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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创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2023-02-20  

                                                                                        律师工作报告




    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层 邮编:518017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电子邮箱(E-mail):info@shujin.cn   网站(Website):www.shujin.cn
                                                              律师工作报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信达首工字[ 2021]第 004 号


致: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专项法律
顾问聘请协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
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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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引 言 ............................................................................................................. 7
第二节       正     文 ......................................................................................................... 13
一、 发行人的概况 .................................................................................................... 13
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14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18
四、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20
五、 发行人的设立 .................................................................................................... 26
六、 发行人的独立性 ................................................................................................ 29
七、 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 34
八、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43
九、 发行人的业务 .................................................................................................... 48
十、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53
十一、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72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83
十三、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90
十四、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91
十五、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92
十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95
十七、 发行人的税务 ............................................................................................. 100
十八、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 ............. 105
十九、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109
二十、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111
二十一、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11
二十二、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14
二十三、 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 114
 附件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表 ........................................................... 116
附件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基本信息 ...................................................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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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使用的简称分
别代表如下全称或含义:

           简   称                                全称或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份公司/通达创智

创智有限/有限公司       发行人前身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

创智健康                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创智石狮                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漳州角美分公司,系发行人分公
漳州角美分公司
                        司(2019 年 12 月注销)

                        通达现代家居(香港)有限公司/ Tongda Modern Home (Hong
现代家居
                        Kong) Limited,系发行人股东

                        通达(厦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通达(厦门)电
通达投资
                        器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厦门同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发起人
同睿投资
                        (2021 年 8 月 4 日注销)

                        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Tongda Group Holdings Limited,为香港
通达集团
                        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为:00698

通达科技                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通达(厦门)精密橡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精密橡塑
                        企业

深圳通达电子            深圳通达电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福建省石狮市通达电器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石狮通达电器
                        企业

通达光缆                厦门通达光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迪卡侬集团(Decathlon Group),主要包括 DESIPRO PTE LTD.、
迪卡侬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等,系发行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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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家家居公司( Ikea Inc.),主要包括 IKEA Supply AG、宜家

宜家                   采购(上海)有限公司、宜家物流分拨(天津)有限公司、宜

                       家分拨(上海)有限公司等,系发行人客户

                       Wagner Inc.,主要包括 J.Wagner GmbH、Wagner Spray Tech

Wagner                 Corporation、WAGNER SPRAYTECH AUSTRALIA PTY LTD

                       等,系发行人客户

YETI                   YETI Holdings, Inc.,系发行人客户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002615.SZ),系发行人客
哈尔斯
                       户

云顶信息               深圳市云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丰利机械               如东县丰利机械厂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锐珂                   锐珂(厦门)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

                       股份公司设立时现代家居、通达科技 2 名法人股东及同睿投资 1
发起人
                       名合伙企业股东

股票/A 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800 万股人民币普
本次发行
                       通股的行为

本次发行上市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行为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

报告期期末             2021 年 6 月 30 日

                       发行人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有效的《通达创智(厦门)
《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发行人首

《公司章程(草案)》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的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招股说明书》
                       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出具
《审计报告》
                       的大华审字[2021]0015870 号《审计报告》及其所附已审会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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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出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的大华核字[2021]0010922 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
《法律意见书》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
《律师工作报告》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
《编报规则第 12 号》
                         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区域,就本《律师工作报告》而言,不包
中国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就本《律师工作报告》而言,包括香港
境外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香港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澳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

BVI                      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市监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海沧区市监局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审计机构/大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福建分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评估机构/中企华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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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信达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元          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港元/港币   香港的法定货币单位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原始设备制造商,按原单位(品

            牌单位)委托合同进行产品开发和制造,用原单位商标,由原

OEM         单位销售或经营的合作经营生产方式(受托厂商按来样厂商之

            需求与授权,按照厂家特定的条件而生产,所有的设计图等都

            完全依照来样厂商的设计来进行制造加工)

            Joint Design Manufacturer,联合设计制造商,以与客户产业链的

            融合为基础,面向客户具体业务,打通需求、研发、生产、交

JDM         付环节,融合供需业务链,按需进行协同设计、敏捷生产和快

            速交付。JDM 模式下,客户与制造商协同产品开发,缩短新产

            品开发的周期并提高质量,更好适应市场需求。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原始设计制造商,为客户提供从产

            品研发、设计制造到后期维护的全部服务,客户只需向 ODM 服

ODM         务商提出产品的功能、性能甚至只需提供产品的构思即可(采

            购方委托制造方提供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后期维护的全部服

            务,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

            In Molding Label 模内镶件注塑,在注塑模具内放置 Film 薄膜来
IML
            装饰塑胶外观表面的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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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引 言


    一、律师事务所及签名律师简介

    (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简介

    信达在广东省深圳市注册,现持有广东省司法厅于 2017 年 5 月 4 日颁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31440000455766969W 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信达
业务范围主要为证券金融法律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诉讼法律业务等,现有主
要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执业律师约一百五十名;信达已为百余家国内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与上市、配股与增发、发行可转债、公司债、资产置换、收购兼并
等业务提供法律服务;信达目前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签名律师简介

    本项目签名律师任宝明律师、陈锦屏律师、伍艳律师均无违规记录。

    任宝明律师,信达高级合伙人,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工学学士和法学硕
士学位;1998 年取得律师资格,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投融资相关法律服务;
先后为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欧派家居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IPO、再融资、收购兼并、股份制
改造、引入风险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目前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的常年
法律顾问。

    联系方式:
    电    话:0755-88265288
    传    真:0755-88265537
    电子邮箱:renbaoming@shujin.cn



    陈锦屏律师,信达合伙人,毕业于吉林大学,获工学学士和法律硕士学位;
2009 年取得律师资格,2011 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投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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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资相关法律服务;先后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IPO、再融资、收购兼并、
股份制改造、引入风险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目前担任多家大型企业及上市公司
的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方式: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电子邮箱:chenjinping@shujin.cn




    伍艳律师,广东信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获法学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2018 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9 年取
得律师执业证书,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投融资法律服务;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先后参与多家公司
IPO、再融资、收购兼并、股份制改造和引入风险投资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

    电    话:0755-88265288
    传    真:0755-88265537
    电子邮箱:wuyan@shujin.cn



    二、信达律师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为制作《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信达指派律师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发出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编制核查验证计划

    信达律师于 2019 年 7 月正式进场工作,在初步听取发行人有关人员就发行
人的设立、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介绍后,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相关的业务规则,向发行人发出法
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编制详细的核查和验证计划,明确了需要核查和验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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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项。计划核查和验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的设立,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
变,发起人和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业务,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发行人的财产,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发行人重大资产变
化及收购兼并,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及其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发行
人的税务,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发行人
募集资金的运用,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本次发行的实
质条件等,并根据尽职调查的进展情况数次发出补充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二)核查和验证

    在核查、验证过程中,信达律师采取了书面审查、面谈、实地调查、查询、
计算、复核等多种方法进行核查和验证,确保能全面、准确、充分地掌握并了解
发行人的各项法律事实。这些过程包括但不限于:

    1、书面审查

    信达律师除了向发行人发出调查文件清单外,还多次到现场协助发行人收
集、整理相关资料,该等文件和资料构成信达律师制作《律师工作报告》《法律
意见书》所必需的基础资料。就《律师工作报告》中涉及的境外法律事项,信达
律师依赖境外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书、境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表相
关法律意见。信达律师将发行人提供的基本文件、资料或其副本或复印件等书面
材料进行归类整理,形成记录清晰的工作底稿,并在此基础上对发行人的情况进
行了全面的审慎核查,起草了《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2、实地走访和访谈

    信达律师多次前往发行人的经营场所,查验了有关房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
状况;走访了发行人管理层、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并听取了前述人员的口头陈
述;就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问题与发行人有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讨论,并就
信达律师认为重要且不可或缺的问题向发行人及有关人员发出书面询问或制作
备忘录。在进行实地走访和访谈过程中,信达律师相应制作了调查笔录,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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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工作底稿;而有关人员提供的书面答复或说明,经核查和验证后为信达律师所信
赖,构成信达律师完成《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支持性资料。

    3、查档和查询

    信达律师通过向工商、知识产权等政府主管机关查询,取得了发行人历史沿
革、无形资产等档案资料;取得了相关主管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税务、环
保、劳动、社保等)出具的证明文件。这些档案、证明文件等资料,经相关机构
盖章确认,或经信达律师核查和验证,均构成信达律师完成《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上述资料均已经信达律师整理后归档,列入信达律
师的工作底稿。

    (三)会议讨论、研究、分析和判断

    对核查和验证过程中所发现的法律问题,信达律师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会议、
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与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对
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研究,确定了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

    (四)内核组复核

    信达内核组通过内核会对项目的核查验证计划及其落实情况、工作底稿的制
作情况、工作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的制作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复核,并形成了会议记录。信达律师根据内
核会的意见,进行了补充核查验证,并相应修改完善了《律师工作报告》和《法
律意见书》。

    (五)文件制作及审阅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信达律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并出具了《律师工作
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同时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总括性审阅。

    概括地计算,信达律师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工作时间总计约为 150 个工
作日。




                                 5-2-10
                                                             律师工作报告


    三、有关声明事项

    (一)信达律师是依据《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并根据《编报规则第 12 号》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任何中国司法管辖
区域之外的事实和法律发表意见。

    (二)信达律师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
意见。信达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中引用有关会计报表、审
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某些数据或结论时,并不意味着信达律师
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三)信达律师在进行相关的调查、收集、查阅、查询过程中,已经得到
发行人的如下保证:发行人已向信达律师提供了信达律师认为出具《律师工作报
告》《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书
面说明或口头证言等文件;发行人在向信达律师提供文件时并无隐瞒、遗漏、虚
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所提供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其中,文件材料
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四)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律师工作
报告》《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律师工作
报告》《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
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信达同意将《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
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六)信达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
证监会审核要求引用《律师工作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
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5-2-11
                                                          律师工作报告


    (七)信达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
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2-12
                                                                      律师工作报告


                              第二节     正    文

    一、 发行人的概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架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权架构如下图:




    注 1: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系兄弟关系,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

第二节之“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所述。

    注 2:发行人其他 9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尤军峰、叶金晃、曾祖雷、姬力、张靖国、骆


                                     5-2-13
                                                                     律师工作报告


杰、黄静、熊武华、吴琛,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七、发起人和股东

(实际控制人)”部分所述。


    (二)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系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创智有限
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厦门市市监局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200MA345X951A 的《营业
执照》,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亚华

       注册资本       8,400 万元

       企业类型       港澳台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2 月 2 日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45X951A

         住所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9 号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塑料零件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及医
                      用橡胶制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家用美容、保
                      健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其他日用杂品制造;经营
       经营范围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
                      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经核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
议通知、决议及会议记录等文件,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已履行如下内部审批程
序:
    1、2021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5-2-14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
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
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事宜
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2021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列明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拟审
议事项等内容。
    3、2021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该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名,共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额为 8,400 万股,
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与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已经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决
议。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批准的内容合法有效

       2021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以下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不超过 2,800 万股;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发行方式进行;




                                    5-2-15
                                                               律师工作报告


    (6)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
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9)发行费用承担原则:由发行人承担;

    (10)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2、《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投入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
二节之“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部分所述。

    3、《关于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的内容,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二、
(四)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授权范围与程
序”部分所述。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上市方案涉及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宜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方案,信达律师认为,本次发行上市方案不涉及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5-2-16
                                                              律师工作报告


    (四)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授权范围
与程序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已经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根据该议案,发行人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事宜:

    1、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
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股票发行数量、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定
价方式等发行上市事项。

    2、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
报送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

    3、在发行有效期内,若股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根据新政策的要求修改发
行方案并继续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事宜。

    4、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根据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将《公司章
程(草案)》中的有关发行核准、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条款进行相应完善,报
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实施。

    5、签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6、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必需的其他事宜。

    7、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有关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授权范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香港联交所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鉴于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通达集团系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根据《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属于通达集团将集团部
分业务分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上市,本次分拆上市必须由通达集团将有关分
拆方案呈交香港联交所审批。



                                   5-2-17
                                                               律师工作报告


    2021 年 9 月 3 日,香港联交所出具同意函,同意通达集团实施分拆。

    同时,根据《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第 3 条,分拆上市需满足若干原
则。其中,该条第(f)款规定:“上市委员会要求母公司向其现有股东提供一
项保证,使他们能获得新公司股份的权利,以适当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方式可
以是向他们分派新公司的现有股份,或是在发售新公司的现有股份或新股份中,
让他们可优先申请认购有关股份……”。据此,通达集团应保证其股东享有获得
新公司(即通达创智)股份的权利。但受中国法律及法规的限制,通达集团的部
分股东因无法持有新公司的股份,通达集团需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行为向香港
联交所申请豁免其严格遵守前述第 3 条第(f)款的规定。

    香港联交所出具的同意函中有条件豁免通达集团遵守前述保证其股东获得
新公司股份的义务。豁免条件为通达集团需要披露以下资料:(1)不向股东提
供获得通达创智股份权利保证的理由;(2)中国法律法规下关于向股东提供获
得新公司股份权利保证的法律限制;(3)董事会确认建议分拆及豁免公平合理,
并符合通达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香港联交所在同意函中表示,若通达
集团获得前述批准或豁免后发生重大变化,其保留撤回和修改前述批准豁免的权
利。

       (六)通达集团就本次发行上市履行的相关程序

    通达集团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同意将通达创智分拆,并
将其股份在境内独立上市。

       (七)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

    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 五、发行人的设立”部分所述,发行人
系由创智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在厦门市市监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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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91350200MA345X951A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自 2016 年 2 月 2
日创智有限成立之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已超过三年。

    (二)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根据发行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工商注册登记
资料、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等文件,发行人自设立之日起至本
《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三)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主要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发行人由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创智有限的所有资产均由发行人承
继,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经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体育户外、家居生活、健康护理等消费品的产品设
计、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
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一直从事体育户外、家居生活、健康护理等消费品的产品
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主要是股份公司设立时为建
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需要而作出的部分调整,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最近
三年没有发生变更。




                                   5-2-19
                                                                律师工作报告


     (六)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
在重大权属纠纷

    根据发行人各股东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工
商登记档案等资料,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
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
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四、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条件

    1、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股东大会已对新股
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事项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条件

    1、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六、发行人的独立性”“十五、发行
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部分所述,发行人具有完善
的公司治理结构,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相关机构和
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
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
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5,895.81 万元、4,131.32 万元、8,172.54 万


                                   5-2-20
                                                              律师工作报告


元和 6,675.81 万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及发行人现
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信息,发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
申请的情形。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规定。

    3、大华已就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确认及相关境外法律意
见书,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
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
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条件

    1、主体资格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所
述,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八
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

    2、规范运作

    (1)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所述,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
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发行人聘请国金证券为其提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
信达律师在辅导期内亦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的法律
培训。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其已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
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
任,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5-2-21
                                                               律师工作报告


    (3)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
二节之“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所述,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
人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
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
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
二节之“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所述,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
《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②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③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
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
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④本次报送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5-2-22
                                                              律师工作报告


    (6)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以及经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将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通达创智(厦
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发行人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
议程序。根据《审计报告》及信达律师的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
日,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
情况,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7)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及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有严格
的资金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
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
规定。

    3、财务与会计

    (1)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
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

    (2)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
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首发管
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
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
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
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4)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
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
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未随意变更,符合《首发管理
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5)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
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价格


                                 5-2-23
                                                                律师工作报告


不失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
五条的规定。

    (6)根据《审计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5,895.81 万元、4,131.32 万元、8,172.54 万元和
6,675.81 万元,发行人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发行人本次发
行及上市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8,400 万元,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不高于 20%,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符合《首发管
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7)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出具的
证明、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税收优惠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8)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不存在
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
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9)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发行申报文件及发行人书面确认,
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①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②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③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告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10)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不存在
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5-2-24
                                                                律师工作报告


    ①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④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
资收益;

    ⑤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
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⑥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后股票上市的实质条件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除符合上述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将符
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1、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六、发行人的独立性”“十五、发行
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部分所述,发行人具有完善
的公司治理结构,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相关机构和
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上市规则》第
5.1.1 条第(二)项的规定。

    2、根据《审计报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
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5,895.81 万元、4,131.32 万元、8,172.54 万
元和 6,675.81 万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及发行人现
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经信达律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信息,发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




                                  5-2-25
                                                              律师工作报告


申请的情形。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规则》第 5.1.1 条第(三)
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8,400 万元,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议案,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2,800 万股,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的股份总额的 25%,符合《上市规
则》第 5.1.1 第(四)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确认及相关境外法律意
见书,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
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
合《上市规则》第 5.1.1 条第(六)项的规定。

    5、大华已就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上市规则》第 5.1.1 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了《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
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同意。




    五、 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的设立指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创智有限的
设立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八、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部分所述。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程序、资格与条件

    1、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创智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创智有限以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折为发行人股本 84,000,000 元,余额计入发行人的




                                 5-2-26
                                                                律师工作报告


资本公积;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经厦门市市监局核准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
公司。

    2、设立程序

    (1)2020 年 4 月 11 日,创智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以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进行折股,将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创智有限
登记在册的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2)2020 年 4 月 11 日,创智有限的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同意共同作为发起人,将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2020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了会议。
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立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
股份公司筹办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
董事会成员和除职工代表监事之外的监事会成员,该等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4)2020 年 4 月 15 日,大华福建分所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260003 号《验
资报告》,验证各发起人认缴的发行人股本已足额缴纳,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
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五、(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评估与验资 ”部
分所述。

    (5)2020 年 4 月 28 日,厦门市市监局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50200MA345X951A 的《营业执照》,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设立资格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各发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证书》,
黄萃群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共三
名,其中二名为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在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合
伙企业,一名为依据香港法律在香港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半数
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具备作为发起人进行出资的资格。具体情况详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所述。




                                  5-2-27
                                                                律师工作报告


    4、设立条件

    发行人设立时共有三名发起人,其中包括二名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符
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及其住所的要求;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 8,400
万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起人制定了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
审议通过;发行人拥有公司名称并建立了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发行人具有确定的注册地址,有固定的生产
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条件。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方式、程序、资格和条件符合当时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设立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定的改制重组合同

    2020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的三名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该协议约
定,各发起人同意将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为
8,400 万元;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经审计的创智有限的净资产折股出资,且以其
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发行人承担责任,发行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发行人的债务承担
责任。该协议还对发行人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股本设置、各发起人的权利
和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

    除《发起人协议》外,发起人未签订其他重组改制的合同。信达律师认为,
该《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有效,发行
人设立行为不存在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的审计、评估与验资

    1、审计

    大华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6114 号《审计报告》,确
认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创智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417,073,097.15 元,不存
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2、评估



                                  5-2-28
                                                                律师工作报告


    中企华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 3263 号《资产
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 月 31 日,创智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44,197.31 万元。

    3、验资

    大华福建分所对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26000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经审计的创智有限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 417,073,097.15 元折合的公司股本 8,400 万元,余额
333,073,097.15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出资由大华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大
华核字[2021]0010924 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
再次予以验证。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过程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与验资均已
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创立大会的程序及所议事项

    2020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出席了会议,一致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创立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
股份公司筹备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情况进
行审核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选举股份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设立费用的议案》《关
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登记具体事宜的议案》等。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创立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当时法律、
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六、 发行人的独立性



