发行人前员工或其近亲属控制的情况,且存在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
形。报告期内,发行人返利金额分别为 9,631.54 万元、13,440.08 万元、16,377.36 万
元,返利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4%、8.99%、9.29%。

    请发行人:(1)说明并披露经销商选取标准、日常管理、定价机制(包括营销、运
输费用承担和补贴等)、物流(是否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退换货政策及具体情况、对
经销商的激励政策及具体情况;(2)说明报告期内经销商家数逐年大幅减少,且与销售
收入波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波动趋势是否与可比公司一致;(3)说明发行人
报告期内经销商及客户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新增或退出经销
商、客户和发行人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在经销商及客户稳定
性与业务持续性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风险;(4)报告期内新增经销商结算和信用期政策是
否与原有经销商存在明显差异;报告期内退出经销商退出后回款是否存在异常;(5)列
示报告期各期前二十大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客户名称、具体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占比、
是否为新增客户、合作历史、业务拓展方式、销售模式、所属销售渠道、结算方式、主
要合同条款等情况,并说明相关交易流程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有效性;(6)补充披露在职
员工、前员工或其近亲属控制的主体成为发行人经销商或客户的具体情况,并说明上述
客户与其他客户相比在定价原则、信用政策、返利政策等方面是否存在显著差异;(7)
说明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商业合理性与具体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说明与上述主体的交易价格和其他主体的对比情况,供应
商与客户重叠、向同行业采购或销售是否为行业惯例;(8)说明专用经销商收入报告期
内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9)结合经销商下游客户的情况,说明相关客户在报告期
成为经销商前五大客户的合理性;(10)说明是否存在报告期年销售额达 300 万元以上
客户但后期未合作的情形,如有,说明后续未合作原因,是否存在虚假客户的情况;(11)
结合产品销售半径,说明各生产基地产量与对口区域经销商数量、销售收入是否相匹配;
(12)说明发行人返利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计提返利的依据、
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返利计提情况及实际返利情况,两者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与
销售收入是否相匹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方法、过
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说明对经销商,尤其是对在职员工、前员工或其近亲属控


                                    5-1-6-62
制的经销商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范围、方法、主要经销商的库存情况、所销售
商品的最终去向,具体说明走访及函证的比例、回函率、回函结果等情况,并对经销商
是否实现最终销售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之一之“(二)经销商的定价机制、物流、
退换货政策及具体情况”及“(三)经销商的激励政策及具体情况”部分相关情况更新
如下:

    (一) 经销商的定价机制、物流、退换货政策及具体情况

    1. 销售定价机制

    根据发行人的经销商销售合同及发行人的说明,经销业务过程中,公司与各经销商
平等协商确定销售定价。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经销商向其终端客户销
售产品的零售指导价(最低零售价),并与经销商签订《播恩产品目录价格表》。在零售
指导价的基础上,结合价格政策并考虑经销商的盈利空间,公司与经销商平等协商给予
适当折扣后确定销售结算价,作为公司向经销商销售的实际定价。合作过程中,公司会
根据原料成本和市场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产品指导价格,经销商在接到调价通知后即
按最新指导价格执行,双方的实际结算定价也相应调整。

    2. 运费承担及物流安排

    根据发行人的经销商销售合同及发行人的说明,运费承担方面,公司一般要求客户
自行上门提货并承担运输费用。公司的部分客户位置偏远、信息途径不足,基于充分服
务客户和便捷运输考虑,公司业务员帮助客户联系物流并由客户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同
时,部分客户由公司送货上门并承担运输费用。

    在物流安排上,一般由经销商自行上门提货或委托物流上门提货,相关产品在发货
时即验收交付,公司无需安排销售物流,部分经销商由公司负责发货至经销商仓库或门
店。同时,对经销商的部分销售存在直接发货给终端客户的情形,主要系经销商考虑最
近运输距离、路线合理性并减少库存,向公司下达订单后要求直接将饲料发货至终端客
户,该情形符合实际业务需求,具有商业合理性。

    3. 退换货政策

    根据发行人的经销商销售合同及发行人的说明,根据合同约定和经营实际,若饲料
因质量问题在保质期内发生变质、霉变等现象,公司核实确认后同意退换货。同时,对
公司负有责任的运输破包、受潮等情形,以及少量客户退出经营、经营失败等滞留的饲
料,客户与公司协商后允许少量退换货。公司的产品质量较为稳定,发生退换货的情况
及金额较少,退换货政策执行情况较好,报告期内退换货金额占销售金额的比例较低,



                                     5-1-6-63
 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影响极小。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对不同销售模式、客户类型、产品的退换货政策不存在
 差异。除饲料质量问题发生变质、霉变等现象外,客户不允许退货。报告期内,公司存
 在销售退换货的主要原因包括客户当年退出经营、货物运输途中淋湿、受潮结块无法继
 续使用、包装污损或破包等。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金额分别为 16.26 万元、8.08 万元、
 8.35 万元和 10.4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02%、0.01%、0.00%和 0.02%,
 金额较小。其中,2019 年至 2021 年各年经销商退换货金额分别为 3.24 万元、0.32 万
 元、8.35 万元,2022 年 1-6 月不存在经销商退货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经销商集
 中退货情况。

       (二) 经销商的激励政策及具体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返利政策文件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促销手段主要为折扣、
 返利和饲料赠送三种方式。其中折扣为零售指导价(最低零售价)与销售结算价之间的
 差额。公司在最低零售价的基础上,结合价格政策并考虑经销商的盈利空间,协商给予
 适当折扣后确定销售结算价。发行人在销售合同中与经销商约定最低零售价、结算价,
 交易过程中直接按照折让后的结算价销售并确认收入,因此对经销商的折扣无需单独确
 认或进行会计处理。

       返利政策包括月度返利、年度返利和其他返利,同时,还包括实物赠料方式,因实
 物赠料按照月度统计,因此纳入月度返利核算。报告期内,公司各形式返利的内容条款
 举例、计提方法和比例如下:

返利             具体依据                         内容条款             计提方法及比例

       签订《销售合同》时,发行人
       会与部分客户约定在其月采购
       量达到一定标准时,按客户月                                      月末时,根据客户
                                      月度返利条款举例:某饲料产品
       度实际采购量和阶梯单吨返利                                      月度实际采购量,
                                      月销量达到 50 吨,每吨返利 50
       标准计算月度返利金额。同时,                                    乘以阶梯单吨返
                                      元,月销量达到 100 吨,每吨返
       发行人开展销售拓展活动或客                                      利标准计算月度
                                      利 75 元,月度结算,月末返还。
月度   户新增销售品种时,可单独申                                      返利金额。

返利   请月度返利标准,并按照审批
       后的返利标准计算返利。

                                                                       月末时,根据客户
       发行人对畅销产品和特定重点
                                      赠料条款举例:某饲料产品十包 月度实际采购赠
       推广产品制定提货赠料政策,
                                      赠 1 包,某饲料产品一吨赠 1 包 料产品的数量,乘
       按照提货数量给予客户一定数
                                      等。                             以对应的赠料标
       量的实物赠料。
                                                                       准计算赠料数量。



                                       5-1-6-64
       返利              具体依据                           内容条款              计提方法及比例

               发行人综合考虑客户所处区域
               市场容量、现有客户群体、以
               前年度销售目标的实现情况         年度返利条款举例:某饲料产 年度结束后,发行
               (如有)等因素,在年度营销       品,60 吨≤年销量<120 吨,返 人对完成年度销
               政策中,针对浓缩饲料、配合       利 50 元/吨;120 吨≤年销量< 量目标的客户,按
       年度
               饲料中的教槽料及乳猪料等产 180 吨,返利 75 元/吨;180 吨 实际采购量乘以
       返利
               品确定本年度客户销售量阶梯       ≤年销量<240 吨,返利 100 元/ 对应阶梯单吨返
               返利标准。年度结束后,发行 吨;年销量≥240 吨,年返利 125 利标准计算年度
               人对完成年度销量的客户,按       元/吨。                          返利金额。
               实际销量乘以阶梯单吨返利标
               准计算年度返利金额。

               包括招商促销返利、季度返利
               等。其中招商促销返利是指发       申请促销政策举例:3 月至 6 月
               行人定期举办行业研讨招商会       不限量,某饲料产品月返利 2 元
               议,鼓励新老客户集中向发行       /包,7 月起月销量达 50 吨以上 按照客户采购特
       其他    人下单采购,发行人根据会前       方能保持原有政策,50 吨以下 定产品的数量,乘
       返利    申请的促销政策和订货明细进       取消 2 元月返利。                以对应的返利标
               行促销返利。季度返利是指发                                        准计算返利金额。
               行人签订销售合同时,与客户       季度返利举例:销量给予 3 元/

               约定根据其各季度采购量按单       包的季度奖励,季度结算。

               吨标准进行季度返利。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司销售地区覆盖范围较广,且各地区的市场竞争情况、客户
           盈利情况、主要销售产品类别、返利偏好程度等因素存在差异,因此在上述统一促销政
           策基础上,各子公司可结合统一返利政策和客户实际协商情况进行调整,按流程审批后
           执行,达到有章可循、因地制宜的高效营销效果。

               其中,对经销商的各类返利金额及其占经销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度返利                              5,256.09              12,346.70           10,112.15         7,412.44

年度返利                                  4.42                659.36              599.29           598.00

其他返利                                  9.13                  23.54             110.09            24.74




                                                 5-1-6-65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返利合计                                 5,269.64               13,029.61      10,821.52      8,035.18

经销收入                                45,908.05              132,035.29     113,297.43     82,321.29

返利金额占经销收入比例                    11.48%                   9.87%          9.55%         9.76%

               二、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之“二、说明报告期内经销商家数逐年大
           幅减少,且与销售收入波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波动趋势是否与可比公司一致”
           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受下游养殖行业集中化影响,小规模养殖户大量退
           出,倒逼小规模经销商数量大幅减少,公司的经销商数量呈减少趋势,分别为 1,974 家、
           1,171 家、1,108 家和 783 家。与此同时,由于退出经销商主要为小规模经销商,经销
           集中度提升和客户结构优化,公司的经销收入呈增长趋势,2019 年至 2021 年分别为
           82,321.29 万元、113,297.43 万元、132,035.29 万元。2022 年 1-6 月公司的经销收入为
           45,908.05 万元,主要受“猪周期”影响,下游生猪养殖行业经营困难甚至亏损,饲料
           需求也受到影响,加之主要饲料原料价格上涨,饲料行业竞争愈加激烈。

               2019 年至 2021 年,经销商家数与其收入的变动趋势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相关原因
           具有合理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受下游养殖行业集中化影响,小规模养殖户大量退出,倒逼小规模经销商
           数量大幅减少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由于终端生猪养殖户的养殖场所一般较为偏远,距离饲料生产
           企业生产基地或销售公司相对较远,且大部分养殖户的养殖规模较小,单批采购规模较
           小,养殖户出于购买饲料便捷性、运输费用、售后服务及资金等因素考虑,更偏向于直
           接向其周边饲料店采购饲料。饲料店经营规模偏小,主要以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形式进行
           饲料销售业务,具有数量众多、分布零散、经营规模较小等特点。因此,下游小规模生
           猪养殖户数量变动直接影响到经销商数量的变动。

               1. 下游养殖行业呈现集中化发展趋势,下游小规模养殖户逐步退出

               我国生猪养殖行业呈现规模化发展趋势,主要原因为:首先,国家环保政策趋严,
           传统散户养殖方式对环境污染相对较大,而改善养殖环境、调整养殖方式需要资金支持,
           因此散户补栏意愿相对较低,养殖规模逐步收缩。其次,随着国家对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日益提高,各项产品质量标准陆续推出,对传统散养户的养殖方式提出挑战,导致部分
           散养户退出养殖。再次,随着国内城镇化进程加快,规模化养殖企业的优势逐步凸显。
           同时,生猪养殖行业存在固有养殖周期,具有养殖时间相对较长、资金投入大的特点,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小规模养殖户由于资金实力不足,应对市场波动能力较弱,


                                                    5-1-6-66
主动选择退出行业竞争。

    2. 非洲猪瘟疫情加快小规模养殖户退出速度,养殖行业规模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2018 年 8 月,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国沈阳沈北新区某猪场首次发生,至 2019 年下半
年疫情蔓延至全国。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所引起,具有急性、热性和高度传
染性特点,发病时间短,病死率高。大批量的小规模养殖户由于设施落后、养殖方式及
技术相对传统、养殖环境较差,受到非洲猪瘟疫情影响严重,从而主动或被动退出生猪
养殖行业,加速下游养殖行业向集中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因此,在下游养殖行业规模化发展已成必然趋势且非洲猪瘟疫情加快小规模养殖户
退出养殖行业的背景下,大量饲料销售经销商,尤其是规模相对较小的饲料销售经销商
选择退出行业。

    (二) 发行人报告期内退出经销商数量较多,但主要以小规模经销商为主,退出
经销商的收入占比相对较低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尽管报告期内经销商数量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但退出经销商
的平均经营规模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公司退出经销商的变动情况和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如下:
                                         2022 年 1-6 月
   项    目                                                           客均销售金额
                 数量(家)      金额(万元)            金额占比
                                                                        (万元)
退出经销客户               443       14,469.09               10.96%           32.66
存续经销客户               665      117,566.20               89.04%          176.79
   合    计              1,108      132,035.29              100.00%          119.17
                                               2021 年
   项    目                                                           客均销售金额
                 数量(家)      金额(万元)            金额占比
                                                                        (万元)
退出经销客户               397        7,187.42                6.34%           18.10
存续经销客户               774      106,110.02               93.66%          137.09
   合    计              1,171      113,297.43              100.00%           96.75
                                               2020 年
   项    目                                                           客均销售金额
                 数量(家)      金额(万元)            金额占比
                                                                        (万元)
退出经销客户             1,093       16,588.26               20.15%           15.18
存续经销客户               881       65,733.03               79.85%           74.61
   合    计              1,974       82,321.29              100.00%           41.70
                                               2019 年
   项    目
                 数量(家)      金额(万元)            金额占比     客均销售金额



                                    5-1-6-67
                                                                            (万元)

退出经销客户              2,135              20,393.35         19.03%              9.55
存续经销客户              1,552              86,758.66         80.97%             55.90
   合     计              3,687          107,152.02           100.00%             29.06

       注 1:本期退出经销客户指上期有交易但本期不存在交易的经销商,其数量占比、
收入占比均为占上期数据的比例。

       注 2:本期存续经销客户是指上期有交易且本期也有交易的经销商,其数量占比、
收入占比均为占上期数据的比例。

       由上表可知,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退出经销商数量
分别为 2,135 家、1,093 家、397 家和 443 家,单位销售金额分别为 9.55 万元/家、15.18
万元/家、18.10 万元/家和 32.66 万元/家,退出经销商平均经营规模较小。

       (三)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商集中度逐渐提高,经销商结构优化带动经销收入持续
增长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按照收入规模划分的经销商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收入占经销
        销售规模           经销商家数           家数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收入比
300 万以上                              25           3.19%      12,374.13       26.95%
200 万元至 300 万元                     33           4.21%       7,865.36       17.13%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                     69           8.81%       9,812.65       21.37%
50 万元至 100 万元                  108             13.79%       7,772.72       16.93%
50 万以下                           548             69.99%       8,083.20       17.61%
          合计                      783           100.00%       45,908.05      100.00%
                                         2021 年
                                                                            收入占经销
        销售规模           经销商家数           家数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收入比
300 万以上                          108              9.75%      64,132.35       48.57%
200 万元至 300 万元                     86           7.76%      21,416.64       16.22%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                 163             14.71%      23,715.73       17.96%
50 万元至 100 万元                  176             15.88%      12,927.61        9.79%
50 万以下                           575             51.90%       9,842.96        7.45%
          合计                    1,108           100.00%      132,035.29      100.00%



                                         5-1-6-68
                                           2020 年
                                                                                   收入占经销
      销售规模               经销商家数           家数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收入比
300 万以上                                86           7.34%         42,791.71         37.77%
200 万元至 300 万元                       82           7.00%         20,321.83         17.94%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                     192           16.40%         27,207.01         24.01%
50 万元至 100 万元                      181           15.46%         12,856.76         11.35%
50 万以下                               630           53.80%         10,120.13          8.93%
        合计                          1,171         100.00%         113,297.43        100.00%
                                           2019 年
                                                                                   收入占经销
      销售规模               经销商家数           家数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收入比
300 万以上                                29           1.47%         14,831.13         18.02%
200 万元至 300 万元                       38           1.93%          8,982.04         10.91%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                     174            8.81%         23,606.96         28.68%
50 万元至 100 万元                      235           11.90%         17,096.97         20.77%
50 万以下                             1,498           75.89%         17,804.18         21.63%
        合计                          1,974         100.00%          82,321.29        100.00%

    由上表可知,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的经销商销售集中度逐渐提高,经销商结构逐
渐优化。其中 50 万元以下销售额对应经销商的家数逐年减少,分别为 1,498 家、630
家、575 家,收入占比逐年减少,分别为 21.63%、8.93%、7.45%。

    2020 年下游生猪养殖行业回暖和公司加强市场开拓,经销收入同比大幅增加;2021
年下游生猪养殖存栏量仍持续保持高位,市场需求旺盛,公司持续加强市场开发和产品
推广,经销收入同比亦保持增长趋势。

    (四) 经销商家数及其收入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一致或存在合理差异,与同行
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异常

    根据同行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发行人的说明,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的经销收入
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一致,但公司及同行业公司的经销商家数波动有所差异,具体情
况如下:


                           经销商家数                           经销收入(万元)
  公司简称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1,062,384.1     1,069,974.8
  正大投资        11,837     15,272      12,591                                    907,336.50
                                                              0               9




                                           5-1-6-69
     扬翔股份    1,932     1,999    2,693       250,205.86   154,886.75   155,849.09

     邦基科技    1,118     1,330    1,205       147,642.44   132,201.30    75,799.67

     神农集团        -      581      583                 -    35,499.79    25,137.67

     行业平均    4,962     4,796    4,268       486,744.13   348,140.68   291,030.73

     播恩集团    1,108     1,171    1,974       132,035.29   113,297.43    82,321.29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源于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仅披露 2021 年 1-6 月数据,因
此 2021 年经销商家数以 2021 年 1-6 月数据替代;2021 年经销收入以 2021 年 1-6 月年
化后数据替代;其他同行业公司未披露报告期内相关数据。

      如上表所示,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及同行业公司的行业平均饲料经销收入均呈增
长趋势,经销商家数变动则有所差异。正大投资、邦基科技的饲料经销商家数先增后减,
发行人和扬翔股份的饲料经销商家数则逐渐减少,其中 2020 年减少幅度较大。主要系
各公司饲料经销除受共同的市场环境影响外,还与各公司不同的产品结构、营销策略、
经营安排、客户情况等密切相关。

      三、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之“三、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经销商及客
户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新增或退出经销商、客户和发行人及
关联方是否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在经销商及客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方面
是否存在重大风险”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经销商及客户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
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受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生猪养殖户地域及规模等因素影响,
公司的客户中存在大量乡镇或农村的饲料经销商或养殖户,多以家庭为经营主体,以自
然人、个体工商户形式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该类客户具有数量众多、分布零散、规模
相对较小等特点,其资金实力、经营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然而,生猪养殖行业面临“猪
周期”波动、养殖疫病等多种风险,必然导致生猪养殖户、饲料经销商变动较大。

      2019 年以来,受非洲猪瘟疫情、“猪周期”波动、养殖环保政策要求等行业因素叠
加影响,下游养殖行业呈集中化发展趋势,小规模养殖户大量退出,倒逼小规模经销商
数量大幅减少。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部分区域运输受阻、区域自然灾害导致养殖减损,
以及正常市场竞争、公司日常营销开拓、客户自身发展规划等导致的客户新增和退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销商及客户波动较大。

      根据同行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同行业公司未披露直销商
或整体客户的变动情况,仅披露经销商变动情况。资料显示,公司的经销商新增和退出



                                     5-1-6-70
变动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项
        公司简称    家数占    收入占                   收入占    家数占
 目                                      家数占比                         收入占比
                      比        比                       比        比

       正大投资     38.50%    32.94%      34.63%        21.31%   29.54%    14.32%

 新 扬翔股份        23.76%    10.54%      19.56%        11.41%   19.16%    11.66%
 增
       邦基科技     12.70%     3.92%      34.06%        11.38%   26.97%     9.93%
 经
 销 行业平均
                    24.99%    15.80%      29.42%        14.70%   25.22%    11.97%
 商 值

       播恩集团     30.14%    11.83%      24.77%        13.09%   21.38%    11.56%

       正大投资     52.33%    21.97%      20.71%        11.08%   51.62%     6.80%

 退 扬翔股份        26.31%    10.80%      40.29%        13.13%   26.82%     8.33%
 出
       邦基科技     26.62%     6.62%      27.22%         5.17%   49.97%    15.37%
 经
 销 行业平均
                    35.09%    13.13%      29.41%         9.79%   42.80%    10.17%
 商 值

       播恩集团     33.90%     6.34%      55.37%        20.15%   57.91%    19.03%

      注 1:正大投资、扬翔股份、邦基科技数据源于招股说明书,仅披露至 2021 年 1-6
月数据,因此 2021 年度数据以 2021 年 1-6 月数据代替。

      注 2:本期退出客户指上期有交易但本期不存在交易的客户,其数量占比、收入占
比均为占上期数据的比例;本期新增客户指上期不存在交易而本期存在交易的客户,其
数量占比、收入占比均为占本期数据的比例。

      注 3:2022 年 1-6 月同行业公司未披露客户变动数据。

      从上表可知,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新增经销商家数及其收入占比处于合理水平,
符合行业惯例,经销商退出比例较高也属于行业普遍情况。由于同行业各公司的主要销
售区域、客户分布及具体情况、各公司经营战略等有所不同,使得各公司的退出经销商
家数及收入情况存在差异。其中,同行业公司正大投资、邦基科技 2019 年退出经销商
数量占比较高,扬翔股份 2020 年退出经销商数量占比较高。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




                                       5-1-6-71
的经销商退出数量和收入占比略高于同行业公司,主要系公司经销商分布总体较为分散,
受不同地区非洲猪瘟情况、养殖环保政策和公司自身营销策略等因素影响,小规模经销
商退出相对较多。2021 年公司的退出经销商家数占比与行业平均值差异较小,其收入占
比也明显回落,与邦基科技较为接近。

    综上,公司的经销商及客户变动较大主要受养殖行业环境和发展趋势变动、下游客
户自身特点影响,相关原因具有合理性;经销商的实际变动情况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
重大异常情形。

    (二) 新增或退出经销商、客户和发行人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在经销商及客户稳定性与业务持续性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1. 除极少数客户外,报告期内新增或退出经销商、客户和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
       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

    经实地走访、视频访谈、获取声明函等方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和退出客户
中,吉安八维为发行人曾经的参股公司,江西日辉为吉安八维的控股股东,肇庆八维为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曾经的全资二级子公司。除此之外,其他新增和
退出客户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实质或者潜在的关联关系。

    2. 发行人的经销商及客户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前述分析表明,公司的经销商及客户变动较大具有合理的业务
原因,经销商的实际新增和退出情况亦符合行业惯例,经销商及客户的稳定性不存在重
大异常。除吉安八维、江西日辉、肇庆八维外,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和退出的经销商、客
户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实质或潜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的销售业务不存在主要源于
关联方的情形。因此,公司的客户稳定性和业务持续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同时,从实际经营成果看,报告期内公司的经销商稳定性逐渐提高,业务持续性不
存在重大风险。一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经销业务中,合作年限 3 年以上的经销商家
数占比分别为 24.37%、43.13%、50.09%和 57.22%,对应收入占经销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33.20%、48.44%、64.65%和 68.55%,经销商稳定性逐渐提高。另一方面,报告期
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源于原有客户,公司在保持与原有客户良好合作关系的基础
上,不断开拓培养新客户并创造新的收入来源。此外,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的主营业
务收入分别为 100,975.88 万元、149,521.36 万元、176,225.72 万元,呈增长趋势,业
务持续性较好。2022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9,329.44 万元,受“猪周期”影响,
尽管业务规模同比有所下滑,但业务持续性不存在重大风险。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
来源的具体占比数据如下:


       年度                  经销收入                      直销收入




                                     5-1-6-72
                       新增客户收入   原有客户收入        新增客户收入       原有客户收入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2022 年 1-6 月            7.60%          92.40%             28.77%              71.23%

      2021 年               11.83%          88.17%             26.15%             73.85%

      2020 年               13.09%          86.91%             27.75%             72.25%

      2019 年               11.56%          88.44%             29.36%             70.64%

    四、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之“四、报告期内新增经销商结算和信用
期政策是否与原有经销商存在明显差异;报告期内退出经销商退出后回款是否存在异
常”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前述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对经销商执行统一的结算和信用政策,
新增经销商和原有经销商的结算和信用政策不存在明显差异。一般采用先款后货的交易
方式,同时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情况,从经营规模、信用水平、资金实力、合作年限等
因素综合考虑,给予部分客户适当的信用额度。

    截至 2022 年 8 月末,整体客户及退出经销商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2,347.71           2,294.87          2,878.74

 其中:退出经销商应收账款(万元)                 93.18              81.18         721.29

 期后回款金额(万元)                         771.85             877.57           1,492.06

 其中:退出经销商回款金额(万元)                 34.26              41.11         232.88

 整体期后回款比例                            32.88%             38.24%             51.83%

 退出经销商期后回款比例                      36.77%             50.65%             32.29%

    注:退出经销商应收账款指当期有交易、下一期无交易的经销商,在当期末的应收
账款余额。

    如上表所示,2019 年退出经销商的期后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系当期生猪养殖深受非
洲猪瘟疫情影响,大量生猪死亡或被扑杀,公司的部分经销商自身或其终端客户养殖损
失严重,甚至退出养殖或饲料经销行业,因此期末欠款金额偏高且后续催收难度较大。
2020 年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日常管理,退出经销商的期末欠款金额较低,期后回款比例
较高。2021 年退出经销商的期末欠款金额也处于较低水平,仅为 93.18 万元。因此,报




                                       5-1-6-73
告期内退出经销商的期后回款情况不存在异常情形。

    五、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之五之“(一)报告期各期前二十大自然
人或个体工商户客户情况”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的经销商销售协议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采
用相对固定模板,不同客户的主要合同条款基本相同。报告期内部分主要条款的表述、
排版存在一定调整,但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形。主要合同条款如下:


 序号     项目                           主要条款或内容

                   经销版本: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内的特约经销商,乙方不
                   得跨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的特约经销权,并终止
                   本合同。乙方作为甲方的特约经销商,每月销量不得低于×吨,
                   如果连续两个月低于×吨,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的特约经销权,并
                   终止本合同。乙方在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时,不得低于最低零售
        产品及经
   1               价销售。
        销权
                   直销版本:甲方销售产品给乙方,乙方只能自用,不得销售给第
                   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共同条款:甲方可根据原料成本和市场等情况调整产品价格,乙
                   方在接到调价通知后按新的价格执行。

   2    运输方式   (存在直接约定或“以发货单实际约定为准”的情形)

                   货物交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包括但不限于经办人、员
   3    货物验收   工或亲属)时,收货人应当场对货物进行验收确认,并按甲方的
                   要求在货单上签字确认。

                   双方采用款到发货结算,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乙双方连续三
   4    货款结算   个月未发生交易或者双方合作至每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必须结
                   算完所有往来业务款,如果逾期,按照 3%月利率计息。

                   乙方必须通过本合同指定的乙方结算账户回款,乙方必须把货款
                   支付到本合同指定的甲方账户;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 POS 机
                   或者直接转账的方式结算货款(注:2020 年末及后续合同已删除
   5    结算方式
                   该内容);乙方不得将货款(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直接支
                   付于甲方工作人员个人;乙方违反本条款的视为乙方未支付货款,
                   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

                   甲方每月提供对账单核算双方账目,乙方或乙方指定联系人核对
   6    账单核对
                   无误后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在对账单上详细注明,



                                    5-1-6-74
          序号           项目                           主要条款或内容
                                核对相符后重新签字确认。

                                合同期满或由于其他原因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日起
              7      合同终止   十五天内清算所有债权债务。如逾期,按照 3%月利率计息,且按
                                欠款总额收取 5%违约金。

