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通达创智: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3-02-20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1181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4-4-1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2

三、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1




                              4-4-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2]0011812 号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
达创智公司)2022 年 1-6 月、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的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以下简称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通达创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通达创智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上述明细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以获取有关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相关证


                             第1页

                             4-4-3
4-4-4
4-4-5
4-4-6
4-4-7
4-4-8
4-4-9
4-4-10
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