                                  5-2-29
                                                               律师工作报告


       (一)发行人的发展历程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发行人的发展历程如下:
    1、初创期(2008 年至 2012 年)
    发行人前身系通达科技于 2008 年在内部成立的产品发展事业处;通达科技
系通达集团(股份代号:00698)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手机结构件产品的研
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当时为在原有主营业务之外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孵化、
培育具有市场前景的新项目,通达科技于内部组织了独立的产品发展事业处;凭
借领先的精密模具设计加工、注塑技术服务能力以及通达集团的综合实力,产品
发展事业处于 2009 年进入了全球体育用品领先品牌迪卡侬的供应链体系,为迪
卡侬提供体育用品制造服务。
    2012 年,通达集团加大对产品发展事业处的支持力度,制定了产品发展事
业处“同心多元化”的发展战略,逐步确立体育户外、家居生活为产品发展事业处
主要的发展方向,并将产品事业处作为利润中心进行单独核算和考核,将研发、
采购、生产和销售的人员,以及生产区域、设备与通达集团其他业务板块进行区
分。
    2、发展期(2013 年至 2017 年)
    2013 年,产品发展事业处开始尝试拓展 Wagner、宜家等客户。2014 年,产
品发展事业处凭借精密模具设计开发能力,以及对“多品类、小批量”产品高品质、
低综合成本、快速稳定交付的能力,进入到 Wagner 供应链体系,同年,经过近
两年的考察认证成为宜家的供应商,并在合作初期,就以具有特殊设计、开发难
度高的产品作为合作方向,为其提供双色及多色注塑等工艺产品,其中包括食品
级注塑产品。
    2016 年,随着与迪卡侬、Wagner、宜家等客户合作的不断深化,产品发展
事业处的技术实力、经营规模快速扩大,根据通达集团整体战略安排,通达集团
于 2016 年通过全资子公司现代家居出资设立了创智有限,并将产品发展事业处
的体育户外、家居生活类业务逐步剥离至创智有限,独立承载体育户外、家居生
活等消费品的生产制造。
    创智有限成立之后,公司进一步增强了对精密模具设计开发实力,逐步实现
了对气辅注塑、叠层注塑、双色注塑、多色注塑、IML 注塑、嵌件注塑、挤吹、


                                  5-2-30
                                                              律师工作报告


注吹、硅胶、橡胶等多工艺,以及印刷、激光雕刻、水转印、喷绘等多制程的整
合,生产制造智能化持续深化,促使公司市场开拓加快。
    同年,公司基于根据双色注塑工艺自主设计出的精密模具结构,生产出
PCTG 双色嵌磁铁的户外瓶盖产品,实现了食品级 PCTG 材料对传统 PC 材料(该
材料 80 度以上环境会析出双酚 A)的替代,从而进入 YETI 供应链体系。
    3、深耕期(2018 年至今)
    凭借技术、工艺、制程、生产、品质等多方面的竞争优势,以及对材料和全
球产品标准的深入理解,在完善的设计开发验证体系的基础上,公司业务重心延
伸至产品设计。同时,随着自动化装备的引进以及 PLM、ERP、MES、WMS、
BI、HRM、OA 等信息系统的导入,公司已初步形成“产品设计+智能制造”体系。
    2019 年,公司成立了子公司创智健康拓展了健康护理业务,通过了 ISO13485
医疗器械认证,为云顶信息提供电动牙刷的生产制造服务,并逐步开发了冲牙器、
家用消毒器等健康护理产品。此后,公司陆续进入了宝洁、美的供应链体系。
    伴随“产品设计+智能制造”体系的不断加强和提升,公司成功设计开发出了
智能跳绳、防晒静电雾化器等产品,同时,公司在效率提升、成本节约、质量控
制等生产制造关键指标方面实现进一步优化,促使公司与核心客户的合作粘性不
断增强。2019 年 12 月,通达科技将其名下的厂房以增资的方式投入至创智有限,
使创智有限的独立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业务独立

    1、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从事
体育户外、家居生活、健康护理等消费品的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具体情况详
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九、发行人的业务”部分所述。

    2、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自主开展经营业务,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
争”部分所述,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
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5-2-31
                                                            律师工作报告


    (三)资产独立完整

    1、根据大华福建分所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260003 号《验资报告》,发行
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 8,400 万元已全部缴足。

    2、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2019 年 12 月,通达科技将
创智有限租用的厂房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创智有限。发行人设立后,创智有限的全
部资产由发行人承继。

    3、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
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

    4、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
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不存在占用或者支配发行人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形。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

    (四)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属于生产经营企业,拥有
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

    (五)人员独立

    1、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置了独立的人事管
理部门,制定了有关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和管理团队,
独立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确立劳动用工和聘任关系。

    2、根据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5-2-32
                                                            律师工作报告


    3、经核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记录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具
有独立的人事选择和任免机制,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不存在超越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六)机构独立

    1、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组织机构如下图:




   2、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内部经
营管理机构,发行人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营
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机构混同的情形。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机构独立。

    (七)财务独立

    1、根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
行人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设财务总监一名,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健全
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

    2、根据发行人持有的《开户许可证》、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
查,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形。


                                   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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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根据发行人持有的《营业执照》、纳税记录、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
达律师核查,发行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
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七、 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的发起人

      经核查,发行人的发起人共三名,其中二名为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在境内设
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一名为依据香港法律在香港设立并合
法存续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时的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现代家居                 3,990.00             3,990.00             47.50

  2             通达科技                 3,570.00             3,570.00             42.50

  3             同睿投资                   840.00              840.00              10.00

          合     计                      8,400.00             8,400.00              100


      1、现代家居

      根据黄萃群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现代家居依据香港法律在香港注册成
立,现代家居合法有效存续,现代家居的基本情况如下:

                      通达现代家居(香港)有限公司
        名称
                      /TONGDA MODERN HOME (HONG KONG) LIMITED
      注册地址        香港湾仔港湾道 6 至 8 号瑞安中心 12 楼 1201-1202 室

  已发行股份          10,000 股

      已缴款额        港币 10,000 元

      公司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2279825



                                           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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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登记证号码     65183536-000-08-21-A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及贸易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27 日

    注册地         中国香港

  登记机关         香港公司注册处

  公司现状         仍注册、合法有效存续

  现任董事         王亚南、王雄文

股东及持股比例     Tongda Modern Home International Limited                100%


   注:王亚华与王雄文为父子关系。


   2、通达科技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通达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雄文

    注册资本          29,057.7231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成立日期          2003 年 10 月 10 日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612051597J

      住所            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路 2 号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零件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模具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
                      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
                      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本企
    经营范围
                      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
                      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
                      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通达(厦门)有限公司                     80.52%
 股东及持股比例
                                    鸿盛投资有限公司                      19.48%


   3、同睿投资(已于 2021 年 8 月 4 日注销)



                                         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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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安排设立同睿投资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同睿投资对其核心员工进行股
权激励。自设立至注销期间,同睿投资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厦门同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尤军峰

     出资额          4,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期限         2019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9 年 12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5MA33FAXL6L

      住所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8 号 1 号厂房 3 楼东侧

    经营范围         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姓名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处任职

                     尤军峰       普通合伙人    26.6750%                            总经理

                     叶金晃       有限合伙人    24.6750%                      董事兼总监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曾祖雷       有限合伙人    10.0000%
                                                                                    秘书
合伙人及持有财产
                       姬力       有限合伙人        8.0000%                     副总经理
份额比例、在发行人
    处任职情况       张靖国       有限合伙人        8.0000%                     副总经理

                       骆杰       有限合伙人        8.0000%                 研发中心总监

                       黄静       有限合伙人        5.3250%        第一事业部总监、监事

                     熊武华       有限合伙人        5.3250%                 模具中心总监

                       吴琛       有限合伙人        4.0000%               第二事业部总监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其发起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
司、合伙企业,具备股份公司发起人的资格;发行人的发起人人数、住所、出资
比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的股东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东共 11 名,其中 9 名为中
国籍自然人,1 名为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在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1 名为依据香港法律在香港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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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现代家居                         39,900,000                          47.5000

     2                 通达投资                         35,700,000                          42.5000

     3                  尤军峰                              2,240,700                        2.6675

     4                  叶金晃                              2,072,700                        2.4675

     5                  曾祖雷                               840,000                         1.0000

     6                      姬力                             672,000                         0.8000

     7                  张靖国                               672,000                         0.8000

     8                      骆杰                             672,000                         0.8000

     9                      黄静                             447,300                         0.5325

     10                 熊武华                               447,300                         0.5325

     11                     吴琛                             336,000                         0.4000

                  合   计                               84,000,000                             100


         1、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国籍     境外永久居留权

 1        尤军峰       3502031969********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中国           无

 2        叶金晃       3502041965********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中国           无

 3        曾祖雷       3503021975********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中国           无

 4        姬   力      211481197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中国           无

 5        张靖国       6204221978********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中国           无

 6        骆   杰      1101051970********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中国           无

 7        黄   静      3502041975********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中国           无

 8        熊武华       3624011973********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中国           无

 9        吴   琛      3210851979********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中国           无


       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期间,上述人员作为同睿投资的合伙人,均通过
同睿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021 年 8 月,同睿投资办理完毕清算注销手续,
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在同睿投资的出资比例分配取得了同睿投资所持发行人股份,


                                            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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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由间接持股变更为了直接持股,各合伙人拥有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于变更前后未
发生变化,不属于报告期期末前一年内新增的股东,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
报告》第二节之“八、(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部分所述。

    2、法人股东

    (1)现代家居

    现代家居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七、(一)发行人
的发起人”部分所述。

    (2)通达投资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通达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通达(厦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亚华

     注册资本       1,000 万港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6 年 11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2006 年 11 月 30 日至 2056 年 11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91276627F

       住所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鼎山中路 88 号 1 号厂房三层西侧 A-F 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通达企业(香港)有限公司                       100%


    通达投资与现代家居均为通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部分所述。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股东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然人或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或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对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出资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穿透计算的股


                                      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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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

    (三)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

    经核查,发行人系由创智有限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创智有限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发行人的股
份,不存在将其全资附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先注销再以其资产折价入股的情形,亦
不存在以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的情形。根据大华福建分所出具的大华验
字[2020]260003 号《验资报告》,各发起人已履行足额出资义务。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各发起人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其将
该等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设立过程中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转移

    发行人是由创智有限整体变更而设立,创智有限的资产和债权债务概由发行
人承继。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已由发起人转移给发行人。

    (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1、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认定依据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现代家居、通达投
资,认定依据如下:

    现代家居持有发行人 3,99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47.50%,通达投资持有发行人 3,570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42.50%,二者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均超过 30%,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达到
90%,且同受通达集团 100%控制,足以对发行人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
大影响。

    2、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持股层次情况

    (1)现代家居与通达投资股权架构情况

    现代家居为一家依据香港法律在香港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通达集团通过设立两层 BVI 公司间接持有现代家居 100%股份,对现代家居进行



                                  5-2-39
                                                             律师工作报告


控制,从而间接控制发行人。

    通达投资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在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通达集团通过设立一层 BVI 公司,在 BVI 公司之下再设立两层香港公司,
间接持有通达投资 100%股份,对通达投资进行控制,从而间接控制发行人。

    (2)多层持股架构合法性及合理性说明

    根据实际控制人的书面确认,设置此类股权架构主要是出于隔离法律风险,
保护投资人利益及税收规划的考虑,境外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时,通常会设立一
层或两层 BVI 公司,在 BVI 公司之下再设一层或两层香港公司,用于在香港纳
税和开展业务,再通过香港公司向境内进行投资。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设置境外控制架构具有历史原因,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经营管理和进行国际业务的需要,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所持发行人股权清晰,持股真实,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不存
在影响控股权的约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发行
人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
发行人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能够保障公司治理和内控的有效
性。

       (六)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为发行人的共同
实际控制人,且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认定依据如下:

    1、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王亚扬,系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身份证件号码为:P52***0(5),目前持有
号码为 H010****801 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王亚榆,系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身份证件号码为:P52***6(A),目前持有
号码为 H010****001 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王亚华,系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身份证件号码为:P26***0(3),目前持有
号码为 H006**052 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王亚南,系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身份证件号码为:P25***2(4),目前持有


                                 5-2-40
                                                                  律师工作报告


号码为 H006**376 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1)通达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现代家居、通达科技或通达投资持有发行
人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区间            持有发行人股权的主体      持股比例(%)

         2016 年 2 月 2 日至 2019
 1                                        现代家居                        100
             年 12 月 27 日

                                          现代家居                       47.50
         2019 年 12 月 28 日至
 2                                        通达科技                       42.50
           2021 年 5 月 12 日
                                              合计                       90.00

                                          现代家居                       47.50

 3       2021 年 5 月 13 日至今           通达投资                       42.50

                                              合计                       90.00


       (2)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最近三年有权共同行使或控制通达
集团 30%以上的表决权,系通达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①通达集团(股份代号:00698)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香港联
交所主板上市规则,控股股东被界定为有权共同行使或控制公司股东大会 30%
或以上的表决权或能控制发行人董事会的重大组成部分的任何人士或一组人士。
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现直接及通过 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E-Growth Resources Limited 间接持有通达集团表决权(不包括衍生权
益)比例合计 40.86%,且最近三年均超过 30%。

       ②通达集团单一最大股东 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 持有通达集
团 24.44%股权,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分别持有 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25%的股权,任一股东不能单独对 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 形成控制关系,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 系由上述四人共同
控制。

       ③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四人系兄弟关系,为进一步明确其一致


                                     5-2-41
                                                             律师工作报告


行动关系,四人就发行人相关的事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四人就与发行人
相关的任何事项进行决策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保持一致的决策意见;如果四
人无法就发行人相关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四人将就所议事项按照“一人一票”
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照经“过半数(不包括本数)”通过的决策意见执行;若
四人无法就所议事项形成“过半数(不包括本数)”决策意见,则各方以王亚华
的意见为准执行。一致行动协议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满 5 年之
日终止。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为发行人的共
同实际控制人,其实际控制人地位最近三年未发生变更;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认
定依据充分、结论准确,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而规避发行条件或监管的情
形。

       (七)发行人股东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信达律师核查了公
司机构股东的工商注册登记文件及其书面确认并查询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网站公示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现代家居系依香港法律、法规在香港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私人股份有限公
司,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现代家居以其自有资
金投资发行人,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现代家居
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
投资基金备案。

    2、通达投资系依中国法律、法规在境内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通达投资以其自有资金投
资发行人,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通达投资不属
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




                                  5-2-42
                                                                      律师工作报告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机构股东均不属
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登记。




        八、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一)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如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五、发行人的设立”部分所述,发行人系
由创智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 8,400 万
元,其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现代家居            3,990.00            3,990.00            47.50

  2             通达科技            3,570.00            3,570.00            42.50

  3             同睿投资              840.00             840.00             10.00

           合    计                 8,400.00            8,400.00              100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设置、股权结构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及
确认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法律风险。

        (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16 年 2 月,创智有限设立

      2016 年 1 月 29 日,股东现代家居签署了《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章
程》,约定了股东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016 年 2 月 2 日,厦门市市监局核准创智有限设立。

      2016 年 2 月 18 日,厦门市思明区商务局出具了《关于同意独资设立厦门市
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的批复》(厦思商务审[2016]18 号),批复同意现代家居投
资设立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 1,000 万港
元,投资者以外汇现金出资,并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5 年内缴清全部注册资本。



                                      5-2-43
                                                                       律师工作报告


    2016 年 2 月 19 日,创智有限取得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商外资厦外资字[2016]0038 号)。

    2016 年 4 月 27 日,厦门信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厦信贤验字(2016)
NY4-2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3 月 9 日,创智有限已收到股东现代
家居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港币 1,000 万元整,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出资由大
华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21]0010924 号《通达创智(厦门)股
份有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再次予以验证。

    创智有限设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港元)      实缴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现代家居                    1,000.00                  1,00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2、2019 年 11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 3,937.50 万元)

    2019 年 11 月 20 日,创智有限股东现代家居决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币
种由港币变更为人民币,即由港币 1,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38.27 万元;同意将
公司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止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人民币 3,099.23 万元转增为
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38.27 万元增加至人
民币 3,937.50 万元。

    2019 年 11 月 20 日,创智有限法定代表人就上述变更事项签署了章程修正
案。

    2019 年 11 月 30 日,厦门市市监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9 年 12 月 3 日,创智有限就本次注册资本变更进行了备案登记,并取得
了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编号为厦海商外资备 201900168 号《外商
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9 年 12 月 13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
[2019]848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止,创智有限已将未分配
利润 3,099.23 万元转增为实收资本。本次出资由大华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
大华核字[2021]0010924 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


                                         5-2-44
                                                                        律师工作报告


再次予以验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
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
号),本次现代家居以累计未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创智有限
作为扣缴义务人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进行了
备案登记。

    本次变更后创智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现代家居                     3,937.50                  3,937.50               100

    合计                       3,937.50                  3,937.50               100


    3、2019 年 12 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增加至 8,289.4738 万元)

    2019 年 12 月 11 日,创智有限股东现代家居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3,937.50
万元增加至 8,289.4738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351.9738 万元由通达科技和同睿投
资认缴。其中,3,523.0264 万元由通达科技认缴,通达科技以其名下位于福建省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鼎山中路 89 号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作价 17,000 万元
出资,其中 3,523.026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3,476.973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828.9474 万元由同睿投资认缴,同睿投资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其中 828.947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171.052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 年 12 月 11 日,中企华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 4502 号《通达
(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的不动产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19 年 12 月 9 日,通达科技拟用于出资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
17,118.90 万元。

    2020 年 3 月 16 日,大华福建分所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260002 号验资报告,
确认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创智有限已收到通达科技、同睿投资缴纳的新
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4,351.9738 万元。通达科技以其名下的房屋建筑物
及土地使用权作价 17,000 万元投入创智有限,其中 3,523.0264 万元计入注册资
本,13,476.973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睿投资以货币出资 4,000 万元投入创智有
限,其中 828.947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171.052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出资


                                          5-2-45
                                                                           律师工作报告


由大华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21]0010924 号《通达创智(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再次予以验证。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9 年 12 月 27 日,厦门市市监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20 年 1 月 9 日,创智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进行了备案登记,并取得了厦
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编号为厦海商外资备 202000001 号《外商投资
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本次变更后创智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现代家居             3,937.5000                3,937.5000            47.50

  2         通达科技             3,523.0264                3,523.0264            42.50

  3         同睿投资               828.9474                  828.9474            10.00

       合    计                  8,289.4738                8,289.4738              100


      4、2020 年 4 月,创智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五、发行人的设立”部分所述。

      5、2021 年 5 月,股份转让

      根据通达集团内部业务板块调整的整体安排,通达集团变更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法律主体,通达科技(通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全部转
让给通达投资(通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通科科技与通达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通达科
技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570 万股股份以 18,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通达投资,定价
依据按照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扣除分红后每股净资产价格(发
行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49,500 万元,扣除 5,040 万元现金分红后
发行人净资产为 44,460 万元,每股净资产值为 5.29 元,3,570 万股对应净资产值
为 18,885 万元,协商定价为 18,800 万元)。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结果,发行人相
应变更了股东名册。

      本次变更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为:


                                        5-2-46
                                                                                 律师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现代家居                   3,990.00            3,990.00               47.50

  2               通达投资                   3,570.00            3,570.00               42.50

  3               同睿投资                     840.00              840.00               10.00

             合     计                       8,400.00            8,400.00                100


      6、2021 年 8 月,同睿投资清算注销

      2021 年 7 月 8 日,同睿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会议决议解散同睿投资,并
指定曾祖雷担任合伙企业清算人,对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同睿投资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载注销清算公告,公告日期自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 日。

      2021 年 7 月 8 日,同睿投资出具《合伙企业清算报告》,全体合伙人予以
签字确认。同睿投资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
缴纳税款及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及清偿债务后,同睿投资剩余资产为其持有发行人
10%的股份(840 万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按照各合伙人出资比例将同睿
投资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分配给各合伙人,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分配前间接持    分配后直接持
 序        合伙人        占同睿投资出                                     分配后持有发行人
                                         有发行人股份    有发行人股份
 号          姓名        资比例(%)                                        股份比例(%)
                                           数(股)        数(股)
 1         尤军峰              26.6750       2,240,700       2,240,700               2.6675

 2         叶金晃              24.6750       2,072,700       2,072,700               2.4675

 3         曾祖雷              10.0000         840,000         840,000               1.0000

 4          姬力                8.0000         672,000         672,000               0.8000

 5         张靖国               8.0000         672,000         672,000               0.8000

 6          骆杰                8.0000         672,000         672,000               0.8000