              公司与报告期各期前二十大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客户的合作均源于正常的营销开
        拓,销售内容均为饲料产品,销售渠道均为线下销售。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公
        司各期前二十大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6月
                                                           占主     是否为
序                                    销售                                     合作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营业务     新增             结算方式
号                                    模式                                     历史
                                                           收入比     客户
1    沧源县播恩饲料经营部             经销    1,105.42      1.59%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2    宣威市永辉饲料批发部             兼营     891.43       1.29%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3    阳春市国恒养殖专业合作社         兼营     760.17       1.10%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4    朱光辉                           兼营     682.68       0.98%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
5    会昌县珠兰伟东饲料经销部         经销     678.31       0.98%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6    长汀县濯田寿华饲料经营部         经销     568.63       0.82%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
7    喻卫华                           经销     534.10       0.77%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8    黄荣昌                           直销     527.32       0.76%        否   2019年   银行转账
9    邻水县丰禾镇志林饲料门市部       经销     467.54       0.67%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10   曾志斌                           兼营     438.22       0.63%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
11   八步区桂岭虹发饲料店             经销     421.63       0.61%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
12   英德市石牯塘镇广英饲料店         经销     408.90       0.59%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13   曾德扬                           直销     394.62       0.57%        否   2021年   银行转账
14   云和县萍君饲料店                 兼营     351.80       0.51%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
     衡阳市珠晖区开心果饲料经营
15                                    兼营     344.11       0.50%        否   2010年   银行转账
     部
16   抚州市临川区黄早生饲料店         经销     338.62       0.49%        否   2020年   银行转账
17   兴国县赖如椿饲料销售店           经销     336.78       0.49%        否   2021年   银行转账
18   贺州市八步区益农饲料批发部       经销     330.73       0.48%        否   2020年   银行转账
19   永川区真实饲料经营部             经销     327.23       0.47%        否   2021年   银行转账
20   凌振亮                           经销     325.24       0.47%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合计                  -    10,233.48     14.76%        -      -           -



                                                5-1-6-75
                                           2021年度
                                                       占主     是否为
序                                销售                                    合作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营业务     新增               结算方式
号                                模式                                    历史
                                                       收入比     客户
1    宣威市永辉饲料批发部         经销    2,530.79      1.44%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2    沧源县播恩饲料经营部         经销    1,872.79      1.06%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3    阳春市国恒养殖专业合作社     经销    1,737.46      0.99%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4    云和县萍君饲料店             经销    1,281.88      0.73%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
5    杨通文                       直销    1,248.21      0.71%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6    睢宁县邱集镇胜旺兽药门市部   经销    1,089.60      0.62%     否     2019年      银行转账
7    高新区董家埂乡徐四饲料店     经销    1,056.39      0.60%     否     2019年      银行转账
8    朱光辉                       经销    1,014.09      0.58%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
9    会昌县珠兰伟东饲料经销部     经销     996.33       0.57%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衡阳市珠晖区开心果饲料经营
10                                经销     993.71       0.56%     否     2010年      银行转账
     部
11   徐声禄                       经销     951.12       0.54%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12   喻卫华                       经销     919.45       0.52%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13   灵川县鑫兴养殖场             经销     909.00       0.52%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
14   连城县朋口振华饲料店         经销     862.46       0.49%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15   凤阳县府城王迪饲料经营部     经销     848.86       0.48%     否     2020年      银行转账
     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曾玉梅饲
16                                经销     824.66       0.47%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料店
     贺州市平桂区黄田益农饲料经
17                                经销     820.64       0.47%     否     2020年      银行转账
     营部
18   黄环山                       直销     812.60       0.46%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19   东台市瑶凡饲料经营部         经销     784.37       0.45%     否     2019年      银行转账
20   八步区桂岭虹发饲料店         经销     773.01       0.44%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
              合计                 -     22,327.44     12.67%     -        -             -
                                           2020年度
                                                       占主     是否为
序                                销售                                    合作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营业务     新增               结算方式
号                                模式                                    历史
                                                       收入比     客户
1    宣威市永辉饲料批发部         经销    1,670.93      1.12%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2    沧源县播恩饲料经营部         经销    1,509.69      1.01%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POS机
3    杨通文                       直销    1,462.71      0.98%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POS机
4    阳春市和生堂兽药店           经销    1,232.41      0.82%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5    炎陵县十都镇潘承辉饲料店     经销     904.52       0.60%     否     2019年      银行转账



                                            5-1-6-76
6    云和县萍君饲料店             经销     771.97       0.52%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POS机
     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曾玉梅饲
7                                 经销     725.17       0.48%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料店
8    朱光辉                       经销     719.81       0.48%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
9    腾冲市蒲川乡祖洪商店         经销     705.87       0.47%     是     2020年   银行转账、POS机
10   阳春市岗美镇大妹兽药店       经销     687.50       0.46%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11   长兴德友饲料店               经销     676.01       0.45%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POS机
12   铜山区昆富园饲料店           经销     672.73       0.45%     否     2019年      银行转账
13   永定区裕裕饲料批发部         经销     665.47       0.45%     否     2015年      银行转账
14   饶阳县方田饲料经销部         经销     644.47       0.43%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15   宿州市埇桥区牧乐饲料经营部   经销     643.06       0.43%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
16   会昌县珠兰伟东饲料经销部     经销     638.56       0.43%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17   遵化市东新庄东兴饲料门市部   经销     625.19       0.42%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POS机
18   高新区董家埂乡徐四饲料店     经销     614.71       0.41%     否     2019年   银行转账、POS机
     衡阳市珠晖区开心果饲料经营
19                                经销     608.73       0.41%     否     2010年      银行转账
     部
20   凌振亮                       经销     607.42       0.41%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合计                 -     16,786.95     11.23%     -        -             -
                                           2019年度
                                                       占主     是否为
序                                销售                                    合作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营业务     新增               结算方式
号                                模式                                    历史
                                                       收入比     客户
1    朱洪文                       经销    1,009.03      1.00%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2    宣威市永辉饲料批发部         经销     981.78       0.97%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POS
3    英德市青塘镇日红饲料店       经销     859.56       0.85%     否     2017年
                                                                                        机
                                                                                  银行转账、POS
4    罗萍君                       经销     640.98       0.63%     否     2017年
                                                                                        机
5    沧源县播恩饲料经营部         经销     628.63       0.62%     否     2018年       POS机
6    陈应豪                       经销     624.27       0.62%     否     2018年       POS机
                                                                                  银行转账、POS
7    杨通文                       直销     577.34       0.57%     否     2018年
                                                                                        机
8    李活生                       经销     576.92       0.57%     否     2017年      银行转账
     衡阳市珠晖区开心果饲料经营
9                                 经销     571.46       0.57%     否     2010年      银行转账
     部
                                                                                  银行转账、POS
10   凌振亮                       经销     549.27       0.54%     否     2018年
                                                                                        机
     赣州蓉江新区潭口镇曾玉梅饲
11                                经销     547.85       0.54%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料店



                                            5-1-6-77
12    赖伟东                           经销      519.66       0.51%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现金
13    吴友明                           经销      504.56       0.50%          否       2016年          POS机
14    喻卫华                           经销      406.32       0.40%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
15    孙玉芝                           经销      404.82       0.40%          否       2017年          POS机
16    阳春市和生堂兽药店               经销      399.98       0.40%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17    金华市金东区播恩饲料店           经销      372.72       0.37%          否       2014年          银行转账
18    孙海丽                           直销      368.74       0.37%          否       2016年          银行转账
19    会昌县小花饲料经营部             经销      365.99       0.36%          否       2018年       银行转账、现金
20    赵碎华                           经销      362.30       0.36%          否       2017年          POS机
                  合计                  -     11,272.20      11.16%          -          -                -

                 注 1:2021 年客户“阳春市国恒养殖专业合作社”原合作主体为“阳春市和生堂兽
          药店”,因此继续划分为个体工商户;客户会昌县珠兰伟东饲料经销部、赖伟东为同一客
          户。

                 注 2:当期新增客户指当期有交易,上一期无交易的客户。

                 注 3:2019 年客户赖伟东、会昌县小花饲料经营部存在极少现金结算,分别为
          1,105.00 元、718.00 元,为货款转账不足在提货时现金补足差额。

                 六、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之“六、补充披露在职员工、前员工或其
          近亲属控制的主体成为发行人经销商或客户的具体情况,并说明上述客户与其他客户相
          比在定价原则、信用政策、返利政策等方面是否存在显著差异”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的员工名册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在职员工、前员工
          或其近亲属控制的主体成为客户的情形,其各期收入占比较低。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客户家数                         -                   9                     9               6

     在职员工或     占客户总数比例                   -           0.56%                 0.55%            0.23%
      其近亲属      收入金额(万元)                 -         1,087.01              1,797.59           770.06

                    占营业收入比例                   -           0.61%                 1.19%            0.75%

                    客户家数                       20                 32                      37             36
     前员工或其
                    占客户总数比例              1.63%            2.00%                 2.25%            1.39%
      近亲属
                    收入金额(万元)          1,653.97         7,090.37              7,219.05         4,580.17




                                                  5-1-6-78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占营业收入比例            2.37%            4.00%            4.78%           4.46%

            注 1:在职员工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仍在公司任职员工;前员工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已离职员工,下同;

            注 2: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下同。

            其中,发行人的在职员工、前员工或其近亲属控制的主体为发行人经销商的情况如
     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销商家数                      -                  8                8               5

在职员工或     占经销商数量比例                -          0.72%            0.68%           0.25%
 其近亲属      收入金额(万元)                -        1,020.68         1,750.94          700.19

               占经销收入比例                  -          0.77%            1.55%           0.85%

               经销商家数                    20               29                  33           35

前员工或其     占经销商数量比例          2.55%            2.62%            2.82%           1.77%
 近亲属        收入金额(万元)        1,653.97         6,984.09         6,991.73        4,510.21

               占经销收入比例            3.60%            5.29%            6.17%           5.48%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仅有较少客户为发行人在职员工、前员工及其近亲属控制的
     主体,其收入占比较低。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禁止在职员工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主体成为客
     户,一旦发现该种情况将及时清理。报告期内存在该等情形系员工主观隐瞒的结果,并
     非发行人主动的营销管理行为。因此发行人对于该类客户并未采取特殊的销售管理或营
     销政策,该类客户的销售定价、返利、结算及信用政策与其他客户不存在明显差异。

            七、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之“七、说明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
     商业合理性与具体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说
     明与上述主体的交易价格和其他主体的对比情况,供应商与客户重叠、向同行业采购或
     销售是否为行业惯例”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一) 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商业合理性与具体交易情况




                                           5-1-6-79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既是供应商又是客户的情形,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
 影响小,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 1.27%、0.58%、0.30%和 0.26%,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1.08%、1.68%、1.23%和 0.70%。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对供应商进行销售的原因主要为正常原料贸易,在行业
 内属于常见情况,相关交易原因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向供应商销售的具体原因包括:(1)
 交易单位为贸易公司,有正常的需求,而发行人有少量多余的原材料,可向其销售;(2)
 为满足客户临时紧急的需求,发行人就近向吉安八维采购少量饲料;(3)2022 年上半年
 主要饲料原料价格上涨明显,考虑就近供货节省运输成本,加之赣州工厂配合饲料产能
 紧张,发行人存在向饲料生产企业购买饲料成品并就近对外销售的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序                                               采购     采购      销售   销售     销售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号                                               金额     占比      内容   金额     占比
                                                                  预混合
     漳州市海恒饲料有限公                                         饲料、
1                           配合饲料              72.13   0.12%             26.41   0.04%
     司                                                           浓缩饲
                                                                  料
     中粮(北京)饲料科技   维生素预混合
2                                               336.32    0.57%   泛酸钙   153.45   0.22%
     有限公司               饲料
                                           2021 年度
序                                               采购     采购     销售    销售     销售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号                                               金额     占比     内容    金额     占比
                            饲料添加剂
     广州市优百特饲料科技                                         磷脂、
1                           (肥优皇、特        192.79    0.13%            179.90   0.10%
     有限公司                                                     玉米
                            优脂)
2    赣州惠嘉饲料有限公司   米糠、碎米          434.48    0.30%   玉米     136.11   0.08%
                            玉米、豆粕、
     赣州裕丰大成饲料有限
3                           米糠等(代工       1,146.54   0.79%   猪饲料   195.98   0.11%
     公司
                            厂)
     四川省鸿大博饲料有限
4                           豆粕、大豆皮          19.58   0.01%   豆粕      20.73   0.01%
     责任公司
          合计              -                  1,793.40   1.23%            532.70   0.30%
                                           2020 年度
序                                               采购     采购      销售   销售     销售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号                                               金额     占比      内容   金额     占比
     广州亿永粮油集团有限                                         膨化大
1                           豆粕、豆油等        926.00    0.80%             29.34   0.02%
     公司                                                         豆粉
     惠州嘉信膨化饲料有限
2                           膨化玉米            612.38    0.53%   玉米      40.82   0.03%
     公司
     广东海奕生物饲料有限   生物酶制剂
3                                               279.48    0.24%   玉米       8.87   0.01%
     公司                   (米曲霉)
4    广州市优百特饲料科技   饲料添加剂          118.45    0.10%   玉米     796.66   0.53%



                                            5-1-6-80
     有限公司               (肥优皇)

          合计              -                  1,936.30   1.68%   -           875.69    0.58%
                                           2019 年度
序                                               采购     采购        销售    销售      销售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号                                               金额     占比        内容    金额      占比
     广州亿永粮油集团有限
1                           豆粕、豆油          517.59    0.72%   磷脂         79.35    0.08%
     公司
     惠州嘉信膨化饲料有限
2                           膨化玉米            108.24    0.15%   玉米         50.78    0.05%
     公司
     广州市优百特饲料科技   饲料添加剂                            玉米、
3                                                 56.11   0.08%               457.37    0.45%
     有限公司               (肥优皇)                            磷脂
     东莞力诚饲料科技有限
4                           膨化玉米              77.69   0.11%   玉米         39.83    0.04%
     公司
     吉安八维农业发展有限                                         饲料及
5                           饲料及原料            15.92   0.02%               680.02    0.66%
     公司                                                         原料
          合计              -                   775.55    1.08%   -          1,307.34   1.27%

      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交易价格与其他主体同类产品交易价格相比差异较小,或存在
 符合业务实际的合理原因,交易价格相对公允,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交易价格对比的
 具体情况如下:




                                            5-1-6-81
                                                                2022 年 1-6 月
序                        采购主要内      采购       其他主体               销售       销售      其他主体
          公司名称                                              差异率                                       差异率             备注
号                            容          价格       采购价格               内容       价格      销售价格
                                                                          播恩
                                                                          Z232
                                                                                      8,909.09    8,627.30   3.27%    -
                                                                          2%小猪
                                                                          预混料
     漳州市海恒饲料有限                                                   播恩
1                         配合饲料       3,995.13      不适用   不适用
     公司                                                                 3011S
                                                                          保育浓                              -2.91
                                                                                      5,283.39    5,441.89            -
                                                                          缩饲料                                 %
                                                                          (生物
                                                                          发酵)
                                                                                                                      泛酸钙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
     中粮(北京)饲料科   维生素预混     49,935.4                                    255,752.2   163,716.8    56.22
2                                                      不适用   不适用    泛酸钙                                      销售价格差异主要系销售的
     技有限公司           合饲料                1                                            0           0       %
                                                                                                                      具体时间差异导致。
                                                                   2021 年
序                        采购主要内      采购       其他主体                 销售     销售      其他主体
          公司名称                                              差异率                                       差异率             备注
号                            容          价格       采购价格                 内容     价格      销售价格
                          饲料添加剂
                                         7,303.23      不适用   不适用    磷脂        5,486.70     不适用    不适用   向其他主体销售玉米的价格
     广州市优百特饲料科   (肥优皇)
1                                                                                                                     偏低,主要系包含碎玉米渣销
     技有限公司                                                                                               21.27
                          特优脂         8,8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玉米        2,942.51    2,426.39            售处理,拉低其他销售均价。
                                                                                                                 %
     赣州惠嘉饲料有限公   米糠           2,640.13    2,704.15   -2.37%
2                                                                         玉米        2,677.08    2,576.23   3.91%    -
     司                   碎米           3,032.58    2,932.69   3.41%
                                                                                                                      该单位为公司的委托加工商,
     赣州裕丰大成饲料有   玉米、豆粕、
3                                                -          -         -   饲料        7,581.82           -        -   公司考虑市场价格波动与该
     限公司               米糠等
                                                                                                                      单位定期确认原材料采购价




                                                                   5-1-6-82
                                                                                                                  格,采购定价公允合理。

     四川省鸿大博饲料有   大豆皮        2,279.29   2,257.96   0.94%    豆粕                               -4.92
4                                                                                  3,247.71   3,415.84            -
     限责任公司           豆粕(46%)   3,860.89   3,722.01   3.73%    (43%)                               %

                                                                2020 年度
序                        采购主要内     采购      其他主体                 销售    销售      其他主体
          公司名称                                            差异率                                     差异率             备注
号                            容         价格      采购价格                 内容    价格      销售价格
                          豆粕          2,974.65   2,982.87   -0.28%                                              -

     广州亿永粮油集团有   大豆皮        1,625.49   1,778.26   -8.59%   膨化大                                     -
1                                                                                  3,761.47     不适用   不适用
     限公司               豆油          6,622.66   6,717.64   -1.41%   豆粉                                       -
                          磷脂          4,300.00   4,731.29   -9.12%                                              -
     惠州嘉信膨化饲料有                                                                                   14.78
2                         膨化玉米      2,961.79   3,066.33   -3.41%   玉米        2,435.78   2,122.08            -
     限公司                                                                                                  %
     广东海奕生物饲料有   生物酶制剂                                                                      23.59   玉米销售价格较高,主要系
3                                       6,800.00   6,882.06   -1.19%   玉米        2,633.03   2,130.39
     限公司               (米曲霉)                                                                         %    2020 年玉米价格存在一定波
                                                                                                                  动,不同月份的玉米采购和销
                                                                                                                  售价格有所不同。同时,公司
     广州市优百特饲料科   饲料添加剂                                                                      17.01
4                                       5,659.93     不适用   不适用   玉米        2,181.58   1,864.49            销售的其他玉米中存在部分
     技有限公司           (肥优皇)                                                                         %
                                                                                                                  质量欠佳的产品,拉低了其他
                                                                                                                  主体的玉米销售价格。
                                                                2019 年度
序                        采购主要内     采购      其他主体                 销售    销售      其他主体
          公司名称                                            差异率                                     差异率             备注
号                            容         价格      采购价格                 内容    价格      销售价格
                          豆粕          2,597.84   2,852.14   -8.92%                                              2019 年豆油的市场价格呈上
     广州亿永粮油集团有                                                                                   -2.53   涨趋势,发行人第四季度向该
1                                                                      磷脂        4,168.63   4,276.74
     限公司               豆油          6,360.02   5,635.12   12.86%                                         %    供应商采购豆油,因此采购价
                                                                                                                  格相对较高。



                                                                 5-1-6-83
      惠州嘉信膨化饲料有
2                          膨化玉米     2,504.52   2,678.64   -6.50%   玉米     1,899.08   1,862.28   1.98%   -
      限公司
      广州市优百特饲料科                                               玉米     1,944.86   1,825.06   6.56%
3                          肥优皇       5,106.29    不适用    不适用                                          -
      技有限公司                                                       磷脂     4,276.74   4,168.63   2.59%
                                                                                                              膨化玉米的采购价格偏低,主
      东莞力诚饲料科技有                                      -19.88                                  -4.65   要系其他主体采购价格计算
4                          膨化玉米     2,253.97   2,813.10            玉米     1,779.82   1,866.66
      限公司                                                      %                                      %    中包括了相关物流费用,剔除
                                                                                                              后价格差异仅为-9.70%。
                                                                                                              吉安八维为发行人的原参股
                                                                                                              公司,交易的饲料品种较多,
      吉安八维农业发展有   猪饲料及原                                  猪饲料                                 且各种饲料的价格差异较大,
5                                       3,015.53          -        -            5,720.04          -       -
      限公司               料                                          及原料                                 部分产品定价适当优惠,具有
                                                                                                              商业合理性,关联销售价格相
                                                                                                              对公允。

    注:若相关产品仅向该主体采购或销售,不存在其他交易主体,则其他主体价格和差异率填写“不适用”。




                                                                5-1-6-84
    (二) 供应商与客户重叠、向同行业采购或销售是否为行业惯例

    根据发行人的销售、采购明细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供应商与
客户重叠、向同行业公司(饲料加工企业)采购或销售的情形,其中,供应商与客户重
叠的相关情况已在上述内容说明。向同行业公司采购或销售的主要类型如下:


    交易类型                                    具体情况

                     部分同行业饲料加工企业存在原料贸易业务,公司根据需求存在
   采购原材料        向同行业采购原材料的情形。同时,2019 年公司存在向吉安八维
                     采购少量饲料原料的情况,交易量相对较小,占比较低。

                     为满足部分客户临时紧急的饲料采购需求,2019 年公司存在就近
                     向参股公司吉安八维采购饲料用于销售的情况,采购金额较小。
  采购饲料成品       2022 年上半年主要饲料原料价格上涨明显,考虑就近供货节省运
                     输成本,加之赣州工厂配合饲料产能紧张,发行人存在向饲料生
                     产企业购买饲料成品并就近对外销售。

                     公司存在原料贸易业务,充分发挥自身规模采购、价格管控优势,
   销售原材料        采购原材料后择机对外销售赚取差价,存在向部分饲料加工企业
                     销售的情形。

                     部分饲料加工企业向公司采购预混合料、浓缩饲料,根据自身实
  销售饲料成品       际需求进一步加工成为配合饲料后销售,同时应其下游客户需求、
                     自身销售安排直接向公司采购部分配合饲料对外销售。

    发行人部分供应商与客户重叠、向同行业公司采购或销售的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合理
性,且符合行业惯例。公开资料显示,同行业扬翔股份、金新农等公司亦存在类似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公司简称                         公开披露资料整理

                       2018 年至 2021 年 6 月,存在部分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主
                       要原因如下:(1)向合作供应商销售少量不满足猪用饲料生产品
           扬翔股份    质要求或库存过剩的饲料原料(3)饲料产能未能覆盖部分公

客户与供               司生猪养殖区域,故向同行业客户采购少量饲料用于生猪饲养。

应商重叠               相关交易均具有商业合理性、必要性,与行业惯例一致。

                       2019 年至 2022 年 3 月,公司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合情况,主要
            金新农     分为四类,分别是饲料业务内客商重合、原料贸易内客商重合、
                       养殖业务内客商重合和跨业务客商重合。




                                     5-1-6-85
            类别      公司简称                           公开披露资料整理

                                 2018 年至 2020 年,存在部分经营主体同为公司客户和供应商的
                                 情况,该种情况主要是由公司代宰业务模式导致。公司向猪贩子
                                 收取屠宰加工费,同时向其采购猪副产品,从而导致其既是公司
                      神农集团   的客户也是公司的供应商。同时,部分猪贩子经营的公司通过投
                                 标成为公司某类猪副产品中标客户,部分猪贩子向公司饲料板块
                                 购买饲料或向公司养殖板块购买生猪,也造成同为客户和供应商
                                 的情形发生。

                                 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存在客户与供应商为同一主体的情况,
                      上海新农
                                 分别是中粮集团、帝斯曼集团、正大集团等。

          向同行业               2018 年至 2021 年 6 月,同行业生猪养殖企业存在向公司采购种
                      扬翔股份
          采购或销               猪、猪精、商品仔猪等。
                售
                                 2019 年至 2022 年 3 月,金新农存在为饲料加工企业定制化生产
                                 饲料,采购预混合饲料后按照约定配方加工为配合饲料并销售。
                       金新农
                                 同时,存在向生猪养殖企业采购仔猪、销售肥猪、种猪或仔猪的
                                 情形。

                八、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之“八、说明专营经销商收入报告期内大
         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的专营经销商的家数和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家、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家数     销售金额    家数      销售金额      家数    销售金额    家数    销售金额
                                                        132,035.2             113,297.4
经销商                     783    45,908.05     1,108                 1,171               1,974   82,321.29
                                                                9                     3
其中:专营经销商            96    10,573.30      122    24,671.47       90    12,973.24     76     9,292.05
                                                11.01                  7.69                3.85
专营经销商占比          12.26%      23.03%                   18.69%             11.45%                11.29%
                                                   %                     %                   %

                报告期内,公司的专营经销商收入分别为 9,292.05 万元、12,973.24 万元、24,671.47
         万元和 10,573.30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不断加强品牌营销
         和客户拓展,力求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客户忠诚度,公司的品牌和产品得到了部分经销商
         的高度信赖,报告期内专营经销商的家数逐年增加;(2)2020 年下游生猪存栏量保持增
         长趋势,2021 年存栏量持续保持高位,终端养殖户的饲料需求提升,相应带动部分经销
         商自身销售规模增加;(3)2020 年、2021 年公司增加了配合饲料的推广、销售,完善
         了产品结构,有利于客户专营公司产品,专营经销商的客均销售金额增加。



                                                  5-1-6-86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专营经销商收入增长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公司整体经销情况保持一
     致,符合公司的营销拓展实际和下游生猪养殖行业市场环境。

            九、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之“九、结合经销商下游客户的情况,说
     明相关客户在报告期成为经销商前五大客户的合理性”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销售明细表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收入前五名的经销商
     合计为 11 家,成为发行人前五大经销商的原因及其下游客户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成
序   经销商名
                   为前五大经                  相关期间成为前五大经销商的原因
号        称
                   销商的时间

                   2019 年 、
                                 其实际控制人 2004 年开始从事养殖或饲料经销业务,在当地具有
     宣威市永      2020 年 、
                                 充足的从业经验,且其主要经销地区宣威市生猪养殖量大,下游客
1    辉饲料批      2021 年和、
                                 户资源丰富。同时,2016 年 3 月开始与公司合作,双方合作关系
     发部          2022 年 1-6
                                 较好,报告期内均为公司前五大经销商。
                   月

     保山锦农                    2018 年开始从事饲料经销业务,其销售范围覆盖云南省保山市,
                   2019 年 、
     堂疫苗销                    经销区域较广,下游养殖客户较多,且其下游客户中部分为经营规
2                  2020 年 和
     售有限公                    模较大的养殖户。2018 年 8 月开始与公司合作,对公司的产品品
                   2021 年
     司                          质和服务较为认可,合作情况较好。

                   2020 年 、 其实际控制人 2000 年开始从事养殖、2003 年开始从事饲料经销
     阳春市国
                   2021 年 、 业务,且其经销区域下游客户复养快,非洲猪瘟影响有限,下游客
3    恒养殖专
                   2022 年 1-6 户饲料需求较大。同时,2016 年 12 月开始与公司合作,双方合作
     业合作社
                   月            时间较长且合作关系较好。

                   2020 年 、
     沧源县播                    2016 年开始从事饲料经销业务,其 90%市场需求源于缅甸佤邦地
                   2021 年 、
4    恩饲料经                    区,其余在沧源县勐董镇,其下游客户较多。2018 年 8 月开始与
                   2022 年 1-6
     营部                        公司合作,对公司的产品品质和客户服务较为认可。
                   月

                                 其实际控制人 2016 年开始从事饲料经销业务,2017 年 1 月开始
     云和县萍
5                  2021 年       与公司合作,其下游客户中部分为规模较大的生猪养殖场,饲料需
     君饲料店
                                 求旺盛。

                                 其实际控制人 1980 年开始从事养殖、2015 年开始从事饲料经销
     阳春市鑫
                                 业务,具有丰富的养殖和经销经验。其养殖规模较大,且下游客户
6    天种养专      2020 年
                                 中部分为规模较大的养殖户,饲料需求旺盛。2017 年 6 月开始与
     业合作社
                                 公司合作,对公司饲料产品质量较为认可。




                                            5-1-6-87
                   报告期内成
序   经销商名
                   为前五大经                       相关期间成为前五大经销商的原因
号      称
                   销商的时间

                                   2010 年左右开始从事养殖、2016 年左右开始从事饲料经销业务,
7    朱洪文        2019 年         具有丰富的终端养殖客户资源,自身养殖规模及其终端客户养殖规
                                   模较大,饲料需求旺盛。

     吉安八维
                                   其实际控制人经营生猪养殖多年,在新干县具有一定影响力及客户
8    农业发展      2019 年
                                   资源优势,且当地为江西省内养猪大县,下游客户需求旺盛。
     有限公司

                                   2016 年左右开始从事饲料经销、2017 年左右开始从事养殖业务,
     英德市青
                                   具有丰富的养殖和经销经验,下游客户资源及其饲料需求较多。
9    塘镇日红      2019 年
                                   2017 年 2 月开始与公司合作,对公司饲料产品品质、性价比较为
     饲料店
                                   认可。

                                   其实际控制人 1998 年开始从事饲料经销、2009 年开始从事养殖业务,
     饶平县金瑞
                   2022 年 1-6     具有丰富的养殖和经销经验,其下游客户中部分为具有一定养殖规模
10   种养实业有
                   月              的猪场,饲料需求较多。2016 年开始与公司合作,对公司的饲料品质
     限公司
                                   较为认可。

                                   客户自 2011 年开始从事养殖业务,2015 年开始从事饲料经销业务,
                   2022 年 1-6
11   朱光辉                        具有丰富的饲料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对公司的饲料质量及其稳定性
                   月
                                   较为认可。

         从上表可知,发行人各期前五大经销商一般具有丰富的养殖、经销从业经验,在经
     销区域具有一定的客户资源优势,其自身和下游客户养殖的饲料需求较多,与发行人交
     易规模较大并成为各期前五大经销商具有合理性。

         十、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之“十、说明是否存在报告期年销售额达
     300 万元以上客户但后期未合作的情形,如有,说明后续未合作原因,是否存在虚假客
     户的情况”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销售明细表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仅存在 13 家年销售额 300 万
     元以上但后续未合作的客户,其饲料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比较低,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
     业绩水平影响极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
     序号         后续未合作客户         主营收入      占比             退出原因



