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森药业: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2023-03-20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置情况的说明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设立四个
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依据本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职权范围运
作,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王式跃、郑刚和艾林 3 人组成,由王式跃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
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并提出报告;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方桂荣、代亚和戴文涛 3 人组成,由戴文涛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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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郑刚、王雨潇和方桂荣 3 人组成,由郑刚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艾林、方桂荣和戴文涛 3 人组成,由方桂荣担任主任委
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为: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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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
会设置情况的说明》的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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