 7          黄静                5.3250         447,300         447,300               0.5325

 8         熊武华               5.3250         447,300         447,300               0.5325

 9          吴琛                4.0000         336,000         336,000               0.4000

      合    计                    100        8,400,000       8,400,000              10.0000


      2021 年 8 月 4 日,同睿投资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注销登记。同睿投资


                                               5-2-47
                                                                律师工作报告


已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履行所需注销程序并完成注销,其注销程
序合法合规。根据同睿投资的清算注销结果,发行人相应变更了股东名册。

    本次变更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现代家居                   39,900,000             47.5000

   2              通达投资                   35,700,000             42.5000

   3               尤军峰                     2,240,700              2.6675

   4               叶金晃                     2,072,700              2.4675

   5               曾祖雷                       840,000              1.0000

   6                   姬力                     672,000              0.8000

   7               张靖国                       672,000              0.8000

   8                   骆杰                     672,000              0.8000

   9                   黄静                     447,300              0.5325

  10               熊武华                       447,300              0.5325

  11                   吴琛                     336,000              0.4000

             合   计                         84,000,000                   100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均履行了相关法律程
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全体
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均为各股东实际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不存在纠纷或
争议,亦不存在股权代持、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发行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全体股东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发行人股东不存在将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设定质押担保的情况,不存
在因股东股份担保而可能引致的法律风险问题。




       九、 发行人的业务



                                    5-2-48
                                                                        律师工作报告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1、根据发行人目前持有的厦门市市监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发行人《公
司章程》,发行人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塑料零件制造;其
他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
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其他日用杂品制造;经营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从事
体育户外、家居生活、健康护理等消费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的经营方
式为通过 OEM、JDM、ODM 的方式为客户生产、销售相关产品。

    3、发行人的经营资质、许可

    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
须的经营资质,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行有效
的经营资质如下:

    (1)公司资质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资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资质名称/编号              核发单位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
                                                 --        2020.05.07         --
                   号:029180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福建省市场监督
                                                           2021.08.09     2025.02.16
           (编号:闽 XK16-204-B0061)        管理局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海关编码:350293002G、检                    2020.05.12        长期
 发行人                                       海沧海关
             验检疫备案号:3995615234)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厦门市海沧区市
                                                           2020.05.13     2025.05.12
            (编号:JY33502050129451)      场监督管理局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福建省卫生健康
           (闽)卫消证字(2020)第(02)                  2020.08.13     2024.08.12
                                              委员会
                       0060 号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
                                                 --        2021.01.13         --
创智健康           号:03512302)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9.07.19        长期


                                     5-2-49
                                                                              律师工作报告


               执(海关编码:35029600YU、检          海沧海关
                 验检疫备案号:3951500024)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福建省卫生健康
               (闽)卫消证字(2020)第(02)                    2020.09.07     2024.09.06
                                                  委员会
                           0062 号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国质量认证中
                                                                 2019.10.18     2022.10.17
               (CQC19QY20037R0M/46500)             心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
                                                        --       2021.03.03         --
                       号:04490471)
创智石狮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海关编码:351196091C、检                      2021.03.17        长期
                                                   泉州海关
                 验检疫备案号:3954501260)

     (2)产品认证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产品认证情况
如下:

序   认证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型号/规格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类型
                                           D90 飞盘(浅蓝色)
                                          23195、D90 飞盘(黄色) 2021.02.03
               静态塑胶玩     201601220   23191、D90 飞盘(红色) (首次发证
1                                                                                 2026.02.03
               具/飞盘系列    3860112     23203、D90 飞盘(橙色)   日期为
                                          23250、D90 飞盘(浅蓝 2016.04.21)
                                               色)607614
                                            D125 飞盘(蓝色)     2021.02.08
               静态塑胶玩
                              201601220   23226、D125 飞盘(橙    (首次发证
2              具/D125 飞盘                                                       2026.02.08
     中   国                  3860134     色)23190、D125 飞盘      日期为
               系列
     国   家                                (深蓝色)2548751    2016.04.21)
     强   制                                                      2020.10.22
               静态塑胶玩
     性   产                  201601220                           (首次发证
3              具/儿童高尔                         2069965                        2025.10.22
     品   认                  3838561                               日期为
               夫球杆
     证   证                                                     2016.01.19)
     书        静态塑胶玩
                                                                  2020.06.09
               具/MULA 姆
                              202001220                           (首次发证
4              拉玩具套杯                       40294878                          2024.12.23
                              3269507                               日期为
               (发行人为
                                                                 2020.01.07)
               生产企业)
               静态塑胶玩
                                                                  2020.09.17
               具/儿童赶海
                              202001220                           (首次发证
5              铲耙套装                   327011(亮绿、浅蓝)                    2025.03.10
                              3278190                               日期为
               (发行人为
                                                                 2020.03.10)
               生产企业)


                                          5-2-50
                                                                           律师工作报告


               静态塑胶玩
                                                                  2020.09.14
               具/儿童抄网
                              202001220   327117(蓝色、粉色、    (首次发证
6              水桶套装                                                         2025.01.01
                              3282536             绿色)            日期为
               (发行人为
                                                                 2020.03.29)
               生产企业)
                                                                  2020.07.16
               静态塑胶玩
                              201901220                           (首次发证
7              具/儿童篮球                         2924932                      2024.10.14
                              3237122                               日期为
               架玩具
                                                                 2019.10.14)
               静态塑胶玩
                              202101220
8              具/D125 飞盘                        331447         2021.03.11    2026.03.11
                              2373481
               二代
               静态塑胶玩
                              202001220
9              具 /SK900 篮                2780267、2924938       2020.12.29    2025.12.29
                              2358379
               球网
               其他车辆玩
                              202101220
10             具/儿童多功                         TD900          2021.05.10    2026.05.10
                              2387744
               能滑行车
                                              深蓝色男款
     中   国
                                          DKT-F16C(4126964)、
     国   家   儿童滑板车
                              CQC20113          绿色女款
11   自   愿   /B1-500V2 滑                                       2020.07.23    2025.07.23
                              257737      DKT-B23A(4126965)、
     性   产   板车
                                              黄色混合款
     品   认
                                           DKT-D01A(4127044)
     证   证
               儿童滑板车
     书                       CQC20113
12             /Baby1 V2 滑                        4127082        2020.07.23    2025.07.23
                              257740
               板车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
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经营资质,上述已取得的经营资质不存在被吊销、
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的情形

     经信达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
发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机构从
事经营活动。




                                          5-2-51
                                                                            律师工作报告


     (三)发行人的业务变更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
从事体育户外、家居生活、健康护理等消费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三年的
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收入
情况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48,099.07            99.14            68,895.78           99.48
 其他业务收入              415.61                0.86           363.04             0.52
     合计               48,514.68                100          69,258.82             100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58,058.52            99.54            53,045.34           99.71

 其他业务收入              268.46                0.46           154.15             0.29

     合计               58,326.98                100          53,199.49             100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发行人的主
营业务突出。

     (五)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1、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经营期
限为永久经营。

    2、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未出现须终止或解散的事由。

    3、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总资产为 782,561,032.25
元,总负债为 268,817,883.85 元,发行人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

    4、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被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关闭、解散或其他终止经营
的情形。



                                        5-2-52
                                                                      律师工作报告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十、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审计
报告》的记载和《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存在如
下主要关联方: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现代家居和通达投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亚扬、
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

序号      关联方   注册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1      现代家居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及贸易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仅持有发行人
                              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   42.50%股份,目
 2      通达投资     中国
                              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   前没有实际开展
                              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具体业务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
之“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所述。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附件一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及其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表”部分所
述。



                                      5-2-53
                                                                             律师工作报告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姓   名                                   关联关系

王亚华(董事长)、王腾翔、叶金晃、林东云(独立董事)、
                                                                发行人的现任董事
                  林涛(独立董事)

 黄静(监事会主席)、吴苹、曹七旺(职工代表监事)               发行人的现任监事

尤军峰(总经理)、张靖国(副总经理)、姬力(副总经理)、
                                                            发行人的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曾祖雷(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发行人报告期内离职的董事、
           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南、王雄文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 1: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南在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自 2018 年 11 月 8 日起不

再任董事;王雄文系王亚华之子,在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执行董事,自 2019 年 12 月 11 日

起不再任执行董事。

     注 2:王腾翔系王亚南之子。


     4、其他关联自然人

     除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下述人员亦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
人

     (1)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2)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发行
人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
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其他关联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5-2-54
                                                                         律师工作报告


       6、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注册地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从事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生产、加工、销售:电脑及配件、
                                                       五金冲压制品;销售:塑胶模具、
                                                       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发射及地面
                                  通达五金(深圳)
                                                       接受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
                                  有限公司于报告
                                                       配件、仪器仪表、计量设备、金
                                  期内曾持有该公
        重庆新通达科技                                 属制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
 1                        中国    司 100%股权,于
            有限公司                                   塑料制品、玻璃制品、建材、化
                                  2018 年 9 月向无关
                                                       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
                                  联的第三方转让
                                                       品)、钢材、橡胶制品、电线电
                                  该公司全部股权
                                                       缆;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
                                                       品);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通达精密组件(东
                                  莞)有限公司于报     加工、生产、销售:精密组件,
                                  告期内曾持有该       压铸、冲压机加工,五金、塑胶、
        广东通达精密组            公司 100%股权,      模具、电子产品及配件;设备租
 2                        中国
          件有限公司              于 2019 年 11 月向   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无关联的第三方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转让该公司全部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
                                                       加工、生产、销售:五金制品、
                                  通达五金(深圳)
                                                       塑胶制品、电子元器件、电子专
                                  有限公司报告期
        广东通达五金有                                 用设备、卫星通信系统设备;货
 3                        中国    内曾直接控制的
            限公司                                     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企业,于 2018 年 6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月注销
                                                             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达(厦门)通讯
                                  有限公司报告期
        南安展达电路有                                 加工、销售:立体电路、线路板、
 4                        中国    内曾直接控制的
            限公司                                             塑胶、五金制品
                                  企业,于 2019 年 4
                                  月注销
                                  通达光电有限公
                                                       从事扩散板、导光板等光电产品
        通达(厦门)光电            司报告期内直接
 5                        中国                         及配件、塑胶制品、电子产品及
          科技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于
                                                             配件的生产加工
                                  2020 年 6 月注销
         Taiwan Tongda   中国台   通达(厦门)通讯
 6                                                                  --
         Communication   湾地区   有限公司报告期


                                      5-2-55
                                                                                律师工作报告


            Company                    内直接控制的企
        Limited/台湾通                 业,于 2020 年 7
        达通讯有限公司                 月注销
                                       王 亚 南 持 股
         SCCM ASSET                    23.53%,并于报告
                            开曼群
 7      MANAGEMENT                     期内曾担任其董                     --
                              岛
            LTD                        事,于 2019 年 12
                                       月注销
                                       SCCM       ASSET
        中南成长资产管                 MANAGEMENT
                            中国香
 8      理(亚洲)有限                 LTD 持股 100%的                    --
                              港
              公司                     企业,于 2020 年 3
                                       月注销
                                       裕田(中国)有限
        裕田置业(石狮)                 公司持股 100%的       房地产物业管理、项目策划,房
 9                           中国
        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于 2018 年 2    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及技术培训
                                       月注销
                                       裕田置业(石狮)
                                       管理有限公司持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金属材
        上海裕田房产有
10                           中国      股 65%,且王亚南      料、建筑装潢材料批发、零售、
            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于                  代购代销
                                       2019 年 9 月注销
                                       曾经持有发行人
                                                             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
                                       10%的股份,已于
 11         同睿投资         中国                            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
                                       2021 年 8 月 4 日注
                                                                       务。
                                       销。
                                       王亚扬曾担任其
        苏恩实业(深圳)                                     一般经营项目是:加工、生产经
12                           中国      副董事长,于 2021
            有限公司                                           营五金制品、电子零配件。
                                       年 9 月卸任
      注:裕田(中国)有限公司为王亚南间接控制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其申报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5-2-56
                                                                          律师工作报告


 销售模具                            166.13         13.84       434.89        109.46

 销售产品         现代家居
                                             -           -     8,492.91    17,484.23
   及其他

 销售原辅         通达科技                   -           -         7.41         10.93
   材料           精密橡塑                   -           -         0.70          7.46

               合计                  166.13         13.84      8,935.91    17,612.08

             营业收入             48,514.68      69,258.82    58,326.98    53,199.49

               占比                  0.34%         0.02%       15. 32%       33.11%


    A. 向现代家居销售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查阅相关销售合同,2018
年至 2019 年 7 月,发行人通过现代家居销售产品及模具给 Wagner、YETI 等客
户,为了减少关联交易并提升发行人的独立性,经各方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7
月起,发行人与 Wagner、YETI 等客户直接签署了销售合同,后续由发行人向其
直接销售,剩余少量原来由现代家居与终端客户签署合同但尚未确认收入的模具
产品,仍按原合同履行。2020 年及 2021 年上半年,发行人与现代家居发生的 13.84
万元及 166.13 万元的交易即为剩余的模具产品的交付,后续发行人不再向现代
家居销售商品。

    2018 年至 2019 年 7 月在通过现代家居间接销售产品的情况下,现代家居直
接对接 Wagner、YETI 等客户,作为贸易公司按终端订单金额保留约 3%的合理
价差。

    B. 其他关联销售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向通达科技、精密
橡塑销售的材料主要为少量通用塑料米及包装材料,系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物资
的临时性补充调配,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上述交易金额较小,为小
额临时性补充调配事项,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很小。

    上述关联销售对发行人利润总额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式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5-2-57
                                                                        律师工作报告


  关联销售收入         A              166.13       13.84     8,935.91      17,612.08

       营业收入        B            48,514.68   69,258.82   58,326.98      53,199.49

关联销售收入占比     A÷B             0.34%       0.02%      15.32%         33.11%

  关联销售成本         C              101.45         7.24    6,568.03      14,097.77

       营业成本        D            36,150.51   51,137.72   43,334.37      40,880.75

关联销售成本占比     C÷D             0.28%       0.01%      15.16%         34.49%

期间费用率(注)       E               8.85%      12.51%      12.28%          9.98%
关联销售应收账款
当期计提的坏账准
                       F                    -       -3.33     -150.62         -62.45
备对利润总额的影
      响数
关联销售对利润总   G=(A-C)
                                       49.97         1.53    1,119.49       1,693.75
    额影响数        -A*E+F
 利润总额(注)       H              7,859.17    9,865.23    7,222.29       7,199.25
关联销售利润总额
                      G÷H              0.64%     0.02%      15.50%         23.53%
      占比
    注:期间费用及利润总额均不含股份支付金额的影响。

    报告期内,关联销售收入占比与关联销售成本占比都在下降,对利润总额的
影响趋势也与关联销售收入占比、关联销售成本占比的变化趋势相同,其中 2018
年关联销售利润总额占比相对于关联销售收入占比、关联销售成本占比有较大差
异,主要是因为 2018 年度销售给 Wagner 的家用电动工具产生的质量扣款金额较
大,造成当年度 Wagner 的销售毛利率较低,相应的利润总额也产生了一定的影
响。

    自 2019 年 7 月起,发行人直接向终端客户进行销售,剩余少量模具产品的
合同也于 2021 年上半年执行完毕,发行人不再向现代家居销售产品。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签署日,发行人已独立向客户销售超过 24 个月,
发行人业务发展稳健,其经营已具备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的依赖。

    (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①采购商品




                                   5-2-58
                                                                           律师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通达科技             240.98       131.58         373.89         229.74

采购模具      石狮通达电器             3.98               -            -              -

                     小计            244.96       131.58         373.89         229.74

采购夹具        通达科技             179.39       293.82         189.46         121.65

              深圳通达电子                -               -         2.34              -

                通达科技                  -               -         0.50           2.42

                精密橡塑                  -               -         3.68              -
采购材料
                通达投资                  -               -         0.60              -

              石狮通达电器             7.61        17.39          36.39               -

                     小计              7.61        17.39          43.53            2.42

             合计                    431.96       442.79         606.89         353.81

           营业成本               36,150.51    51,137.72       43,334.37      40,880.75

             占比                    1.19%        0.87%          1.40%          0.87%


    A.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存在向关联方采
购模具的情形,形成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为:2020 年 2 月之前,发行人的
模具加工中心尚在建设中,无法自行生产及修改模具,因此存在向关联方采购模
具的需求;2020 年发行人建立模具加工中心后,逐步具备自行开发生产模具的
能力;2021 年发行人与通达科技发生的模具交易主要是前期已经与通达科技签
订了模具开发协议,尚在执行但未达到验收交付时点的模具,上述模具在 2021
年上半年已经达到了验收交付的条件。发行人模具的采购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
行结算。

    B.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向通达科技采购
的夹具是生产制程中使用的辅助工具,主要用于协助控制加工对象占据正确位
置,以接受施工或检测。发行人小批量为主的生产形式,导致夹具的品类繁多、
价值低、易损耗、采购频度高,从便利性的角度出发,发行人报告期内向通达科
技采购夹具,且采购总体金额较小。

    C.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的


                                     5-2-59
                                                                                      律师工作报告


材料为少量通用塑料米、包装材料等,主要系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物资的临时性
补充调配,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综上,前述关联采购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在报告期内均不超过 2%,
关联采购交易对发行人影响较小,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
情形。

    ②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后勤服务           通达科技                       -                  -      476.85          667.59

                   通达科技                       -                  -       33.76           65.71

                   通达投资                       -                  -            -          16.56
  劳务
                   精密橡塑                       -                  -         4.75           0.76

                    小     计                     -                  -       38.51           83.03

委外加工           通达科技                   23.27            31.81         36.06           28.21

                 深圳通达电子                     -                  -         1.82               -

修改模具           通达科技                    3.50            50.43        110.78           31.88

                   小      计                  3.50            50.43        112.60           31.88

            合    计                          26.77            82.23        664.03          810.72

           营业成本                       36,150.51        51,137.72      43,334.37      40,880.75

            占    比                         0.07%            0.16%         1.53%           1.98%


    A. 后勤服务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查阅相关协议,发行人于
报告期内存在向通达科技采购后勤服务的情形。2018 年至 2019 年上半年,发行
人与通达科技在同一厂区进行生产经营,厂区的后勤辅助服务主要由通达科技提
供,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后勤服务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5-2-60
                                                              律师工作报告


  人员后勤费                -             -          384.46        515.50

  公共设施费                -             -           92.39        152.09

    合计                    -             -          476.85        667.59


    人员后勤费按照发行人员工人数占通达科技厂区总员工人数的比例进行分
摊,人员后勤服务的主要内容为人事管理、食堂服务、宿舍管理、IT 支持等。

    公共设施费按照公司实际租用通达科技厂房的面积进行计算,公共设施费的
主要内容为厂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

    综上,发行人向通达科技支付的后勤服务费,定价公允。

    B. 劳务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存在向关联方采购
少量劳务的情形,主要系发行人生产量波动时对人工的临时性需求调配,上述关
联方之间的人工调配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发行人接受劳务的价格与发行
人的用工成本基本一致。2019 年 6 月开始,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未再发生此类
交易。

    C. 委外加工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委托通达科技加工
的主要是喷涂工序和少量临时性的注塑加工业务。

    D. 修改模具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向深圳通达电子、
通达科技支付修改模具费,主要系 2020 年 2 月之前发行人的模具加工中心尚在
建设中,无法自行生产及修改模具,模具修改费用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发行人
建立模具加工中心后,已能够自行生产及修理修改模具。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关联方劳务的金额较小且占营业成本的比重逐
年减少,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3)与云顶信息的交易




                                 5-2-61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云顶信息为发行人 2019 年拓展的客户,其主营业务
为电动牙刷、冲牙器、消毒架、牙刷旅行盒等口腔护理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亚南系深圳中南弘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
南弘远控股”)的董事,中南弘远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深圳中南弘远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管理的四只私募基金于 2020 年 12 月对云顶信息进行了投资,合计持有云顶
信息 20%的股权,具体如下:




    注 1:深圳中南弘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厦门中南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厦门中南弘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南星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厦门弘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只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四只私募基金合计持有云顶信息 20%的股权。

    注 2:王亚南控制的利达资本有限公司持有厦门中南弘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26%的财产份额;王亚南之子王腾达持有厦门中南星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的财产份额。


    根据《上市规则》及中南宏远控股、深圳中南弘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四只
私募基金的工商登记信息,云顶信息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发行人与云顶信息的交易披露如下:

    ①对云顶信息的销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5-2-62
                                                                                        律师工作报告


  收入                   4,608.63                 4,214.19                  974.83                     -

 毛利率                   16.96%                    6.91%                   -5.11%                     -

营业收入                48,514.68             69,258.82                  58,326.98         53,199.49

  占比                     9.50%                   6.08%                    1.67%                      -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 2019 年开始与云顶信息合作开发口腔护理
产品,主要为电动牙刷和冲牙器;随着与云顶信息合作的逐步深入及市场拓展的
顺利进行,口腔护理产品交易规模和毛利率也逐步提高。

    ②对云顶信息的采购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物料                      746.96                 111.43                 7.43                   -

  营业成本                 36,150.51              51,137.72            43,334.37        40,880.75

    占比                      2.07%                  0.22%               0.02%                     -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向云顶信息采购少量 CPU、电池、PCB 板等
用于生产口腔护理类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云顶信息采购的金额较小,对发行
人的影响较小。

    (4)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外出租资产的情形,发行人作为承租方从关联方
租赁房产及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出租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租赁房产        通达科技                      -                    -          573.00         345.41

                通达科技                      -                    -            2.79           11.31
租赁设备
                精密橡塑                      -                    -            0.55                   -

           合   计                            -                    -          576.34         356.72

    A.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查阅相关租赁合同,2018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向通达科技租赁厂房、仓库等进行生产经营。2019 年 12
月,通达科技以其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鼎山中路 89 号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5-2-63
                                                                              律师工作报告


向发行人作价出资,此后,未再发生房产关联租赁的情形。发行人向关联方租赁
厂房的价格与向非关联方及周边厂房、仓库市场租赁价格基本相同,关联租赁价
格合理公允。

       B.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存在向关联方租
赁注塑设备进行生产的情形。上述设备租赁金额较小,自 2020 年开始,发行人
不再向关联方租赁设备。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担保是否
担保                                          担保     最高保   授信期间/
           债权人            合   同                                            已经履行
  人                                          方式     证额度   主债权期限
                                                                                  完毕
                       《最高额保证合同》
                                              连带责   1,200    2017.12.05-
         中国光大银    (EBXM2017476ZH-
                                              任保证   万元     2018.12.04
         行股份有限          B)
         公司厦门分    《最高额保证合同》
                                              连带责   2,100    2019.01.18-
         行            (EBXM2019014ZH-
                                              任保证   万元     2020.01.17
                             B)
通达     中国建设银
                       《保证合同(本金最
科技     行股份有限                           连带责   20,000   2018.07.19-
                             高额)》
         公司厦门市                           任保证    万元    2021.07.19
                       (ZGBZ2018231)
         分行
         中国农业股
                       《最高额保证合同》                                       截至本
         份有限公司                           连带责   2,400    2018.08.16-
                       (8310052018000041                                       《律师工
         厦门海沧支                           任保证   万元     2019.08.15
                              8)                                               作报告》
         行
                                                                                出具日,
                      《授信协议》(2017 年
                                                                                担保均已
石 狮                       厦小一字第
                                                                                履行完毕
通 达                   0817960011 号)       连带责   8,000    2017.10.17-
电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任保证   万元     2018.10.06
器 、                 保书》(2017 年厦小一
         招商银行股
发 行                 字 081796001111 号)
         份有限公司
人 、                 《授信协议》(2018 年
         厦门分行
通 达                       厦公九字第
         注1
科                      0818960020 号)
                                              连带责   8,000    2018.11.18-
技、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任保证   万元     2019.11.17
精 密                 保书》(2018 年厦公九
橡塑                    字第 081896002011
                               号)


                                         5-2-64
                                                                                               律师工作报告


         汇 丰 银 行
通达     (中国)有                                    连带责   4,200           2020.10.16
                                  《担保书》
集团     限公司厦门                                    任保证   万港元            日终止
         分行
    注 1:招商银行给予发行人、通达科技、精密橡塑三方合计共享的最高授信额度,发行

人和其他授信申请人均有连带偿还责任,已经于 2019 年履行完毕。


       (2)关联方资产转让

       ①向关联方出售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石狮通达电器                        -                   -               -         161.00

                       精密橡塑                        -                   -       215.24                   -
                 通达扬帆科技(东
 处置设备                                              -                   -               -          83.88
                   莞)有限公司
                       通达科技                        -                   -        28.59             11.79
                 通达(厦门)通讯
                                                       -                   -        51.39                   -
                     有限公司
             合     计                                 -                   -       295.21            256.67


       ②向关联方采购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石狮通达电器                      -                   -                   -         161.00

                   精密橡塑                        -                   -           409.21                   -

采购设备         深圳通达电子                      -                   -           174.92                   -

                   通达科技                        -             52.27             881.35            475.69

                   通达投资                        -                   -            33.87                   -

            合    计                               -             52.27           1,499.35            636.70

       因发行人设立时间较短,报告期前期存在注塑设备不足、人员不足等情况,
发行人因此向关联方租赁生产设备、委外加工等满足临时性的需求,为了减少与
关联方的业务往来,2018 年及 2019 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进行了资产的优化配
置。关联方之间资产的交易主要以账面价值为定价基础,交易价格合理。


                                                5-2-65
                                                                              律师工作报告


    (3)关联方代收代付

                                                                          单位:万元
代收代付内容        关联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代付发行人水
                    通达科技                -                -      555.47         548.19
    电费
代垫 Wagner
                    现代家居                -                -      413.57         733.17
    运费
                    现代家居                -                -       18.99            5.46

                    通达科技                -                -       62.78         151.03
代付发行人成
  本费用        深圳通达电
                                            -                -       66.22               -
                    子
                    通达投资                -                -            -           7.35
代付发行人员
工食堂、宿舍        通达科技                -          40.23        224.21         181.72
    款项
         合    计                           -          40.23       1,341.24       1,626.92

    A. 通达科技垫付的水电费主要是发行人租赁通达科技场地期间产生的水费
和电费,由通达科技先行统一向市政管理部门支付,后续发行人与通达科技之间
进行结算支付。

    B.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2018 年及 2019 年上半年,发行
人为终端客户 Wagner 先行代垫运费,后续 Wagner 将运费支付给现代家居。2019
年 7 月开始,发行人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发行人与现代家居之间的代付运费的
情形已经消除。

    C.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现代家居、通达科技、深圳通达
电子、通达投资为发行人代付成本费用主要系原来有部分员工由关联方代为发放
薪酬福利,提升规范性后,2020 年开始不再由关联方代发薪酬福利。

    此外,发行人还存在代通达科技向员工收取就餐、住宿等个人款项的情况,
主要因为发行人现有厂房、宿舍、餐厅尚未建设装修完毕之前,员工租住通达科
技宿舍以及在通达科技餐厅就餐等产生的员工个人结算费用。2020 年二季度发
行人自有食堂及宿舍装修完毕投入使用后,不再发生代收代付员工个人款项的事
项。



                                        5-2-66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代收代付均已清理完毕,2020 年 4 月股改完成后,
不再发生代收代付的往来事项。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拆入方    拆出方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196.00      2017.12.15    2018.01.31     已归还

发行人   通达科技     105.67      2018.01.26    2018.01.31     已归还

                      56.16       2018.03.23    2018.06.29     已归还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向通达科技拆入资金主要是在
2018 年上半年补充短期流动资金,发行人从关联方拆入的资金均已归还。随着
发行人业务的顺利扩展,营运资金日益充足,发行人自有资金完全能够满足日常
营运的需求,2018 年下半年起不再从关联方拆入资金。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经核查,发行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认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不存在损害
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

    发行人两名独立董事林涛、林东云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发行人的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报告期内的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符合发行人生产经营需要,是必要的,
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以及保护其他股东利益的措施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在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及本


                                 5-2-67
                                                              律师工作报告


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
序。

       (五)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并
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六)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已出具《关
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作出以下承诺:

    ①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尽
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②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
商业原则,严格按照《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通达创智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关联交
易的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使交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交易过程中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
司提供比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切实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③本人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④如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
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在本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现代家居和通达投资已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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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承诺函》,作出以下承诺:

    ①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
交易。

    ②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
其他经济实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严格按照《通达创智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与公司
签订正式的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使交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
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交易过程中将不会
要求或接受公司提供比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切实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③本企业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④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利益或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企业为
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易的承诺》,作出以下承诺:

    ①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尽
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②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
商业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使交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
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交易过程中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提


                                   5-2-69
                                                             律师工作报告


供比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切实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③本人保证不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④如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
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
效。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已出具《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以下承诺:

    ①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目前
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
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
的业务;亦未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构成竞争
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
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
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
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产品
或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
务范围,且拓展后的产品与业务范围和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
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产品或业务方面存在竞争,则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
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积极采取下列措施的一项或多
项以避免同业竞争的发生:
    A、停止生产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
    B、停止经营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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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C、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纳入公司的经营体系;
    D、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控制
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的利益及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人
同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现代家居及通达投资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作出以下承诺:

    ①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目前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亦未投资任何与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②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不生产、
开发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不直接
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也不
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产品或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
他企业。

    ③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
务范围,且拓展后的产品与业务范围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在产
品或业务方面存在竞争,则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积极采取下列
措施以避免同业竞争的发生:

    A、停止生产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

    B、停止经营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

    C、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纳入公司的经营体系;

    D、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

    ④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



                                5-2-71
                                                                                   律师工作报告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
导致公司的利益及其它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同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
任。

     3、有关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的披露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在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对有关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和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没有重大遗漏或重
大隐瞒。




       十一、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
屋所有权均系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他
       权    不动产
序                                                                                           项
       利    权证编       坐落      面积                用途      登记日期     使用期限
号                                                                                           权
       人      号
                                                                                             利

            闽(2020)   海沧区     宗地面积:         工业(塑
       发   厦门市不     鼎山中     34,733.57          料制品
                                                                               2017.01.13-
 1     行   动产权第     路 89 号   ㎡;                制造)/    2020.06.05                 无
                                                                               2063.09.08
       人   0031875      4 号厂     建筑面积:         生产车
            号           房         24,553.78 ㎡       间
            闽(2020)   海沧区                        工业(塑
                                    宗 地 面 积 :
       发   厦门市不     鼎山中                        料制品
                                    34,733.57 ㎡;                              2017.01.13-
 2     行   动产权第     路 89 号                      制造)/    2020.06.05                 无
                                    建 筑 面 积 :                             2063.09.08
       人   0031874      5 号厂                        生产车
                                    24,533.65 ㎡
            号           房                            间
                         海沧区
            闽(2020)                                 工业(塑
                         鼎山中     宗 地 面 积 :
       发   厦门市不                                   料制品
                         路 89 号   34,733.57 ㎡;                              2017.01.13-
 3     行   动产权第                                   制造)/    2020.06.05                 无
                         立体仓     建 筑 面 积 :                             2063.09.08
       人   0031884                                    立体仓
                         库及连     5,596.32 ㎡
            号                                         库/连廊
                         廊
 4     发   闽(2020) 海 沧 区     宗 地 面 积 :     工业(塑   2020.06.05   2017.01.13-   无


                                              5-2-72
                                                                                 律师工作报告


      行   厦门市不     鼎山中     34,733.57 ㎡;     料制品                  2063.09.08
      人   动产权第     路 89 号   建 筑 面 积 :    制造)/
           0031887      倒班楼     17,879.83 ㎡      餐厅/车
           号                                        库及设
                                                     备用房/
                                                     机房/宿
                                                     舍/梯间
                        海沧区                       工业(塑
           闽(2020)
                        鼎山中     宗 地 面 积 :    料制品
      发   厦门市不
                        路 89 号   34,733.57 ㎡;     制造)/                 2017.01.13-
 5    行   动产权第                                             2020.06.05                 无
                        消防水     建 筑 面 积 :    水泵房/                 2063.09.08
      人   0031886
                        池及水     411.73 ㎡         消防水
           号
                        泵房                         池
           闽(2020)   海沧区
                                   宗 地 面 积 :    工业(塑
      发   厦门市不     鼎山中
                                   34,733.57 ㎡;     料制品                  2017.01.13-
 6    行   动产权第     路 89 号                                2020.06.05                 无
                                   建 筑 面 积 :    制造)/                 2063.09.08
      人   0031883      4 号门
                                   220.67 ㎡         门卫
           号           房
           闽(2020)   海沧区
                                   宗 地 面 积 :    工业(塑
      发   厦门市不     鼎山中
                                   34,733.57 ㎡;    料制品                  2017.01.13-
 7    行   动产权第     路 89 号                                2020.06.05                 无
                                   建 筑 面 积 :    制造)/                 2063.09.08
      人   0031882      5 号门
                                   169.57 ㎡         门卫
           号           房
                      海沧区
                      孚莲路
           闽(2020) 与鼎山                         工业用
      发   厦门市不 北路交                           地(工业
                                   宗 地 面 积 :                            2019.12.31-
 8    行   动产权第 叉口西                           厂房及     2020.08.05                 无
                                   8823.33 ㎡                                2063.09.08
      人   0051590    南侧                           附属设
           号         “H201                         施)
                      9G05-G
                      地块”
                        石狮市
           闽(2021)
      创                蚶江镇
           石狮市不
      智                蚶江       宗地面积:42110                           2021.04.21-
 9         动产权第                                  工业       2021.04.26                 无
      石                2021S-     ㎡                                        2071.04.20
           0005741
      狮                02 号地
           号
                        块

     注:上述第 1-7 项房产坐落于同一地块,为通达科技增资投入发行人。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所有权,未设置抵押及其他权利限制。



                                            5-2-73
                                                                               律师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拥有的商标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如下:

                                   核                                            取     他
                              权
序                 注册证          定                                            得     项
        商标                  利          注册日期           权利期限
号                   号            类                                            方     权
                              人
                                   别                                            式     利
                                                                                 原
                                                                                 始
1                 47350234         20    2021.02.14    2021.02.14-2031.02.13            无
                                                                                 取
                                                                                 得
                              发                                                 原
                              行                                                 始
2                 47335918         21    2021.02.14    2021.02.14-2031.02.13            无
                              人                                                 取
                                                                                 得
                                                                                 原
                                                                                 始
3                 47345712         28    2021.02.14    2021.02.14-2031.02.13            无
                                                                                 取
                                                                                 得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注册商标真实、合法、有效;上
述商标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发行人未许可他人使用上述商标。

     (三)发行人拥有的专利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已获授权且有效存
续的专利 54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权利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号                                 权人                            期限    方式       权利
     一种采用
     烫金和镭
                                   发行                                    受让
1    雕技术制   ZL200810072091.4             发明     2008.11.04   20 年               无
                                   人                                      取得
     作塑胶标
     识的方法
     一种快速
     拆装结构                      发行      实用                          原始
2               ZL201620289460.5                      2016.04.08   10 年               无
     和快速拆                      人        新型                          取得
     装的座椅
     一种篮球                      发行      实用                          原始
3               ZL201620305407.X                      2016.04.13   10 年               无
       框架                        人        新型                          取得




                                        5-2-74
                                                                       律师工作报告


     一种龙头
                                   发行   实用                        原始
4    塑胶阀芯   ZL201620477464.6                 2016.05.23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座
     一种塑胶
                                   发行   实用                        原始
5    件联接锁   ZL201620696667.4                 2016.07.04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紧结构
     一种无损
     悬挂可旋                      发行   实用                        原始
6               ZL201620705869.0                 2016.07.05   10 年           无
     转沙漏计                      人     新型                        取得
       时器
     一种挂钩
                                   发行   实用                        原始
7    可旋转定   ZL201620702981.9                 2016.07.05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位的吸盘
     一种自行
                                   发行   实用                        原始
8    车篮子的   ZL201621144448.1                 2016.10.21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安装结构
     一种精确
     定位的多
                                   发行   实用                        原始
9    工位全自   ZL201621416518.4                 2016.12.22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动旋转焊
       接机
     一种生产
                                   发行   实用                        原始
10   超厚菜板   ZL201621477989.6                 2016.12.30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的模具
     一种多功
                                   发行   实用                        原始
11   能健身器   ZL201720035684.8                 2017.01.12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材
     一种便携
     式可收叠                      发行   实用                        原始
12              ZL201720185399.4                 2017.02.28   10 年           无
     羽毛球网                      人     新型                        取得
       套装
     一种用于
     汽车后备                      发行   实用                        原始
13              ZL201720286617.3                 2017.03.23   10 年           无
     箱组合式                      人     新型                        取得
     置物挡板
   一种基于
   IML 工艺
                                   发行   实用                        原始
14 的箭靶产     ZL201720325721.9                 2017.03.30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品和注塑
     模具
     一种油漆
     泵输出压                      发行   实用                        原始
15              ZL201720334917.4                 2017.03.31   10 年           无
     力自动控                      人     新型                        取得
       制装置


                                     5-2-75
                                                                       律师工作报告


     一种基于
     L 型侧射
     台双色注
                                   发行   实用                        原始
16   塑方案的   ZL201720335020.3                 2017.03.31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模内转模
     芯模具结
         构
     一种墨盒
                                   发行   实用                        原始
17   盖全自动   ZL201720333616.X                 2017.03.31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装配设备
     一种基于
     平行炮筒
     双色注塑                      发行   实用                        原始
18              ZL201720333611.7                 2017.03.31   10 年           无
     方案的转                      人     新型                        取得
     模芯模具
       结构
   基于 IML
   工艺大型
   自动加静                        发行   实用                        原始
19              ZL201720333772.6                 2017.03.31   10 年           无
   电贴膜及                        人     新型                        取得
   其取件工
       装
     一种喷枪
                                   发行   实用                        原始
20   枪体模具   ZL201720334631.6                 2017.03.31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结构
     一种柔性
     研磨陶瓷                      发行   实用                        原始
21              ZL201720334174.0                 2017.03.31   10 年           无
     球面的设                      人     新型                        取得
         备
     一种可编
     程数控移
                                   发行   实用                        原始
22   动平台自   ZL201720334171.7                 2017.03.31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动锁螺钉
         机
     一种轮滑
     鞋鞋身注                      发行   实用                        原始
23              ZL201720334633.5                 2017.03.31   10 年           无
     塑件自动                      人     新型                        取得
     取件工装
     整体式轮
     滑鞋产品                      发行   实用                        原始
24              ZL201720335491.4                 2017.03.31   10 年           无
     及模具结                      人     新型                        取得
         构




                                     5-2-76
                                                                       律师工作报告


     一种转向
     前轮角度                      发行   实用                        原始
25              ZL201720333644.1                 2017.03.31   10 年           无
     可调的滑                      人     新型                        取得
       板车
     一种按摩
                                   发行   实用                        原始
26   功能的浴   ZL201720609337.1                 2017.05.27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室防滑凳
     一种家用
     吸盘挂钩                      发行   实用                        原始
27              ZL201820205688.0                 2018.02.06   10 年           无
     自动装配                      人     新型                        取得
       生产线
     一种来复
     杆同步开
                                   发行   实用                        原始
28   合模的叠   ZL201821034042.7                 2018.07.02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层模具结
         构
     一种 3D
     打印高效
                                   发行   实用                        原始
29   冷却异形   ZL201821120516.X                 2018.07.13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水路的模
       具结构
     一种新型
     的电磁感                      发行   实用                        原始
30              ZL201821464500.0                 2018.09.07   10 年           无
     应加热电                      人     新型                        取得
       子烟
     一种合金
     加热膜电                      发行   实用                        原始
31              ZL201821497770.1                 2018.09.13   10 年           无
     子烟及烟                      人     新型                        取得
       弹结构
     一种远程
     气压传输                      发行   实用                        原始
32              ZL201821734586.4                 2018.10.25   10 年           无
     电源控制                      人     新型                        取得
       系统
     一种磁吸
     翻盖的双                      发行   实用                        原始
33              ZL201821747430.X                 2018.10.26   10 年           无
     烟杆电子                      人     新型                        取得
     烟充电座
     一种注塑
     模内组装
                                   发行   实用                        原始
34   大镶件自   ZL201920782000.X                 2019.05.28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动供料装
         置