                                                5-1-6-88
       阳春市鑫天种养专业合                       受非洲猪瘟影响,经销商的销售市
 1                               838.43   1.21%
       作社                                       场萎缩
 2     曾伟东                    447.82   0.65%   客户自身原因终止合作
       高安市杨圩卫国生态养                       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客户养殖规
 3                               382.69   0.55%
       殖场                                       模下降较多
       灵璧县尹集镇弘德生态
 4                               355.43   0.51%   客户自身原因终止合作
       养殖家庭农场
       抚州市东乡区盛凯农林                       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客户养殖规
 5                               310.07   0.45%
       发展有限公司                               模下降较多
       绥中县小庄子镇英丽饲
 6                               304.80   0.44%   客户自身原因终止合作
       料商店
              合计             2,639.24   3.81%   -
                                   2020年
序号       后续未合作客户     主营收入    占比              退出原因
 1     昆明快大饲料有限公司      497.35   0.33%   客户自身原因终止合作
                                                  受非洲猪瘟影响,客户退出猪饲料
 2     梁谨莲                    311.39   0.21%
                                                  市场
              合计               808.74   0.54%   -
                                   2019年
序号       后续未合作客户     主营收入    占比              退出原因
 1     赵碎华                    362.30   0.36%   客户自身原因终止合作
 2     会昌县小花饲料经营部      365.99   0.36%   受非洲猪瘟影响,客户退出经营
                                                  受非洲猪瘟影响,终端养殖户经营
       吉安八维农业发展有限
 3                               678.64   0.67%   情况恶化,客户经营规模大幅下降
       公司
                                                  且资金紧张
                                                  因当地环保拆迁及非洲猪瘟导致
 4     朱洪文                  1,009.03   1.00%   饲料市场萎缩,客户退出猪饲料经
                                                  营
              合计             2,415.96   2.39%   -
                                   2018年
序号       后续未合作客户     主营收入    占比              退出原因
                                                  因当地环保拆迁导致饲料市场萎
 1     孙虎                      329.15   0.27%
                                                  缩,客户退出猪饲料市场
              合计               329.15   0.27%   -

     如上表所示,大客户(300 万以上)后续未合作的主要原因包括非洲猪瘟导致客户
退出经营及市场萎缩、客户自身原因、环保拆迁导致市场萎缩等,均具有商业合理性,
不存在虚假客户的情形。

     十一、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之“十一、结合产品销售半径,说明
各生产基地产量与对口区域经销商数量、销售收入是否相匹配”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5-1-6-89
    根据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质、销售明细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在江西省、
广东省、浙江省、重庆市建立了四大生产基地,为全国市场生产和提供饲料产品,兼具
周边区域销售职能。同时,通过沈阳播恩、天津播恩、成都播恩、云南播恩等销售子公
司覆盖距离较远的市场。报告期内,各生产基地除满足自身销售外,与销售公司之间的
供货关系大致如下:


生产基地           自身销售区域            供货对象        销售公司覆盖区域

            常规产品:江西省,湖南省(除
播恩集团    永州市)、福建省;预混合饲料 -(注 1)    -
            全国供应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河     沈阳播恩
                                                      内蒙古自治区
浙江播恩    南省、山东省、湖北省、山西
            省、河北省南部各市                        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中部
                                           天津播恩
                                                      及北部各市

            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 成都播恩     四川省、重庆市
佛山播恩
            湖南省永州市                   云南播恩   云南省、贵州省

重庆八维    四川省、重庆市                 成都播恩   四川省、重庆市

    注 1:播恩集团生产除满足自身对外销售,还为其他工厂提供核心料(预混合饲料),
用于进一步生产饲料对外销售,因此无对应供货的销售公司。

    注 2:以上供货关系为报告期内的一般情形,此外还存在播恩集团向成都播恩和云
南播恩、浙江播恩向成都播恩、佛山播恩向天津播恩、重庆八维向云南播恩等存在少量
调货情形,工厂之间也存在少量调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公司本着降低运输成本并提高供货效率的原则,合理确定运输
半径和销售覆盖区域。一般就近调运供货或对外销售,对部分采购规模较大的客户、饲
料生产企业客户的预混料需求等存在“工厂直发”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的工厂数量较
少且均位于南方,对东北、华北部分地区的供货距离稍远,其中沈阳播恩主要销售毛利
率较高、保质期较长的预混合饲料产品。

    基于上述主要供货关系,报告期内各生产基地产量、对应区域经销商家数及经销收
入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2022年1-6月
 生产基地         产量        经销商家数    经销商销量    经销收入       客均销量



                                     5-1-6-90
 播恩集团       35,588.87          130        23,723.85    10,175.91      182.49
 浙江播恩       34,648.49          379        24,885.44    12,804.74       65.66
 佛山播恩       53,098.34          244        37,082.52    16,605.32      151.98
 重庆八维       20,321.28           88        14,099.09     6,322.08      160.22
                                  2021年度
 生产基地        产量       经销商家数    经销商销量      经销收入     客均销量
 播恩集团       77,019.21          159        53,696.42    24,435.46      337.71
 浙江播恩      119,762.86          614        99,400.35    51,281.50      161.89
 佛山播恩      152,540.79          335    112,303.84       51,413.09      335.24
 重庆八维       12,619.11          109        10,367.30     4,905.24       95.11
                                  2020年度
 生产基地        产量       经销商家数    经销商销量      经销收入     客均销量
 播恩集团       74,173.83          166        45,665.90    18,181.45      275.10
 浙江播恩      131,838.38          662    114,392.45       57,966.60      172.80
 佛山播恩      111,448.05          343        85,700.60    37,149.39      249.86
                                  2019年度
 生产基地        产量       经销商家数    经销商销量      经销收入     客均销量
 播恩集团       55,933.42          249        41,889.99    15,954.86      168.23
 浙江播恩       76,148.92         1,035       65,801.24    36,166.48       63.58
 佛山播恩       86,159.19          690        74,441.50    30,199.94      107.89

    注 1:成都播恩 2021 年上半年主要由佛山播恩供货,2021 年下半年重庆八维投产
后,逐渐转变为主要由重庆八维供货。经销商家数重复计算,销量、经销收入分别按照
成都播恩内部采购来源的销量、金额占比分摊确认。

    注 2:上述产量包括自产产量、委托加工产量和外购成品饲料。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各生产基地产量与对口区域销量匹配情况较好,与对口区域
经销商家数、经销收入的匹配性较弱,主要原因为各区域经销商的客均销量、产品结构
存在差异。具体而言,浙江播恩对口区域的经销商家数较多、客均销量偏低,主要原因
包括:(1)浙江播恩自身销售区域覆盖范围省份较多,且销售给沈阳播恩、天津播恩后,
相应覆盖华北、东北地区销售区域,客户分布范围广,数量多;(2)受运输距离和成本、
当地养殖习惯等影响,浙江播恩对口东北区域销售预混合饲料的比例较高,预混合饲料
需添加玉米后才可直接喂饲,占饲料重量比例较低,因此客均销量偏低;(3)北方为粮
食重要产区,加之公司生产布局导致北方运输距离稍远,因此华北、东北区域销售配合
饲料的比例相对较低,与之相反的播恩集团及佛山播恩对口的华南、西南区域则比例较



                                   5-1-6-91
     高,单客销量相对较高。

            综上,发行人本着降低运输成本并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安排确定运输半径和工厂
     对口区域;各生产基地的产量与对口区域销量匹配情况较好;由于各生产基地覆盖范围
     大小、销售产品结构、客均销量等有所不同,各生产基地产量与对口区域的经销商家数、
     经销收入的匹配性较弱,具有合理性。

            十二、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之十二之“(二)发行人返利金额较
     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三)返利计提情况及实际返利情况,两
     者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与销售收入是否相匹配”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一) 发行人返利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销售返利是饲料行业常用的促销手段。发行人为了加强产品推
     广和市场开拓,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对经销商给予各种类型的返利政
     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返利金额分别为9,631.54万元、13,440.08万元和16,377.36万
     元,返利金额较高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公司的返利金额占比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正大投资                                   -              12.80%        10.97%        12.72%

邦基科技                                   -              9.83%          9.97%        10.38%

行业平均值                                 -              11.31%        10.47%        11.55%

播恩集团(整体)                  10.64%                  9.29%          8.99%         9.54%

播恩集团(经销部分)              11.48%                  9.87%          9.55%         9.76%

            注:正大投资、邦基科技数据源于招股说明书计算整理,为经销商返利占比,因数
     据获取受限,2021 年度数据以 2021 年 1-6 月数据代替,且未披露 2022 年 1-6 月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返利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略低于行业平均值,与邦
     基科技较为接近。由于不同公司的销售规模、产品结构、市场研判、营销策略等方面存
     在差异,会导致各自返利政策、返利水平亦有所不同,公司的经销商返利金额占比具有
     合理性。

            (二) 返利计提情况及实际返利情况,两者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与销售收入是否
     相匹配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双方约定的返利政策、销售量等对返利金



                                               5-1-6-92
额进行计提或结算;同时,公司每月与经销商进行对账,如对账发现返利存在差异则进
行相应调整。报告期内,公司返利计提准确,与实际返利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的
销售返利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度返利                       7,352.79      15,611.45     12,593.68     8,959.05

年度返利                         12.66           736.84       700.40      641.88

其他返利                          11.62           29.06       146.01        30.61

返利合计                       7,377.07      16,377.36     13,440.08     9,631.54

主营业务收入                  69,329.44     176,225.72    149,521.36   100,975.88

返利金额占主营业务收
                                10.64%           9.29%         8.99%       9.54%
入比例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返利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总体保持相对稳定,返利
金额与经销收入相匹配。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
所述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十三、 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中介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结合经销商实地走访、视频访谈等,进一步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了解经销
         商的选取标准、管理和销售政策等;

    2. 抽查发行人经销商销售合同,了解销售退换货相关条款;获取报告期内退换货
         客户收入明细表,分析退换货内容及金额、发货时间、退换货时间等;访谈发
         行人销售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存在客户退换货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退货对
         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3. 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获取发行人返利政策文件,了解发行人
         对经销商的销售激励政策,各类销售返利的依据、计算方式和会计处理,确认
         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5-1-6-93
4. 获取发行人返利台账并与总账进行核对,根据合同约定对返利进行测算,核查
   发行人返利金额的准确、完整;

5. 对主要经销商执行函证程序,确认其销售收入真实性、折扣返利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

6. 查询同行业公司的经销商返利情况,对比分析发行人返利政策的合理性;计算
   分析发行人经销返利与销售收入的匹配性;

7. 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报告期内经销商客户数量逐年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
   性;

8. 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经销商及客户新增、退出变动较
   大的原因;

9. 查阅同行业公司经销商及客户变动情况、经销收入变动趋势等,对比分析发行
   人各项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0. 获取发行人各期收入明细表,计算经销商及客户变动情况,分析变动对发行人
   经营的影响;

11. 计算退出经销商期后回款情况,分析其回款是否存在异常,访谈发行人销售负
   责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

12. 计算报告期各期前二十大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客户财务指标,查询其结算方式、
   主要合同条款、合作历史等信息;

13. 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了解发行人销售业务流程、相关内部控制及执行情况;

14. 查阅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对发行人销售进行穿行测试,结合发行人业务流程、
   合同内容等评价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

15. 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名册,并与发行人收入明细表、主要客户工商资料进
   行匹配确认,核实是否存在发行人员工、前员工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客户为发行
   人客户的情况,核实发行人与相关客户的交易明细、交易定价、返利政策、结
   算政策及信用政策等;

16. 获取发行人销售明细表、采购明细表,核实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情况,结合交
   易金额及占比、交易内容分析其商业合理性,计算分析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17. 查阅同行业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重叠、向同行业采购或销售的情况,了解其商业
   逻辑和原因;



                               5-1-6-94
18. 计算专营经销商家数及占比,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了解专营经销商收入和
   占比增加的原因;

19. 对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执行访谈程序,包括实地走访、视频访谈,查看经销商
   的营业场所、仓库库存,获取经销商的关联关系确认函等资料;对重要经销商
   的终端客户进行穿透访谈、问卷调查,同时抽取部分经销商的终端客户进行电
   话访谈;

20. 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并结合对报告期前五大经销商的访谈,了解经销区域、
   从业经历、下游客户、合作历史等,分析其成为前五大经销商的合理性;

21. 核实报告期内大额经销商后续退出合作的原因,计算其销售金额及占比,判断
   其退出合作的商业合理性、对发行人的影响;

22. 结合发行人报告期的内部交易情况和供货安排,计算并匹配分析各生产基地的
   产量、对口供货区域经销商数量及收入,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了解饲料产品
   销售半径、各主体供货区域,并解释匹配分析结果及原因。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报告期内,受下游养殖行业集中化影响,小规模养殖户大量退出,倒逼小规模
   经销商数量大幅减少,发行人的经销商数量呈减少趋势。但由于退出经销商主
   要为小规模经销商,经销集中度提升和客户结构优化,发行人的经销收入呈增
   长趋势。因此,报告期内经销商家数逐年减少、且与销售收入波动趋势不一致
   的原因合理;

2.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经销收入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一致,但发行人及同行业
   公司的经销商家数波动有所差异,主要系各公司产品结构、营销策略、经营安
   排、客户情况等存在差异,经销商家数及其收入波动具有合理的原因,符合行
   业惯例;

3.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经销商及客户变动较大主要受养殖行业环境和发展趋势变
   动、下游客户自身特点影响,相关原因具有合理性;经销商的实际变动情况符
   合行业惯例,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

4. 除吉安八维、江西日辉、肇庆八维外,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或退出经销商、客
   户和发行人及关联方不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客户稳定性和业务
   持续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5-1-6-95
    5.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经销商执行统一的结算和信用政策,新增经销商和原有经
       销商的结算和信用政策不存在明显差异,报告期内退出经销商的期后回款不存
       在异常情形;

    6.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交易流程和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报告期内发行人客
       户或经销商为员工、前员工及其近亲属控制的数量较少,收入占比较低,对该
       类客户的销售定价、返利、结算及信用政策与其他客户不存在明显差异;

    7. 发行人部分供应商与客户重叠、向同行业公司采购或销售的相关交易具有商业
       合理性,且符合行业惯例。交易价格与其他主体同类产品交易价格相比差异较
       小,或存在符合业务实际的合理原因,交易价格相对公允,不存在重大异常情
       形;

    8. 报告期内发行人专营经销商收入增长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发行人整体经销情况
       保持一致,符合发行人的营销拓展实际和下游生猪养殖行业市场环境;

    9.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经销商一般具有丰富的养殖、经销从业经验,在
       经销区域具有一定的客户资源优势,其自身和下游客户养殖的饲料需求较多,
       与发行人交易规模较大并成为各期前五大经销商具有合理性;

    10. 报告期内,仅存在 13 家年销售额 300 万元以上且后续未合作的客户,其饲料销
       售占比较低,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和业绩水平影响极小。后续未合作主要原因
       包括非洲猪瘟导致客户退出经营及市场萎缩、客户自身原因、环保拆迁导致市
       场萎缩等,均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虚假客户的情形;

    11. 发行人本着降低运输成本并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安排确定运输半径和工厂对
       口区域;各生产基地的产量与对口区域销量匹配情况较好;由于各生产基地覆
       盖范围大小、销售产品结构、客均销量等有所不同,各生产基地产量与对口区
       域的经销商家数、经销收入的匹配性较弱,具有合理性;

    12. 发行人为了加强产品推广和市场开拓,根据营销需要合理给予经销商各种类型
       的返利政策,发行人的返利金额较高具有商业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
       内,发行人的返利计提准确,与实际返利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返利金
       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总体保持相对稳定,返利金额与销售收入相匹配。

    《二次反馈意见》问题 3:关于吉安八维等公司。2015 年 11 月,发行人与江西日
辉共同投资设立吉安八维并各持有 40%和 60%股权,吉安八维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300 万元,双方各实缴出资 650 万元。因双方在经营和发展战略存在分歧,
双方于 2018 年 12 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发行人将所持吉安八维 40%的股权以



                                   5-1-6-96
800.26 万元价格转让给江西日辉;2019 年 12 月,吉安八维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股权转
让事项,同时发行人与江西日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江西日辉在 2019 年度陆续支付
了部分转让款,但江西日辉及吉安八维受非洲猪瘟影响,整体经营规模大幅度缩减,剩
余 374.74 万元转让款未按约支付,为此发行人与江西日辉于 2020 年 3 月签订补充协议,
约定剩余款项以分期支付方式在 2022 年 3 月末前还清;其后至今江西日辉仅支付 1.01
万元。同时,在 2020 年以前,发行人存在向吉安八维销售饲料的情况,并存在由吉安
八维拆入资金的情况。目前,江西日辉尚有 29.41 万元货款以及 373.73 万元股权转让
款尚未支付,发行人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9 年 6 月 24 日,发行人通过子公司八维
生态(后更名为八维农业,以下统称八维农业)以自有资金 325 万元收购怀集县清水塘
养殖场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肇庆播恩、肇庆八维,以下统称肇庆八维)100%股权,以
开展养殖业务;2020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将所持肇庆八维 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
八维集团。

    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1)结合与江西日辉合作的历史、在其采购饲料的占比等情
况,说明采用与其共同设立子公司模式而非直接向其销售饲料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
明按 50%实缴注册资金但持股 40%的具体原因,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关系;
(3)进一步说明 2015 年 11 月与江西日辉共同投资设立吉安八维、2019 年 12 月又将
持有的吉安八维股权转让给江西日辉的背景和原因,转让定价依据及公允性;(4)吉安
八维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情况,各年度经营和资产状况;(5)吉安八维主要管理人员和经
营管理情况,结合发行人免除江西日辉未付转让款利息及逾期违约金,且针对至今未收
到的股权转让款及部分货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以及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说
明吉安八维是否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相关股权转让是否真实,相关财务核算是
否合规,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6)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
性、合理性和价格公允性,发行人向吉安八维采购和销售价格与其他客户差异较大的原
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未及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
程序;(7)结合无偿受让的商标、域名原始取得方式及目前应用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的情形;(8)向未实际控制的参股公司吉安
八维拆入资金的合理性,合作方及其相关人员是否知晓和同意相关事项;(9)发行人与
江西日辉在 2018 年 12 月和 2019 年 12 月两次签订转让协议的原因,两次协议的主要
条款是否存在差异;2018 年 11 月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吉安八维经审计净资产是
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倒签合同的情况;(10)江西日辉 2019 年度支付转让款的具
体情况,是否符合 2018 年 12 月和 2019 年 12 月协议的约定;(11)股权转让后江西日
辉和吉安八维的经营状况,江西日辉在 2020 年以后未向发行人采购的原因,发行人对
相关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过程和依据;(12)进一步说明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
原因和资金用途,资金拆出、归还路径,计息情况及依据,发行人是否与江西日辉股东



                                    5-1-6-97
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13)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收购并在短期内转让肇
庆八维的背景及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转让是否真实、价格是否公允,并结合肇庆八维目
前的生产经营状况,说明转让后与发行人关联交易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14)进
一步说明上述两子公司股权转让是否真实,截止目前股权转让款是否全部支付,如未全
部支付,请说明后续支付安排。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
方法和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3”之五之“(二)发行人免除江西日辉未付
转让款利息及逾期违约金,且针对至今未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及部分货款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的原因”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按照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江西日辉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分 6 个月
以现金形式向发行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21 日,江西日辉仅向公司
支付 425.52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经访谈江西日辉实际控制人刘景辉,2019 年受非洲猪
瘟严重影响,江西日辉及吉安八维整体经营规模大幅度缩减,同时吉安八维销售货款难
以追回,资金链紧张,导致未能按时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及相关的利息和逾期违约金。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基于当时市场形势的判断、江西日辉及吉安八维当时的
经营情况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景辉的实际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友好协商,
2020 年 3 月,发行人与江西日辉签订《吉安八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相关事项
补充协议》,约定对于江西日辉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74.74 万元,江西日辉应自
2020 年 4 月(含当月)起每个月向发行人还款不少于 10 万元,全部剩余的股权转让价
款在 24 个月内偿还完毕,即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还清全部剩余股权转让款,发行人同
意免除江西日辉截至该补充协议签署日的未付转让款的利息及逾期违约金。

    在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江西日辉并未按照约定向发行人按月支付股权转让款,经
访谈刘景辉,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主要系签署补充协议后江西日辉经营情况仍达不到
预期,且吉安八维经营不善,大部分时间处于停工状态,经营及资金周转仍存在困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
账面余
                    29.41             29.41             29.44             27.59
  额
坏账准
                    29.41             29.41             29.44              1.38
  备
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
                   373.73            373.73           373.74             374.74
  额



                                    5-1-6-98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坏账准
                     373.73                373.73                  373.74                18.74
  备

     从上表可知,发行人对江西日辉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龄均超过 1 年,经访谈江
西日辉实际控制人刘景辉,该客户目前存在经营及资金周转困难,债务短时间内无法偿
还。同时,江西日辉、刘景辉以及吉安八维因涉及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多起
诉讼,均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认为该客户预计难以回
款,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相关减值计提充分。

     二、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3”之六之“(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必要
性、合理性和价格公允性,发行人向吉安八维采购和销售价格与其他客户差异较大的原
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吉
安八维、江西日辉、肇庆八维进行关联销售,向吉安八维进行关联采购,以及向八维集
团、江西日辉进行关联方股权转让等。相关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 经常性关联交易

     1. 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关联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1 年
序号      交易对方      销售商品种类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6 月         度

 1        吉安八维        饲料及原料                 -          -               -      680.02

 2        江西日辉        饲料及原料                 -          -           18.28      275.98

 3        肇庆八维            饲料                   -          -            9.07            -

                 合计                                           -               -      956.00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               -       0.93%

     由上表可知,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向吉安八维、江西日辉以及肇庆八维合计
销售金额分别为 956.00 万元以及 27.3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93%以及
0.02%,交易金额及占比均较低且大幅下降。2021 年度以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与吉
安八维、江西日辉、肇庆八维未发生关联销售。

     (1)与吉安八维的关联销售




                                          5-1-6-99
        吉安八维的主营业务为饲料生产及销售。根据发行人销售明细及其说明,2019 年度,
 吉安八维作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向其销售饲料及少量鱼粉,交易金额为 680.02 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0.66%,占比较低,自 2020 年起,吉安八维未继续与公司发生
 交易。

        2019 年度,公司向吉安八维销售明细如下: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       其他客户平均
         销售产品         销量(吨)                                                差异率
                                        (万元)     (元/吨)      单价(元/吨)

预混合饲料-核心原料        1,034.03       598.88      5,791.71                  -            -

联盟 TTT1.0 乳猪教槽料
                              97.12        62.49      6,433.88          7,262.41    -11.41%
-20kg

播恩哺乳母猪料-40kg           49.92        14.12      2,828.05           3,111.71   -9.12%

其他                           7.76          4.53     5,841.33                  -            -

           合计                     -     680.02                -               -            -

        注 1:差异率=(销售单价-其他客户平均单价)/其他客户平均单价;

        注 2:2019 年度,其他产品主要包括销量较少的饲料产品及饲料原料,该类产品销
 售定价与其他客户存在一定差异,但整体销售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因此
 未进行对比分析。

        由上表可知,2019 年度公司向吉安八维销售金额为 680.0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0.66%,占比较低。公司主要向吉安八维销售预混合饲料-核心原料,交易金额
 为 598.88 万元,占当期向吉安八维销售金额的比例为 88.07%。预混合饲料-核心原料系
 由不同原料经过配比加工后的半成品,除销售给吉安八维,不对外进行销售,因此无相
 关交易价格比较。2019 年度,公司向吉安八维销售成品饲料销售价格整体低于其他客户。
 吉安八维作为公司拓展当地区域市场的参股公司,同时负责当地市场维护,公司向其销
 售核心料及成品饲料时,在保证一定盈利基础上在价格方面给予吉安八维适当优惠,具
 有商业合理性,关联销售价格相对公允。

        2019 年 12 月,发行人完成转让吉安八维 4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吉安八维不再
 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因此,发行人不再向吉安八维销售预混合饲料-核心原料等用于饲料
 生产。同时,由于新干县受非洲猪瘟影响较大,吉安八维的饲料销售业务规模大幅缩减,
 自 2020 年起不再向发行人采购饲料。

        (2)与江西日辉的关联交易

        江西日辉的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根据发行人销售明细及其说明,公司于 2013 年



                                         5-1-6-100
开始与江西日辉开展合作。2019 年、2020 年,公司主要向其销售饲料及少量原料,交
易金额分别为 275.98 万元及 18.2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27%和 0.01%,
销售占比很小且交易规模大幅下降,主要系江西日辉所在的新干县受非洲猪瘟影响较大,
江西日辉整体经营规模大幅度缩减所致。2021 年度以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与江西日
辉无销售业务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江西日辉销售明细如下:

                                      2019 年度

                          销量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    其他客户平均
         销售产品                                                              差异率
                         (吨)      (万元)      (元/吨)   单价(元/吨)

八维开心果 S4011 乳猪
                          178.74        108.37      6,063.15        6,725.35   -9.85%
保育料-20kg

                                                                               -10.13
八维 NO.14312-20kg        151.50         68.93      4,550.00        5,062.97
                                                                                   %

玉米(一等)              221.99         43.39      1,954.54        1,901.21   2.81%

八 维 TTT1.0 教 槽 料
                           29.70         23.68      7,974.44        8,093.02   -1.47%
-20kg

八维 NO.14313-20kg         29.52         10.77      3,647.36        3,876.58   -5.91%

播恩 805W 生物发酵料
                           18.00          7.50      4,166.67        4,149.22   0.42%
-20kg

其他                       25.11         13.34      5,311.45               -        -

           合计                  -      275.98             -               -        -

                                      2020 年度

                          销量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    其他客户平均
         销售产品                                                              差异率
                         (吨)      (万元)      (元/吨)   单价(元/吨)

预混合饲料-核心原料        36.72         16.60      4,521.41               -        -

其他                        3.02          1.67      5,529.80               -        -

           合计                  -       18.28             -               -        -

       注 1:差异率=(销售单价-其他客户平均单价)/其他客户平均单价;

       注 2:其他产品主要包括销量较少的饲料产品,该类产品销售定价与其他客户存在
一定差异,但整体销售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因此未进行对比分析。



                                       5-1-6-101
      由上表可知,2019 年和 2020 年,发行人向江西日辉销售金额分别为 275.98 万元
和 18.2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27%和 0.01%,占比很小。2019 年度
公司向江西日辉销售成品饲料单价整体低于该年度向其他客户平均销售单价,主要原因
系公司与江西日辉合作时间较久,且考虑到江西日辉该年度受非洲猪瘟影响严重,经营
状况不佳,为加强及稳固与江西日辉的合作,公司在保证盈利的基础上在价格方面给予
江西日辉一定的优惠,具有合理性。

      2019 年度,公司向江西日辉销售玉米的单价与其他客户平均单价基本一致。

      2020 年度,公司向江西日辉销售预混合饲料-核心原料,交易金额为 16.60 万元。
预混合饲料-核心原料系不同原料经过配比加工后的半成品。预混合饲料-核心原料除销
售给江西日辉外,未销售给其他客户,因此无相关交易价格比较。

      2021 年以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与江西日辉无销售业务往来。

      (3)与肇庆八维的关联销售

      肇庆八维的主营业务为禽类养殖,为公司产业链下游环节。公司向其销售少量禽饲
料,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根据发行人销售明细及其说明,2020 年,公司向肇庆八维销
售金额为 9.0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仅为 0.01%,交易金额较小。2021 年度以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与肇庆八维无销售业务往来。上述交易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

      2. 关联采购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向曾经的参股公司吉安八维采购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关联交                        定价方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采购商品种类
号     易对方                         式        1-6 月          度          度             度

      吉安八                         协商定
1                饲料及原料                              -           -             -       15.92
      维                              价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                       -           -             -       0.02%

      关联采购的具体产品及价格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其他供应商平均
           采购产品            采购量(吨)
                                                (万元)        (元/吨)    单价(元/吨)

妊娠母猪料-40kg                         1.04             0.26    2,498.08                       -

小猪料-40kg                            19.76             5.10    2,582.09                       -

谷氨酸渣                               32.00           10.56     3,300.00               2,637.90



                                           5-1-6-102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其他供应商平均
        采购产品            采购量(吨)
                                           (万元)      (元/吨)   单价(元/吨)

          合计                   52.80           15.92           -                   -

    注 1:除向吉安八维采购外,公司不存在向其他方采购饲料产品的情况。

    注 2:报告期内吉安八维曾作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发行人实际参与到吉安八维部分
日常运营中,发行人为其提供生产及配方指导,吉安八维可生产包括小猪料、中猪料、
妊娠母猪料在内的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产品。

    2019 年度,公司主要存在向吉安八维采购饲料及少量原料的情况,交易量相对较小,
交易金额为 15.92 万元,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0.02%,占比极低。具体而言,
为满足部分客户临时紧急的饲料采购需求,公司存在就近向参股公司吉安八维采购饲料
用于销售的情况,采购金额为 5.36 万元,前述饲料的采购价格与公司自行生产销售该等
饲料的成本价差异很小,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公司亦向吉安八维采购少量原料谷氨酸
渣,采购价格较其它客户价格更高,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8 年参股吉安八维期间,负责
对吉安八维饲料配方及工艺进行指导,该批原料系吉安八维应公司配方要求采购,后期
因配方调整,吉安八维并未使用该原料,考虑到原料保质期因素,经协商后公司将该原
料购回自用,采购金额为 10.56 万元,金额较小,系公司参考吉安八维的采购价格,平
价购回。2020 年度至今,公司不存在向吉安八维采购的情况。