                                     5-2-77
                                                                       律师工作报告


     一种注塑
     模内组装
                                   发行   实用                        原始
35   小镶件自   ZL201920781349.1                 2019.05.28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动供料装
         置
     一种硅胶
                                   发行   实用                        原始
36   刀片头装   ZL201921616604.3                 2019.09.26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配工装
     一种带有
     两种出水
                                   发行   实用                        原始
37   模式切换   ZL201921662946.9                 2019.09.30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的水龙头
       节水器
     一种可显
     示数值的                      发行   实用                        原始
38              ZL201921704278.1                 2019.10.12   10 年           无
     弹簧弹力                      人     新型                        取得
     调节装置
     一种智能
                                   发行   实用                        原始
39   家居环境   ZL201922124000.3                 2019.12.02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控制器
     一种可以
     适应不同                      发行   实用                        原始
40              ZL201922236872.9                 2019.12.13   10 年           无
     墙面的吸                      人     新型                        取得
       盘挂钩
     一种塑料                      发行   实用                        原始
41              ZL202020063032.7                 2020.01.13   10 年           无
     相框结构                      人     新型                        取得
     一种外包                      发行   实用                        原始
42              ZL202020734699.5                 2020.05.07   10 年           无
     硅胶餐具                      人     新型                        取得
     一种多功                      发行   实用                        原始
43              ZL202021563780.8                 2020.07.31   10 年           无
     能消毒盒                      人     新型                        取得
     一种高度
     可调的滑
                                   发行   实用                        原始
44   板车锁紧   ZL202022059385.2                 2020.09.18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机构及其
       滑板车
     一种可快
     速调节绳                      发行   实用                        原始
45              ZL202022758730.1                 2020.11.25   10 年           无
     长的竹节                      人     新型                        取得
       跳绳
                                   发行   外观                        原始
46    刮水器    ZL202030555079.0                 2020.09.17   10 年           无
                                   人     设计                        取得
                                   发行   外观                        原始
47     镜子     ZL202030763933.2                 2020.12.11   10 年           无
                                   人     设计                        取得



                                     5-2-78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   外观                        原始
48     挂钩          ZL202030767233.0                 2020.12.11   10 年            无
                                        人     设计                        取得
     一种多功                           发行   实用                        原始
49                   ZL202023021095.5                 2020.12.15   10 年            无
       能挂钩                           人     新型                        取得
     一种带吸
                                        发行   实用                        原始
50   盘的可旋        ZL202023028235.1                 2020.12.15   10 年            无
                                        人     新型                        取得
       转镜子
     蓝牙跳绳                           发行   外观                        原始
51                   ZL202130369375.6                 2021.06.15   15 年            无
       手柄                             人     设计                        取得
     一种牙刷
                                        创智   实用                        原始
52   头自动组        ZL202020993682.1                 2020.06.03   10 年            无
                                        健康   新型                        取得
       装设备
     一种电动
                                        创智   实用                        原始
53   牙刷充磁        ZL202120524551.3                 2021.03.12   10 年            无
                                        健康   新型                        取得
       机构
     一种电动
                                        创智   实用                        原始
54   牙刷老化        ZL202120522032.3                 2021.03.12   10 年            无
                                        健康   新型                        取得
         架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真实、合法、有
效;上述专利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许可他人使用上
述专利。

      (四)发行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经登
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取
                权
序   软件名                                                         首次发    得    他项
                利          登记号         证书号      完成日期
号     称                                                             表日    方    权利
                人
                                                                              式
     通达生     创                                                            原
     产追溯     智                       软著登字第                           始
1                       2021SR0683280                 2020.10.10    未发表           无
     系统       健                       7405906 号                           取
       V1.0     康                                                            得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真
实、合法、有效。

      (五)发行人拥有的作品著作权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经登

                                          5-2-79
                                                                                  律师工作报告


记的作品著作权如下:

序    作品名                                                作品                  取得   他项
                  权利人                登记号                       完成日期
号      称                                                  类型                  方式   权利
      通达创                                                                      原始
1                 发行人      国作登字-2020-F-01181361               2020.05.15           无
        智                                                  美术                  取得
                                                            作品                  原始
2      创智       发行人      国作登字-2020-F-01181362               2020.05.15           无
                                                                                  取得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的上述作品著作权真实、合法、有效。

      (六)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固
定资产清单》,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包括机器设备、电子
设备和其他设备。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通过购买方式取得上述设备的所
有权,权属关系真实、合法、有效。

       (七)发行人的对外长期投资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2 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
如下:

      (1)创智健康

          名称             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亚华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39 年 6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5MA3303046Q

          住所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9 号 4 号厂房四楼东侧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5-2-80
                                                                                   律师工作报告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发行人                                             100%


    创智健康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事项                    股权结构                  备注
                                                                  厦门均强会计师事务所有
                创智健康设立,注册资本
                                                                  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厦
                为 1,000 万元,发行人认缴      发行人持股 70%
2019.06.27                                                        均强会验字[2019]第 Y123
                出资 700 万元,伊勇伟认        伊勇伟持股 30%
                                                                  号),经审验各股东已实缴
                     缴出资 300 万元
                                                                        出资 1,000 万元
                创智健康注册资本由 1,000                          大华福建分所出具《验资报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元,新      发行人持股 90%           告》(大华验字
2020.12.24
                增 2,000 万元由发行人认        伊勇伟持股 10%     [2021]260002),经审验各股
                         缴出资                                     东已实缴出资 3,000 万元
                伊勇伟将其持有创智健康
2021.08.24      10%的股权以 300 万元的       发行人持股 100%                  --
                  价格转让给发行人

    (2)创智石狮

         名称            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亚华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41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1 日

     经营期限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71 年 2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1MA8RHMN993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石湖路通达工业园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家具制造;卫生洁具制造;日用杂品制
                         造;家居用品制造;玩具制造;体育用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
                         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橡胶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
                         器工具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                      发行人                                             100%




                                             5-2-81
                                                                            律师工作报告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创智石狮股东及持股比例未发生过变更。

    信达律师认为,创智健康及创智石狮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发行人持有该创
智健康及创智石狮的股权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八)发行人财产的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资产权属证书及抽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
生产设备的订购合同、原始发票等资料,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上述财产不存
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九)发行人财产的取得方式及相关的权属证书

    经核查,发行人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均系通过出让方式(包括增资投
入)取得,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是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发行人的专利是通
过自行研发或受让方式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取得并拥有上述资产的所有
权或使用权,并已取得上述资产的相关权属证书或凭证,上述资产在有效的权利
期限内。

       (十)发行人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租赁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固定资产或主要无形资产来自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授权使用
的情形;发行人除少量货币资金因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保证金而权利受限外,
发行人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不存在受到限制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租赁房屋的情况

    经信达律师核查并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的情况如
下:

           承租                   建筑面       用
 出租方           租赁房产位置                           租赁期限             备注
           方                     积(㎡)     途
三九军
                                                                            闽(2017)
大药业            厦门市海沧区
         发行                                  仓                           厦门市不动
(厦门)          鼎山路 3 号厂    2,600            2021.01.20-2022.01.19
           人                                  库                             产权第
有限公              房2楼
                                                                            0103267 号
  司



                                      5-2-82
                                                                         律师工作报告


       经信达律师核查,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
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租赁关系合法、有效。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重大合同是指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合
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 万元,但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
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通常以框架性协议的形式签署,前述
框架性协议一般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验收方式、违约责任、保密责任、协议
有效期限等事项作出约定。截至《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
在履行的重要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合同期限         签订日期

                             体育户外产品,具体以订
 1      DESIPRO Pte,Ltd.                                 长期有效         2019.12.10
                             单明细为准
        上海莘威运动品牌     体育户外产品,具体以订
 2                                                       长期有效         2019.12.10
        有限公司             单明细为准
                             家居产品,具体以订单明
 3      IKEA Supply AG                                   长期有效         2021.05.19
                             细为准
                             家居产品,具体以客户及
        宜家贸易(中国)有
 4                           其集团内关联公司下达        长期有效         2021.05.19
        限公司
                             的订单明细为准
                             喷涂类家居产品,具体以
 5      J. Wagner GmbH       客户及其集团内关联公     至 2023.12.31 止    2019.07.18
                             司下达的订单明细为准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     保温瓶盖等,具体以采购
 6                                                       长期有效         2020.06.05
        皿股份有限公司       订单明细为准


                                       5-2-83
                                                                                 律师工作报告


                                  保温瓶盖等,具体以采购
 7      YETI Coolers, LLC                                      有效期三年         2019.11.01
                                  订单明细为准
                                                            有效期一年,协议期
        深圳市云顶信息技          智能家居产品等, 具体以    满前一个月,一方未
 8                                                                                2021.07.01
        术有限公司                订单明细为准              主张解除合同则自
                                                                动续约一年
        DRADURA         Italia
 9                                金属吸盘等                       长期有效       2020.12.02
        S.r.l.
        如东县丰利机械厂
 10                               杠铃夹等                         长期有效       2020.05.15
        有限公司

       2、采购合同

       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合同,通常以框架性协议的形式来签署,前述合
同一般对采购商品的订单确认、交付、质量要求及验收、价格和支付、知识产权
保护等事项作出约定,与供应商之间的具体交易均以订单的形式约定交易内容。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之间正在履行的框架性
《采购协议》如下:

                                 采购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期限                   签订日期
                                 内容
         IKEA
 1                           塑料米      长期有效                                2020.05.11
         Components AB
         金旸(厦门)新
                                         在双方新的《采购框架合同》签订之前,
 2       材料科技有限公      塑料米                                           2020.06.01
                                         本合同长期有效
         司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宁波李氏实业有
 3                               喷枪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6.12.09
         限公司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东莞市精伦实业
 4                               PU 轮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7.05.25
         有限公司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深圳市宝安区公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T-BAR
 5       明锐晨体育用品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6.04.22
                              组件
         厂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南安足宇鞋业有      溜冰鞋
 6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6.08.25
         限公司              内衬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厦门平昇工贸有      彩盒、
 7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6.04.08
         限公司              说明书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8       厦门荣锦贸易有      塑料米      合同有效期 5 年                         2019.11.10


                                               5-2-84
                                                                    律师工作报告


     限公司

     联盛(厦门)彩            在双方新的《采购框架合同》签订之前,
9                      彩盒                                         2021.06.10
     印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先驱塑胶电子
                      PVC 气
10   (惠州)有限公            长期有效                              2019.12.18
                        袋
     司
     惠州市通飞精密
                      五金零
11   五金制品有限公            长期有效                              2019.08.18
                      固件
     司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福建华发包装有
12                     纸箱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6.04.20
     限公司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广东太力科技集   热可塑
13                             有效期为两年                          2021.01.14
     团股份有限公司   橡胶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惠州市富宏运动
14                     芭扣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7.04.24
     器材有限公司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厦门伟昌实业有
15                    塑料米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7.06.19
     限公司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安徽大地熊新材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16   料股份有限公司    磁铁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6.11.22
     深圳分公司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东莞市昂泰复合
17                     管子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8.03.05
     材料有限公司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广州市毅兴行塑   工程塑
18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6.12.22
     胶原料有限公司     料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深圳市长利五金   轴承类
19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6.04.28
     轴承有限公司     五金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刷墙器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厦门西文机械股
20                    弯管、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6.04.18
     份有限公司
                      推杆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厦门本润科技有   工程塑
21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8.01.09
     限公司             料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厦门齐强胜模具
22                     模具    长期有效                              2020.08.14
     有限公司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厦门市齐志工贸
23                     包材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6.05.23
     有限公司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5-2-85
                                                                                      律师工作报告


                                        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日之
         厦门银桦硅橡胶       硅橡胶
 24                                     二(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016.09.02
         制品有限公司         制品
                                        否则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CPU、
                              电池、
                              PCB 板
         深圳市云顶信息                 有效期两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均
 25                           等用于                                                  2019.07.18
         技术有限公司                   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自动续展一年
                              生产口
                              腔护理
                              类产品
         浙江宝龙机电有
 26                           马达等    长期有效                                      2020.12.24
         限公司

      3、授信/担保合同

                                                           担保   授信额     授信期间/主债权期
借款人         债权人                  合    同
                                                           方式     度               限
             兴业银行股份
                                兴银厦江支额字                    30,000
             有限公司厦门                                   --               2021.05.20-2022.05.07
                                  2021015 号                       万元
                 分行
发行人
             中国民生银行
                              公授信字第 2021 年厦                5,000 万
             股份有限公司                                   --               2021.05.27-2022.05.27
                               SX210000002630901                     元
               厦门分行

      4、施工/装修合同

               发包
签订时间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金额
               方
                                                           厦门市海沧区孚
                        福建省明丰建                                          6#门房、7#
               发行                         通达 6#厂      莲路与鼎山北路                    6,100
2020.09.14              设集团有限公                                          门房、通达
               人                               房           交叉西南侧                      万元
                              司                                              6#厂房建设
                                                           H2019G05G 地块
                                                           厦门市海沧区孚
                      科锐特(厦门) 通达 6 号
               发行                                        莲路与鼎山北路     通达 6 号厂    1,180
2021.08.03            净化科技有限   厂房装修
               人                                            交叉西南侧       房装修工程     万元
                          公司         工程
                                                           H2019G05G 地块
                                                                             厂房、倒班楼
                                            通达创智                         及门房的建
                        福建省明丰建                       石狮市蚶江镇港
               创智                         石狮智能                         筑、结构、电    9,980
2021.08.06              设集团有限公                       口大道 2021S-02
               石狮                         制造基地                         气、排水、消    万元
                              司                                 地块
                                            建设项目                         防、通风、装
                                                                                 修等

      5、承销保荐协议



                                                  5-2-86
                                                                       律师工作报告


    2021 年 10 月,发行人与国金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约定由国金证券担任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双方就保荐的工作范围,发行人的权
利、义务和责任,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声明,承诺,保荐期间、保荐
费用金额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2021 年 10 月,发行人与国金证券签订了承销协议,约定由国金证券担任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双方就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承
销方式,承销费和费用支付,双方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重大合同中适用中国法律的合同内容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发行人
报告期内不存在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法律纠纷的重大合同。

    (二)重大合同的主体及履行

    经核查,上述部分重大合同系以发行人前身创智有限的名义签订。鉴于发行
人是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
承继,不存在需要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公司继续履行该等合同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

    1、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如下:


        时间           集团名称                        公司名称

                                                  DESIPRO PTE. LTD.
                        迪卡侬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Wagner Spray Tech Corporation
                                                   J. WAGNER GmbH
                        Wagner     WAGNER SPRAYTECH AUSTRALIA PTY LTD
    2021 年 1-6 月                           IONIQ Skincare GmbH & Co. KG
                                           瓦格纳尔喷涂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IKEA Supply AG
                                               宜家采购(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
                                               宜家分拨(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物流分拨(天津)有限公司


                                  5-2-87
                                                            律师工作报告


            云顶信息               深圳市云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DESIPRO PTE. LTD.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迪卡侬
                                  迪畅(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迪卡侬(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Wagner Spray Tech Corporation
                                         J.Wagner GmbH
            Wagner      WAGNER SPRAYTECH AUSTRALIA PTY LTD
2020 年度                         IONIQ Skincare GmbH & Co. KG
                                瓦格纳尔喷涂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IKEA Supply AG
                                    宜家采购(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
                                    宜家分拨(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物流分拨(天津)有限公司
             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云顶信息               深圳市云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DESIPRO PTE. LTD.
             迪卡侬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迪畅(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IKEA Supply AG
                                    宜家采购(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
                                  宜家物流分拨(天津)有限公司
                                    宜家分拨(上海)有限公司
 2019 年                                    现代家居
            通达集团                        通达科技
                                            精密橡塑
             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J. WAGNER GmbH
                                   Wagner Spray Tech Corporation
            Wagner
                        WAGNER SPRAYTECH AUSTRALIA PTY LTD
                                瓦格纳尔喷涂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现代家居
            通达集团                        通达科技
 2018 年                                    精密橡塑
                                       DESIPRO PTE. LTD.
             迪卡侬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5-2-88
                                                                    律师工作报告


                                            迪畅(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IKEA Supply AG
                                              宜家采购(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             宜家物流分拨(天津)有限公司
                                              宜家分拨(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
                          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丰利机械               如东县丰利机械厂有限公司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
注册登记信息及经营情况详见“附件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基本信息”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
并经信达律师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访谈及对主要客户信息的网络检索,发行人目
前仍有合作的各期前五大客户均正常经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
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
并经信达律师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访谈及对主要供应商信息的网络检索,发行
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
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四)侵权之债

    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
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

    (五)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信达律师核查,除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十、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部分所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

                                   5-2-89
                                                                             律师工作报告


大债权债务关系及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也不存在发行人为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 4,872,376.00 元,主要系代垫及暂付款、押金及保证
金、备用金、出口退税;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 1,069,896.55 元,主要系预提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其他应付款前五名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元)
                                               福建玖玖宏人力
                应收出口退
出口退税款                                     资源有限公司厦    预提费用     746,898.40
                    税          4,643,051.54
                                                     门分公司
福建八闽水
利电力建设      押金保证金        71,000.00             张靖国   预提费用      110,711.75
  有限公司
三九军大药
                                               厦门市雷峰会展
业(厦门)有    押金保证金        57,200.00                      预提费用       64,120.00
                                                 服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
                                               厦门海沧区马白
                代扣代缴社
 个人-代扣                        48,124.46    开来信息咨询服    预提费用       36,008.50
                    保
                                                         务部
                                               厦门市湖里区永
  熊志斌          备用金          20,000.00      兴水电安装队    预提费用       19,077.67
                                                 (普通合伙)

    经核查相关合同或依据文件,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十三、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行为

    1、增资扩股




                                          5-2-90
                                                              律师工作报告


    自发行人的前身创智有限设立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历
次增资扩股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八、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部分所述。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增资行为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2、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重大出售资产行为

    经核查,自发行人的前身创智有限设立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未发生过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重大出售资产的行为。

    3、重大收购资产行为

    经核查,自发行人的前身创智有限设立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
行人未发生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收购资产
的行为。

    (二)拟进行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未来一年内没有拟进行的
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




    十四、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2020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通达创智(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完成设立相关的工商登记及章
程备案手续。

    2020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增加了公司的英文名称。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发
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2-91
                                                                 律师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

    2021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之<通达
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草案)>的议案》。《公司章程(草案)》系依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情
况而制定的。该《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
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
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内容做了详细
规定。该《公司章程(草案)》将于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
施行。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已履行了法定
程序,其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章程要求的规定。




    十五、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并经
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已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为发行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行使其法定职权。

    发行人现有股东 11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9 名,法人股东 2 名。

    2、董事会




                                  5-2-92
                                                               律师工作报告


    董事会为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机构,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向
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行使其法定职权。

    发行人现有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每届
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股权管理等事宜。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
行人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且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召
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担任主
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监事会

    监事会为发行人的监督机构,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和由
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行使其法定职权。

    发行人现有监事 3 名,其中 2 名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1 名为职工代
表选举的监事;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4、经营管理层

    以总经理为主的经营管理层为发行人的执行机构,负责其日常的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行使其法定职权。




                                   5-2-93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现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3 名,其中 1 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均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的召集、召开、表决、会议决议及记录等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可有效指引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三)发行人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1         2020 年 4 月 15 日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2020 年 5 月 15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2020 年 9 月 9 日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        2020 年 11 月 26 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5        2020 年 12 月 25 日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6         2021 年 5 月 11 日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7         2021 年 5 月 31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8         2021 年 9 月 26 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2020 年 4 月 15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         2020 年 4 月 28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3         2020 年 8 月 24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董事会      4        2020 年 11 月 10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5         2020 年 12 月 9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6         2021 年 4 月 20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7         2021 年 5 月 15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5-2-94
                                                                            律师工作报告


                8          2021 年 9 月 10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          2020 年 4 月 15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          2020 年 4 月 28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3          2020 年 8 月 24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4         2020 年 11 月 10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监事会
                5          2020 年 12 月 9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6          2021 年 4 月 20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7          2021 年 5 月 15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8          2021 年 9 月 10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

     经核查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决议,信达律师认为,发
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共 5 名,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成员 3 名,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不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董事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兼职情况如下:

                                                 任职/兼职情况
          担任发行人                                                         任职/兼职
姓   名
              职务               任职/兼职企业名称                 职务      企业与发行
                                                                               人的关系
                                                                             发行人子公
王亚华      董事长     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司


                                        5-2-95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子公
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司
                                                   发行人实际
通达集团(亚洲)有限公司                  董事      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
CREDENCE TECHNOLOGY LIMITED              董事      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
建达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      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
通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
通达(厦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      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
通达(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      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
通达精密组件(东莞)有限公司             董事      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
通达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董事      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
通达扬帆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董事      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
通达(厦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控制人同控
                                                   制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
Best Chance Group Limited                董事      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
云峰有限公司                             董事      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
                                                   王亚南持股
联达电脑(厦门)有限公司                 董事      35.70%的
                                                     企业
                                                   发行人实际
                                       董事兼总
厦门通达光缆有限公司                               控制人控制
                                         经理
                                                     的企业


                 5-2-96
                                                                             律师工作报告


                                                                              王亚南控制
                      兴裕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的企业
                                                                              王腾翔担任
王腾翔     董事       Viking Value Capital/维景价值资本             董事
                                                                              董事的企业
                      JT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imited/金泰国
                                                                  投资总监        无
                      际金融有限公司
叶金晃     董事       无                                             无           无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副教授         无

林东云   独立董事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99.SZ)           独立董事        无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3345.SH) 独立董事              无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          无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林涛    独立董事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600153.SH)           独立董事        无

                      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漳州万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发行人子公
                      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司
尤军峰     总经理
                                                                              发行人子公
                      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                     总经理
                                                                                  司
张靖国   副总经理     无                                             无           无

 姬力    副总经理     无                                             无           无
         副总经理、
曾祖雷   财务总监、   无                                             无           无
         董事会秘书
                                                                              发行人子公
         监事会主     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监事
                                                                                  司
 黄静    席、第一事
                                                                              发行人子公
         业部总监     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                      监事
                                                                                  司
         监事、高级
 吴苹                 无                                             无           无
         客户经理
         监事、工艺
曹七旺                无                                             无           无
         工程部经理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
司章程》的规定。


                                        5-2-97
                                                               律师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的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变动情况

    (1)2018 年 1 月 1 日,创智有限经厦门市市监局备案的董事为王亚扬、王
亚榆、王亚华、王亚南、王雄文,其中王雄文为创智有限董事长。

    (2)2018 年 11 月 8 日,创智有限股东现代家居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改
设执行董事 1 人,并免去原董事会全体董事职务,重新委派王雄文(系王亚华之
子)为执行董事。

    (3)2019 年 12 月 11 日,创智有限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现代家居委派王亚华、叶金晃出任创智有限董事,其中
王亚华为董事长,通达科技委派王腾翔(系王亚南之子)出任创智有限董事,组
成董事会。

    (4)2020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选举王亚华、王腾翔(系
王亚南之子)、叶金晃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林涛、林东云
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1)2018 年 1 月 1 日,创智有限经厦门市市监局备案的监事为叶金晃。

    (2)2018 年 11 月 8 日,创智有限股东现代家居决定免去叶金晃监事职务,
委派尤军峰为公司监事。

    (3)2019 年 12 月 11 日,创智有限股东现代家居决定免去尤军峰监事职务。
现代家居、通达科技与同睿投资共同委派黄静为公司监事。

    (4)2020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选举黄静、吴苹为股份公
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黄静、吴苹与职工代表大会选出
的职工代表监事曹七旺共 3 人组成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5-2-98
                                                              律师工作报告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18 年 1 月 1 日,创智有限经厦门市市监局备案的总经理为张靖国。

    (2)2019 年 12 月 11 日,创智有限召开董事会聘任尤军峰为公司总经理。

    (3)2020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尤军
峰为股份公司总经理,聘任曾祖雷、张靖国、姬力为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曾
祖雷为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①除独立董事及财务总监(曾祖雷)以外,发行人
最近三年新增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系发行人股东委派或内部培养产
生;②除王亚华之子王雄文,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南目
前未继续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以外,其他发生职务变动的人员均仍在发行人处担
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存在离职的情形;③发行人于 2020 年增
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因,主要系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整体改制为
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发行人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结构并满足《公司法》
《公司章程》关于股份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而发生的变化。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和变化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独立董事

    1、根据发行人现任独立董事林涛、林东云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
行人独立董事的组成、人数、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发行人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职权作
出了相应的规定,其享有的职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2-99
                                                                       律师工作报告




    十七、 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的税务登记

    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已依
法办理了税务登记。

    (二)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各年度执
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包括:

    1、企业所得税

  公司名称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发行人            15%              15%             15%                15%

  创智健康           25%              25%             25%                 --

  创智石狮           25%               --              --                 --


    2、其他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16%、13%

   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缴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2%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
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需要

                                    5-2-100
                                                                               律师工作报告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核查,发行人报
 告期内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及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2017 年 12 月 1 日, 通达创智取得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厦
 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 GR201735100425,有效期为三年。

       2020 年 10 月 21 日,通达创智取得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厦 门 市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GR202035100052,有效期为三年。

       2、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提供的《出口
 退(免)税备案表》,2016 年 4 月 27 日,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认定创智有限符
 合办理出口退税政策,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2019 年 9 月创智有限注册地址由
 厦门市思明区迁入海沧区,在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办理了《出口退(免)税》备
 案变更登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18]32 号)规定,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原适用 17%的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7%
 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 1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
 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39 号)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原
 适用 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 13%。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发行人享受的政府补助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
 受 10 万元以上的政府补助如下:
期间          项目                              依据                           金额(元)
       2017 年第三批企业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拨付 2017 年度第三批企
                                                                                   254,800.00
         研发经费补助       业研发经费补助资金》厦科发计[2018]1 号
2018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市
年度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级高级技术企业备案及扶持办法的通知》厦科               150,000.00
           扶持资金
                            联[2017]17 号


                                          5-2-101
                                                                        律师工作报告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2017 年工业投资奖
                           印发加大工业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厦经信         200,000.00
              励
                           投资[2016]240 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拨付
       2018 年第一批企业
                           2018 年第一批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823,100.00
         研发经费补助
                           厦科联[2018]16 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
       区级科技创新与研
                           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及扶持办法的通           100,000.00
           发资金
                           知(厦科联[2017]17 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市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
       所得税地方留成部
                           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厦委       3,073,470.00
           分奖励
                           发[2006]13 号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2018 年市级重点技
                           下达 2018 年市级重点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通       1,230,000.00
        术改造补助资金
                           知》厦经信投资[2018]411 号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2018 年工业企业技
                           下达 2018 年工业企业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       1,020,000.00
         术改造奖励金
                           厦经信投资[2018]467 号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8 年市级企业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8 年(第 21 批)
                                                                          1,000,000.00
        术中心赞助资金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助资金的通知》厦经信技
                           术[2018]527 号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
       社保及就业相关补    《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
                                                                            136,096.10
             贴            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126
                           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区级科技创新与研
                           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及扶持办法的           100,000.00
           发资金
                           通知》厦科联[2017]17 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 2018 年第四批
       2018 年第四批企业
                           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厦科发计             548,700.00
         研发经费补助
                           [2019]5 号
       2018 年市级企业技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鼓励
        术中心赞助资金     科技创新发展办法的通知》厦思政[2018]108        1,000,000.00
2019
          (区级奖励)     号
年度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 2019 年第一批
       2019 年第一批企业
                           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通知》厦科发计           1,270,700.00
       研发费用补助资金
                           [2019]18 号
       厦门市工业稳增长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稳增长
                                                                            119,082.60
         促转型补贴        促转型五条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8]162 号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
                           印发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0,000.00
             资金
                           的通知》厦经信办[2018]575 号



                                        5-2-102
                                                                       律师工作报告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
                            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126
       社保及就业相关补
                            号                                             781,379.59
             贴
                            厦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
                            展意见的通知》厦人社[2019]52 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市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
       所得税地方留成部
                            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厦委     1,877,858.00
           分奖励
                            发[2006]13 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 2019 年第四批
                            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通知》科技局厦科资
       2019 年第四批企业    配[2020]10 号
                                                                           846,600.00
       研发费用补助资金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收回 2019 年度第二
                            批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通知》厦科资配
                            [2020]27 号
       2020 年第二批企业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 2020 年第二批
       研发费用(提前拨     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提前拨付)资金的通知》       847,200.00
           付)资金         厦科资配[2020]11 号
       厦门市工业稳增长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稳增长
                                                                           324,889.25
         促转型补贴         促转型五条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8]162 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 2020 年第三批
       2020 年第三批研发
                            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通知》厦科资配           189,600.00
           费用补助
                            [2020]32 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推动工
2020   鼓励两化融合发展
                            业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100,000.00
年度         奖励
                            九条措施的通知》厦海政[2018]69 号
       2020 年工业项目新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 2020 年工
                                                                           356,900.00
          增货梯补助        业项目新增货梯补助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 2021 年第一批
        2021 年第一批企
                            (提前拨付)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通知》       414,700.00
        业研发费用补助
                            厦科资配[2020]58 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 2020 年第五批
        2020 年第五批企
                            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通知》厦科资配           414,700.00
        业研发费用补助
                            [2020]57 号
                            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海沧
       海沧区 2020 年第八
                            区二零二零年第八批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的         508,320.00
         批企业研发补助
                            通知》厦海工信[2020]43 号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2019 年市工业企业
                            印发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实施       1,810,000.00
       技术改造项目奖补
                            细则的通知》厦工信投资[2019]20 号
         2020 年工业企业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 2020 年工
       首批预拨付技改补     业企业首批预拨付技改补助资金的通知》           990,000.00
             助资金         《关于 2020 年厦门市技术改造补助涉及相关


                                        5-2-103
                                                                        律师工作报告


                           企业退款情况的说明》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推动
         2019 年度企业技   工业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
                                                                          1,320,000.00
       术改设备投资补助    级九条措施的通知》厦海政[2018]69 号(有效
                           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2020 年度厦门市   发布 2020 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奖
                                                                            940,000.00
       企业技术改造奖励    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厦工信投资[2020]168
                           号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
       疫情期间稳岗培训
                           《关于立体施策加强稳就业保用工若干措施           327,830.19
             补贴
                           的通知》厦人社[2020]43 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
       企业上市扶持资金                                                     300,000.00
                           厦府[2016]362 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改制上
       上市扶持资金(辅
                           市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厦海政(2016)147        1,700,000.00
         导备案奖励)
                           号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
                           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126
       社保及就业相关补
                           号                                               620,217.81
             贴
                           厦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
                           展意见的通知》厦人社[2019]52 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 2020 年第六批
        2020 年第六批企
                           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的通知》厦科资配             622,000.00
        业研发费用补助
                           [2021]6 号
                           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海沧
        2021 年第四批科
                           区 2021 年第四批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的通知》       362,580.00
          技计划项目
                           厦海工信[2021]15 号
         一企一策补贴职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
       工职业技能培训补    《关于继续执行“一企一策”职工职业技能培         270,000.00
2021
               助          训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0]239 号
年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
1-6    疫情期间稳岗培训
                           《关于立体施策加强稳就业保用工若干措施           138,000.00
月           补贴
                           的通知》厦人社[2020]43 号
                           厦门市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海沧区
       2020 年海沧区工业   2020 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公示的公告》
                                                                            100,000.00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有效投
                           资增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8]87 号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
       社保及就业相关补
                           《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           343,927.26
             贴
                           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126



                                       5-2-104
                                                                  律师工作报告


                       号
                       厦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印发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
                       展意见的通知》厦人社[2019]52 号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所享受的政府补助真实、
有效。

     (五)发行人依法纳税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涉
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经查询,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暂未发现欠缴税款和偷、逃、
抗税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涉
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经查询,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从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暂未发现欠缴税款和偷、逃、
抗税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出具无欠税证
明:经查询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截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未发现通达创智(石狮)
有限公司有欠税情形。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依法纳税,不存在因税务
违法行为而被处罚的情形。




     十八、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现有生产项目已依法办理必要的环评程序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体育户外、家居生活、健康护理等消费品的产品设计、生产
和销售,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就其生产经营相关建设项目履


                                   5-2-105
                                                               律师工作报告


行了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并办理了排污登记。

    2、发行人募投项目已办理必要的环评程序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涉及的环境保护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
告》第二节之“十九、(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的批准与备案”部分所述。

    3、发行人于报告期内曾受到的环保行政处罚

    根据漳州台商投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漳州环保
局”)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对漳州角美分公司作出的漳台环罚字[2018]1 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漳州角美分公司因未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而擅自经营生产,
被漳州环保局处以罚款 10.6603 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你公司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
为,且你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所致环境污染轻微、生态破坏程度较小,尚未产生危
害后果”,因此,漳州环保局依照《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
意见的通知》(环发[2009]24 号)第三部分“合理把握裁量尺度”第 14 条规定
从轻处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
下的罚款……”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漳州环保局对漳州角美分公司作
出处罚的金额系按照漳州角美分公司总投资额的 1%计算所得,因此,漳州环保
局系根据漳州角美分公司违法情节,按照最低处罚标准作出的处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漳州角美分公司已足额缴
纳上述罚款;2019 年 12 月 3 日,漳州角美分公司经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注销,目前已不再继续使用上述生产经营场地。

    因此,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记载的漳州角美分公司违法情节、处罚金额,信达律师认为,漳州角美分公司的
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未产生危害后果,已足额缴纳罚款并办理完毕环评审批手续,
目前已不再继续使用原生产经营场地,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
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5-2-106
                                                                             律师工作报告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募集资金拟投
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均已履行环
境影响评价程序;漳州角美分公司于报告期内曾受到过环保部门行政处罚,但
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未产生危害后果,且发行人已足额缴纳罚款,目前已不再继
续使用涉案的生产经营场地,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不构
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通达创智(厦
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2 月 02 日在我局登记注册,经查询我局案管系统,
该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未发现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
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厦门市
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MA3303046Q)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经核准设立登记。经查询本局业务系统,截至本文书出具日止,未
发现该公司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规被本局查处的记录。”

    根据创智石狮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暂无创智石狮受到行政处罚的信
息。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未因违反产品质量相关法
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三)发行人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

    1、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
期各期末的员工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员工人数(人)
       公司名称
                      2021.0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发行人               1,487                1,422           1,175              980

       创智健康               234                  173              186                   --

       创智石狮                    --                 --                --                --


                                        5-2-107
                                                                    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证明文
件:“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称: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
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现劳动保障及社会保险方面违法情况,不存
在因违反劳动保障及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而被我局行政处罚的情
况。”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证明文
件:“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自成立日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今,未发现劳
动保障及社会保险方面违法情况,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及社会保险相关的法
律、法规、规章而被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创智石狮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设立,
目前尚未聘用员工,不存在因违反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劳动相关法
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并经信达
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期末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的情况如下:

   主体          项目       员工人数(人)    已缴人数(人)     参缴比例(%)

                养老保险             1,487               1,453             97.71

                医疗保险             1,487               1,453             97.71

                生育保险             1,487               1,453             97.71
  发行人
                工伤保险             1,487               1,453             97.71

                失业保险             1,487               1,453             97.71

               住房公积金            1,487               1472              98.99

                养老保险               234                234               100

                医疗保险               234                234               100

 创智健康       生育保险               234                234               100

                工伤保险               234                234               100

                失业保险               234                234               100


                                    5-2-108
                                                                  律师工作报告


               住房公积金             234                234              100

 创智石狮          --                  --                 --                --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员工
未缴纳社会保险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主要原因为:①部分员工已经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②部分员工系当月底新入
职,公司未能在当月为其办理完成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③部分员工
已在异地缴纳。

    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通达创智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截至
2021 年 7 月 6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472 人。2016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年 7
月 6 日无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证明文件:“厦门市创
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截至 2021
年 7 月 6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234 人。2019 年 7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6
日无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创智石狮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设立,
目前尚未聘用员工,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
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已出具承诺:“若
公司及其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未缴纳/缴存或者未足额缴纳/缴存的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
罚,本人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款项或因被处罚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保
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九、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5-2-109
                                                                             律师工作报告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万元)                (万元)


 1      通达 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0,794.03                28,000.00


 2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8,584.66                26,400.00

 3      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                       6,699.51              6,699.51

 4      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              8,500.00

                       合   计                         74,578.21                69,599.51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
足上述项目投资需求,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
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项目。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后不新增同业竞争,不对发行
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得的批准与备案

       1、经核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获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批准。

       2、经核查,就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发行人已在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投资备案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通达 6#厂房
 1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      厦海工信外备 2021043 号          厦海环审[2020]84 号
             建设项目)
         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
 2                               闽发改备[2021]C070116 号       泉狮环评[2021]表 46 号
           造基地建设项目



                                       5-2-110
                                                               律师工作报告

       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
 3                          厦海工信外备 2021062 号   厦海环审[2020]83 号
           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获得有效的备案或批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他人合作情况

     经核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实施主体,不涉及
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情形。




     二十、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根据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为:
以“智造成就美好生活”为企业愿景,以“自主、创新、高效、融合、绿色、共
赢”为经营理念,以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和打造具有标杆示范性的“灯塔工厂”
为主攻方向,继续实施同心多元化战略,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消费品整体解决
方案供应商。

     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体育户外、家居生活、健康护理等消费品领域,以
市场和客户关注点为导向,实行“纵向延伸”与“横向拓展”并举。在“纵向延
伸”方面,公司将不断强化产品设计实力,加大数字化、智能化装备和系统的投
入,建设和复制“创智”智能制造基地,进一步夯实和加强综合竞争力,从而加
大与核心客户合作深度,提高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升产业链价值;在“横向拓
展”方面,公司将丰富现有工艺和制程,进一步扩大产品制造类别和范围,从而
拓宽与核心客户合作广度,增强与核心客户合作粘性,同时拓展新客户、布局业
务新赛道,进而打开新的市场增长空间,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与主营业务一致,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5-2-111
                                                                              律师工作报告


      (一)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
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
政处罚。

      (二)根据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的主要股东(追溯至发行人
的实际控制人)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
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的主要股东(追溯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三)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认、无犯罪记录证明
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四)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于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海关处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处罚决定书、缴款凭证等文件资料,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受
到 6 项海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处罚决定书编号       处罚原因   处罚金额    整改情况
                                 东渡综合违罚字(简
  1                                                                1,200 元
                                   单)[2018]0268 号
                                                                               公司已及
                            东渡综合违罚字(简
  2              2018.11.23                                        2,200 元    时缴纳罚
                              单)[2018]0269 号 报关币制
        东渡海关                                                               款,加强
                            东渡综合违罚字(简 申报错误
  3                                                                1,000 元    对进出口
                                  易)[2018]0343 号
                                                                               申报的检
                                 东渡法制罚字(一般)
  4                 2019.01.30                                     1,000 元    查,完善
                                     [2019]0024 号
                                                                               内控制
                                                工商变更
                                                                               度、操作
                                                后未在规
                            高崎法务违罚字(简                                 指引,以
  5     高崎海关 2019.03.27                     定期限内           1,000 元
                              易)[2019]0039 号                                防止类似
                                                办理海关
                                                                               事件再次
                                                注册登记
                                                                               发生。
                                 海沧法务违罚字(简 部分保税
  6     海沧海关 2019.09.30                                        6,800 元
                                   单)[2019]0319 号 料件缺仓