    综上,发行人因实际经营需要向吉安八维采购饲料及少量原料,金额小,价格符合
实际情况,具有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小。

    (二) 关联方股权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转让肇庆八维 100%股权以及转让吉安八维 40%股权的情形。
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 440 万元和 800.26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重较低。

    1. 转让肇庆八维 100%股权

    (1)原因及背景

    公司子公司八维农业于 2019 年 6 月收购肇庆八维(当时名为“肇庆播恩”)100%
股权,主要系为拓展下游养殖产业链,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完成股权收购后,肇庆八
维所运营养殖规模未达预期,短时间内无法形成稳定的利润来源,且公司调整发展战略,
短期内不考虑涉足下游养殖行业,经审慎考虑,八维农业决定将所持肇庆八维 100%股
权转让给八维集团。肇庆八维实际从事禽类养殖业务,为发行人产业链下游环节。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股权转让价款的定价依据主要系参考 2019 年 6 月八维生态收购肇庆播恩 100%股权



                                     5-1-6-103
价格 325 万元,以及 2019 年 12 月 9 日八维生态在收购肇庆播恩股权后的实缴出资款
115 万元确定,合计作价 440 万元。上述转让系平价转让,定价公允。

    2. 转让吉安八维 40%股权

    (1)原因及背景

    吉安八维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由公司与江西日辉共同投资设立,其中江西日辉持
股 60%,公司持股 40%。吉安八维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300 万元,其
中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实缴金额均为 650 万元。

    2018 年末,由于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在吉安八维日常经营管理上存在分歧,江西日辉
倾向于向吉安八维下游客户授予更为宽松的信用政策,比如授予较长信用期及较高信用
额度,与发行人所执行的稳健信用政策相违背,双方意见不统一,以及在未来发展战略
等存在一定分歧。经审慎考虑,发行人决定将所持吉安八维 40%股权转让给江西日辉。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参考吉安八维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600.52 万元,并经双方友
好协商,按照发行人实缴出资占吉安八维股东缴纳的全部实缴出资的比例 50%,确认股
权转让价格为 800.26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公允。

    (三) 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正常经营所需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发行人依据关键管理
人员担任的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公司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市场平均
薪酬水平等制定薪酬,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资产完整性,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存在关联方向发行人无偿
转让商标、域名情形,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发行人与关联方签订了相关转让协议,转
让及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发行人因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存在关联担保的情形。发行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关联
方提供担保,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符合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三、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3”之十一之“(三)发行人对相关款项计提
减值准备的具体过程和依据”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1. 江西日辉股权转让款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过程和依据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中汇核查意见,应收江西日辉 373.73 万元股权转让款属于其他
应收款的核算范围。在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



                                   5-1-6-104
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
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
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低信用风险组合                    通过 POS 机收取货款而形成的在途结算资金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款项

    报告期内,应收江西日辉股权转让款减值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权转让                   当期坏账
                                                               坏账准备   累计计提
 期间        种类      款期末余       账龄        准备计提
                                                               期末余额     比例
                          额                        金额

           按单项计
2022 年
           提坏账准      373.73       2-3 年               -     373.73      100%
1-6 月
              备

           按单项计
2021 年
           提坏账准      373.73       2-3 年         -0.01       373.73      100%
  度
              备

           按单项计
2020 年
           提坏账准      373.74       1-2 年        355.00       373.74      100%
  度
              备

           按组合计
2019 年                               1 年以
           提坏账准      374.74                      18.74        18.74        5%
  度                                     内
              备

    2. 江西日辉货款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过程和依据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中汇核查意见,应收江西日辉 29.41 万元货款属于应收账款的
核算范围。在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
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
用损失的信息时,发行人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
合的依据如下:


                                      5-1-6-105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款项

    报告期内,应收江西日辉货款减值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当期坏账
                       货款期末                                   坏账准备   累计计
  年度       种类                      账龄        准备计提
                           余额                                   期末余额   提比例
                                                     金额

           按单项计
2022 年
           提坏账准         29.41      注3                    -      29.41    100%
 1-6 月
              备

           按单项计
2021 年
           提坏账准         29.41      注1             -0.03         29.41    100%
   度
              备

           按单项计
2020 年
           提坏账准         29.44      注2            28.06          29.44    100%
   度
              备

           按组合计
2019 年
           提坏账准         27.59    1 年以内          1.38           1.38       5%
   度
              备

    注 1:账龄 1-2 年 18.28 万元,2-3 年 11.13 万元;

    注 2:账龄 1 年以内 18.28 万元,1-2 年 11.16 万元;

    注 3:账龄 2-3 年 18.28 万元,3-4 年 11.13 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3”所述
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四、 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 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中介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与发行人总经理进行访谈,了解与江西日辉合作的历史情况,发行人与江西日



                                       5-1-6-106
   辉共同投资设立吉安八维且后续又转让吉安八维股权的背景及原因,转让定价
   依据;与江西日辉及吉安八维实际控制人刘景辉进行访谈,了解江西日辉向公
   司采购饲料金额、占其采购饲料总额的占比等情况以及共同投资设立吉安八维
   的背景及原因;

2. 查阅了吉安八维的工商资料、章程、实缴出资的缴纳凭证,与发行人总经理进
   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按 50%实缴注册资金但持股 40%的具体原因;

3. 查阅了吉安八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了解其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查阅新干
   县相关政策及报道,了解吉安八维所处地区下游市场变化情况;

4. 与发行人总经理进行访谈,了解吉安八维主要管理人员及经营管理情况;

5. 与江西日辉及吉安八维实际控制人刘景辉进行访谈,了解吉安八维主要管理人
   员及经营管理情况,股权转让情况,江西日辉尚未支付剩余货款、股权转让款
   的原因以及江西日辉在签订补充协议后仍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及货款的原
   因;

6. 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表、其他应收款明细表,了解对江西日辉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7. 取得发行人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以及相应起诉证据资
   料、受理通知书,了解发行人为收回欠款所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况;

8. 获取了报告期发行人销售及采购明细表,核查关联销售具体交易内容、交易定
   价、交易规模及变化情况,比较分析发行人关联销售价格与其他客户的销售价
   格差异情况;与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交易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定
   价及公允性、交易金额变动的原因;

9. 获得了关联交易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文件,核查发行人针对关联交易
   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合规性;

10. 取得发行人关于无偿受让的商标和域名的原始取得方式及目前应用情况的说
   明,查阅相关商标注册证书及域名证书、相关商标及域名的转让协议、发行人
   提供的相关商标使用的产品包装图片、宣传册等资料,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
   站查询发行人无偿受让的商标注册状态,登录相关网站域名,核查相关商标和
   域名的原始取得方式、转让情况及目前应用情况;取得发行人关于无偿受让相
   关商标、域名的背景及目的的说明,了解发行人无偿受让相关商标、域名的合
   理性;




                              5-1-6-107
11. 查阅了吉安八维的工商档案资料、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审计报告、款项
   支付凭证,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了解 2018 年
   《股权转让合同》、2019 年《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签署及履行情况,并
   核查股权转让的真实性;

12. 查阅了吉安八维截至 2018 年 11 月的审计报告,查阅吉安八维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了解吉安八维净资产的变动情况;

13. 查阅了肇庆八维的工商资料、股权转让协议、评估报告、财务报表、款项支付
   凭证,核查股权转让的真实性;

1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途径查
   询江西日辉、刘景辉的涉诉、失信情况;

15. 取得向吉安八维拆借资金的会计凭证、银行回单,核查资金拆入、归还路径,
   了解拆借资金用途;查阅了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发行人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相关银行流水,确认与江西日辉股东不
   存在异常资金往来、江西日辉及其相关人员是否知晓和同意资金拆借事项;

16. 访谈江西日辉实际控制人,了解江西日辉的经营状况及 2020 年以后未向发行人
   采购的原因;

17. 访谈了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发行人收购及转让肇庆八维股权原因;查阅了肇庆
   八维的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及款项支付凭证,了解股权收购及转让款项的支付
   情况;取得了肇庆八维的工商资料、相关评估报告及款项支付凭证等;访谈相
   关负责人,了解发行人转让肇庆八维股权的背景及原因、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
   依据及公允性、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进展、股权转让的真实性,以及肇庆八维目
   前的生产经营状况、转让后与发行人关联交易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发行人采用与江西日辉共同设立子公司模式而非直接向其销售饲料系本着互利
   共赢原则下双方的进一步深化合作,具有合理性;

2. 发行人按 50%实缴注册资金但持股 40%的具体原因系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在各自
   应当承担认缴出资范围内,逐步交替履行各自出资义务,最终各自实缴出资维
   持在 650 万元。发行人与江西日辉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利
   益输送的情形;




                               5-1-6-108
3. 发行人 2015 年 11 月与江西日辉共同投资设立吉安八维、2019 年 12 月又将持
   有的吉安八维股权转让给江西日辉,主要系双方在吉安八维日常经营管理、未
   来发展战略等存在一定分歧,相关转让定价依据合理,转让价格公允;

4. 吉安八维自设立起即由江西日辉实际控制,不属于发行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发
   行人转让吉安八维股权行为真实,相关财务核算合规,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
   化的情形;

5.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价格公允性,发行人向吉安八维采购
   和销售价格与其他客户价格差异具有合理性,价格相对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
   人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活动真实、合法,不存在未及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情形;

6. 发行人无偿受让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商标、域名,主要目的是为了上市资产
   业务重组需要和业务规范需要,明确资产权属关系,增强发行人资产的完整性、
   独立性并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发生,相关商标亦不属于驰名商标,发行人无偿
   受让上述商标、域名具有合理性。且上述商标、域名为转让方于报告期之前原
   始注册取得,亦不存在关联方向第三方购买后转让予发行人的情形,发行人受
   让上述商标、域名后,相关商标、域名的续展、延期费用均由发行人自行承担,
   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

7. 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在 2018 年 12 月和 2019 年 12 月两次签订转让协议的原因具
   有合理性,两次协议的除转让价款支付期间约定不同外,其他主要条款不存在
   实质差异;2018 年 11 月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吉安八维经审计净资产不
   存在较大差异,2018 年《股权转让合同》及 2019 年《股权转让协议》不存在
   倒签合同的情况;

8. 江西日辉 2019 年度支付转让款情况不符合 2018 年《股权转让合同》或 2019
   年《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2019 年《股权转让协议》系转让双方为办理股权
   转让工商变更登记而以工商部门的协议范本为基础签署,发行人及江西日辉实
   际执行的是 2018 年《股权转让合同》;

9.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不存在资金拆借情况,2018 年发行人向吉安八维拆
   入借款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发展需求和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存在临时性
   资金需求,具有合理性。吉安八维实际控制人刘景辉知晓资金拆借相关事项,
   双方未因上述资金拆借行为导致纠纷;

10. 股权转让后江西日辉和吉安八维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2020 年后江西日辉养殖
   规模大幅缩减,导致饲料需求量减少。另外,受公司与江西日辉在吉安八维的


                               5-1-6-109
       日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战略上存在分歧等原因而终止参股吉安八维影响,江
       西日辉未向公司继续采购。发行人对江西日辉股权转让款及货款计提减值准备
       的过程和依据合理;

    11. 报告期内,除发行人与江西日辉存在股权转让、正常业务往来外,发行人、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
       与江西日辉股东刘景辉、黄菊花均不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

    12.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购肇庆八维初衷系为开拓下游养殖业务,扩大业务规模,但
       收购后肇庆八维实际经营成果未达预期,发行人调整发展战略,暂不涉足养殖
       领域,因此将肇庆八维转出,该收购和转让行为符合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
       相关转让真实且转让价格公允;股权转让后,肇庆八维尚未开展大规模养殖,
       主要通过小范围分批试养方式,优化养殖技术及提升养殖效果,为后续开展大
       规模养殖打好技术基础,因此根据自身养殖需求采购其他品牌禽饲料,未继续
       向发行人采购禽饲料,具有合理性;

    13. 发行人转让所持吉安八维、肇庆八维股权真实,肇庆八维的股权转让款已足额
       支付,吉安八维的股权转让款尚有 373.73 万元未支付。发行人已对上述款项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且已采取诉讼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二次反馈意见》问题 7:关于第三方回款。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发行人销售存
在第三方回款和现金回款。报告期各期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15,125.52 万元、
16,727.16 万元和 14,976.61 万元,分别占各期销售回款金额的 14.74%、10.78%和
8.45%。

    请发行人:(1)结合自身经营模式,说明存在第三方回款的必要性、回款比例的商
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点;(2)说明第三方回款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
他利益关系;(3)结合各期现金交易的金额、占比、收付款方式、交易对手方类型等情
况,说明存在现金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或经营特点;(4)
说明客户近亲属回款中如何确认亲属关系,POS 机收款回款的原因,是否属于行业惯例;
(5)说明第三方回款及现金交易的真实性及合理性,是否与销售收入、资金流、实物
流相符,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逐年下降的原因,是否具有持续性,结合对上
述第三方回款、现金回款的核查情况,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7”之“一、结合自身经营模式,说明存在第三
方回款的必要性、回款比例的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点”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按照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划分的销售回款情况如下:




                                   5-1-6-110
                                                                                               单位:万元

按照回款方划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分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本人(本
                       64,816.99    95.98%     162,292.54    91.55%    138,430.98   89.22%        87,523.28   85.26%
公司)

第三方回款              2,712.39     4.02%      14,976.61      8.45%    16,727.16   10.78%        15,125.52   14.74%

其中:近亲属
                          24.82      0.04%       4,615.26      2.60%     8,892.87      5.73%       6,610.75    6.44%
回款

 客户股东、
                        2,672.87     3.96%      10,296.57      5.81%     7,773.30      5.01%       8,237.43    8.02%
法定代表人

 发行人的业
                            0.50     0.00%           5.66      0.00%        14.36      0.01%          14.78    0.01%
务员

 其他方回款               14.20      0.02%          59.12      0.03%        46.63      0.03%        262.56     0.26%

   合        计        67,529.38   100.00%     177,269.15   100.00%    155,158.15   100.00%      102,648.80   100.00%

                      注:“客户本人(本公司)”回款指回款方为自然人客户本人、法人对公账户以及个
                  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
                  伙人;近亲属回款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等回款;“客户法定代
                  表人、股东”回款包括公司制企业客户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企业客户的非执行事
                  务合伙人及其他类客户的合作伙伴;“其他方回款”主要包括客户委托人、客户朋友、客
                  户雇佣员工、法院执行款等。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15,125.52 万元、16,727.16
                  万元、14,976.61 万元和 2,712.39 万元,分别占各期销售回款金额的 14.74%、10.78%、
                  8.45%和 4.02%,回款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采取严格的销售管理措施,原则上要
                  求客户通过本人(本公司)账户回款,逐步引导和规范回款方。

                      (一) 公司第三方回款源于下游客户特点及其支付习惯,基于业务经营考虑具有
                  必要性及合理性,符合行业特点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销售业务的第三方回款主要为客户近亲属、法定代表人
                  或股东回款,与饲料行业下游客户主体的特殊性、客户支付习惯关系密切,符合行业特
                  征和实际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神农集团、邦基科技、扬翔股份等公司亦存在第三方回
                  款的情况,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发行人客户中存在大量位于乡镇或农村的饲料经销商、养殖户,以自然人、个体工



                                                        5-1-6-111
         商户形式为经营主体,以家庭模式开展业务。同时,也存在朋友或亲属合伙经营饲料业
         务的客户。由于资金分散存储、支付灵活性和便利性需要,且不具有严格的管理要求和
         规范统一的支付习惯,下游客户存在以近亲属、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等第三方支付货款的
         情形。

              为规范货款结算和应收账款管理,发行人原则上要求客户通过本人(本公司)账户
         以银行转账方式回款,尽量减少第三方回款情形并确保货款结算的准确性。同时,发行
         人尊重行业客观情况,从持续经营、维护客户关系和发展业务角度出发,在有效执行内
         部控制措施、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允许部分客户存在第三方回款。

              (二) 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主要为配偶、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回款,第三方回款比
         例合理且逐年下降,销售回款管理可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按回款方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家

   第三方回款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划分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近亲属(配偶)           24.82     0.92%      4,281.96      28.59%      8,511.79   50.89%      6,564.93   43.40%

近亲属(父母)                -          -     333.28       2.23%        381.07     2.28%          41.9    0.28%

近亲属(其他)                -          -           -             -           -          -        3.94    0.03%

客户法定代表人、股东   2,672.87   98.54%     10,296.57      68.75%      7,773.30   46.47%      8,237.43   54.46%

发行人的业务员             0.50    0.02%          5.66      0.04%         14.36     0.09%        14.78     0.10%

其他方回款               14.20     0.52%        59.12       0.39%         46.63     0.28%       262.56     1.74%

       合计            2,712.39   100.00%    14,976.61   100.00%       16,727.16   100.00%    15,125.52   100.00%


              注:近亲属(其他)包括子女、兄弟姐妹等。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中客户配偶回款、客户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回款为主要构
         成部分,各期合计占比分别为 97.86%、97.36%、97.34%和 99.46%。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由于目前我国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化程度不高,仍主要以家庭农
         场形式开展生猪养殖。养殖户一般地处乡镇及农村等较为偏僻地区,分布分散且规模相
         对较小,主要以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形式开展养殖。基于生猪养殖户特点、饲料较短保质
         期、运输费用等因素,逐步形成大批量的小规模经销商,位于终端养殖户周边并也主要
         以家庭模式开展饲料销售业务。下游养殖户客户及经销商客户基于家庭角色分配、支付
         便利性考虑,主要选择将自身及近亲属、尤其是配偶的账户均作为回款账户,具有合理



                                                5-1-6-112
性。若将配偶回款视作本人回款,则第三方回款金额大幅下降。

       对于公司形式的客户,主要以个人独资形式或多人合伙形式成立公司,股东关系多
为配偶、兄弟姐妹、父母等亲属关系,该类客户基于自身管理安排需要,主要选择以法
定代表人或股东账户支付货款。根据发行人销售管理相关制度,若付款账号开户人为客
户股东、法定代表人,则要求提供有客户签字盖章确认的委托付款书、营业执照等证明
资料,保证回款账户与客户相匹配,确保收款管理可控。

       因此,受客户自身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模式特点,第三方回款主要为配偶、法定代
表人或股东回款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亦建立并严格执行销售管理制度,确保回款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比例分别为 14.74%、10.78%、8.45%和 4.02%,占比逐年
下降,公司规范引导回款管理效果明显。

       二、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7”之“三、结合各期现金交易的金额、占比、
收付款方式、交易对手方类型等情况,说明存在现金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是
否符合行业惯例或经营特点”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一) 报告期内现金收付款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中汇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库存现金科目的发生额变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期初余额                          -                -          0.03           10.15

当期增加:                    5.45                 -               -               -

  现金销售                    5.45           18.14           37.46           57.87

  收到销售废品款                  -           0.30           51.49           47.73

  提现                            -           9.00                 -          0.20

  收到餐费                        -           0.01            5.65           18.34

  收到归还备用金                  -                -          0.20            0.48

  其他                            -           0.44            1.82            1.18

当期减少:                    5.45                 -               -               -

存现                          5.45           27.89           96.65          125.74

支付备用金                        -                -               -         10.07



                                       5-1-6-113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他                              -                    -                   -              0.11

期末余额                          -                    -                   -              0.03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主要来自于销售现金回款、销售废品款、提现、
收到餐费、收到归还备用金等。其中,销售废品款主要包括出售废编织袋、废纸箱、原
材料编织袋、废油桶及废旧原料款;提现系日常银行取现以备用;收到餐费为收到员工
支付的非工作餐餐费、外来人员及司机餐费;收到归还备用金为收到员工归还备用金。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减少主要为存现、支付备用金。其中,存现系将各项业务收到
的现金存入银行;支付备用金系公司支付给员工办理公司业务所需备用金。

       (二) 结合收付款方式、交易对方类型,说明存在现金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必
要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或经营特点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现金采购情况,现金销售金额很小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中汇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收付款金额及比例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金销售金额                      5.45                18.14           37.46              57.87

收到销售废品款                        -                0.30           51.49              47.73

小计                              5.45                18.44           88.95             105.60

占营业收入比例                  0.01%                 0.01%           0.06%             0.10%

现金采购金额                          -                    -                   -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                   -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金额分别为 105.60 万元、88.95 万元、18.44 万元和 5.4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很小。同时,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中汇核查意见,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现金采购情况,主要系公司采用“总部集中采购为主,子公司分散采购为辅”
的采购模式,原材料采购均采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对于办公耗用品等零星采购,采用
员工报销方式。

       对于现金收款方面,根据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规范》要求,公司禁止收取客户现
金。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的主要情形包括:①客户转账不足,客户或委托提货人现



                                          5-1-6-114
      场提货时以现金补足货款;②不合作客户尾款、呆账收回;③公司举办招商会,客户现
      场订货,收到客户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订金。第一种情形由于客户或委托提货人已到公司
      处上门提货,考虑交易便捷性,同时根据法律要求公司亦不得因客户为现金付款而拒收,
      因此接受现金回款;第二种情形主要系考虑到相关款项收回本就存在一定难度,因此未
      严格要求不得现金回款;第三种情形系公司通过开展招商会宣传公司产品并开发新客户
      资源,接收客户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订金。总体而言,公司现金收款金额较小,现金收
      款情形具有合理性、必要性。

          2. 现金交易符合行业惯例及经营特点,公司在较早时期已开始规范管理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我国养殖业正处于规模化养殖及家庭农场养殖并存的时期,生
      猪养殖行业市场集中度仍较低。大量生猪养殖户地处乡镇或农村偏远地区,规模整体偏
      小且较为分散。考虑到单批采购规模小、购买饲料便捷性、运输费用及产品售后等因素,
      生猪养殖户更倾向直接向周边饲料店购买。受终端养殖户特性影响,饲料店主要以个人
      或个体工商户形式开展饲料销售业务,具有数量众多、分布零散、经营规模较小的特点。
      因此,公司客户中存在大量乡镇或农村的饲料经销商或养殖户,多以家庭为经营主体,
      以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形式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符合行业惯例。由于该类客户不具有
      严格的管理要求、规范统一的支付习惯,且在移动支付尚未普及阶段,客户不习惯银行
      转账的操作和支付方式,更倾向于以现金进行交易。

          公司作为饲料行业内企业,基于下游客户特性和支付习惯,存在销售现金收款属于
      行业惯例。根据同行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同行业公司邦基科技、正大投资、扬翔股份、
      傲农生物均存在现金收款情况。但为了进一步规范货款结算和应收账款管理,公司在较
      早时期已开始进行规范,在严格控制总量、加强内部控制措施前提下,公司原则上要求
      客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次优选择为 POS 机回款,禁止客户以现金方式回款。
      为进一步提高业务、财务工作效率及规范性,从 2020 年末开始,公司原则禁止客户采
      用 POS 机回款,仅允许客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由上可知,公司存在现金收款与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客户特性等相关,具有合理性,
      亦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及经营模式。

          三、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7”之五“(二)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
      比逐年下降的原因,是否具有持续性”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1. 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逐年下降的原因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中汇核查意见,报告期内,按照回款方与客户的关系划分的销
      售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按照回款方划分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5-1-6-115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38,430.9
客户本人(本公司)        64,816.99   95.98%    162,292.54     91.55%               89.22%    87,523.28   85.26%
                                                                                8

第三方回款                 2,712.39    4.02%     14,976.61     8.45%    16,727.16   10.78%    15,125.52   14.74%

其中:近亲属回款             24.82     0.04%      4,615.26     2.60%     8,892.87    5.73%     6,610.75    6.44%

  客户股东、法定代
                           2,672.87    3.96%     10,296.57     5.81%     7,773.30    5.01%     8,237.43    8.02%
表人

发行人的业务员                 0.50    0.00%          5.66     0.00%       14.36     0.01%       14.78     0.01%

其他方回款                   14.20     0.02%         59.12     0.03%       46.63     0.03%      262.56     0.26%

                                                                        155,158.1             102,648.8
       合    计           67,529.38   100.00%   177,269.15   100.00%                100.00%               100.00%
                                                                                5                     0

                  注:“客户本人(本公司)”回款指回款方为自然人客户本人、法人对公账户以及个
            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
            伙人;近亲属回款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等回款;“客户法定代
            表人、股东”回款包括公司制企业客户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企业客户的非执行事
            务合伙人及其他类客户的合作伙伴;“其他方回款”主要包括客户委托人、客户朋友、客
            户雇佣员工、法院执行款等。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15,125.52 万元、16,727.16
            万元、14,976.61 万元和 2,712.39 万元,分别占各期销售回款金额的 14.74%、10.78%、
            8.45%和 4.02%。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收款管理,规范销售收
            款流程,持续引导客户使用本人(本公司)账户支付货款,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受下
            游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化发展趋势及非洲猪瘟疫情叠加影响,报告期内大量小规模养殖户、
            小规模经销商退出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家数分别为 354 家、267 家、234
            家和 66 家,总体呈下降趋势。

                  2. 公司严格规范货款支付行为,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逐年下降趋势具有持续性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及中汇核查意见,为确保公司货款结算和发货的准确性,公司制
            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公司与客户签订合作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收款方式、客户回款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卡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若客户所提供的回款账号开户名称与客户不一致,
            如付款账号开户人与客户为配偶关系,则要求提供结婚证作为证明文件;如付款账号开
            户人为客户股东、法定代表人、客户的工作人员等,则要求提供有客户签字盖章确认的
            委托付款书、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客户回款账户需在签订合同时填写,如有变更,需
            填写回款账户确认书申请变更;



                                                   5-1-6-116
    (2)在实际付款过程中,若客户回款账户与合同约定回款账户不一致,公司将及时
与客户取得联系并将所收到款项全额退回至付款账户,待客户使用约定账户付款后方可
安排发货;

    (3)公司具有完整的销售收款台账记录,通过付款账户名、账号、金额等信息与客
户销售业务进行匹配,确保货款结算、应收账款确认的准确性;

    (4)公司与客户进行定期对账,确认与客户当期销售情况和货款结算情况,确保回
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积极引导客户规范货款支付行为,第三方回款金额和占比
下降趋势具有可持续性。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7”所述
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四、 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中介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现金回款的基
       本情况、具体原因、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了解货币资金相关的内控制度及规
       范;

    2. 获取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统计明细表,核实不同第三方回款方的回款具体情况;
       对涉及第三方回款的银行流水、交易明细表、销售合同、记账凭证、发货单、
       对账单等原始凭证进行抽查匹配,确认第三方回款与销售收入是否勾稽一致;

    3. 获取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涉及客户的委托付款书、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文件,
       查询销售合同、NC 系统中客户回款账号登记情况,核实第三方回款方与客户之
       间的关系;对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客户实施函证程序,核实各期第三方回款的
       交易发生额及真实性;

    4. 将第三方回款方名称与发行人关联方清单进行对比确认,核查第三方回款方是
       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5. 查阅发行人现金管理规定,取得库存现金明细表,核查现金收入、现金支出内
       容,是否存在异常收入或支出情况;

    6. 查阅发行人现金管理规定,取得库存现金明细表,核查现金收入、现金支出内
       容,是否存在异常收入或支出情况;



                                   5-1-6-117
    7. 获取发行人报告期 POS 机交易明细、客户回款统计表、银行存款日记账,核查
       会计凭证、销售合同、发货单、对账单等原始凭证,确认 POS 机回款交易真实
       性;

    8. 结合客户实地走访、视频访谈、经销商终端客户穿透核查、函证程序及销售相
       关单据检查,核实 POS 机回款、现金交易和第三方回款客户销售真实性。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发行人销售业务的第三方回款主要为客户的近亲属、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回款,
       与饲料行业下游客户主体的特殊性、客户支付习惯关系密切,符合行业特征和
       实际情况;

    2. 报告期内,除关联方刘景辉作为客户江西日辉的法定代表人为该公司进行回款
       外,其他的第三方回款方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现金采购情况,现金销售金额较小且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
       要性;基于下游客户特性和支付习惯,饲料行业存在销售现金收款属于行业惯
       例;

    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收款管理,对客户销售回款中的近亲
       属回款能够确认其亲属关系;发行人存在 POS 机收款与发行人的所处行业、下
       游客户特性等相关,具有合理性且符合行业惯例;

    5. 报告期内,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财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地记录实物流转、款
       项收付,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第三方回款和现金交易是真实、可验证的,
       与销售收入、资金流、实物流相符;

    6.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收款管理,规范销售收款流程,同时大量小规模养殖
       户、小规模经销商退出行业,因此销售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逐年下降。发行
       人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引导客户规范货款支付行为,第三方回款金额和占
       比下降趋势具有可持续性;

    7.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现金回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销售回款相
       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第三方回款、现金回款管理较为规范。

    《二次反馈意见》问题 8: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于 2016 年 12
月设立子公司江西喆酒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1,000 万元,江西喆酒于 2019 年
11 月注册成立广州喆酒商贸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末,江西喆酒和广州喆酒的总资产



                                  5-1-6-118
分别为 5,177.76 万元和 0 元,净资产分别为 1,000 万元和 0 元,2021 年度净利润均为
0 元。

    发行人:(1)说明江西喆酒和广州喆酒的历史沿革,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历
年主要财务指标和业绩情况;(2)上述两家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情况;(3)2018 年江西喆酒向发行人客户熊供里个人借款 500 万元的资
金借入及归还情况,资金的用途及最终去向;(4)结合与熊供里的合作历史,列示发行
人各期与其交易的明细,并与同类产品交易价格和条件进行对比,说明交易的公允性,
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情况;(5)结合资金流水核查,说明是否仍存在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供应商及客户的资金拆借情况,是否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
粉饰业绩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方法、过程,
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8”之“一、说明江西喆酒和广州喆酒的历史沿
革,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历年主要财务指标和业绩情况”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一) 江西喆酒和广州喆酒的历史沿革

    1. 江西喆酒

    (1)2016 年 12 月,设立

    根据江西喆酒(已更名为“江西席水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以及本所
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江西喆酒设立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
设立时的公司名称为“赣州西门酒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由邹新华以
货币认缴。

    2016 年 12 月 23 日,会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江西喆酒核发《营业执照》,
核准江西喆酒设立登记。

    江西喆酒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万元)

         1          邹新华           3,000.00           0.00         100.00

             合计                    3,000.00           0.00         100.00

    (2)2017 年 6 月,减资

    2017 年 6 月 14 日,江西喆酒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减资



                                     5-1-6-119
为 1,000 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江西喆酒法定代表人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江西喆酒已就上述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减资完成后,江西喆酒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邹新华           1,000.00                   0.00               100.00

       合计               1,000.00                   0.00               100.00

     (3)2019 年 8 月,股权转让

     2018 年 2 月至 11 月,邹新华向江西喆酒实缴出资合计 700 万元。

     2019 年 7 月 26 日,江西喆酒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原股东邹新华将其持有的江西喆
酒 12%股权共 120 万元出资转让给新股东肖九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江西喆酒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同日,邹新华与肖九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邹新华将其持有的江西喆酒
12%股权共 120 万元出资转让给肖九明。根据江西喆酒、邹新华、肖九明的确认,本次
转让的股权为邹新华未实缴出资的部分股权,故本次转让的价格为 0 元,肖九明受让股
权后继续履行后续出资义务;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肖九明已向江西喆酒提供借款,故经
江西喆酒与肖九明同意,前述借款中的 120 万元由借款转为实缴出资,视为肖九明于受
让股权之日就该部分股权已实缴出资。

     江西喆酒已就上述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喆酒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邹新华                     880.00                  700.00           88.00

 2       肖九明                     120.00                  120.00           12.00

       合计                        1,000.00                 820.00          100.00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邹新华于 2020 年 12 月向江西喆酒实缴出资 180 万元,累计
实缴出资 880 万元,江西喆酒股东已实缴全部出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5-1-6-120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邹新华                     880.00                880.00           88.00

 2       肖九明                     120.00                120.00           12.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2. 广州喆酒

     (1)2019 年 11 月,设立

     广州喆酒设立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设立时的公司名称为“广州汤淘贸易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由自然人股东唐涛以货币认缴。

     2019 年 11 月 16 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
知书》,核准广州喆酒设立登记。

     广州喆酒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唐涛                      100.00                  0.00          100.00

       合计                         100.00                  0.00          100.00

     (2)2022 年 3 月,股权转让

     2022 年 3 月 7 日,广州喆酒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喆酒商贸有
限公司”,股东唐涛将其持有的广州喆酒 100%股权共 100 万元出资转让给江西喆酒,并
同意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同日,新股东江西喆酒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同日,原股东唐涛与新股东江西喆酒签订《广州汤淘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约定:唐涛将其持有的广州喆酒 100%股权共 100 万元出资无偿转让给江西喆酒。根据
邹新华的说明,本次转让前原股东唐涛未实际缴纳出资,广州喆酒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
动,故本次转让为无偿转让。

     广州喆酒已就上述变更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州喆酒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5-1-6-121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西喆酒                     100.00                     0.00          100.00

         合计                          100.00                     0.00          100.00

     (二) 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历年主要财务指标和业绩情况

     根据江西喆酒财务报表、建筑施工许可证及邹新华的说明,江西喆酒自 2016 年 12
月设立,目前酒厂正在施工建设中,未实际生产。江西喆酒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
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饮料生产,保健食品
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粮食收购(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报告期内,江西喆酒主要财务
指标和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6,178.76         5,177.76          3,395.19          1,344.51

负债总额                  5,178.76         4,177.76          2,395.19           524.51

净资产                    1,000.00         1,000.00          1,000.00           820.00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0.00

营业成本                      0.00              0.00              0.00             0.00

净利润                        0.00              0.00              0.00             0.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喆酒于 2022 年 3 月收购广州喆酒,根据邹新华的说明,主要系一方面,江西
喆酒建成投产后,未来拟在广东地区进行业务营销拓展,需在广州成立子公司开展运营
管理;另一方面,考虑到未来运营会有一定资金需求,根据广州当地银行信贷政策,在
当地注册且满两年以上的企业更能满足银行对授信主体的资格要求,因此通过收购广州
喆酒以备未来经营向银行贷款之需。广州喆酒自设立后未实际开展业务,尚未实缴出资,
报告期内未形成资产及业绩数据。

     二、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8”之“二、上述两家公司与发行人、发行人实



                                         5-1-6-122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根据相关支付凭证,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新华与江西喆酒、广州喆酒存在
投资、借贷资金往来,实际控制人配偶邓首宾与江西喆酒存在借贷资金往来,控股股东
八维集团与江西喆酒存在借贷资金往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肇庆八维与江西喆酒
存在借贷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对方账户           收/支   金额(万元)       事项

1、实际控制人邹新华

2020.07.02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0.07.04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0.07.04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0.12.25            江西喆酒            收            180.00     收回借款

2020.12.30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投资款

2020.12.30            江西喆酒            支               80.00   投资款

2021.03.10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1.04.21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1.04.21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2.03.28            广州喆酒            支            800.00     提供借款

2022.04.08            广州喆酒            收            799.00     收回借款

2022.04.08            江西喆酒            收            201.00     收回借款

2022.05.16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2.05.16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2.05.25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2.05.25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2.05.25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合计                       支            900.00        -

2、实际控制人配偶邓首宾

2020.08.30            江西喆酒            支               50.00   提供借款



                                     5-1-6-123
交易日期     对方账户       收/支   金额(万元)     事项

2020.09.11   江西喆酒        支             50.00   提供借款

2020.12.25   江西喆酒        支             50.00   提供借款

2020.12.31   江西喆酒        收             50.00   收回借款

2021.01.14   江西喆酒        支             10.00   提供借款

2021.02.09   江西喆酒        支             30.00   提供借款

2021.04.17   江西喆酒        支             10.00   提供借款

2021.06.03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1.06.14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1.07.07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1.07.07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1.07.23   江西喆酒        支             50.00   提供借款

2021.07.29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1.08.06   江西喆酒        支             50.00   提供借款

2021.08.11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1.08.13   江西喆酒        支            100.00   提供借款

2021.08.21   江西喆酒        支             50.00   提供借款

2021.08.31   江西喆酒        支             50.00   提供借款

2021.09.15   江西喆酒        支             50.00   提供借款

2021.09.29   江西喆酒        支             35.00   提供借款

2021.10.22   江西喆酒        支             15.00   提供借款

2021.11.03   江西喆酒        支             10.00   提供借款

2021.12.01   江西喆酒        支             45.00   提供借款

2021.12.30   江西喆酒        支              9.00   提供借款

2022.01.03   江西喆酒        支              2.00   提供借款

2022.01.09   江西喆酒        支              2.50   提供借款



                        5-1-6-124
 交易日期             对方账户          收/支     金额(万元)        事项

2022.01.10            江西喆酒           支                  2.00   提供借款

2022.01.11            江西喆酒           支                  5.00   提供借款

2022.01.14            江西喆酒           支                15.00    提供借款

2022.01.18            江西喆酒           支                10.00    提供借款

2022.01.24            江西喆酒           支                50.00    提供借款

2022.01.30            江西喆酒           支                20.00    提供借款

2022.01.30            江西喆酒           支                20.00    提供借款

2022.02.24            江西喆酒           收                50.00    收回借款

2022.05.23            江西喆酒           收                20.00    收回借款

2022.06.13            江西喆酒           收                50.00    收回借款

               合计                      支              1,220.5        -

3、控股股东八维集团

2022.02.24            江西喆酒           收                20.00    收到借款

2022.06.17            江西喆酒           收                30.00    收到借款

               合计                      收                50.00        -

4、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肇庆八维

2022.02.24            江西喆酒           收                80.00    收到借款

               合计                      收                80.00        -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江西喆酒、广州喆酒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三、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8”之“四、结合与熊供里的合作历史,列示发
行人各期与其交易的明细,并与同类产品交易价格和条件进行对比,说明交易的公允性,
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情况”部分相关情况更新如下:

    (一) 结合与熊供里的合作历史,列示发行人各期与其交易的明细

    根据相关销售合同、销售明细及发行人的说明,自公司设立以来,熊供里即与公司
开展合作,公司向其销售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等各类猪饲料产品,双方至



                                    5-1-6-125
今仍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与新建区熊供里饲料店的交易具体明细如下:
                                   2022 年 1-6 月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万元)             销售占比
八维开心果 S4011 乳猪保育料
                                                     15.03                 24.07%
-20kg
八维速 8S812-20kg                                    11.03                 17.66%
八维 TTT1.0 教槽料-20kg                                9.3                 14.89%
播恩小猪配合饲料 N102-40Kg                            7.59                 12.16%
八维奇迹 412-20kg                                     5.36                 8.58%
八维 K1012-25kg                                       5.12                 8.21%
其他                                                    9                  14.42%
              合计                                   62.42             100.00%
                                     2021 年度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万元)             销售占比
播恩 3011S 保育浓缩饲料(生
                                                     73.99                 24.94%
物发酵)-40kg
八维开心果 S4011 乳猪保育料
                                                     57.18                 19.27%
-20kg
八维 TTT1.0 教槽料-20kg                               47.5                 16.01%
八维开心宝贝-40kg                                    40.28                 13.58%
八维 K1012-25kg                                      32.69                 11.02%
八维开心果 S2511 乳猪保育料
                                                     10.27                 3.46%
-25kg
八维 K1016-25kg                                        8.5                 2.87%
八维奇迹 412-20kg                                     5.39                 1.82%
其他                                                 20.88                 7.04%
              合计                                  296.67             100.00%
                                     2020 年度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万元)             销售占比
八维 S811-20kg                                        20.2                 24.92%
八维 K1012-25kg                                      12.42                 15.32%
八维开心果 S4011 乳猪保育料
                                                     11.62                 14.33%
-20kg
八维 TTT1.0 教槽料-20kg                              10.68                 13.17%
八维开心宝贝-40kg                                     5.33                 6.57%




                                     5-1-6-126
其他                                                   20.83                     25.69%
              合计                                     81.07                  100.00%
                                      2019 年度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万元)                  销售占比
八维开心果 S4011 乳猪保育料
                                                       29.97                     22.77%
-20kg
八维 K6412-20kg                                        23.52                     17.87%
八维 TTT1.0 教槽料-20kg                                17.55                     13.33%
八维开心宝贝-40kg                                      16.93                     12.86%
八维 K1012-25kg                                        16.01                     12.16%
八维开心果 S2511 乳猪保育料
                                                        8.71                      6.62%
-25kg
八维 K1013-25kg                                         6.58                      5.00%
八维奇迹 Super8-20kg                                     5.6                      4.25%
其他                                                    6.74                      5.12%
              合计                                    131.62                  100.00%

       注:其他主要包括销量较少的饲料产品,整体销售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与新建区熊供里饲料店交易金额分别为 131.62 万元、81.07 万元、
296.67 万元和 62.42 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0.13%、0.05%、0.17%
和 0.09%,收入占比低。

       (二) 与同类产品交易价格和条件进行对比,说明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特殊
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情况

       根据相关销售合同、销售明细及发行人的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新建区熊供里
饲料店销售产品价格与向其他客户销售的平均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2022 年 1-6 月
                                                                 其他客户平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元
        销售产品       销量(吨)                                  均单价        差异率
                                    (万元)          /吨)
                                                                 (元/吨)
八维开心果 S4011 乳
                            22.8        15.03        6,589.91      7,439.87   -11.42%
猪保育料-20kg
八维速 8 S812-20kg            15        11.03        7,350.00      7,138.30       2.97%
八维 TTT1.0 教槽料
                            11.6          9.3        8,012.93      8,700.49      -7.90%
-20kg
播恩小猪配合饲料
                              22         7.59        3,450.00      3,410.14       1.17%
N102-40Kg
八维奇迹 412-20kg              9         5.36        5,950.00      5,670.92       4.92%




                                      5-1-6-127
八维 K1012-25kg             8.4         5.12         6,100.00             -            -
其他                      22.79               9      3,950.53             -            -
         合计                 -        62.42                 -            -            -
                                     2021 年度
                                                                 其他客户平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元
       销售产品       销量(吨)                                   均单价     差异率
                                   (万元)           /吨)
                                                                 (元/吨)
播恩 3011S 保育浓缩
饲料(生物发酵)         151.56        73.99          4,882.15     5,200.21    -6.12%
-40kg
八维开心果 S4011 乳
                          100.8        57.18          5,672.14     7,083.45   -19.92%
猪保育料-20kg
八维 TTT1.0 教槽料
                          63.36         47.5          7,496.73     8,551.23   -12.33%
-20kg
八维开心宝贝-40kg         89.16        40.28          4,517.26     4,908.54    -7.97%
八维 K1012-25kg            64.8        32.69          5,044.34     7,104.29   -29.00%
其他                      94.68        45.04          4,757.15            -            -
         合计                 -       296.67                 -            -            -
                                     2020 年度
                                                                 其他客户平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元
       销售产品       销量(吨)                                   均单价     差异率
                                   (万元)           /吨)
                                                                 (元/吨)
八维 S811-20kg             16.8         20.2         12,020.83    13,548.64   -11.28%
八维 K1012-25kg            25.8        12.42          4,812.50     6,664.24   -27.79%
八维开心果 S4011 乳
                            24         11.62          4,841.67     6,914.38   -29.98%
猪保育料-20kg
八维 TTT1.0 教槽料
                          16.08        10.68          6,639.69     8,245.12   -19.47%
-20kg
八维开心宝贝-40kg         11.44         5.33          4,655.59     4,573.65    1.79%
其他                      51.09        20.83          4,077.36            -            -
         合计                 -        81.07                 -            -            -
                                     2019 年度
                                                                 其他客户平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元
       销售产品       销量(吨)                                   均单价     差异率
                                   (万元)           /吨)
                                                                 (元/吨)
八维开心果 S4011 乳
                          52.56        29.97          5,702.33     6,696.74   -14.85%
猪保育料-20kg
八维 K6412-20kg            42.4        23.52          5,546.29     5,342.96    3.81%
八维 TTT1.0 教槽料
                          25.62        17.55          6,851.97     8,094.56   -15.35%
-20kg
八维开心宝贝-40kg         43.84        16.93          3,862.66     4,298.79   -10.15%



                                     5-1-6-128
八维 K1012-25kg               57.6      16.01       2,780.28    6,747.03   -58.79%
八维开心果 S2511 乳
                              15.3       8.71       5,692.43    7,738.62   -26.44%
猪保育料-25kg
八维 K1013-25kg                12        6.58       5,485.75           -          -
八维奇迹
                               10         5.6       5,599.07    5,094.49     9.90%
Super8-20kg
其他                         26.41       6.74       2,553.43           -          -
          合计                   -     131.62              -           -          -

       注 1:差异率=(销售单价-其他客户平均单价)/其他客户平均单价;

       注 2:其他产品主要包括销量较少的饲料产品,该类产品销售定价与其他客户存在
一定差异,但整体销售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因此未进行对比分析;

       注 3:2019 年度,公司未向其他客户销售“八维 K1013-25kg”产品。2022 年 1-6
月,公司未向其他客户销售“八维 K1012-25kg”产品。

       熊供里在江西省南昌市经营猪饲料、禽饲料、玉米等原料销售等业务多年,向发行
人采购饲料仅占其自身饲料销售的较少部分,其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渠道及稳定客户资
源,公司为加大江西南昌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在审慎评估产品合理利润空间的基础上,
给与熊供里适度让利,向其销售各类产品价格整体略低于同期相同产品对外售价,整体
差异属于合理范围,具有合理性。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确定对其销售的各项产品
的返利力度,并履行了内部审批流程,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8”所述
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四、 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中介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取得江西喆酒工商档案、股权转让协议、出资凭证、银行回单等,以及广州喆
          酒工商档案、股权转让合同,并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开查询结
          果,取得邹新华的说明,了解江西喆酒和广州喆酒的历史沿革;

       2. 取得江西喆酒财务报表、建筑施工许可证、银行流水,访谈江西喆酒总经理,
          取得邹新华的说明,了解其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历年主要财务指标和业
          绩情况;

       3. 查阅江西喆酒、广州喆酒、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发行人实际



                                      5-1-6-129
       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银行流水,核查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并将股东出资款与
       工商档案核对;

    4. 访谈发行人客户熊供里,取得邹新华的说明,了解 2018 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邹
       新华向其借款,并将该笔借款投资于江西喆酒的背景及合理性;查阅邹新华、
       江西喆酒银行流水,核查借款还回情况、借款资金的用途及最终去向;

    5. 取得了发行人与新建区熊供里饲料店销售合同、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明细表,
       取得发行人的说明,了解发行人与熊供里的合作历史,比较分析发行人向熊供
       里及其他客户关于同类产品交易价格差异,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定价合理性;

    6. 查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银行流水、银行流水相关访谈记录,核查上
       述主体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供应商及客户间拆借资金、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
       绩的情形。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报告期内,除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新华与江西喆酒、广州喆酒存在投资、借贷资
       金往来,实际控制人配偶邓首宾与江西喆酒存在借贷资金往来,控股股东八维
       集团与江西喆酒存在借贷资金往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肇庆八维与江西
       喆酒存在借贷资金往来外,江西喆酒、广州喆酒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

    2. 2018 年邹新华向熊供里借款投资江西喆酒后,资金最终去向为江西喆酒支付土
       地款、工程款等,邹新华已于 2020 年将借款本息及时归还,未发生逾期还款付
       息,亦不存在争议和纠纷情形;

    3.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审慎评估产品合理利润空间的基础上,给与熊供里适度让
       利,向其销售各类产品价格整体略低于同期相同产品对外售价,整体差异属于
       合理范围,具有合理性。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确定对其销售的各项产
       品的返利力度,并履行了内部审批流程,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情况;

    4. 报告期内,除实际控制人邹新华及其控制的江西喆酒与客户的经营者熊供里存
       在借贷资金往来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其他客户、供应商不存在
       资金拆借情况,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形。

    《二次反馈意见》问题 11:房产和土地。发行人取得的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
市荣昌区高新区板桥园明珠路和兰州新区土地存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动工的情况。
同时,发行人子公司广州八维于 2016 年购买了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节能科技园的两处房



                                  5-1-6-130
产,实际用途不符合规划,广州八维暂不符合受让条件,因此未能取得权属证书。

    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1)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市荣昌区高新区板桥园
明珠路的土地是否为募投项目用地,相关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作出本次发行决议的董事
会会议召开前重庆项目是否已完成建设;(2)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属于赣州
市高铁北站项目预选址规划范围,相关规划后续调整情况,是否影响发行人项目建设;
(3)广州八维所购买的相关房产形成的固定资产及占比情况,目前实际使用情况,是
否发行人重要经营场所;相关资产是否具备单独调规的条件,广州八维暂不符合受让条
件的具体情况,相应的解决措施。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
方法、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一、 《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1”之三“(一)广州八维所购买的相关房产形
成的固定资产及占比情况,目前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发行人重要经营场所”部分相关情
况更新如下:

    广州八维所购买的两处房产形成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截至 2022.6.30)

               天安总部中心 16 号楼
                                                      11,663,071.51
               2001 单元

               天安总部中心 16 号楼
                                                       3,458,426.17
               1401 单元

               办公室装修费                              113,092.02

                       合计                           15,234,589.70

               固定资产占比                                 11.62%

               总资产占比                                    2.30%

    上述两处房产目前实际用于办公,不属于发行人生产用房且可替代性较强,不属于
发行人重要经营场所。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四)》“问题 11”所
述其他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二、 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 核查程序




                                      5-1-6-131
针对上述事项,中介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发行人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会议文件、建设项目已取得的有关政
   府部门的批文、许可与备案文件,核查相关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

2. 查阅发行人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董事会会议文件,核实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时间;

3. 查阅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发行人位于赣州
   经开区项目出具的确认函、告知函,核查赣州市高铁北站项目规划对发行人项
   目建设的影响及后续调整情况;

4. 查阅广州八维所购买房产的账面价值及在发行人固定资产、总资产的占比;

5. 现场查看广州八维所购买房产的实际用途;

6. 就广州八维所购买房产是否符合单独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事项,电话访谈广州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7. 查阅《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
   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实施
   细则(试行)》等调整规划的相关规定,分析广州八维是否符合单独调整控制性
   详细规划的条件;

8. 查阅《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试行办法》、2019 年《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
   利用效率实施办法》、2022 年《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分析
   广州八维不符合相关房屋受让条件的具体情况;

9. 向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了解其针对广州八维所购买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拟采
   取的措施。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 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年产 24 万吨饲料项目”用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该宗土地主体
   工程尚未动工建设。重庆市荣昌区高新区板桥园明珠路土地目前共分两期进行
   开发建设,一期为“年产 15 万吨前端饲料生产项目”,二期为“重庆八维生物
   年产 12 万吨饲料项目”,其中二期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出具日,一期项目已建设竣工,二期“重庆八维生物年产 12 万吨饲料项目”尚
   未动工建设。作出本次发行决议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重庆八维一期“年产 15


                               5-1-6-132
       万吨前端饲料生产项目”尚未完成建设;

    2. 赣州市高铁北站项目规划影响发行人项目建设的情形已消除;

    3. 广州八维所购买的两处房产目前实际用于办公,不属于发行人生产用房且可替
       代性较强,不属于发行人重要经营场所。相关房产不符合《关于加强和改进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和
       技术修正实施细则(试行)》所列调整规划的条件,不能单独调整规划。广州八
       维不符合《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试行办法》、2019 年《广州市提高工业
       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2022 年《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规
       定的房屋受让条件。就上述情形,因广州八维目前不符合办理房屋过户的受让
       条件,因此发行人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包括:(1)在发行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相关员工、职能部门将由番禺区节能科技园房产迁至白
       云区的新建房产,番禺区节能科技园房产将停止使用;(2)在房产停止使用后,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将根据其实际需要,就收购上述房产事项与发行人展开沟通,
       在条件适当的前提下以公允价值收购该等房产;(3)就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可
       能性,继续保持与房屋卖方广州市番禺节能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的积极沟通。
       此外,就广州八维上述购买的房屋,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
       补偿承诺。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二)》《补充法律意见
(三)》及《补充法律意见(四)》其他部分的所述情况未发生实质变化。




                                   5-1-6-133
                    第二部分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情况之更新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档案资料、《营业执照》以及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的查询结果,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
有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   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目前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并在董事会下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选举了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了总裁办、技术中心、供应链中心、生产中心、品控
中心、营销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IT 中心、证券部、审计风控中心、市场部、
投资发展部等职能部门。发行人目前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
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   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
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   发行人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确认以及实际控制人
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
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5-1-6-134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 主体资格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第二部分之一“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所述,发行人具备本
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符合《首发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

       2. 规范运行

       (1)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第二部分之十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所述,发行人目前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
法履行职责,符合《首发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   根据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
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五条的规
定。

       (3)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第二部分之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变化”所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a.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
          期的;

   b.                                 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c.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   根据中汇会鉴[2022]6969 号《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
报告》(以下简称“《内控报告》”)、发行人承诺以及本所律师仅根据法律专业知识
所能够做出的判断,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
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农业农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发行人经营所涉主要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相
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
在以下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a.     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
          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5-1-6-135
   b.   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c.   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
        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d.   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f.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
根据《审计报告》及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7)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出具日,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
第二十条的规定。

    3. 财务与会计

    (1)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   根据《内控报告》和发行人承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
效的,并由中汇出具了无保留结论意见的《内控报告》,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

    (3)   根据《审计报告》《内控报告》和发行人承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
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中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4)   根据《审计报告》《内控报告》和发行人承诺,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
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
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未进行随意变更,符合《首发办法》第
二十四条的规定。




                                     5-1-6-136
    (5)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完整披露关联
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
纵利润的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6)    根据《审计报告》和发行人承诺,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六条规
定的下列条件:

   a.       发行人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 3,000 万元,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b.       发行人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 5,000 万元;
        或者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 3 亿元;

   c.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12,033 万元,不少于 3,000 万元;

   d.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
        比例不高于 20%;

   e.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相关《企业
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审计报告》、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
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
在严重依赖,符合《首发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8)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
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首发办法》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9)    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和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律师
仅根据法律专业知识所能够做出的判断,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首
发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a.       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b.       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c.       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10)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承诺并经本所律师仅根据法律专业知识所能够
做出的判断,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a.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
        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5-1-6-137
   b.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c.     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d.     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外的投资收
        益;

   e.     发行人在用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商标、专利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
        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f.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本所认为,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三、 发行人的独立性

    (一) 发行人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根据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的结果,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和推广;配合饲料、浓缩
饲料生产、销售;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销售;兽用化学药品、中兽药经营(限分支
机构经营);粮食收购、销售;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饲料原料销售;轻工机械、电子
产品生产、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饲料添加剂(凭有效许可
证经营)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独立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本所
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 发行人资产的独立性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财产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第二部分之八“发行人
的主要财产变化情况”。除本补充法律意见第二部分之八“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变化情况”
另有所述外,发行人合法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房屋、主要设备、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要
商标、专利等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根据《审计
报告》及发行人承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

    (三)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确认及相关人员承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于控股股



                                   5-1-6-138
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其他职务和领薪的情形,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存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除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四)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及发行人确认,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
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
管理制度;发行人在银行开立了独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五)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根据《公司章程》及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发行人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设置了必要的业务和职能部门,发行人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部门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独立行使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六)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根据《招股说明书》和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饲
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发行人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
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具备独立性。


    四、 发行人现有股东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现有股东最新的《营业执照》、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及发行
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自《补充法律意见(三)》
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的现有股东的变化情况如下:

    2022 年 8 月,爱特威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林鸿盛因离职,故将其所持爱特威投资 1.67%
的财产份额转让予有限合伙人曹剑波,转让价格参照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1-6-139
确定,爱特威投资已就本次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后,爱特威投资的各
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的情况变更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肖九明          普通合伙人            290.40             30.25
2          曹剑波          有限合伙人            144.00             15.00
3          邓旺辉          有限合伙人            72.00               7.50
4          倪冬姣          有限合伙人            72.00               7.50
5          赖启俊          有限合伙人            72.00               7.50
6           徐晔           有限合伙人            72.00               7.50
7          涂啟民          有限合伙人            44.00               4.58
8          酆昌林          有限合伙人            32.00               3.33
9           项帅           有限合伙人            32.00               3.33
10         张文能          有限合伙人            32.00               3.33
11         张增玉          有限合伙人            32.00               3.33
12         李瑛琼          有限合伙人            16.00               1.67
13          喻越           有限合伙人            16.00               1.67
14         陈颂芬          有限合伙人             8.00               0.83
15          蔡鹏           有限合伙人             8.00               0.83
16         宾金荣          有限合伙人             8.00               0.83
17         凌健莹          有限合伙人             4.80               0.50
18         黄文奡          有限合伙人             4.80               0.50
                    合计                         960.00            100.00

     2022 年 8 月,驷马投资的有限合伙人胡财旺、王金山因离职,分别将其所持驷马投
资 0.29%、0.29%的财产份额转让予普通合伙人曾绍鹏,转让价格参照发行人上一年度
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且驷马投资的主要经营场所变更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
州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1302-080 室”,驷马投资已就本次转让办理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后,驷马投资的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的情况变更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曾绍鹏          普通合伙人            211.20             37.71
2          刘桂华          有限合伙人            41.60               7.43
3           曾平           有限合伙人            41.60               7.43
4          曹剑波          有限合伙人            40.00               7.14
5          王勇忠          有限合伙人            32.00               5.71
6          朱晓斌          有限合伙人            32.00               5.71
7           韦州           有限合伙人            16.00               2.86



                                     5-1-6-140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8          邹吉富          有限合伙人           16.00                2.86
9          揭周林          有限合伙人           16.00                2.86
10         朱利江          有限合伙人           16.00                2.86
11        欧阳文斌         有限合伙人           16.00                2.86
12         钟德明          有限合伙人           16.00                2.86
13          时磊           有限合伙人           16.00                2.86
14         徐天星          有限合伙人           16.00                2.86
15          朱炜           有限合伙人           16.00                2.86
16         刘月明          有限合伙人           16.00                2.86
17         袁明清          有限合伙人            1.60                0.29
                    合计                        560.00             100.00