      就上述第 1 至 4 项处罚,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发行人的违规
行为均属于“出口货物币制错误申报”,“企业自查发现主动申请改单截屏”,


                                          5-2-112
                                                              律师工作报告


东渡海关均系依据《海关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
条第(一)项规定作出的处罚,罚款金额未达到或接近《海关处罚条例》第十五
条第五项规定的下限金额,即申报价格的 10%,且东渡海关系依照简单、简易或
一般程序作出的处罚,发行人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
了罚款。因此,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发行人违规情节及上述法
规规定,上述处罚均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就上述第 5 项处罚,根据高崎法务违罚字(简易)[2019]0039 号《当场处罚
决定书》记载,高崎海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
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的处罚。根据该规定,报关单位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
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
下罚款。鉴于高崎海关系适用简易程序对发行人当场作出的处罚,罚款金额较小,
发行人已按照《当场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根据《当场处
罚决定书》、处罚金额、发行人违规情节及上述法规规定,上述处罚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违法情节轻微”
的简单案件,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就上述第 6 项处罚,根据海沧法务违罚字(简单)[2019]0319 号《行政处罚
决定书》记载,海沧海关以发行人部分保税料件缺仓、漏缴税款 6,891.9 元为由,
对发行人处以罚款 6,800 元。海沧海关系适用简单案件程序对发行人作出的处罚,
罚款金额较小,发行人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发行人违规情节,上述处罚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简单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违法情节轻微”
的简单案件,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受到的上述 6 项行政处罚均不构成情节严重的
行政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2、环保处罚

    漳州角美分公司于报告期内曾因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而擅自经营生产,被漳
州环保局处以了行政处罚,但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不构成


                                 5-2-113
                                                              律师工作报告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十八、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部分所述。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经核查,发行人用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系由发行人及其所聘请
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共同编制。信达律师未参与该《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及讨论,
仅总括性审阅了该《招股说明书》,并对其中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
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信达律师认为,《招股说明书》对《法律意见书》
和《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的引用不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而可能引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三、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具备
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招
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信达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适当;除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外,发行人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股票发行上市条件。




    本《律师工作报告》一式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114
                                                            律师工作报告


(此页无正文,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      炯




    经办律师:

                      任宝明                       陈锦屏




                      伍    艳



                                                       年    月      日




                                 5-2-115
                                                                                                                              律师工作报告




附件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表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注册地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目前主营业务
                                                                                                                             精密零部件模
  1    通达集团                                     开曼群岛     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
                                                                                                                                具贸易
                                                                                                                             未实际开展具
  2    Tong Da Holdings (BVI) Limited                 BVI        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
                                                                                                                                体业务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3    Tongda Modern Home International Limited       BVI                                             --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TONGDA (SHANGHAI) COMPANY LIMITED/通达(上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4                                                 中国香港                                          --
       海)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生产各类电器装饰件、
                                                                 通达(上海)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电器塑料件、五金模     主要生产及销
  5    通达(上海)电器装饰件有限公司                 中国
                                                                 业                                   具,销售公司自产产     售标签、标贴
                                                                                                      品。
                                                                 通达(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40%,名
       TONGDA FUSO (HK) COMPANY LIMITED/通达扶桑                                                                             未实际开展具
  6                                                 中国香港     实通达(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60%控     --
       (香港)有限公司                                                                                                         体业务
                                                                 制的企业
                                                                                                      生产各类不干胶标签、
                                                                                                      各类电器、汽车标贴及
                                                                 通达扶桑(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主要生产及销
  7    通达扶桑印务(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                                            装饰件,包装装潢印
                                                                 的企业                                                      售标签、标贴
                                                                                                      刷,销售公司自产产
                                                                                                      品。
       TONGDA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通达集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8                                                 中国香港                                          --                       物业租赁
       团国际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5-2-116
                                                                                                                                      律师工作报告



     EVERTARGET (HONG KONG) LIMITED           /爱美佳(香                通达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                              未实际开展具
9                                                           中国香港                                          --
     港)有限公司                                                        企业                                                          体业务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10   EVER TARGET LIMITED/爱美佳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生产各种规格电阻、电
                                                                                                              容、电子原器件、电器
                                                                                                              装饰件及卫星电视接     未实际开展具
11   福建省石狮市通达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       爱美佳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业
                                                                                                              收机,生产电子影音播     体业务
                                                                                                              放设备(不含国家限制
                                                                                                              及禁止类品种)。
                                                                                                                                     未实际开展具
12   Tongda Precision Company Limited/通达精密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爱美佳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业         --
                                                                                                                                       体业务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13   TABCOMBE CONSULTANTS LIMITED                             BVI                                             --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业
14   TAXDEAL PROPERTIES LIMITED                               BVI                                             --
                                                                         控制的企业                                                      务
     TONG DA GENERAL HOLDINGS (H.K.) LIMITED/通达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机顶盒、原材
15                                                          中国香港                                          --
     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料、手机贸易
     MEIJITSU TONGDA (HK) COMPANY LIMITED/名实通                         通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未实际开展具
16                                                          中国香港                                          --
     达(香港)有限公司                                                  的企业                                                        体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增
                                                                                                              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名实通达(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不含分销、国家专营   主要生产及销
17   达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
                                                                         的企业                               专控商品)。许可经营   售标签、标贴
                                                                                                              项目是:包装装潢印刷
                                                                                                              品印刷;开发、生产经



                                                                     5-2-117
                                                                                                                              律师工作报告



                                                                                                   营消费类电子电器装
                                                                                                   饰件。
                                                                通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18   SOUTH WIN LIMITED/南翔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                         汽车租赁
                                                                的企业
     TONGDA (SHENZHENG) COMPANY LIMITED/通达(深                通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未实际开展具
19                                                 中国香港                                        --
     圳)有限公司                                               的企业                                                         体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不动
                                                                                                   产租赁。(以上均不涉
                                                                                                   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
                                                                                                                            主要生产及销
                                                                                                   管理措施项目,限制的
                                                                                                                            售家电壳体及
                                                                通达(深圳)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20   通达五金(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                                                                   五金机顶盒壳
                                                                业                                 可经营),许可经营项
                                                                                                                            体,原材料贸易
                                                                                                   目是:生产经营五金制
                                                                                                                               及租赁
                                                                                                   品、电子元器件、电子
                                                                                                   专用设备、卫星通信系
                                                                                                   统设备、塑胶制品。
                                                                                                   研发、生产和销售:精
                                                                                                   密五金配件、家用小电
                                                                                                   器、电话机、GPS 导航、
                                                                                                   电脑及其配件、数字机     主要生产及销
                                                                通达(深圳)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顶盒(不含卫星地面接     售家电壳体及
21   通达精密组件(东莞)有限公司                    中国
                                                                业                                 收设施)、灯、塑胶制     五金机顶盒壳
                                                                                                   品、五金制品(不含电          体
                                                                                                   镀);货物或技术进出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



                                                            5-2-118
                                                                                                                                     律师工作报告



                                                                                                            进出口除外)。(以上
                                                                                                            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
                                                                                                            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加工、生产、研发、销
                                                                                                            售:家电、手机、五金
                                                                         通达精密组件(东莞)有限公司直接
22   通达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中国                                          配件、塑胶制品、家电     设备租赁
                                                                         控制的企业
                                                                                                            小电器;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
                                                                                                                                   投资控股及贸
                                                                         通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23   Tongda General (HK) Limited/通达企业(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                     易(机器设备贸
                                                                         的企业
                                                                                                                                       易)
                                                                                                            生产混合集成电路、光
                                                                                                            电子器件、新型元器     主要生产及销
                                                                         通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件,小家电,电器装饰   售家电壳体、手
24   福建省石狮市通达电器有限公司                             中国
                                                                         的企业                             件;手机零部件、汽车   机后壳、汽车内
                                                                                                            零部件、模具加工制         饰件
                                                                                                            造。
     TONGDA (XIAMEN) COMPANY LIMITED/通达(厦门)                        通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未实际开展具
25                                                          中国香港                                        --
     有限公司                                                            的企业                                                       体业务
     GRAND PROSPER INVESTMENTS LIMITED/鸿盛投资                          通达(厦门)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未实际开展具
26                                                          中国香港                                        --
     有限公司                                                            业                                                           体业务
                                                                         通达(厦门)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主要生产及销
27   通达科技                                                 中国
                                                                         业                                 验发展;塑料零件制     售手机结构件;



                                                                     5-2-119
                                                                                               律师工作报告



                                                                      造;其他塑料制品制
                                                                      造;模具制造;机器人
                                                                      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
                                                                      发、制造及销售(不含
                                                                      须经许可审批的项
                                                                      目);塑料加工专用设
                                                                      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
                                                                      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
                                                                      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
                                                                      审批的项目);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
                                                                      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
                                                                      机械设备、零配件、原
                                                                      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
                                                                      另附进出口商品目
                                                                      录),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以
                                                                      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
                                                                      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
                                                                      施范围内的项目)
                                                                      生产新型平板显示器
                                                                                             主要生产及销
                                                                      件,手机配件,电器装
                                                                                             售汽车内饰件、
28   石狮市通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通达科技直接控制的企业   饰件、电铸铭牌;汽车
                                                                                             手机配件、物业
                                                                      零部件、模具加工制
                                                                                                 租赁
                                                                      造;产品检测服务;自




                                         5-2-120
                                                                                                                                        律师工作报告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
                                                                                                               经营各类电器塑胶外
                                                                                                               壳、塑胶配件及塑胶制
                                                                                                               品;生产经营塑胶模     主要生产及销
29   深圳通达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       通达科技直接控制的企业
                                                                                                               具、塑胶制品的移印、   售充电器外壳
                                                                                                               丝印、喷油;电子烟雾
                                                                                                               化器(非烟草制品、不
                                                                                                               含烟草成分)生产。
     Tongd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通达精密                                                                             手机精密零部
30                                                            中国香港     通达科技直接控制的企业              --
     科技有限公司                                                                                                                        件贸易
     Tongda Technology Innovation (HK) Ltd/通达科技创新(香                通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                             未实际开展具
31                                                            中国香港                                         --
     港)有限公司                                                          企业                                                          体业务
                                                                           Tongda Technology Innovation (HK)                          新设立,暂未开
32   Tongda Technology Innovation (Korea) Limited               韩国                                           --
                                                                           Ltd 直接控制的企业                                          展具体业务
     TONGDA      PRECISION     TECHNOLOGY(SINGAPORE)                       通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
33                                                            新加坡                                           --                     管理咨询服务
     PTE.LTD                                                               企业
                                                                                                               橡胶零件制造;再生橡
                                                                                                                                      主要生产及销
                                                                                                               胶制造;其他橡胶制品
                                                                           通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                             售手机、笔记本
34   通达(厦门)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中国                                           制造;塑料零件制造;
                                                                           企业                                                       电脑的精密三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金
                                                                                                                                        防零部件
                                                                                                               属结构制造;锻件及粉



                                                                       5-2-121
                                                                                             律师工作报告



                                                                    末冶金制品制造;其他
                                                                    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不含须经前置审批
                                                                    许可的项目);模具制
                                                                    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
                                                                    的设计、研发、制造及
                                                                    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
                                                                    批的项目);橡胶加工
                                                                    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经营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不另附进出口商品
                                                                    目录),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以上经营项目不含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
                                                                    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有色
                                                                    金属合金制造;技术玻
                                                                                           主要生产及销
                                                                    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
35   通达(石狮)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通达科技直接控制的企业                          售手机结构件、
                                                                    制品制造;未封口玻璃
                                                                                             电脑壳体
                                                                    外壳及其他玻璃制品
                                                                    制造;塑料制品制造;
                                                                    模具制造;工业机器人




                                       5-2-122
                                 律师工作报告



          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
          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
          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
          发;服务消费机器人销
          售;人工智能硬件销
          售;智能机器人销售;
          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
          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
          制造;文化场馆用智能
          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
          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
          造装备销售;软件开
          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
          务;技术推广服务;塑
          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
          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5-2-123
                                                                                                                               律师工作报告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塑
                                                                                                       料零件制造;其他塑料
                                                                                                       制品制造;通信终端设
                                                                                                       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经营本企业
                                                                                                       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
                                                                                                                              主要生产及销
36   通达(厦门)通讯有限公司                          中国       通达科技直接控制的企业               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
                                                                                                                              售手机结构件
                                                                                                       设备、零配件、原辅材
                                                                                                       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
                                                                                                       进出口商品目录),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37   Best Buy Limited                                  BVI                                             --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38   WISDOM MARK INDUSTRIES LIMITED                    BVI                                             --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39   Tongda Overseas Company Limited                   BVI                                             --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TONGDA       OVERSEAS       MACAO   COMERCIAL                                                     商业代理及中介服务; 手机外壳、家电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40   OFFSHORE LIMITED/通达海外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   中国澳门                                          遥距售卖业务;提供文   外壳及机顶盒
                                                                  控制的企业
     公司                                                                                              件服务;接待客户,为      贸易



                                                              5-2-124
                                                                                                                                      律师工作报告



                                                                                                             其提供咨询、预定、登
                                                                                                             记及接洽订单服务;行
                                                                                                             政及档案支援业务
     TONG DA OPTICAL FIBER TECHNOLOGY LIMITED/通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41                                                         中国香港                                          --
     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通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       生产通讯光纤电缆和
42   厦门通达光缆有限公司                                    中国                                                                     物业租赁
                                                                        企业                                 数控电缆。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43   Tongda Optical Company Limited/通达光电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TONGDA       SMART      TECHNOLOGY        COMPANY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44                                                         中国香港                                          --
     LIMITED/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
                                                                        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       (光电子器件),手机   未实际开展具
45   石狮市通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
                                                                        企业                                 配件,电器装饰件、电      体业务
                                                                                                             铸铭牌。
                                                                                                             从事复合材料、机壳类   主要生产及销
                                                                        石狮市通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直接
46   石狮市通达精雕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                                            产品、镜头相关组件的   售手机壳体、中
                                                                        控制的企业
                                                                                                             生产加工、研发。          框配件
     Tongda Yang Fan Holdings Limited/通达扬帆控股有限公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47                                                         开曼群岛                                          --
     司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通达扬帆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                              未实际开展具
48   Tongda Yang Fan Holdings (BVI) Limited                  BVI                                             --
                                                                        企业                                                           体业务
     TONGDA YF(HK) COMPANY LIMITED/通达扬帆(香港)                     Tongda   Yan   Fan   Holdings(BVI)                          未实际开展具
49                                                         中国香港                                          --
     有限公司                                                           Limited 直接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通达扬帆(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研发、加工、生产、销   生产及销售机
50   通达扬帆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中国
                                                                        的企业                               售:五金制品、塑胶制     顶盒壳体



                                                                    5-2-125
                                                                                                                                       律师工作报告



                                                                                                               品、电子元器件、电子
                                                                                                               专用设备、卫星通信系
                                                                                                               统设备;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
     Tongda Healthcare Products Company Limited/通达健康产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51                                                           中国香港                                          --
     品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Tongda Healthcar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通达健康                通达健康产品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                              未实际开展具
52                                                           中国香港                                          --
     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体业务
     Tongda Leisure Products Company Limited/通达时尚用品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                          未实际开展具
53                                                           中国香港                                          --
     有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体业务
                                                                                                                                      未实际开展具
54   Cloud Ace Limited/云峰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
                                                                                                                                        体业务
                                                                                                                                      未实际开展具
55   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                       BVI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
                                                                                                                                        体业务
     TONGDA HONG TAI HOLDINGS LIMITED/通达宏泰控
56                                                           开曼群岛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                      投资控股
     股有限公司(02363HK)
                                                                          通达宏泰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                              未实际开展具
57   Tongda HT Holdings (BVI) Ltd.                             BVI                                             --
                                                                          企业                                                          体业务
     TONGDA       HT   TECHNOLOGY          (HK)   COMPANY                 Tongda HT Holdings (BVI) Ltd. 持有                          未实际开展具
58                                                           中国香港                                          --
     LIMITED/通达宏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企业                                                体业务
                                                                                                               五金电子塑料零组件
                                                                                                               的研发、制造与装配;
                                                                                                                                      生产及销售各
                                                                          通达宏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直接     金属制品模具设计与
59   通达宏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中国                                                                   类笔记本电脑
                                                                          控制的企业                           制造,销售自产产品。
                                                                                                                                         外壳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5-2-126
                                                                                                                                       律师工作报告



                                                                                                                                      未实际开展具
60   Tongda Group (Asia) Ltd/通达集团(亚洲)有限公司           BVI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
                                                                                                                                        体业务
                                                                           通达集团(亚洲)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未实际开展具
61   Best Chance Group Limited                                  BVI                                           --
                                                                           的企业                                                       体业务
                                                                           通达集团(亚洲)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未实际开展具
62   CREDENCE TECHNOLOGY LIMITED                                BVI                                           --
                                                                           的企业                                                       体业务
                                                                           CREDENCE          TECHNOLOGY
63   SUNTONG MOTORS LIMITED/建达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                      电子材料贸易
                                                                           LIMITED 直接控制的企业
                                                                                                              生产小型电动机、小型
                                                                           建达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                             生产及销售变
64   石狮市通达电机有限公司                                     中国                                          风机、微特电机及其精
                                                                           企业                                                         频电机
                                                                                                              密制造。
     Tongda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通达(中国)                通达集团(亚洲)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未实际开展具
65                                                            中国香港                                        --
     投资有限公司                                                          的企业                                                       体业务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
                                                                                                              销策划;电子产品、五
                                                                                                              金交电、塑胶产品、光
                                                                                                              电产品及配件的批发
                                                                           通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66   通达(厦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                                          及进出口;思明区         物业租赁
                                                                           的企业
                                                                                                              03-07 片区 2010P06 地
                                                                                                              块的建设、物业服务及
                                                                                                              相关配套服务;停车场
                                                                                                              经营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
                                                                           通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销策划;电子产品、五
67   通达(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                                                                   投资咨询
                                                                           的企业                             金交电、塑胶制品的批
                                                                                                              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



                                                                       5-2-127
                                                                                                                               律师工作报告



                                                                                                       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
                                                                                                       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
                                                                                                       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
                                                                                                       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申请)。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
                                                                 通达(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      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
68   天津富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中国                                                                         --
                                                                 公司持股 25%的企业                    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
                                                                                                       及相关咨询服务。
                                                                                                                              未实际开展具
69   Bestland Capital Limited/利达资本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
                                                                                                                                体业务
                                                                                                       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
                                                                 利达资本有限公司持股 23.26%(最大
70   厦门中南弘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                                             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          --
                                                                 股东)的企业
                                                                                                       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未实际开展具
71   CLOUD ACE LIMITED                                BVI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
                                                                                                                                体业务
     EXCEL RICHLY INVESTMENT LIMITED/兴裕投资有限                                                                             未实际开展具
72                                                  中国香港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
     公司                                                                                                                       体业务
                                                                                                                              未实际开展具
73   E-Growth Resources Limited                       BVI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
                                                                                                                                体业务
     CHINA PHARMACEUTICAL GROUP (HK) COMPANY                     E-Growth Resources Limited 直接控制                          未实际开展具
74                                                  中国香港                                           --
     LIMITED/中国国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的企业                                                         体业务
                                                                                                                              未实际开展具
75   Frameable Co Ltd.                              中国香港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
                                                                                                                                体业务
76   LUNGTA LIMITED/川达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                      物业租赁




                                                             5-2-128
                                                                                                                      律师工作报告



                                                                                                                     未实际开展具
77   Reach Prosperity Co.Ltd/昌升达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
                                                                                                                       体业务
                                                                                              手机、掌上电脑、笔记
                                                                                              本电脑及相关电子产
                                                                                              品的设计、制造及维
                                                                                              修,以及上述产品相关
                                                           昌升达有限公司(最大股东)持股     原材料及半成品的进     生产电脑及配
78   联达电脑(厦门)有限公司                   中国
                                                           35.74%的企业,且王亚华担任董事     出口。(不涉及国营贸       件
                                                                                              易商品,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
                                                                                              家有关规定办理申
                                                                                              请。)
                                                                                              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
                                                                                              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
                                                                                              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
                                                                                              的事项);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
                                                                                              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
                                                           联达电脑(厦门)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推广服务;其他技术推   生产电脑及配
79   厦门联达兴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
                                                           的企业                             广服务;其他未列明科       件
                                                                                              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
                                                                                              机零部件制造;其他计
                                                                                              算机制造;通信系统设
                                                                                              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
                                                                                              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




                                                       5-2-129
                                                                                                                                     律师工作报告



                                                                                                            造;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
                                                                                                            出口商品目录),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
                                                                                                            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
                                                                                                            备、零配件、原辅材料
                                                                                                            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
                                                                                                            出口商品目录),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
                                                                                                            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
                                                                                                            批的经营项目)。
     Lengda Technology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联达科                联达电脑(厦门)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                          电脑、原材料贸
80                                                            中国香港                                      --
     技(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                                                           易
     SHARP SOUTH INVESTMENT LIMITED/南富投资有限                                                                                   未实际开展具
81                                                            中国香港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
     公司                                                                                                                             体业务
     China Glory Tea Enterprises Group Limited/中国荣耀茶业              南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5%的企业,
82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王亚南担任董事
     The Hong Kong Union of Tea Masters Limited 香港茶人荟
83                                                            中国香港   王亚南持股 10%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                     茶叶贸易投资
     有限公司




                                                                    5-2-130
                                                                                                                                         律师工作报告



                                                                                                                                        计算机销售及
84   Synertech World Limited/新科世界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
                                                                                                                                        提供咨询服务
                                                                                                                                        未实际开展具
85   TOP VIEW CONSULTANTS INC.                                   BVI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
                                                                                                                                          体业务
     Yi Zhong Fund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一中基金管                                                                                未实际开展具
86                                                             中国香港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
     理有限公司                                                                                                                           体业务
                                                                                                               从事科技、环保信息咨
                                                                                                                                        未实际开展具
87   通达(石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询(不含证券期货咨
                                                                                                                                          体业务
                                                                                                               询)服务。
                                                                            王亚南持股 50%股权并担任董事的                              未实际开展具
88   Wise Union Group Limited/智联集团有限公司                   BVI                                           --
                                                                            企业                                                          体业务
     China International Fashion Park Limited/中国国际时尚园
89                                                             中国香港     智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5%的企业     --                        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
                                                                                                               划;投资咨询;商务咨
                                                                            中国国际时尚园有限公司持股
90   时尚园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                                          询;市场信息咨询;物      管理咨询
                                                                            100%,王亚南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流信息咨询;会议服
                                                                                                               务。
91   ENHANCE DEVELOPMENT LIMITED                                 BVI        王亚南持股 29%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                          投资控股
                                                                            ENHANCE          DEVELOPMENT
92   Best Time Group Limited/裕田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LIMITED 持股 100%,且王亚南担任    --                        投资控股
                                                                            董事的企业
                                                                                                               在南平市“八仙小
                                                                            裕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且王亚
93   福建象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区 ”A22-2 、 A22-3 、        --
                                                                            南担任董事
                                                                                                               A22-4、B02、B03、B08、




                                                                        5-2-131
                                                                                                              律师工作报告



                                                                                     09、10、B12、B13、
                                                                                     B14、B19-1、B20、B21、
                                                                                     B22、B23-1、B23-2、
                                                                                     B24 、 B26 、 C10-1 、
                                                                                     C10-3、C11-1、C12-1、
                                                                                     C12-2、C13-1、E03、
                                                                                     E05-1、E05-2、E11 地
                                                                                     块规划范围内建造、出
                                                                                     售、出租商住楼宇及提
                                                                                     供相应的物业管理。
                                                 ENHANCE            DEVELOPMENT
94   新时代(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LIMITED 持股 100%,且王亚南担任     --                       投资控股
                                                 董事
                                                                                     在泉州市区刺桐南段
                                                                                     东霞小学以西规划红
95   泉州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新时代(中国)有限公司持股 100%     线图内建造“新时代豪         --
                                                                                     园”商住楼,用于出售、
                                                                                     出租及自营。
                                                 ENHANCE            DEVELOPMENT
96   裕田(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LIMITED 持股 100%,且王亚南担任     --                       投资控股
                                                 董事的企业
                                                 ENHANCE            DEVELOPMENT
97   Capture Development Limited      BVI        LIMITED 持股 100%的企业,且王亚     --                       投资控股
                                                 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Capture Development Limited 持 股
98   鸿富投资有限公司                 BVI                                            --                       投资控股
                                                 30%,且王亚南担任董事



                                             5-2-132
                                                                                                                 律师工作报告



                                                      鸿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且王
99    友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亚南担任董事
                                                                                        综合开发建设及经营
                                                                                        闽南黄金海岸经济区,
                                                                                        商住楼,海滨浴场,游
                                                                                        乐场,游艇俱乐部,健
                                                                                        身中心等配套设施;自
                                                                                        有房地产经营;物业管
                                                                                        理;酒店管理;游泳池
                                                      友邦国际集团有限公持股 100%的企
100   石狮市闽南黄金海岸渡假村有限公司     中国                                         管理;停车场管理;旅         --
                                                      业
                                                                                        游管理;游乐场管理;
                                                                                        企业策划及管理咨询
                                                                                        (不含证券、期货、金
                                                                                        融投资咨询);财务咨
                                                                                        询;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
                                                                                        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资产
                                                                                        管理(法律、行政法规
                                                                                        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
                                                                                        行政审批的项目除
101   深圳中南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
                                                                                        外);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投
                                                                                        资项目策划;经济信息
                                                                                        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102   南平瑞峰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在南平市“八仙小             --



                                                  5-2-133
                                                                                               律师工作报告



                                                                       区”C01、02、03、04、
                                                                       05、C06 地块规划范围
                                                                       内建造、出售、出租商
                                                                       住楼宇及提供相应的
                                                                       物业管理。
                                                                       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
                                                                       圾处置(清运);城市
                                                                       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
103   福建象屿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物业服务评估;住宅水        --
                                                                       电安装维护服务;房地
                                                                       产咨询;房地产评估;
                                                                       房地产经纪;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建筑物清洁
                                                                       服务;寄卖服务;家政
                                                                       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
                                                                       代管理;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城市绿化管理;
                                                                       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
                                                                       销售;互联网销售(除




                                            5-2-134
                                                                                                律师工作报告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销售代理;货物
                                                                       进出口;食品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在南平市“八仙小区”
                                                                       A03、A07、08、09、
                                                                       12、A11、A18、19、
                                                                       A20 、 A21-3 、 A29 、
                                                                       B04 、 B05 、 B25-1 、
104   南平市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
                                                                       B25-2、C11-2、C11-3、
                                                                       C12-3 地 块规 范 范 围
                                                                       内建造、出售、出租商
                                                                       住楼宇及提供相应的
                                                                       物业管理。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以上均不含限制项
                                                                       目);受托资产管理(不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
105   深圳中南弘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
                                                                       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
                                                                       其他限制项目);受托
                                                                       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
                                                                       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5-2-135
                                                                                                            律师工作报告



                                                                                   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
                                                                                   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
                                                                                   管理业务);托管理创
                                                                                   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
                                                                                   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
                                                                                   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
                                                                                   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
                                                                                   资管理顾问;对未上市
                                                                                   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
                                                                                   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
                                                                                   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
                                                                                   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
                                                                                   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务);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
106   中南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         --
                                                                                   相关咨询服务。
                                                                                   游泳;自由式滑雪;单
                                                                                   板滑雪;演出经纪;销
107   北京香江常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
                                                                                   售食品;文艺表演;餐
                                                                                   饮服务;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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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投资管理;企业策划;
          会议服务;物业管理;
          技术推广服务;销售商
          品房、日用品、体育用
          品、文具用品、工艺品、
          通讯设备、机械设备、
          建筑材料、电子产品、
          针纺织品、服装鞋帽、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出租商业用房;旅
          游信息咨询;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体
          育项目经营;企业管
          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服务;票务代理;航空
          机票销售代理;清洁服
          务(不含餐具消毒);
          儿童游乐设施经营(不
          含电子游艺设施);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演出经纪、文
          艺表演、销售食品、单
          板滑雪、游泳、自由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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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工作报告



                                                                                                       滑雪、餐饮服务以及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王亚南持股 21%且担任董事,王亚华
 108     KENFUL INVESTMENTS LIMITED/建丰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                       房地产投资
                                                                    持股 18%且担任董事
         KEYWEL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109                                                     BVI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                            --
         启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服装鞋帽,皮件,皮具,
                                                                                                       皮革制品,百货,五金
                                                                                                       交电,建材,机电产品,
                                                                                                                                未实际开展具
 110     上海宝浪鞋业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扬控制的企业                   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
                                                                                                                                  体业务
                                                                                                       险品),批发零售,室
                                                                                                       内装潢服务,商品信息
                                                                                                       服务,附分支一个。




附件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基本信息

集团名                                                                    注册信息                                                        是否
             公司名称
  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股东及持股比例          正




                                                                5-2-138
                                                                                                                                    律师工作报告




                                                                                                                                          常经
                                                                                                                                           营
                                       230, STADIUM
                                                                                                                        OSINVEST
         DESIPRO PTE.                  BOULEVARD,
                          2009.10.22                       Trading of sproting and athletic goods                      PTE,LTD.持股        是
             LTD.                      397799,
                                                                                                                             100%
                                       SINGAPORE.
                                                           生产体育用品、室内和户外运动用品,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
                                                           品同类商品、自行车、化妆品、厨房用具、电器产品、通讯设
                                                           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钟表
                                                           眼镜(除角膜接触镜)、玩具、动物用清洁剂、动物饲料、与
                                                           运动相关的器材零部件和配套用品、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
         上海莘威运动                  上海市闵行区申北    百货、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皮革制品、橡胶制品、    LEXI S.A.持股
                          1996.11.28                                                                                                       是
迪卡侬    品有限公司                   路2号               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制品、化妆品、一类医疗器械、二            100%
                                                           类医疗器械(涉及许可证的除外)、个人防护用品的批发、进
                                                           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食品流通(限批发),并提供相
                                                           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体育用品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市场营销
                                       中国(上海)自由贸
         迪畅(上海)管                                    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计算机系统集成
                                       易试验区富特西一                                                               LEXI S.A. 持 股
         理咨询有限公     2014.09.18                       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                          是
                                       路 477 号一层 A75                                                              100%
              司                                           务;体育用品、健身器材、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机械设备、
                                       室
                                                           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一类医疗器械的进出口、批发,并提供



                                                                      5-2-139
                                                                                                                                     律师工作报告




                                                             相关技术咨询和配套业务。
                                                             一般项目:体育场所经营;健身休闲活动、健身信息咨询、健
                                                             身管理,体育用品及器材、体育运动用途无动力航空器、运动
                                                             船和娱乐船及其装备,与运动相关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与
                                                             运动相关的器材零部件和配套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针纺
                                                             织品、服装鞋帽、五金及电子电器产品、仪器仪表、通讯产品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钟表眼镜、
                                                             厨房用具、消毒用品、户外装备、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
                                                             玩具、动物用清洁剂及清洁用品、动物饲料的批发、零售、佣
                                                                                                                        迪卡侬(上海)投
                                       中国(上海)自由      金代理(拍卖除外);计算机、软件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及其他
         迪卡侬(上海)                                                                                                 资有限公司持股
                                       贸易试验区浦东大      相关服务;经营相关的配套业务、售后服务和咨询服务;体育
         体育用品有限     2003.09.08                                                                                    94.92%;迪卡侬欧    是
                                       道 1200 号 2 楼 201   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体育设施和设备管理;部分承租商铺的出
             公司                                                                                                       洲 公 司 持 股
                                       室                    租;停车场(库)的经营;受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
                                                                                                                        5.08%
                                                             外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下列服务: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调查
                                                             除外);承接本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
                                                             包、员工培训与管理;自有设备的租赁;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Wagner Spray                  1770 Fernbrook Ln,                                                               Wagner Holding,
Wagner                    1993.04.23                                                                                                        是
             Tech                      55447,                It operates as a spray painting products manufacturer.      Inc.及 Wagner



                                                                        5-2-140
                                                                                                                                       律师工作报告




         Corporation                 MINNESOTA,                                                                        International AG
                                     Plymouth United                                                                   合计持股 100%
                                     States
                                     Otto-Lilienthal-Str.
                                     18, Markdorf,                                                                         Wagner
        J. WAGNER
                        2000.01.01   88677, Germany         Manufacture of other general-purpose machinery n.e.c.      International AG       是
           GmbH
                                     Post Box: 11 20,                                                                    持股 100%
                                     88669, Markdorf
         WAGNER
                                     14-16 Kevlar Close                                                                    Wagner
        SPRAYTECH
                        1997.05.26   Braeside Victoria      Paint-spraying tool distributor                            International AG       是
        AUSTRALIA
                                     VIC 3195 Australia                                                                  持股 100%
          PTY LTD
                                                                                                                        Personal Care
           IONIQ                     Otto-Lilienthal-Str.                                                                Verwaltungs
       Skincare GmbH    2019.02.01   18 Markdorf 88677      Manufacture of perfumes and toilet preparations            GmbH 持股 50%;        是
         & Co. KG                    Germany                                                                             J. WAGNER
                                                                                                                       GmbH 持股 50%
                                                            设计、生产各类表面喷涂设备,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瓦格纳尔喷涂                  上海市江场三路                                                                        Wagner
                                                            自产产品及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
       设备(上海)有   1998.09.16   56、58 号一层 101、                                                               International AG       是
                                                            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
       限公司                        102 室                                                                              持股 100%
                                                            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宜家    IKEA Supply     1990.08.21   Grüssenweg 15         Wholesale of furniture, carpets and lighting equipment       Inter IKEA           是




                                                                       5-2-141
                                                                                                                        律师工作报告




    AG                      4133 Pratteln                                                                 Holding BV 持股
                            Switzerland                                                                        100%
                                               商品批发、商品进出口、以及包括存货管理,整批货物的集中、
                                               分类和分级,整批货物的拆包和拆零,送货服务、冷藏、存贮、
                                               仓储和泊车服务,促销、营销和广告(限自我宣传)、安装及
                                               包括维修、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在内的售后服务的相关附属服
                                               务。商品包括家具、家居用品、器具以及玩具、绿色植物、大
                                               型家用电器,设备包装及相关材料,以及任何和所有上述产品
宜家采购(上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                                                              IKEA Supply AG
               2001.06.29                      的零部件和原材料(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                          是
海)有限公司                镇洞业路 888 号                                                                 持股 100%
                                               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承办海运、陆
                                               运进出口货物和国际展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订舱(船
                                               租、包舱)、托运、仓储、包装;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
                                               拼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代理报关、报
                                               验、保险;缮制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提供
                                               国际货运代理咨询业务。
                                               家具、家居用品、器具以及玩具、绿色植物、大型家用电器、
                                               设备包装及相关材料、以及上述产品的零部件和原材料的批
                            中国(上海)自由   发、进出口,仓库和物业的出租、管理和仓储服务(包括存货
宜家分拨(上                贸易试验区临港新   管理;整批货物的集中、分类和分级;整批货物的拆包和拆零; IKEA Supply AG
               2006.06.22                                                                                                      是
海)有限公司                片区新杨路 1588    送货服务、冷藏、存贮和泊车服务),上述商品的设计和测试,     持股 100%
                            号1幢              上述商品的安装及包括维修、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在内的售后
                                               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



                                                        5-2-142
                                                                                                                            律师工作报告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私人物品、
                                                   国际展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托运、订舱、仓储、中
                                                   转、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结算运杂费业务,库存管理;整批货物的集中、分类、分级、
宜家物流分拨
                              天津空港经济区纬     拆包、拆零服务;仓储服务(食品、危险品除外);自有仓库     IKEA Supply AG
(天津)有限公   2013.06.17                                                                                                        是
                              十道 125 号          出租;停车管理服务;宜家产品范围内的家具、家居用品以及       持股 100%
     司
                                                   其他相关产品(包括化妆品、器具、玩具、大型家用电器、家
                                                   用电子产品、文教及体育用品、绿色植物以及上述产品的零部
                                                   件)的批发、进出口;为客户提供安装、维修、信息咨询等售
                                                   后服务。
                                                   受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下
                                                   列服务:投资经营决策、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研究开发和技
                                                   术支持、市场信息咨询、承接本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
                                                   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员工培训与管理;从事家具、家居产品、
                                                   日用品、化妆品、玩具、厨房刀具、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     家用五金工具、文具、体育用品、消防器材、自行车、绿色植
宜家贸易(中                                                                                                  IKEA Supply AG
                 2016.07.04   御路 550 号 2 层 1   物以及上述产品的零件和部件,包装及物料搬运设备及其部分                          是
国)有限公司                                                                                                    持股 100%
                              号                   和所有的零件、组件和原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并提供上述产品的组装、保养和维修、售后服务及
                                                   其他相关配套服务;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
                                                   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
                                                   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
                                                   括:揽货、订舱(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中转、



                                                              5-2-143
                                                                                                                                    律师工作报告




                                                          货物的监装监卸、包装、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及交付运杂费、
                                                          报关、报检、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和运输咨询业务(不
                                                          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
                                                          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一般项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玻璃保温
                                                          容器制造;母婴用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体育用品制造;体育
                                                          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
                                                          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塑料制品
         浙江哈尔斯真
                                                          销售;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通信设备销     截至 2021 年 6 月
         空器皿股份有                 浙江省永康经济开
哈尔斯                   1995.05.23                       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喷涂加工;金属表面     30 日,吕强持股       是
            限公司                    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健身休闲活动;软件开发         47.78 %
         (002615.SZ)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
                                                          发区金都路 968 号;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东路 2
                                                          号 6 号。)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智能产品与互联网平台的技术服务;电       刘书润持股
         深圳市云顶信
云顶信                                街道大冲社区大冲    子智能产品与互联网平台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经营电子     32%;安徽华米信
         息技术有限公    2016.05.03                                                                                                        是
  息                                  一路 18 号大冲商    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家用电器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 息科技有限公司
              司
                                      务中心(三期)3 栋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持股 19.27%;共



                                                                       5-2-144
                                                                                                                                  律师工作报告




                                     28G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智能产品与互   青城云顶瑞衡投
                                                          联网平台的制造。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
                                                                                                                   13.33%;其他 7
                                                                                                                   只私募基金股东
                                                                                                                   合计持有 35.4%
           现代家居
                        具体情况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第二节之“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所述。
           通达科技
                                                          橡胶零件制造;再生橡胶制造;其他橡胶制品制造;塑料零件
                                                          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
通达集                               厦门市思明区高雄     品制造;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含须经前置审批许可的
                                                                                                                   通达精密科技有
  团                                 路 18 号通达国际     项目);模具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
           精密橡塑     2016.01.05                                                                                   限公司持股          是
                                     中心 22 层 2218 单   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100%
                                     元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
                                                          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
                                                          冲压机床、特种铸造、针织品、服装、塑料制品、运动用品制
                                                          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搬
丰利机   如东县丰利机                如东县丰利镇新建     运;其他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包装服务;质检     刘祝如持股
                        1991.04.24                                                                                                       是
  械     械厂有限公司                东路 558 号          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100%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




                                                                   5-2-145
                                                                                                                                律师工作报告




                                                        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第一类医疗
                                                        器械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
                                                                                                                     CARESTREAM
                                                        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
                                                                                                                     HEALTH HONG
       锐珂(厦门)医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   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KONG
锐珂   疗器材有限公     2006.11.22   工业区翁角路 308   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第一类                         是
                                                                                                                      HOLDING
            司                       号                 医疗器械零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
                                                                                                                     LIMITED 持股
                                                        目);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
                                                                                                                        100%
                                                        目);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
                                                        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5-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