     2022 年 8 月,摩威投资的有限合伙人邹泽洪因离职,将其所持摩威投资 0.63%的财
产份额转让予普通合伙人曾绍鹏,转让价格参照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
且摩威投资主要经营场所变更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市大道 18 号阳明国际中心
2 号楼 1302-076 室”,摩威投资已就本次转让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转让后,摩
威投资的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的情况变更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曾绍鹏          普通合伙人           137.60              53.75
2          彭红梅          有限合伙人           20.80                8.13
3          邹伟清          有限合伙人           16.00                6.25
4          韩晓瑛          有限合伙人            8.00                3.13
5          汪俊松          有限合伙人            8.00                3.13
6           郑敏           有限合伙人            8.00                3.13
7          谌志兰          有限合伙人            4.80                1.88
8          刘堂江          有限合伙人            4.80                1.88
9          邹清松          有限合伙人            4.80                1.88
10         曾养生          有限合伙人            4.80                1.88
11         钟家银          有限合伙人            4.80                1.88
12          蔡伟           有限合伙人            4.80                1.88
13         刘伟华          有限合伙人            4.80                1.88
14         邹华明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15         邹泽春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16         曾宪华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17         陈友明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18         胡秤秀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5-1-6-141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9           邓旺红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20           邹振良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21           邹延福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22           曾洪有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23           魏林忠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24           邹延英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25           肖桂林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26           邹延辉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27           孔圣有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28           曾周华          有限合伙人               1.60               0.63
                      合计                           256.00             100.00


     五、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的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未
设置质押。


     六、 发行人的业务

     (一)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补充法律意见(三)》所披露的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
的从事其目前实际经营业务所需的经营许可的变化情况如下:

     佛山播恩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编号:粤饲预(2022)05016),
产品类别为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品种为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微量元素预
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复合预混合饲料(畜禽水产),发证机关为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有效期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至 2027 年 9 月 14 日。

     除上述情况外,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补
充法律意见(三)》所披露的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从事其目前实际经营业务所
需的经营许可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根据《审计报告》、Holla legal & tax 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播恩国际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播恩国际法律意见》”)、Holla




                                      5-1-6-142
legal & tax 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播恩欧洲的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播恩欧
洲法律意见》”,《播恩国际法律意见》及《播恩欧洲法律意见》以下合称“《境外法律意
见》”)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在中国境外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三) 根据《招股说明书》和《审计报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
出。

       (四) 根据《招股说明书》和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
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五) 根据市场监督、税务、农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规划和
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发行人经营所涉主要主管部门出具
的证明、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上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出具日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影响其持续经营的重大不
利情形。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依法存续,不存在
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七、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关联交易

       1.   关联方

       (1)   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发生变化。

       (3)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变化。

       (4)   除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除实际控制人邹新华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曾绍鹏、肖九明,具体如下:




                                     5-1-6-143
     曾绍鹏通过持有八维集团 10%的股权、九明科技 10%的股权、摩威投资 53.75%的
财产份额以及驷马投资 37.71%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 10.63%的股份;

     肖九明通过持有八维集团 10%的股权、九明科技 10%的股权、爱特威投资 30.25%
的财产份额以及华古投资 20.86%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 10.95%的股份。

     (5)   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新增 1 家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补
充法律意见第二部分之八“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变化情况”。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
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注销了 1 家控股子公司,为辽宁播恩。

     除上述情况外,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分支机构未发生变化。

     (6)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会议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7)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发行人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8)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八维集团的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
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发生变化。

     (9)   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
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范围未发生变化。

     (10) 除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5-1-6-144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除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曾绍鹏、肖九明。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曾绍鹏、肖九明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范围未发生变化。

    (11)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范围未发生变化。

    (12)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主
要负责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范围未发生变化。

    (13)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以及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该等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该等人员的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
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由上述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并在报告期内与发行人
或其控股子公司发生过关联交易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
发生变化。

    (14)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重要关联方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注销 1 家控股子公司辽宁播恩外,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
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重要关
联方的范围未发生变化。

    2.   重大关联交易




                                   5-1-6-145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发行人关联方之间(但不包括发行人与其
      控股子公司之间)新增的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1)接受关联方担保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
      新增发行人关联方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担保责任   担保合
序   担保合同名               被担保               担保
                   担保人              债权人                      担保范围            最高限额   同签署
号    称及编号                  人                 方式
                                                                                       (万元)    日期



     《最高额保
                                       赣州银行            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在 2022
     证 合 同 》                                   连带
                                       股份有限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4              2022.4.
1    (28300022    邹新华     发行人               责任                                20,000
                                       公司青年            月 26 日期间签订的相关合                 26
     042608110                                     保证
                                        支行               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02522)




     《最高额保
                                       赣州银行            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在 2022
     证 合 同 》                                   连带
                                       股份有限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4              2022.4.
2    (28300022    邓首宾     发行人               责任                                20,000
                                       公司青年            月 26 日期间签订的相关合                 26
     042608110                                     保证
                                        支行               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02521)




     《最高额保
                                       赣州银行            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在 2022
     证 合 同 》                                   连带
                                       股份有限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4              2022.4.
3    (28300022    八维集团   发行人               责任                                20,000
                                       公司青年            月 26 日期间签订的相关合                 26
     042608110                                     保证
                                        支行               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02523)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说明,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
      发行人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5-1-6-146
                   报告期间                             2022 年 1-6 月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13

             在发行人领取报酬人数                            12

               报酬总额(万元)                            238.62


    3.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022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
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发行人独立董事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2022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二) 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
似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 发行人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事项的披露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有关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没有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八、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变化情况

    (一)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1.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新增 1 家境内控股子公司,为广州播恩消毒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播恩消毒剂”):

    根据播恩消毒剂的工商档案资料及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结
果,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播恩消毒剂的基本情况如下:




                                    5-1-6-147
企业名称            广州播恩消毒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MA7N23DL49

成立日期            2022 年 4 月 7 日

住所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云美湾”美丽健康产业园 17 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          邹新华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第一类医
                    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
经营范围            防护用品批发;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
                    化学品);兽药生产;兽药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营业期限            2022 年 4 月 7 日至长期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发行人                  1,000            100%

    2.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注销了 1 个控股子公司辽宁播恩。辽宁播恩已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注销,辽宁播恩注销前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辽宁播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221MA7BKJAF77

成立日期            2021 年 11 月 4 日

住所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铁南经济开发区台湾工业园园二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          邹新华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5-1-6-148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粮食
                   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21 年 11 月 4 日至长期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权结构
                         发行人                3,000              100%

    2022 年 4 月 14 日,辽宁播恩已结清所有税务事项,并取得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县税
务局腰堡税务分局核发的《清税证明》(铁县腰税税企淸[2022]472 号)。

    2022 年 7 月 15 日,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辽宁播恩核发《登记通知书》((铁
铁)登字[2022]第 0010393885 号),核准辽宁播恩的简易注销登记。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情形外,自《补
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相关情
况未发生变化。

    (二) 发行人参股企业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无参股企业。

    (三) 分支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的说明,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分支机构的相关情况未发生变化。




                                   5-1-6-149
     (四) 发行人拥有不动产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的声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拥有 18 项6已取得产权证书
的土地和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性质/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用途        面积(㎡)        使用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赣州经开区华        赣(2021)赣州市
                                                                      国有建设用地                                                       2067.7.16
 1           发行人       坚路东侧、卫诚          不动产权第                                 出让        工业用地         58,139                         无
                                                                          使用权                                                            止
                              路北侧              0016453 号
                                                                                                                        共有宗地面
                          赣州经济技术                               国有建设用地
                                          赣(2020)赣州市                                                                  积:
                          开发区迎宾大                                 使用权/房屋                       工业用地                        2056.5.25
 2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出让/自建房                  14,754.63/房                       无
                          道北侧 1#、2#、                            (构筑物)所有                        /车间                            止
                                              0159110 号                                                              屋建筑面积:
                              4#车间                                       权
                                                                                                                          3,255.04
                                                                                                                        共有宗地面
                           赣州经济技术                              国有建设用地
                                              赣(2020)赣州市                                                              积:
                           开发区迎宾大                                使用权/房屋                       工业用地                        2056.5.25
 3           发行人                               不动产权第                             出让/自建房                  14,754.63/房                       无
                           道北侧办公综                              (构筑物)所有                      /办公楼                            止
                                                  0159108 号                                                          屋建筑面积:
                               合楼                                        权
                                                                                                                          3,926.99
                           赣州经济技术       赣(2020)赣州市        国有建设用地                       工业用地       共有宗地面       2056.5.25
 4           发行人                                                                      出让/自建房                                                     无
                           开发区迎宾大           不动产权第          使用权/房屋                          /厂房            积:            止


       6
           就赣州科技拥有的综保区 B-3-3 地块二(赣州经开区宏国路北侧、中环路东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2 年 8 月 25 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赣州科
技签订《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约定: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回赣州科技赣州经开区宏国路北侧、中环路东侧 19,978 ㎡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向赣州播恩无息退回土地出让金 271.83 万元。2022 年 9 月 22 日,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




                                                                           5-1-6-150
                                                                         权利性质/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用途      面积(㎡)     使用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道北侧 3#厂房        0159109 号      (构筑物)所有                            14,754.63/房
                                                             权                                  屋建筑面积:
                                                                                                      556.08
                                                                                                   共有宗地面
                                                       国有建设用地
                  赣州经济技术      赣(2020)赣州市                                                   积:
                                                         使用权/房屋                  工业用地                  2056.5.25
 5      发行人    开发区迎宾大          不动产权第                      出让/自建房              14,754.63/房                 无
                                                       (构筑物)所有                   /厂房                      止
                  道北侧 5#厂房         0159111 号                                               屋建筑面积:
                                                             权
                                                                                                     1,313.52
                                                                                                 土地使用权面
                                    浙(2020)长兴县   国有建设用地
                  长兴县林城镇                                                        工业用地   积 24,731/房   2063.7.22
 6     浙江播恩                         不动产权第     使用权/房屋所    出让/自建房                                           无
                    连心村等                                                            /工业      屋建筑面积      止
                                        0034314 号         有权
                                                                                                     16,456.5
                                                                                                                国有建设用
                                                                                                 共有宗地面积     地使用权
                  荣昌区昌州街      渝(2021)荣昌区   国有建设用地
                                                                                      工业用地   28,304/房屋    2018.10.12
 7     重庆八维   道新远路 3 号 1       不动产权第     使用权/房屋所     出让/其它                                            无
                                                                                        /办公      建筑面积           至
                        幢            001326557 号         有权
                                                                                                   1,865.29     2068.10.11
                                                                                                                      止
                                                                                                                国有建设用
                  荣昌区昌州街                                                                   共有宗地面积     地使用权
                                    渝(2021)荣昌区   国有建设用地
                  道新远路 3 号 1                                                     工业用地   28,304/房屋    2018.10.12
 8     重庆八维                         不动产权第     使用权/房屋所     出让/其它                                            无
                  幢负 1-设备用                                                         /其他      建筑面积           至
                                      001326558 号         有权
                  房(不分摊)                                                                     499.58       2068.10.11
                                                                                                                      止


                                                            5-1-6-151
                                                                       权利性质/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用途      面积(㎡)     使用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国有建设用
                                                                                              共有宗地面积     地使用权
                  荣昌区昌州街      渝(2021)荣昌区   国有建设用地
                                                                                   工业用地   28,304/房屋    2018.10.12
 9     重庆八维   道新远路 3 号 2       不动产权第     使用权/房屋所   出让/自建                                           无
                                                                                     /其他      建筑面积           至
                        幢            001325262 号         有权
                                                                                                424.74       2068.10.11
                                                                                                                   止
                                                                                                             国有建设用
                                                                                              共有宗地面积     地使用权
                  荣昌区昌州街      渝(2021)荣昌区   国有建设用地
                                                                                   工业用地   28,304/房屋    2018.10.12
10     重庆八维   道新远路 3 号 3       不动产权第     使用权/房屋所   出让/自建                                           无
                                                                                     /工业      建筑面积           至
                        幢            001325055 号         有权
                                                                                                8,320.71     2068.10.11
                                                                                                                   止
                  佛山市三水区
                  中心科技工业      佛三国用(2015)   国有建设用地                                          2056.12.30
11     佛山播恩                                                          出让      工业用地     17,843                     无
                  园大塘园 A 区       第 0103536 号        使用权                                                止
                     48-6 号
                  佛山市三水区
                  中心科技工业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12     佛山播恩                                             —           自建       办公楼      1,912.16         /         无
                  园大塘园 A 区       0410104837 号
                  48-6 号(F1)
                  佛山市三水区
                  中心科技工业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13     佛山播恩                                             —           自建       车间        1,602.39         /         无
                  园大塘园 A 区       0410104838 号
                  48-6 号(F4)


                                                           5-1-6-152
                                                                      权利性质/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用途      面积(㎡)    使用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佛山市三水区
                  中心科技工业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14     佛山播恩                                           —            自建       车间       2,981.50         /          无
                  园大塘园 A 区      0410104839 号
                  48-6 号(F3)
                  佛山市三水区
                  中心科技工业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15     佛山播恩                                           —            自建       设备房     4,157.74         /          无
                  园大塘园 A 区      0410104840 号
                  48-6 号(F2)
                                                                                                                         已设
                                                                                                                         置最
                                                                                                                         高额
                                                                                                                           抵
                                                                                                                         押,
                  广州市白云区
                                                                                                                         权利
                  钟落潭镇“白云
                                                                                                                         人为
                  美湾”美丽健康   粤(2021)广州市                                                        50 年,自
                                                      国有建设用地                                                       中国
16     广州播恩   产业园 17 号地       不动产权第                       出让      工业用地    19,296      2021 年 3 月
                                                          使用权                                                         农业
                         块          04007773 号                                                           15 日起算
                                                                                                                         银行
                  (AB0807139-
                                                                                                                         股份
                     1 地块)
                                                                                                                         有限
                                                                                                                         公司
                                                                                                                         广州
                                                                                                                         华南
                                                                                                                           支


                                                          5-1-6-153
                                                                       权利性质/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号          权利类型                     用途     面积(㎡)     使用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行,
                                                                                                                         最高
                                                                                                                         债权
                                                                                                                         金额
                                                                                                                           为
                                                                                                                         17,5
                                                                                                                          50
                                                                                                                         万元
                   甘肃傲牧农业
                   科技有限公司
                   以南、甘肃宏森
                   新材料科技有     甘(2021)兰州新                                                        2021.11.24
                                                       国有建设用地
17      兰州播恩   限公司以西、兰     区不动产权第                       出让      工业用地    26,666.6         至        无
                                                           使用权
                   州安佑生物科         0031629 号                                                          2071.11.23
                   技有限公司以
                   北、BZ1#(寿
                   鹿山路)以东
                   钦州市钦北区     桂(2022)钦州市                                                        2021.12.20
                                                       国有建设用地
18      钦州播恩   皇马工业园四         不动产权第                       出让      工业用地    23,976.34        至        无
                                                           使用权
                         区             0014661 号                                                          2071.12.19

     就发行人取得的赣(2021)赣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6453 号土地使用权,根据发行人与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署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发行人须在 2022 年 8 月 5 日前对位于赣州经开区华坚路东侧、卫诚路北侧的宗地项目进行
动工开发建设。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尚未开工。



                                                           5-1-6-154
    就兰州播恩取得的甘(2021)兰州新区不动产权第 0031629 号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该宗土地上项目应当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前开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尚未开工。

    就钦州播恩取得的桂(2022)钦州市不动产权第 0014661 号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该宗土地上项目应当于 2022 年 6 月
19 日前开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尚未开工。

    就上述三项土地使用权,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未动工开发均未满一年。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动工开发
未满一年的,不构成闲置土地,不会被征缴土地闲置费或被要求收回土地。依据相关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未按期动工开发土地的,土地出让
方有权要求发行人、兰州播恩或钦州播恩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兰州播恩或钦州播恩未收到土地出让方要
求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




                                                             5-1-6-155
    除上述未按期动工的土地外,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出具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自有物业情况未发生变化。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外未拥有自有
物业。

    (五) 在建工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出具日期间,就“年产 24 万吨畜禽前端生物饲料生产线”项目,兰州播恩已履行的主
要建设工程许可程序如下:

    2022 年 9 月 14 日,兰州播恩取得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核发的《兰州新
区企业投资“承诺制”项目施工许可》(编号:LZXQCNZSGXK)。

    除上述建设工程许可程序外,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
具日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在建工程情况未发生变化。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在中国境外未拥有在建工程。

    (六) 发行人拥有的专利、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变化情况

    1.   授权专利

    根据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证明及在国家知识
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cpquery.cnipa.gov.cn/)的查询结果,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主要已授权专利共
103 项,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附表一。

    2.   注册商标

    根据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档案》及在国
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网址:http://wcjs.sbj.cnipa.gov.cn/)的查询结果,并经发行人确认,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 276 项主要注册商
标,具体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附表二。

    3.   域名

    根据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域名注册证书及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网址:
https://beian.miit.gov.cn/)的查询结果,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主要使用域名共 3 项,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                                              域名          域名
序号                   域名            ICP 备案号
         所有人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5-1-6-156
             注册                                                      域名          域名
序号                             域名               ICP 备案号
             所有人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赣 ICP 备
    1        播恩集团       8v.com.cn                                2003.11.12   2022.11.12
                                                   16006355 号-1
                                                     赣 ICP 备
    2        播恩集团      bo-en.com                                  2016.6.8     2023.6.8
                                                   16006355 号-2
                                                     赣 ICP 备
    3        播恩集团     boencorp.com                               2013.4.28     2023.4.28
                                                   16006355 号-3

        4.   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软件          开发完成                                  取得   他项
        著作权人                                         登记号        证书号
号                        名称            日期                                    方式   权利
        播恩集团、
        广东省农
        业科学院
        动物科学
        研究所、
                        一种动物
        华南农业                                                      软著登字
                        发酵饲料
        大学、余                                                          第      原始
1                       的反应控    2020.9.28        2021SR0429376                       无
        苗、邓衔                                                      7151603     取得
                        制系统软
        柏、马现                                                          号
                        件 V1.0
        永、邓近
        平、李贞
        明、卢秋
        咏、邓百
            川
        播恩集团、
        广东省农
        业科学院
        动物科学
        研究所、
                        一种猪场
        华南农业                                                      软著登字
                        的环境监
        大学、余                                                          第      原始
2                       测和控制    2020.11.4        2021SR0429375                       无
        苗、邓衔                                                      7151602     取得
                        系统软件
        柏、马现                                                          号
                          V1.0
        永、邓近
        平、李贞
        明、卢秋
        咏、邓百
            川




                                               5-1-6-157
     5. 作品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其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经注册登记的主要作品著作权共 2 项,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著作权所有人            登记号              作品名称          登记日期

                               渝作登字
 1         播恩集团                              包装袋图(绿色)    2018.7.31
                           -2018-F-00312953
                               渝作登字
 2         播恩集团                              包装袋图(红色)    2018.7.31
                           -2018-F-00312954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在中国境外未拥有授权
专利、注册商标、使用中的域名、软件著作权或经注册登记的作品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外未拥有授权专利、注册
商标、使用中的域名、软件著作权或经注册登记的作品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七) 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期间无新增账面原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八) 主要财产的产权状况

     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所拥有的上述中国境内主要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九) 主要财产权的取得方式

     经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中国境内
主要财产主要系通过自建、购买、自主研发、申请注册等方式合法取得,除《法律意见》
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及《补充法律意见(三)》第二部分之八“发行人的主要财
产变化情况”所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依法取得其相应权属证书。

     (十) 主要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受限制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
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中国境内主要财产被设置权利限制的主要情况如下:


     1. 已设置抵押的财产

     2022 年 1 月 5 日,广州播恩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签订《最高
额抵押合同》(编号:44100620210018334),约定:广州播恩为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5-1-6-158
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 17,550 万元,债
权确定期间自 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7 年 1 月 4 日止,广州播恩同意以广州市白云区
钟落潭镇“白云美湾”美丽健康产业园 17 号地块设定抵押。上述不动产已办理抵押登记,
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有人           坐落         产权证书编号   抵押权人      抵押权情况
号
                 广州市白云区钟
                 落潭镇“白云美     粤(2021)广   中国农业银   抵押方式:最高
      广州播     湾”美丽健康产业   州市不动产权   行股份有限       额抵押;
1
        恩         园 17 号地块     第 04007773    公司广州华   最高债权金额:
                 (AB0807139-1            号         南支行       17,550 万元
                       地块)

     2. 其他受限财产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金额为 157.64 万元,分别为票据保证金 137.64 万元、履约保证
金 20 万元。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财
产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十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分支机构的主要租赁物业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在中国境内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第三方承租的主要房屋有 53 处,具体情况
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附表三。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前述租赁物业中,除在《法律意见》已披露的相关瑕疵类
型外,无新增的瑕疵类型。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承租物业瑕疵不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变化情况

     (一) 重大合同变化情况

     本补充法律意见所称“重大合同”,指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
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以及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重要框架
性销售合同以及交易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交易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建设
工程合同等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5-1-6-159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已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合同及物业租赁合同外,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

     1. 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出具日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作为担保方签订的担保合
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借款合同

序                              合同                                借款金额    担保情
     借款人          贷款人                签订日期    借款期限
号                              名称                                (万元)      况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固定资                                         抵押担
     广州播
1                   有限公司   产借款合    2022.1.5      10 年       13,000     保、保
       恩
                    广州华南     同》                                           证担保
                      支行
                    赣州银行
                               《流动资
                    股份有限                          2022.4.26-2               保证担
2    发行人                    金贷款合   2022.4.26                   800
                    公司青年                           023.4.26                   保
                                 同》
                      支行
                    赣州银行
                               《流动资
                    股份有限                          2022.4.28-2               保证担
3    发行人                    金贷款合   2022.4.28                   300
                    公司青年                           023.4.28                   保
                                 同》
                      支行

     (2)        保证合同

                                                                    担保责任
             被
     担                                                             最高限额/
序           担                                       主债权发生                担保形
     保              债权人    合同名称    签订日期                 主债权金
号           保                                         期间                      式
     人                                                                 额
             人
                                                                    (万元)
                    中国农业
             广
     发             银行股份   《最高额
             州                                       2022.1.5-20               连带责
1    行             有限公司   保证合     2022.1.18                  17,550
             播                                         25.1.4                  任保证
     人             广州华南     同》
             恩
                      支行
     佛             赣州银行
             发                《最高额
     山             股份有限                          2022.4.26-2               连带责
2            行                保证合     2022.4.26                  20,000
     播             公司青年                           023.4.26                 任保证
             人                  同》
     恩               支行
3    浙      发     赣州银行   《最高额   2022.4.26   2022.4.26-2    20,000     连带责



                                          5-1-6-160
                                                                         担保责任
             被
     担                                                                  最高限额/
序           担                                           主债权发生                  担保形
     保              债权人    合同名称     签订日期                     主债权金
号           保                                             期间                        式
     人                                                                      额
             人
                                                                         (万元)
     江      行     股份有限    保证合                     023.4.26                   任保证
     播      人     公司青年      同》
     恩               支行

     (3)        抵押合同

                                                                   担保责任
             被
     担                                                            最高限额/
序           担                             签订      主债权发
     保              债权人    合同名称                            主债权金          担保物
号           保                             日期        生期间
     人                                                                额
             人
                                                                   (万元)
                    中国农业                                                     粤(2021)
     广      广
                    银行股份   《最高额                                          广州市不动
     州      州                           2022.       2022.1.5-2
1                   有限公司   抵押合                                 17,550       产权第
     播      播                            1.5         027.1.4
                    广州华南     同》                                            04007773
     恩      恩
                      支行                                                           号

     2. 销售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出具日正在履行的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重要框架性销售合同如下:

序                                             合同
     主体          合同对方      合同名称                     合同期限            签署日期
号                                             标的
              安徽牧仕达饲
     发行                        《销售合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1             料科技有限公                     饲料                               2022.1.1
       人                          同》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司
     云南     宣威市永辉饲       《销售合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                                              饲料                               2022.1.22
     播恩       料批发部           同》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云南     沧源县播恩饲       《销售合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3                                              饲料                               2022.1.1
     播恩       料经营部           同》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佛山     阳春市国恒养       《销售合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4                                              饲料                               2022.1.16
     播恩     殖专业合作社         同》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定制饲
     佛山                                               2021 年 10 月 9 日起一
5                  京基智农      料采购合      饲料                               2021.10.9
     播恩                                                         年
                                   同》
              饶平县金瑞种
     佛山                        《销售合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6             养实业有限公                     饲料                               2022.1.1
     播恩                          同》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司



                                          5-1-6-161
     3. 采购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出具日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序   主                                 合同      合同金额                 签署日
           合同对方     合同名称                              履行期限
号   体                                 标的      (万元)                   期
                                        维生
                                        素/预
                                                              发货时间预
     广                                 混料
          江苏丰尚智                                              计为
     州                《成套设备承     成套                              2021.6.
1         能科技有限                                528      2021.11.15,
     播                  揽合同》       设备                                 8
              公司                                            根据施工进
     恩                                 与电
                                                                度调整
                                        控项
                                          目
                                                             参照原合同:
                                        维生
     广                                                       发货时间预
          江苏丰尚智   《成套设备承     素车
     州                                                           计为    2022.4.
2         能科技有限   揽合同补充协     间成        285
     播                                                      2021.11.15,   11
              公司         议》         套设
     恩                                                       根据施工进
                                          备
                                                                度调整
     佛
     山   安琪酵母股                                         2022.5.25-2   2022.5.
3                      《销售合同》     酵母        441
     播   份有限公司                                          022.12.31      25
     恩
     浙
     江   安琪酵母股                                         2022.5.25-2   2022.5.
4                      《销售合同》     酵母        441
     播   份有限公司                                          022.12.31      25
     恩
     发                                 非食
          中粮糖业有   《非食品用糖                          2022.12.31    2022.5.
5    行                                 品用       399.3
            限公司       销售合同》                            前发货        27
     人                                   糖
     浙
                                        非食
     江   中粮糖业有   《非食品用糖                          2022.12.31    2022.5.
6                                       品用       243.1
     播     限公司       销售合同》                            前发货        27
                                          糖
     恩
     浙
          浙江昕融实                                         提货时间:
     江                《农副产品购                                        2022.5.
7         业发展有限                    豆粕        356      2022.8.1-20
     播                  销合同》                                            31
              公司                                             22.9.30
     恩
     重
          哈尔滨桓江                                         交货时间:
     庆                                                                    2022.7.
8         粮油有限公   《购销合同》     米糠        280      2022.7.11-2
     八                                                                      11
              司                                               022.9.30
     维
     浙     金光食品                                         交货时间:
                       《豆粕基差销                                        2022.8.
9    江   (宁波)有                    豆粕      218.75     2022.9.1-20
                         售合同》                                            25
     播       限公司                                           22.9.30



                                      5-1-6-162
序   主                                 合同      合同金额                   签署日
           合同对方     合同名称                              履行期限
号   体                                 标的      (万元)                     期
     恩

     佛
          广东俊杰农                                         交货时间:
     山                                                                     2022.8.
10        产品有限公   《购销合同》     大麦        530      2022.11.1-2
     播                                                                       30
              司                                              022.11.30
     恩
     佛
                                        玉米                 交货时间:
     山   辽宁九江实                                                        2022.8.
11                     《购销合同》     (一      325.08     2022.9.1-20
     播   业有限公司                                                          30
                                        等)                   22.10.10
     恩
     播
                                        玉米                 交货时间:
     恩   辽宁九江实                                                        2022.8.
12                     《购销合同》     (一      247.20     2022.9.15-2
     集   业有限公司                                                          30
                                        等)                  022.10.10
     团
     浙
          浙江昕融实                                         提货时间:
     江                《农副产品购     膨化                                2022.9.
13        业发展有限                                225      2022.9.1-20
     播                  销合同》       豆粕                                   5
              公司                                             22.10.30
     恩
     浙
          德清县元华                    玉米                 交货时间:
     江                                                                     2022.9.
14        饲料贸易有   《购销合同》     (一        301      2022.9.20-2
     播                                                                        6
            限公司                      等)                  022.10.20
     恩
     佛
          广州市嘉玉                    玉米                 交货时间:
     山                                                                     2022.9.
15        华粮油贸易   《购销合同》     (一      327.78     2022.9.26-2
     播                                                                        7
            有限公司                    等)                  022.10.10
     恩
     浙
            金光食品                                         交货时间:
     江                《豆粕基差销                                         2022.9.
16        (宁波)有                    豆粕      230.75     2022.9.8-20
     播                  售合同》                                              8
              限公司                                           22.9.30
     恩
     浙
            金光食品                                         交货时间:
     江                《豆粕基差销                                         2022.9.
17        (宁波)有                    豆粕      230.75     2022.9.8-20
     播                  售合同》                                              8
              限公司                                           22.9.30
     恩

     4. 建设工程相关合同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如下:

序                                                                   合同金额(万
       主体       合同对方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号                                                                       元)
                信丰鼎盛建筑    《建设工程施        发行人投资新建
1     发行人                                                               1,163
                  有限公司        工合同》         1#车间 A、B、主



                                      5-1-6-163
序                                                                          合同金额(万
          主体      合同对方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号                                                                              元)
                                                     车间、值班室的土
                                                     建、钢结构、水、
                                                     电、消防、防雷等
                                                         配套工程
                  福建省润翔建
                                   《建设工程施       播恩生物健康产
2    广州播恩     筑工程有限公                                                 8,000
                                   工总承包合同》       业基地工程
                        司

     5. 技术许可协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技术许可协议如下:

序
     许可方      被许可方        合同名称        许可内容        许可期限      合同金额
号
                                            莱素芳消毒剂
                                            公司许可发行
                                            人生产、营销
     莱素芳                                     及销售          自协议生效
1    消毒剂       发行人       《许可协议》 Aldovet Oxy         之日起 10     300 万欧元
     公司                                   等六款消毒剂            年
                                            产品并向发行
                                            人提供相应的
                                              生产技术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的确认,截至《境外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境
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二) 合同主体及合同的履行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说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是上述重大合同的签约主
体,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不存在需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上述重大合同中合同
对方为中国境内企业的,相关合同均适用中国法。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就上述适用中国法的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和法律纠纷,该等合同合法、
有效。

     (三) 侵权之债

     1.    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




                                       5-1-6-164
    根据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审计报告》及发行人的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的情形。

    2.   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员工名册、工资表以及发行人
的确认,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境内员工 797 人,除当月
新入职员工 36 人、退休返聘员工 15 人、因账号异常(原单位未停缴)而无法缴纳员工
2 人、在户籍地购买 5 人、其他 3 人外,其余员工均已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2)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遵守劳动与社会保险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的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相
关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劳动与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处罚的情形。

    3.   遵守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

    (1)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单、员工名册、工资表以及发行
人的确认,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共有员工 797 人,除当
月新入职员工 15 人、退休返聘员工 15 人、因账户异常(原单位未停缴)而无法缴存员
工 1 人、因其他原因未缴存员工 3 人外,其余员工均已缴存住房公积金。

    (2)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

    根据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及发行人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住房公积
金管理部门予以处罚的情形。

    4.   遵守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相关应急管理部门
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发行人的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应急管理部门予以处罚的情形。

    5.   遵守其他方面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

    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守法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详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第二部分之十四“发行人的税务”,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在环


                                   5-1-6-165
境保护和质量监督方面的守法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第二部分之十五“发行人的环境
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根据《审计报告》、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有关主管部门出具
的证明和发行人承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其他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的确认,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该等法律意见出
具日,播恩国际、播恩欧洲无行政或刑事处罚。

    (四)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
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发行人没有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因担
保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潜在风险。

    (五) 发行人的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
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十、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变
化及收购兼并。

    (二)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以及发行人声明,发行人目前没有进行资产置换、资产
剥离、重大资产出售或其他资产收购的安排或计划。


    十一、 《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
意见出具日期间,《公司章程》未发生修改。

    十二、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
间,发行人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1 次监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会议。

    根据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文件,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三、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5-1-6-166
    (一)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二) 经本所律师核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本所律
师认为,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会中设有独立董事 3 名。根据独立董事任职
声明、《公司章程》和发行人董事会议事规则,发行人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职权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 发行人的税务

    (一)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及其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和主要税
率如下: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饲料产品免征;其他为销售额的3%、9%、13%

              房产税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7%

            教育费附加           3%

           地方教育附加          2%

            企业所得税           15%、20%、25%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符合现
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 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等资料表并经
发行人确认,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
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主要如下:

    1. 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5-1-6-167
     根据《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文件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佛山播恩、浙江
播恩、成都播恩、沈阳播恩、云南播恩、天津播恩、广州播恩、重庆八维于 2022 年 1-6
月申报享受了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2.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及纳税申报表等文件,佛山播恩预计 2022 年高新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能够获得通过,因此佛山播恩于 2022 年 1-6 月期间申报享受了高新
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3.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说明及纳税申报表等文件,播恩集团、重庆八维、钦
州播恩、兰州播恩于 2022 年 1-6 月期间享受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4.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纳税申报表等文件,赣州先端、会昌欧普于
2022 年 1-6 月申报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收优惠。

     (三) 政府补助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收到的单笔补助金额 30 万元以上的政府补助
具体情况如下:
序                                   金额
       对象            项目                                 依据文件
号                                 (万元)
                 2021 年佛山市深                 《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下达
                 入推进创新驱动                  2021 年佛山市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助
1    佛山播恩                         30
                 助力工程项目市                  力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佛科协
                     级补助                      [2021]61 号)

     (四)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纳税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1 年 12 月 29 日,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会昌县税务局第二税
务分局作出会昌税二分局简罚[2021]136 号-138 号及 140 号 4 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对赣州先端处以罚款合计 170 元,处罚原因为赣州先端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
报送纳税资料;赣州先端已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
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
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赣



                                     5-1-6-168
州先端的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取得
的相关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
规的规定而被税务部门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的确认,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期间,播恩国际、播恩欧洲不存在因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税务部门处以重
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五、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 环境保护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行人持有的排污许可证变化情况如下:

    发行人现持有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核发
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0700787285803X001Q),行业类别为“饲料加工”,有
效期自 2022 年 8 月 31 日至 2027 年 8 月 30 日。

    除上述情况外,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发
行人控股子公司办理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未发生变化情况。

    根据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
律师查询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主管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
司在报告期内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被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
罚,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产品质量、技术

    根据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及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
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并经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确认,报告期内发
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没有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过行政
处罚。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及发行人的确认,播恩国际、播恩欧洲报告期内不存在行政
或刑事处罚。


    十六、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5-1-6-169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三)》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期间,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新增的批准情况。


    十七、 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一) 发行人及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
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1.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本所律师的调查依赖于发行人及
其相关子公司的说明以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的查询结果。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的
查询以及发行人的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除《补充法律意见(三)》所述的
浙江播恩与宁波市海联畜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
尚未了结的单笔涉诉标的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情况如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起诉状,因江西日辉未能按照约定向发行人足额支付其受让吉安
八维股权的转让价款,发行人以江西日辉及江西日辉的股东刘景辉、黄菊花为被告向赣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江西日辉向发行人支付股权转让
价款 3,737,300 元;(2)判令刘景辉、黄菊花对江西日辉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
据发行人提供的受理通知书,该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获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
院受理。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该案尚处于审理过程中。

    2.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审计
报告》、有关境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处以重大行政处罚
的情况。

    3.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出具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
裁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二)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邹新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
具日,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重大行
政处罚案件。


    十八、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5-1-6-170
    本所律师参与了《招股说明书》的讨论,并详细审阅了《招股说明书》及其引用已
出具律师文件及本补充法律意见相关内容的部分,本所认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引
用已出具律师文件及本补充法律意见相关内容与已出具律师文件及本补充法律意见无矛
盾之处。本所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引用已出具律师文件及本补充法律意见的相关
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引用已出具律师文件及本补充法律意见的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九、 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除《法律意见》第二部分所述本次发行上市尚需的核准和审核同意外,
本所律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性结论意见如下:

   (一) 发行人符合股票发行上市法定条件。

    (二) 《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本补充法律意见的内容适当。

    本补充法律意见正本一式三份,自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5-1-6-171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五)》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

                                                                      华晓军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

                                                                      黄晓莉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

                                                                   姚继伟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

                                                                   叶坚鑫




                                                                 年      月    日




                                  5-1-6-172
附表一: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主要已授权专利

                                                                                                                   他
序                                                                                                                 项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号                                                                                                                 权
                                                                                                                   利
1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2110256772.1      一种仔猪肠道菌群调节剂      2017.11.13    2022.9.6    原始取得   无
       播恩集
                                                一种陆基养殖池循环水净化系
2    团、佛山   实用新型    ZL202122964332.X                                  2021.11.29   2022.5.24    原始取得   无
                                                            统
       播恩
3    佛山播恩   外观设计    ZL202230232827.0    蛋鸡饲料包装袋(播恩系列)    2022.4.23     2022.7.1    原始取得   无
4    佛山播恩   外观设计    ZL202230232838.9      蛋鸡包装袋(八维系列)      2022.4.23     2022.7.1    原始取得   无
5    佛山播恩   外观设计    ZL202230232836.X     蛋鸡饲料包装袋(Z 系列)     2022.4.23     2022.7.1    原始取得   无
                                                一种维生素 C 磷酸酯的干燥装
6    广州播恩     发明      ZL201910820429.8                                   2019.9.1    2020.12.4    受让取得   无
                                                             置
                                                一种利用微生物生产酸性蛋白
7    广州播恩     发明      ZL201810409771.4                                   2018.5.2    2021.12.24   受让取得   无
                                                          酶的方法
       播恩集
                                                一种用于棕榈粕的生物发酵剂
8    团、佛山     发明      ZL202110562241.5                                  2021.5.21    2022.2.18    原始取得   无
                                                    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播恩
       播恩集
                                                一种替代抗生素的复合生物活
9    团、佛山     发明      ZL202110568956.1                                  2021.5.25    2021.11.30   原始取得   无
                                                    性物质及其制备方法
       播恩

10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711112775.8     一种微生物发酵制备的饲料     2017.11.13   2021.6.29    原始取得   无




                                                      5-1-6-173
                                                                                                                他
序                                                                                                              项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号                                                                                                              权
                                                                                                                利

11   播恩集团   外观设计   ZL201830069512.2             包装袋             2018.2.13     2018.5.4    原始取得   无

12   播恩集团   外观设计   ZL201830110824.3       包装袋(鸡饲料 2)       2018.3.23    2018.9.14    原始取得   无

13   播恩集团   外观设计   ZL201830111438.6       包装袋(猪饲料)         2018.3.23    2018.10.2    原始取得   无

14   播恩集团   外观设计   ZL201830272002.5       包装袋(鸡饲料)          2018.6.1    2019.1.22    原始取得   无

15   播恩集团   外观设计   ZL201830547529.4       包装袋(播恩系列)       2018.9.28     2019.3.8    原始取得   无

16   播恩集团   外观设计   ZL201830547539.8    包装袋(八维-开心宝贝)     2018.9.28     2019.3.8    原始取得   无

17   播恩集团   外观设计   ZL201830547540.0     包装袋(八维-k 系列)      2018.9.28    2019.3.12    原始取得   无

18   播恩集团   外观设计   ZL201830547552.3         包装袋(八维)         2018.9.28     2019.3.8    原始取得   无

19   播恩集团   外观设计   ZL201830547708.8   包装袋(八维-开心果系列)    2018.9.28    2019.3.12    原始取得   无

20   播恩集团   外观设计   ZL201830584448.1             饲料袋             2018.10.19   2019.5.14    原始取得   无

21   播恩集团   实用新型   ZL201520254379.9   带有限制功能的饲料喂食器     2015.4.25     2015.9.2    受让取得   无

                                              一种自动调节夹持力的一体式
22   播恩集团   实用新型   ZL201520622744.7                                2015.8.14    2016.2.10    受让取得   无
                                                        猪耳标




                                                    5-1-6-174
                                                                                                                他
序                                                                                                              项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号                                                                                                              权
                                                                                                                利

23   播恩集团   实用新型   ZL201520674158.7   一种可感知动物体温的耳标      2015.9.1    2016.2.10    受让取得   无

24   播恩集团   实用新型   ZL201620758669.1    畜牧养殖用远程控制系统      2016.7.19    2016.12.21   受让取得   无

25   播恩股份   实用新型   ZL201620758670.4    便于清洗和降温的养殖棚      2016.7.19    2016.12.7    受让取得   无

26   播恩集团   实用新型   ZL201620763577.2         畜牧用健康地板         2016.7.20    2016.12.7    受让取得   无

                                              全方位立体式自动翻料的发酵
27   播恩集团   实用新型   ZL201620764671.X                                2016.7.20     2017.1.4    受让取得   无
                                                          床

28   播恩集团   实用新型   ZL201620770825.6         生态发酵养殖棚         2016.7.21    2016.12.14   受让取得   无

29   播恩集团   实用新型   ZL201620785647.4   一种养猪用多功能喂猪装置     2016.7.25    2017.1.25    受让取得   无

                                              具有可改变空间母猪定位栏的
30   播恩集团   实用新型   ZL201720451356.6                                2017.4.27     2018.3.2    原始取得   无
                                                          猪舍
                                              一种膨化机膨化腔法兰快速拆
31   播恩集团   实用新型   ZL201720913657.6                                2017.7.26    2018.3.30    原始取得   无
                                                        卸工装
                                              同步分离提取与纯化荷叶中黄
32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0810107271.1                                2008.10.15   2011.8.31    受让取得   无
                                                酮、生物碱和多糖的方法

33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310207908.5   一种提高猪肉质鲜味的猪饲料   2013.5.29    2015.1.28    受让取得   无




                                                    5-1-6-175
                                                                                                               他
序                                                                                                             项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号                                                                                                             权
                                                                                                               利
                                          一种海藻糖—蒙脱石纳米复合
34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310215906.0                                    2013.6.3     2015.3.4    受让取得   无
                                          物作为饲料添加剂的新应用
                                          一种生物活性小肽、其合成方
35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310651786.9   法及其作为畜禽饲料添加剂的       2013.12.4   2015.4.22    受让取得   无
                                                      用途
                                          用桔皮、橙皮生产的天然饲用
36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410085391.1                                    2014.3.10   2015.3.18    受让取得   无
                                              蛋黄增色剂及制备方法
                                          以桔皮、米糠生产 β-胡萝卜素、
37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410085627.1                                    2014.3.10    2015.5.6    受让取得   无
                                            VE 富集蛋的饲料添加剂

38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410111316.8   一种仿母乳奶油粉的制备方法       2014.3.25   2016.1.20    受让取得   无

39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410111808.7   规模化生猪养殖供水系统装置       2014.3.15    2016.4.6    受让取得   无

                                          一种适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面
40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410111809.1                                    2014.3.15   2016.8.24    受让取得   无
                                                  积可调式猪舍
                                          一种含有生化黄腐酸盐的优质
41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410124116.6   商品猪饲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       2014.3.28   2015.11.18   受让取得   无
                                                      用
                                          提高鸡蛋不饱和脂肪酸含量的
42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410130059.2                                    2014.4.2    2015.5.20    受让取得   无
                                            添加剂的生产方法及应用

43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410395728.9     一种养猪自动化管理系统         2014.8.12   2016.2.10    受让取得   无




                                                 5-1-6-176
                                                                                                            他
序                                                                                                          项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号                                                                                                          权
                                                                                                            利

44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410398155.5      一种猪舍饲料供给结构      2014.8.12     2016.2.3    受让取得   无

                                          一种离子蛋白肽及其制备方法
45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410500631.X                                2014.9.26    2017.5.24    受让取得   无
                                                    和应用

46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410604588.1   一种母猪舍饲散养哺育猪栏     2014.11.3     2016.4.6    受让取得   无

47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510577563.1    一种养猪废水的处理方法      2015.9.11    2017.4.26    受让取得   无

                                          一种酵母源核酸饲料添加剂及
48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610859323.5                                2016.9.29    2019.11.29   受让取得   无
                                                    其应用

49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611061812.2      一种仔猪抗菌用微胶囊      2016.11.25   2019.12.31   受让取得   无

                                          一种能自动控制定量喂养的生
50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710146682.0                                2017.3.13    2018.1.12    受让取得   无
                                                  猪养殖设备
                                          一种畜牧养殖用的饲料搅拌设
51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710563087.7                                2017.7.11    2018.1.12    受让取得   无
                                                      备
                                          可提高仔猪免疫力的饲料添加
52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711042893.6                                2017.10.30    2021.2.2    原始取得   无
                                                      剂
                                          一种可调节仔猪肠道菌群的饲
53   播恩集团   发明   ZL201711112804.0                                2017.11.13    2021.3.4    原始取得   无
                                                    料添加剂
                                          粗壮脉纹孢菌发酵油茶饼粕生
54   浙江播恩   发明   ZL200910115556.4                                2009.6.19     2014.8.6    受让取得   无
                                                产动物饲料的方法



                                                5-1-6-177
                                                                                                                他
序                                                                                                              项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号                                                                                                              权
                                                                                                                利
                                              一种用于畜禽饲料的复合脂肪
55   浙江播恩     发明     ZL201210153465.1                                2012.5.17    2014.3.26    受让取得   无
                                                        乳化剂

56   浙江播恩     发明     ZL201310462477.7          草食性猪饲料          2013.9.30     2015.5.6    受让取得   无

                                              一种含有生化黄腐酸盐的哺乳
57   浙江播恩     发明     ZL201410124432.3   期母猪饲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   2014.3.28    2016.1.20    受让取得   无
                                                          用
                                              一种环保减排的断奶仔猪饲料
58   浙江播恩     发明     ZL201410405570.9                                2014.8.18    2016.10.26   受让取得   无
                                                  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促进仔猪生长的添加剂的生产
59   浙江播恩     发明     ZL201410479202.9                                2014.9.16    2016.5.11    受让取得   无
                                                      方法及其应用

60   浙江播恩   实用新型   ZL201521081552.6      母猪产房通风降温机构      2015.12.22    2016.6.8    原始取得   无

                                              适用于猪仔保育舍的三段式地
61   浙江播恩   实用新型   ZL201521081567.2                                2015.12.22    2016.6.8    原始取得   无
                                                        板结构

62   浙江播恩   实用新型   ZL201521082604.1   用于猪舍的墙面保温采光机构   2015.12.22    2016.6.8    原始取得   无

63   浙江播恩   实用新型   ZL201521082889.9            母猪产房            2015.12.22    2016.6.8    原始取得   无

64   浙江播恩   实用新型   ZL201521082851.1           猪仔保育舍           2015.12.22    2016.6.8    原始取得   无

65   佛山播恩   实用新型   ZL201520147595.3      一种半自动化猪饲养槽      2015.3.16     2015.9.2    受让取得   无



                                                    5-1-6-178
                                                                                                                他
序                                                                                                              项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号                                                                                                              权
                                                                                                                利

66   佛山播恩   实用新型   ZL201520395498.6      一种多功能生猪养殖圈       2015.6.9    2015.10.7    受让取得   无

                                              一种养猪场自动控制饲料量的
67   佛山播恩   实用新型   ZL201520448598.0                                2015.6.24    2015.10.28   受让取得   无
                                                        饲喂机

68   佛山播恩   实用新型   ZL201620105899.8     猪仔代乳料混合推车装置      2016.2.2     2016.8.3    原始取得   无

69   佛山播恩   实用新型   ZL201920722480.0        饲料高温杀菌设备        2019.5.20     2020.3.6    原始取得   无

70   佛山播恩   实用新型   ZL202021316738.6   一种水产养殖微生物净化装置    2020.7.8    2020.9.29    原始取得   无

                                              一种抗应激促生长饲料添加剂
71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0910155149.6                                2009.12.7    2012.4.25    受让取得   无
                                                      的生产方法
                                              一种分离纯化油料中磷脂的方
72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010166413.9                                 2010.5.7     2013.9.4    受让取得   无
                                                          法
                                              NCG 和 VC 在制备抗热应激饲
73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310143179.1                                2013.4.23    2014.11.12   受让取得   无
                                                料添加剂或饲料中的应用
                                              一种产蛋鸡颗粒饲料及其制备
74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310316464.9                                2013.7.25     2015.4.8    受让取得   无
                                                          方法
                                              增强猪抗热应激能力的配方饲
75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310541696.4                                2013.11.6    2015.3.11    受让取得   无
                                                        料添加剂

76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310718831.8      一种剪切均质乳化油粉      2013.12.23    2015.7.1    受让取得   无




                                                    5-1-6-179
                                                                                                            他
序                                                                                                          项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号                                                                                                          权
                                                                                                            利

77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310719377.8   一种产蛋母鸡寒季饲粮组合物   2013.12.23   2015.9.23    受让取得   无

78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410376217.2   一种猪饲料添加剂的制作方法    2014.8.3    2017.1.11    受让取得   无

                                          一种猪用饲料霉菌毒素降解吸
79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410564991.6                                2014.10.22   2021.1.15    受让取得   无
                                                  附剂及其应用
                                          一种肉鸡用生物发酵饲料及其
80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510206873.2                                2015.4.28     2018.3.2    受让取得   无
                                                    制备方法

81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510311421.0   一种液态饲料投放的实现方法    2015.6.9    2017.7.25    受让取得   无

82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510311423.X      一种液态饲料投放装置       2015.6.9     2017.3.8    受让取得   无

                                          一种养鸡场用的鸡粪干燥装置
83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510544149.0                                2015.8.31    2017.3.22    受让取得   无
                                              及一种养鸡场养鸡方法

84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610052637.4       益生菌饲料添加剂         2016.1.27    2019.6.14    受让取得   无

                                          一种泌乳母猪健康环保型发酵
85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610142281.3                                2016.3.14    2019.10.11   受让取得   无
                                                    配合饲料
                                          一种育肥猪健康环保型发酵配
86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610142283.2                                2016.3.14    2019.10.22   受让取得   无
                                                    合饲料
                                          一种生长猪安全高效型发酵配
87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610142284.7                                2016.3.14    2019.8.27    受让取得   无
                                                    合饲料




                                                5-1-6-180
                                                                                                                  他
序                                                                                                                项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号                                                                                                                权
                                                                                                                  利
                                              一种妊娠母猪安全高效型发酵
88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610142285.1                                  2016.3.14    2019.10.25   受让取得   无
                                                        配合饲料
                                              一种哺乳仔猪安全高效型发酵
89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610142286.6                                  2016.3.14    2019.10.25   受让取得   无
                                                        配合饲料
                                              一种断奶仔猪健康环保型发酵
90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610151289.6                                  2016.3.14    2019.10.11   受让取得   无
                                                        配合饲料
                                              一种生产 α-酮戊二酸的双酶共
91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610363824.4                                  2016.5.26    2019.5.10    受让取得   无
                                                         表达菌株
                                              一种改善仔猪免疫力的饲料添
92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710748519.1                                  2017.8.28    2020.12.8    原始取得   无
                                                          加剂
                                              一种浓稠发酵液发酵菌落的助
93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811138979.3                                  2018.9.28    2020.12.1    受让取得   无
                                                      透分离装置

94   佛山播恩     发明     ZL201910259301.9          饲料灭菌设备             2019.4.2    2021.1.26    原始取得   无

95   佛山播恩   外观设计   ZL201930695176.7         鸡预混料包装袋           2019.12.12   2020.5.26    原始取得   无

96   佛山播恩   外观设计   ZL201930694732.9    浓缩饲料包装袋(上上纤)      2019.12.12   2020.5.26    原始取得   无

97   佛山播恩   外观设计   ZL201930696401.9       饲料包装袋(SFF)          2019.12.13   2020.5.26    原始取得   无

98   佛山播恩   外观设计   ZL202030412024.4    饲料包装袋(三催母种猪)      2020.7.27     2020.9.4    原始取得   无




                                                    5-1-6-181
                                                                                                                 他
序                                                                                                               项
      专利权人     类别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取得方式
号                                                                                                               权
                                                                                                                 利

99    佛山播恩   外观设计   ZL202030492594.9    饲料包装袋(联盟外发)      2020.8.26    2021.4.20    原始取得   无

100   云南播恩     发明     ZL201310171025.3       妊娠期母猪复合饲料       2013.5.10     2015.2.4    受让取得   无

101   广州八维   外观设计   ZL201430561535.7       猪用饲料(块状)         2014.12.30   2015.7.29    原始取得   无

                                               一种哺乳母猪饲料添加剂及其
102   重庆八维     发明     ZL201710220578.1                                 2017.4.6    2020.4.21    受让取得   无
                                                     制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猪饲料添加剂及其制备方
103   重庆八维     发明     ZL201710220890.0                                 2017.4.6    2020.4.21    受让取得   无
                                                         法和应用




                                                     5-1-6-182
附表二: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主要注册商标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1      播恩集团       62978331                                  第 31 类    2022.8.21-2032.8.20    申请取得    无

  2      播恩集团       56657987                                  第5类       2022.3.14-2032.3.13    申请取得    无

 3       播恩集团       56673009                                  第 29 类    2022.2.21-2032.2.20    申请取得    无

 4       播恩集团       56669685                                  第 31 类   2021.12.28-2031.12.27   申请取得    无

 5       播恩集团       47952310                                  第5类        2021.7.7-2031.7.6     申请取得    无

 6       播恩集团       47962740                                  第 29 类     2021.6.7-2031.6.6     申请取得    无

 7       播恩集团       47949540                                  第 31 类    2021.3.28-2031.3.27    申请取得    无

 8       播恩集团       41679733                                  第 31 类    2020.7.28-2030.7.27    申请取得    无

 9       播恩集团       41679727                                  第5类       2020.7.14-2030.7.13    申请取得    无

 10      播恩集团       41679720                                  第 31 类    2020.7.28-2030.7.27    申请取得    无

 11      播恩集团       41664285                                  第5类       2020.7.14-2030.7.13    申请取得    无

 12      播恩集团       41663890                                  第 31 类    2020.7.21-2030.7.20    申请取得    无

 13      播恩集团       41660481                                  第5类       2020.7.21-2030.7.20    申请取得    无




                                                      5-1-6-183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14     播恩集团   40707614                        第 31 类    2020.10.7-2030.10.6    申请取得    无

15     播恩集团   40689904                        第5类       2020.10.7-2030.10.6    申请取得    无

16     播恩集团   40683042                        第 44 类    2020.8.21-2030.8.20    申请取得    无

17     播恩集团   40401438                        第 31 类    2020.4.28-2030.4.27    申请取得    无

18     播恩集团   35053303                        第 31 类   2019.10.14-2029.10.13   申请取得    无

19     播恩集团   34758077                        第 31 类    2019.7.28-2029.7.27    申请取得    无

20     播恩集团   34754753                        第 31 类    2019.7.28-2029.7.27    申请取得    无

21     播恩集团   29631955                        第 31 类    2019.2.14-2029.2.13    申请取得    无

22     播恩集团   29566692                        第 31 类    2019.1.14-2029.1.13    申请取得    无

23     播恩集团   29543945                        第 31 类    2019.1.28-2029.1.27    申请取得    无

24     播恩集团   28923723                        第 31 类   2018.12.28-2028.12.27   申请取得    无

25     播恩集团   28908554                        第 31 类   2018.12.28-2028.12.27   申请取得    无

26     播恩集团   25312574                        第 31 类     2018.7.7-2028.7.6     受让取得    无




                                      5-1-6-184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27     播恩集团   24731968                        第 31 类   2019.1.28-2029.1.27    受让取得    无

28     播恩集团   22571714                        第 40 类   2018.2.14-2028.2.13    受让取得    无

29     播恩集团   22571017                        第 43 类   2018.2.14-2028.2.13    受让取得    无

30     播恩集团   22570943                        第 44 类   2018.2.14-2028.2.13    受让取得    无

31     播恩集团   22568433                        第3类      2018.2.14-2028.2.13    受让取得    无

32     播恩集团   19445757                        第 31 类    2017.5.7-2027.5.6     申请取得    无

33     播恩集团   19445749                        第 31 类    2017.5.7-2027.5.6     申请取得    无

34     播恩集团   19445745                        第 44 类    2017.5.7-2027.5.6     申请取得    无

35     播恩集团   19445738                        第 31 类    2017.5.7-2027.5.6     申请取得    无

36     播恩集团   19445676                        第 44 类   2017.7.28--2027.7.27   申请取得    无

37     播恩集团   19445646                        第 44 类    2017.5.7-2027.5.6     申请取得    无

38     播恩集团   19445598                        第 29 类    2017.5.7-2027.5.6     申请取得    无

39     播恩集团   19445554                        第 29 类    2017.5.7-2027.5.6     申请取得    无




                                      5-1-6-185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40     播恩集团   16523636                        第5类       2016.5.28-2026.5.27    受让取得    无

41     播恩集团   16523466                        第 31 类    2016.5.28-2026.5.27    受让取得    无

42     播恩集团   16523413                        第 31 类    2016.5.28-2026.5.27    受让取得    无

43     播恩集团   16503808                        第 29 类    2016.4.28-2026.4.27    受让取得    无

44     播恩集团   16503786                        第 30 类    2016.4.28-2026.4.27    受让取得    无

45     播恩集团   16503773                        第5类       2016.4.28-2026.4.27    受让取得    无

46     播恩集团   16503757                        第 43 类    2016.4.28-2026.4.27    受让取得    无

47     播恩集团   16503747                        第 32 类    2016.4.28-2026.4.27    受让取得    无

48     播恩集团   13561554                        第 31 类     2015.7.7-2025.7.6     受让取得    无

49     播恩集团   11078519                        第 31 类   2013.10.28-2023.10.27   受让取得    无

50     播恩集团   11078476                        第 31 类   2013.10.28-2023.10.27   受让取得    无

51     播恩集团   11078428                        第 31 类     2014.1.7-2024.1.6     受让取得    无

52     播恩集团   11053248                        第 44 类   2013.10.21-2023.10.20   受让取得    无




                                      5-1-6-186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53     播恩集团   11053090                        第 40 类   2013.10.21-2023.10.20   受让取得    无

54     播恩集团   11038321                        第 44 类   2013.10.14-2023.10.13   受让取得    无

55     播恩集团   11038270                        第 40 类   2013.10.14-2023.10.13   受让取得    无

56     播恩集团   11038178                        第 31 类   2013.10.14-2023.10.13   受让取得    无

57     播恩集团   11038151                        第 29 类   2013.10.14-2023.10.13   受让取得    无

58     播恩集团   11037733                        第5类      2013.12.14-2023.12.13   受让取得    无

59     播恩集团   11037663                        第 44 类   2013.10.14-2023.10.13   受让取得    无

60     播恩集团   11037613                        第 40 类   2013.10.14-2023.10.13   受让取得    无

61     播恩集团   11037404                        第 31 类   2013.10.14-2023.10.13   受让取得    无

62     播恩集团   11037310                        第 29 类   2013.10.14-2023.10.13   受让取得    无

63     播恩集团   11037102                        第5类      2013.10.14-2023.10.13   受让取得    无

64     播恩集团   11029123                        第5类      2013.10.14-2023.10.13   受让取得    无

65     播恩集团   11029120                        第 29 类   2013.10.14-2023.10.13   受让取得    无




                                      5-1-6-187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66     播恩集团   11029119                        第 31 类   2013.10.14-2023.10.13   受让取得    无

67     播恩集团    9747205                        第 31 类     2013.1.7-2023.1.6     受让取得    无

68     播恩集团    9747176                        第 31 类     2013.1.7-2023.1.6     受让取得    无

69     播恩集团    9046812                        第 45 类    2022.2.14-2032.2.13    受让取得    无

70     播恩集团    9046376                        第 35 类    2022.5.21-2032.5.20    受让取得    无

71     播恩集团    9046339                        第 35 类    2022.5.21-2032.5.20    受让取得    无

72     播恩集团    9037124                        第 31 类   2012.10.14-2022.10.13   受让取得    无

73     播恩集团    9037115                        第 31 类    2022.5.28-2032.5.27    受让取得    无

74     播恩集团    9037101                        第 31 类    2012.10.7-2022.10.6    受让取得    无

75     播恩集团    9037091                        第 31 类    2012.10.7-2022.10.6    受让取得    无

76     播恩集团    9037065                        第 31 类     2022.4.7-2032.4.6     受让取得    无

77     播恩集团    9037042                        第 29 类    2022.4.28-2032.4.27    受让取得    无

78     播恩集团    8406821                        第 31 类    2021.9.21-2031.9.20    受让取得    无




                                      5-1-6-188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79     播恩集团    8406807                        第 31 类    2021.9.21-2031.9.20    受让取得    无

80     播恩集团    8406793                        第 31 类     2021.9.7-2031.9.6     受让取得    无

81     播恩集团    7959139                        第 31 类    2021.3.21-2031.3.20    受让取得    无

82     播恩集团    7959130                        第 31 类    2021.3.21-2031.3.20    受让取得    无

83     播恩集团    7959124                        第 31 类    2021.3.21-2031.3.20    受让取得    无

84     播恩集团    7959112                        第 31 类    2021.3.21-2031.3.20    受让取得    无

85     播恩集团    7713627                        第 31 类    2021.3.14-2031.3.13    受让取得    无

86     播恩集团    7318724                        第 31 类   2020.11.28-2030.11.27   受让取得    无

87     播恩集团    7318723                        第 29 类   2020.11.28-2030.11.27   受让取得    无

88     播恩集团    7305220                        第 31 类   2020.10.14-2030.10.13   受让取得    无

89     播恩集团    7305219                        第 31 类    2021.6.14-2031.6.13    受让取得    无

90     播恩集团    7305216                        第 31 类   2020.10.14-2030.10.13   受让取得    无

91     播恩集团    7305215                        第 31 类   2020.10.14-2030.10.13   受让取得    无




                                      5-1-6-189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92     播恩集团    6888436                        第5类      2020.7.14-2030.7.13     受让取得    无

93     播恩集团    6888435                        第5类      2020.7.14-2030.7.13     受让取得    无

94     播恩集团    6888434                        第 31 类   2020.4.21-2030.4.20     受让取得    无

95     播恩集团    6888433                        第 31 类    2020.11.7-2030.11.6    受让取得    无

96     播恩集团    6754117                        第 31 类   2020.3.28-2030.3.27     受让取得    无

97     播恩集团    6754110                        第 31 类   2020.3.28-2030.3.27     受让取得    无

98     播恩集团    6552758                        第 31 类   2020.9.21-2030.9.20     受让取得    无

99     播恩集团    6552756                        第 31 类   2020.11.14-2030.11.13   受让取得    无

100    播恩集团    6552754                        第 31 类   2021.4.21-2031.4.20     受让取得    无

101    播恩集团    5730494                        第 31 类   2019.6.21-2029.6.20     受让取得    无

102    播恩集团    4351898                        第 31 类   2017.5.28-2027.5.27     受让取得    无

103    播恩集团    4117444                        第 31 类     2016.8.7-2026.8.6     受让取得    无

104    播恩集团    4017197                        第 31 类   2016.3.28-2026.3.27     受让取得    无




                                      5-1-6-190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105    播恩集团    4017196                        第 31 类   2016.3.28-2026.3.27     受让取得    无

106    播恩集团    3201336                        第 31 类   2013.6.21-2023.6.20     受让取得    无

107    播恩集团    6529258                        第 31 类     2020.8.7-2030.8.6     申请取得    无

108    播恩集团    6529255                        第 31 类   2019.12.7-2029.12.6     申请取得    无

109    播恩集团    6529257                        第 31 类   2019.12.7-2029.12.6     申请取得    无

110    播恩集团    3644262                        第 31 类     2015.2.7-2025.2.6     受让取得    无

111    播恩集团    3644263                        第 31 类     2015.6.7-2025.6.6     受让取得    无

112    播恩集团    6139078                        第 16 类     2020.2.7-2030.2.6     受让取得    无

113    播恩集团    6552755                        第 31 类   2020.11.14-2030.11.13   受让取得    无

114    播恩集团    6139077                        第 31 类   2019.9.14-2029.9.13     受让取得    无

115    播恩集团    6139076                        第 31 类   2019.8.28-2029.8.27     受让取得    无

116    播恩集团    6139075                        第5类      2020.2.21-2030.2.20     受让取得    无

117    播恩集团    6139074                        第5类      2020.2.21-2030.2.20     受让取得    无




                                      5-1-6-191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118    播恩集团    6138813                        第 31 类    2019.8.28-2029.8.27    受让取得    无

119    播恩集团    5730495                        第 31 类    2019.6.21-2029.6.20    受让取得    无

120    播恩集团    5234473                        第 31 类     2019.4.7-2029.4.6     受让取得    无

121    播恩集团    5234472                        第 31 类    2019.3.28-2029.3.27    受让取得    无

122    播恩集团    4493317                        第 31 类    2017.8.28-2027.8.27    受让取得    无

123    播恩集团    4492828                        第 31 类    2017.10.7-2027.10.6    受让取得    无

124    播恩集团    4117526                        第 31 类     2016.8.7-2026.8.6     受让取得    无

125    播恩集团    4117445                        第 31 类     2016.8.7-2026.8.6     受让取得    无

126    播恩集团    4430621                        第 31 类    2017.7.21-2027.7.20    受让取得    无

127    广州八维   27025314                        第 31 类   2018.10.14-2028.10.13   申请取得    无

128    广州八维   27025285                        第 31 类   2018.10.21-2028.10.20   申请取得    无

129    广州八维   27024211                        第 31 类   2018.10.21-2028.10.20   申请取得    无

130    广州八维   24725927                        第 31 类    2018.9.14-2028.9.13    申请取得    无




                                      5-1-6-192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131    广州八维   24724812                        第 31 类   2018.9.14-2028.9.13   申请取得    无

132    广州八维   24724766                        第 31 类   2018.6.21-2028.6.20   申请取得    无

133    广州八维   24723384                        第 35 类   2018.9.14-2028.9.13   申请取得    无

134    广州八维   24719269                        第 31 类   2018.6.21-2028.6.20   申请取得    无

135    广州八维   24716801                        第 33 类   2018.6.21-2028.6.20   申请取得    无

136    广州八维   22582835                        第 34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37    广州八维   22576783                        第 24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38    广州八维   22576488                        第 28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39    广州八维   22576111                        第 16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40    广州八维   22576110                        第9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41    广州八维   22572773                        第 27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42    广州八维   22572763                        第 35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43    广州八维   22572642                        第 26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5-1-6-193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144    广州八维   22572610                        第 25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45    广州八维   22572517                        第 37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46    广州八维   22572306                        第 22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47    广州八维   22572288                        第 38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48    广州八维   22572278                        第 23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49    广州八维   22572236                        第 21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50    广州八维   22572181                        第 19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51    广州八维   22571925                        第 18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52    广州八维   22571886                        第 17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53    广州八维   22571810                        第 39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54    广州八维   22571414                        第 42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55    广州八维   22571409                        第 41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56    广州八维   22571355                        第 15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5-1-6-194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157    广州八维   22571292                        第 14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58    广州八维   22570432                        第 45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59    广州八维   22570071                        第 13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60    广州八维   22569877                        第 12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61    广州八维   22569854                        第 11 类    2018.4.21-2028.4.20    申请取得    无

162    广州八维   22569504                        第 10 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63    广州八维   22569039                        第7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64    广州八维   22568803                        第6类       2018.4.14-2028.4.13    申请取得    无

165    广州八维   22568493                        第4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66    广州八维   22568370                        第2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67    广州八维   22568310                        第1类       2018.2.14-2028.2.13    申请取得    无

168    广州八维   20432227                        第 44 类    2017.8.14-2027.8.13    申请取得    无

169    广州八维   20432139                        第 42 类   2017.10.21-2027.10.20   申请取得    无




                                      5-1-6-195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170    广州八维   20432051                        第 41 类    2017.8.14-2027.8.13    申请取得    无

171    广州八维   20432023                        第 38 类    2017.8.14-2027.8.13    申请取得    无

172    广州八维   20431866                        第 36 类    2017.8.14-2027.8.13    申请取得    无

173    广州八维   20431839                        第 35 类     2018.8.7-2028.8.6     申请取得    无

174    广州八维   20212635                        第 36 类    2017.7.28-2027.7.27    申请取得    无

175    广州八维   20212527                        第 21 类   2017.10.14-2027.10.13   申请取得    无

176    广州八维   20212375                        第 20 类    2017.7.28-2027.7.27    申请取得    无

177    广州八维   20212186                        第8类       2017.7.28-2027.7.27    申请取得    无

178    广州八维   20211951                        第7类       2017.7.21-2027.7.20    申请取得    无

179    广州八维   20211755                        第 31 类    2017.7.28-2027.7.27    申请取得    无

180    广州八维   19302225                        第 31 类    2017.4.21-2027.4.20    申请取得    无

181    广州八维   19302111                        第5类        2017.7.7-2027.7.6     申请取得    无

182    广州八维   19301728                        第 44 类     2017.7.7-2027.7.6     申请取得    无




                                      5-1-6-196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183    广州八维   18646327                        第 31 类    2017.5.21-2027.5.20    申请取得    无

184    广州八维   18646215                        第 42 类    2017.1.28-2027.1.27    申请取得    无

185    广州八维   18646166                        第 42 类    2017.1.28-2027.1.27    申请取得    无

186    广州八维   18646003                        第 41 类    2017.1.28-2027.1.27    申请取得    无

187    广州八维   18645966                        第 41 类    2017.1.28-2027.1.27    申请取得    无

188    广州八维   18645936                        第 35 类    2017.5.21-2027.5.20    申请取得    无

189    广州八维   18645843                        第 35 类    2017.1.28-2027.1.27    申请取得    无

190    广州八维   18297430                        第 31 类     2017.3.7-2027.3.6     申请取得    无

191    广州八维   18297351                        第 31 类   2016.12.21-2026.12.20   申请取得    无

192    广州八维   17192199                        第 44 类     2016.8.7-2026.8.6     申请取得    无

193    广州八维   17192127                        第 44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194    广州八维   17192065                        第 44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195    广州八维   17191958                        第 44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5-1-6-197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196    广州八维   17186501                        第 44 类     2016.8.7-2026.8.6     申请取得    无

197    广州八维   17186456                        第 44 类     2016.8.7-2026.8.6     申请取得    无

198    广州八维   17186357                        第 44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199    广州八维   17186283                        第 44 类     2016.8.7-2026.8.6     申请取得    无

200    广州八维   17186230                        第 44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01    广州八维   17186166                        第 44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02    广州八维   17185994                        第 44 类     2016.8.7-2026.8.6     申请取得    无

203    广州八维   17185939                        第 44 类     2016.8.7-2026.8.6     申请取得    无

204    广州八维   17185896                        第 44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05    广州八维   17185787                        第5类      2016.10.28-2026.10.27   申请取得    无

206    广州八维   17185665                        第5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07    广州八维   17185448                        第5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08    广州八维   17185342                        第5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5-1-6-198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209    广州八维   17185209                        第5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10    广州八维   17185094                        第5类        2016.8.7-2026.8.6     申请取得    无

211    广州八维   17184837                        第 31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12    广州八维   17184758                        第 31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13    广州八维   17184699                        第 31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14    广州八维   17184627                        第 31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15    广州八维   17184540                        第 31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16    广州八维   17184213                        第 35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17    广州八维   17184002                        第 42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18    广州八维   17183947                        第 42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19    广州八维   17183787                        第 35 类   2016.10.28-2026.10.27   申请取得    无

220    广州八维   17183728                        第 41 类   2016.10.28-2026.10.27   申请取得    无

221    广州八维   17183677                        第 41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5-1-6-199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222    广州八维   17183599                        第 41 类   2016.8.21-2026.8.20   申请取得    无

223    广州八维   16523547                        第 44 类   2016.5.28-2026.5.27   申请取得    无

224    广州八维   16523519                        第 40 类   2016.5.28-2026.5.27   申请取得    无

225    广州八维   16507424                        第 31 类   2016.4.28-2026.4.27   申请取得    无

226    广州八维   16503741                        第 33 类   2016.4.28-2026.4.27   申请取得    无

227    广州八维   16136416                        第 44 类   2016.3.14-2026.3.13   申请取得    无

228    广州八维   16136316                        第 43 类   2016.3.14-2026.3.13   申请取得    无

229    广州八维   16136005                        第 31 类   2016.3.14-2026.3.13   申请取得    无

230    广州八维   16136023                        第 29 类   2016.3.14-2026.3.13   申请取得    无

231    广州八维   14722023                        第 31 类   2015.6.28-2025.6.27   申请取得    无

232    广州八维   14722016                        第 31 类   2015.6.28-2025.6.27   申请取得    无

233    广州八维   14721991                        第 31 类    2015.9.7-2025.9.6    申请取得    无

234    广州八维   13204452                        第 31 类    2015.2.7-2025.2.6    申请取得    无




                                      5-1-6-200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235    广州八维   13204440                        第 31 类    2015.2.7-2025.2.6    申请取得    无

236    广州八维   12390085                        第 31 类   2014.9.14-2024.9.13   申请取得    无

237    广州八维   12390055                        第 31 类   2015.8.28-2025.8.27   申请取得    无

238    广州八维   12390021                        第 31 类   2014.9.14-2024.9.13   申请取得    无

239    广州八维   12140061                        第 22 类   2014.7.28-2024.7.27   申请取得    无

240    广州八维   12140050                        第 22 类   2014.7.28-2024.7.27   申请取得    无

241    广州八维   12140029                        第 16 类   2014.7.28-2024.7.27   申请取得    无

242    广州八维   12140010                        第 16 类    2014.9.7-2024.9.6    申请取得    无

243    广州八维   12139973                        第 31 类   2014.7.28-2024.7.27   申请取得    无

244    广州八维   12139961                        第 31 类   2014.7.28-2024.7.27   申请取得    无

245    广州八维   12139949                        第 31 类   2014.7.28-2024.7.27   申请取得    无

246    广州八维   12139925                        第 31 类   2014.7.28-2024.7.27   申请取得    无

247    广州八维   12139907                        第 31 类   2014.7.28-2024.7.27   申请取得    无




                                      5-1-6-201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248    广州八维   11298000                        第 31 类   2013.12.28-2023.12.27   申请取得    无

249    广州八维   11297987                        第 31 类   2013.12.28-2023.12.27   申请取得    无

250    广州八维   11297958                        第 31 类   2013.12.28-2023.12.27   申请取得    无

251    广州八维   11297922                        第 31 类   2013.12.28-2023.12.27   申请取得    无

252    广州八维   11183855                        第 44 类   2013.11.28-2023.11.27   申请取得    无

253    广州八维   11183826                        第 40 类   2013.11.28-2023.11.27   申请取得    无

254    广州八维   11183781                        第 35 类   2013.11.28-2023.11.27   申请取得    无

255    广州八维   11183707                        第 31 类   2013.11.28-2023.11.27   申请取得    无

256    广州八维   11183624                        第 29 类   2013.11.28-2023.11.27   申请取得    无

257    广州八维   11183592                        第9类      2013.11.28-2023.11.27   申请取得    无

258    广州八维   11183553                        第7类      2013.11.28-2023.11.27   申请取得    无

259    广州八维   11183522                        第5类      2013.11.28-2023.11.27   申请取得    无

260    广州八维   11040243                        第 40 类    2013.11.7-2023.11.6    申请取得    无




                                      5-1-6-202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261    广州八维   11040223                        第 31 类    2013.11.7-2023.11.6    申请取得    无

262    广州八维   11038441                        第9类       2013.11.7-2023.11.6    申请取得    无

263    广州八维   11038381                        第7类       2013.11.7-2023.11.6    申请取得    无

264    广州八维   11038115                        第9类      2013.10.14-2023.10.13   申请取得    无

265    广州八维   11037796                        第7类       2014.5.14-2024.5.13    申请取得    无

266    广州八维   11037534                        第 35 类   2013.10.14-2023.10.13   申请取得    无

267    广州八维   11037245                        第9类      2013.10.14-2023.10.13   申请取得    无

268    广州八维   11037187                        第7类      2013.10.14-2023.10.13   申请取得    无

269    广州八维   11029122                        第7类       2013.11.7-2023.11.6    申请取得    无

270    广州八维   11029121                        第9类      2013.10.14-2023.10.13   申请取得    无

271    广州八维   10506357                        第 29 类     2013.4.7-2023.4.6     申请取得    无

272    广州八维   10506342                        第 29 类    2013.4.14-2023.4.13    申请取得    无

273    广州八维   10506287                        第7类       2013.4.14-2023.4.13    申请取得    无




                                      5-1-6-203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核定分类号         专用权期限        取得方式
                                                                                              权利

274    广州八维   10506269                        第7类      2013.4.14-2023.4.13   申请取得    无

275    广州八维   10502067                        第 31 类    2013.4.7-2023.4.6    申请取得    无

276    广州八维   10502029                        第 31 类    2013.7.7-2023.7.6    申请取得    无




                                      5-1-6-204
附表三: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主要租赁物业情况一览表

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租赁期限          用途      租金
号                                                                   (m2)
 1    发行人    徐小琴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林科所              160     2022.1.1-2022.12.31    仓库   1,800 元/月

 2    发行人    汤权泉          连城县朋口镇朋口村官垅坑 101 号      76.56    2022.3.1-2022.12.31    仓库   1,200 元/月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乌石村
 3    发行人    龙巧彦                                                160     2022.1.1-2022.12.31    仓库   1,250 元/月
                               266 号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路 1 号
 4    发行人    吴德荣                                               44.48    2022.1.1-2022.12.31    仓库   1,100 元/月
                               (4 幢 35 号)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路 1 号
 5    发行人    江瑞华                                               44.48    2022.1.1-2022.12.31    仓库   1,000 元/月
                               (4 幢 33 号)
                赣州市通利达彩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                                      仓库
 6    发行人                                                          510     2022.6.16-2023.6.15           9,792 元/月
                印装潢有限公司 宾大道北侧工业一路西侧厂房                                              等
                赣州市通利达彩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
 7    发行人                                                          620      2022.2.10-2023.2.9    宿舍   7,440 元/月
                印装潢有限公司 宾大道北侧工业一路西侧宿舍楼
                湖南永州下河国 永粮国际批发市场 3 栋 1 层西第 1-4
 8   佛山播恩                                                         240      2022.6.1-2023.5.31    仓库   48,960 元/年
                家粮食储备库   间
 9   佛山播恩   蒋石养          灵川镇禾家铺村委下宅村                300      2022.2.1-2024.1.31    仓库   4,000 元/月

10   佛山播恩   林豪昌          程江镇周塘新村                        100      2021.3.10-2024.3.9    仓库   3,600 元/月
                                                                                                       办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岗新村
11   佛山播恩   谢进权                                                160     2022.1.1-2022.12.31    公、   3,800 元/月
                                委会岗背村 20 号
                                                                                                     仓库
                                                                                                       办
12   佛山播恩   周军            广西玉林市康裕路裕华园 58 号          140     2021.11.1-2022.12.31   公、   2,600 元/月
                                                                                                     仓库



                                                         5-1-6-205
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租赁期限          用途       租金
号                                                                    (m2)
13   佛山播恩   周军            广西玉林市康裕路裕华园 58 号           50      2022.1.1-2022.12.31    办公     800 元/月
                                遂溪县遂城镇贸易城新城路四横巷                 2021.10.11-2022.10.1
14   佛山播恩   冯平                                                  126.25                          仓库    2,550 元/月
                                11 号地                                                 0

15   佛山播恩   陈光乔          湛江市遂溪贸易城新城路四横巷 9 号     126.25   2022.8.15-2023.8.14    仓库    1,700 元/月
                                广西柳州市柳邕路 354 号广嵘农资市
16   佛山播恩   兰黄永                                                 100     2021.12.10-2022.12.9   仓库    3,250 元/月
                                场 3 栋 19 号
17   佛山播恩   吴龙波          荔浦市荔城镇金雷村委坎头屯 1 组       195.8    2021.11.1-2022.10.31   仓库    3,500 元/月
                                                                                                        办
18   浙江播恩   张化奎          江苏省邳州市碾庄镇阎朝组 670 号        70      2022.1.1-2022.12.31    公、    1,750 元/月
                                                                                                      仓库
                安徽万里红蔬菜
19   浙江播恩   批发大市场服务 万里红综合市场东五区 9 号 10 号         400     2022.8.20-2023.8.19    仓库   2,191.67 元/月
                有限公司
                                                                                                        仓
20   浙江播恩   谢玉公          漯河市樟江路以北,社会福利院以南       700      2022.4.9-2023.4.8     库、    5,523 元/月
                                                                                                      办公
                                山东青岛平度市三城路 888 号 99 号
21   浙江播恩   马国强、崔杰                                           350      2020.2.1-2023.1.31    仓库    2,917 元/月
                                楼 16-17 号
                                定城镇合蚌路示范街 7 号地 17 幢 302
22   浙江播恩   周健伟                                                102.03    2022.9.9-2023.9.8     仓库    2,010 元/月
                                                室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大
23   浙江播恩   周云            道西侧南方国际花园 D 区 9-2#楼        93.27    2022.8.20-2023.8.19    办公    1,500 元/月
                                0602 室




                                                         5-1-6-206
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租赁期限          用途       租金
号                                                                   (m2)
                                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区马厂湖镇山北头
24   浙江播恩   崔见芹                                                500     2022.7.15-2023.7.15     仓库    3,584 元/月
                                村
25   浙江播恩   侯纪行          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李林村        200     2021.10.1-2022.9.30     仓库    3,375 元/月
                                山东省齐河县南北社区邮政银行西
26   浙江播恩   闫俊峰                                                500     2021.11.1-2022.10.31    仓库    4,167 元/月
                                500 米路北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红垭路
27   成都播恩   李春城                                               118.8    2022.4.20-2023.4.19     仓库   22,940 元/年
                                281、283、285
                垫江县桂阳街道
28   重庆八维   文毕社区居民委 垫江县城东牡丹大道文毕路 52 号         100      2022.7.10-2023.7.9     仓库    1,116 元/月
                员会
                               垫江县桂溪镇朝阳北路 1 号 10 幢 29
29   重庆八维   刘家碧                                                120      2022.5.1-2023.4.30     仓库    1,642 元/月
                               号
                上海得斯威物流
                               成都市西航港口岸路 155 号物流中心
30   成都播恩   有限公司深圳分                                        500     2021.10.1-2022.9.30     仓库   16,392 元/月
                               A2 仓库
                公司
                哈尔滨传化公路 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郭地方路 66
31   沈阳播恩                                                         522     2022.7.20-2023.7.19     仓库   合计 60,210 元
                港物流有限公司 号、68 号的零担档口区
                长春市亚奇物流 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 12888 号亚奇物                                             49,449.06 元/
32   沈阳播恩                                                         312       2022.8.2-2023.8.1     仓库
                有限公司       流园兰家-仓储库-02                                                                 年
                长春市亚奇物流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 12888 号
33   沈阳播恩                                                         20        2022.8.2-2023.8.1     办公     912 元/月
                有限公司       亚奇物流园信息配载楼 A137 室
                山东佳怡供应链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 178
34   沈阳播恩                                                        815.28     2022.4.6-2023.4.5     仓库   13,224 元/月
                管理有限公司   号
                                                                              2020.4.1 至乙方(沈阳
                                沈阳市大东区前进街道白泥厂(原沈                                      注册
35   沈阳播恩   王春杰                                                288     播恩)终止或因不可抗           合计 8,000 元
                                阳市东陵区英达乡白泥厂)                                              地址
                                                                                    力因素终止



                                                         5-1-6-207
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租赁期限         用途       租金
号                                                                      (m2)
36   云南播恩   梁彦波          祥云县祥城镇梨园村高铁小区               400     2022.4.1-2022.12.31   仓库    2,750 元/月

37   云南播恩   张华            祥云县城镇华严社区                       240     2022.4.1-2022.12.31   仓库    1,750 元/月

38   云南播恩   吴东萍          金晖商业城                               140     2022.4.1-2022.9.30    仓库    2,625 元/月
                               昆明市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
                               官渡区文博路 1095 号土地上建筑的
                               A 栋区办公楼 A103、A105 室、A202                                          仓
                云南人人房地产                                   1,055.7
39   云南播恩                  室,B 栋宿舍楼 B201、B202、B203、                 2022.5.1-2023.4.30    库、   291,375 元/年
                经纪有限公司                                        1
                               B204、B205、B206、B207、B208、                                          办公
                               B209、B210 室及原料车间 6 号门区
                               域
                               会昌县文武坝镇水东街 3 号三单元                                         注册
40   会昌欧普   曾敏兰                                             116           2020.3.18-2025.3.17            600 元/月
                               302 室                                                                  地址
                               会昌县文武坝镇水东街 3 号三单元                                         注册
41   赣州先端   曾敏兰                                             116           2020.3.18-2025.3.17            600 元/月
                               302 室                                                                  地址
                唐山大千饲料有
42   天津播恩                  滦南县倴城镇倴唐路王官寨村东       1,300          2021.2.24-2024.2.24   仓库    19 万元/年
                限公司
                               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新柱村六组 83
43   云南播恩   汤以荣                                             135           2022.5.1-2022.10.31   仓库    3,500 元/月
                               号 F-1-13
44   浙江播恩   余亚军          阜阳市颍州区王店镇王店村余庄             164     2021.10.1-2022.9.30   仓库    2,050 元/月
                郑州强胜仓储服 金水东路与京港澳高速入口交汇处往
45   浙江播恩                                                            500     2022.2.20-2023.2.19   仓库    6,500 元/月
                务有限公司     东 500 米路北军区农场仓北 52-5 库
                               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宁街道永宁村峙坡
46   佛山播恩   黄业欢                                                   150     2022.1.1-2023.12.31   仓库    4,160 元/月
                               9 队 74-1 号 301 号房



                                                            5-1-6-208
序                                                                     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位置                             租赁期限          用途      租金
号                                                                   (m2)
47   天津播恩   任占明          河间市瀛洲镇城上村                    300     2022.2.19-2023.2.18    仓库   43,000 元/年
                赣州振源建筑工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彩蝶路(瑞丰
48   发行人                                                           500     2022.7.1-2022.9.30     仓库   9,000 元/月
                程有限公司     大华石材隔壁)
                               邯郸市馆陶县馆陶镇肥馆线郑沿村村
49   浙江播恩   李长诚                                                450     2022.3.16-2023.3.15    仓库   1709.6 元/月
                               口南行 100 米路东
50   浙江播恩   梁水儿          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三峰村              100      2022.4.8-2023.4.7     仓库   10,000 元/年
                               钦州市钦北区康桥大街 2 号钦北新城
                钦州市万家和物
51   佛山播恩                  万和农贸市场 6 栋住宅楼 18 号、20      90      2022.4.25--2023.4.24   仓库   2,000 元/月
                业服务有限公司
                               号商铺
                               海南省澄迈县金马物流园区南二环路
                海南柏盛物流服
                               和金马物流园区七号路交叉口附近的
52   佛山播恩   务有限公司澄迈                                        156     2022.3.20-2023.3.19    仓库   3,900 元/月
                               柏盛粮油商贸物流城综合楼 1 层 3 号
                分公司
                               仓库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华南碧桂园岭御
53   广州播恩   蓝学东                                               95.15    2022.3.25-2023.3.24    宿舍   4,400 元/月
                               苑岭御二街 3 号 804 号




                                                         5-1-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