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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创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2023-02-20  

                           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四)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层 邮编:518017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电子邮箱(E-mail):info@shujin.cn 网站(Website):www.shujin.cn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信达首意字[2021]第 004-4 号

致: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专项法
律顾问聘请协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的
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
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法律类第 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规则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和《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
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下发了 212919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
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1616 号《审计报告》,信达律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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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出
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信达律师针对补充反馈意见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17816 号《审计报告》,信达律师在对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
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
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四)》中所涉事实进行了核查,并根据对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补充法律意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为信达已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
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的补充,构成《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不可分割的部分;除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另有说明外,本次发行所涉其他法律问题的意见和结
论仍适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
见书(二)》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中的相关表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中的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是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6 月,《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其他释义、律师应声明的事项部
分亦继续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信达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
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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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行人的概况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经核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
授权仍在有效期内,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与上市的议案继续有效,除尚需取得中
国证监会核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之外,发行人已经具备本次发行所必须
的批准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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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发行人仍然是依
法设立、合法存续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
体资格。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
六条的规定。

    2、发行人股东大会已对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
日期事项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条件

    1、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
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的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4,131.32 万元、8,172.54 万
元、12,241.79 万元和 7,504.77 万元,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
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的情形。发行人具备持
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
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
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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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条件

    1、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八
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

    2、规范运作

    (1)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具备健全
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首发管理办
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2)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
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符合
《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
《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
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七
条的规定。

    (5)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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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③最近 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
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
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④本次报送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⑥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7)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
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3、财务与会计

   (1)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
正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
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
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
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4)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
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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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未随意变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5)发行人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发
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价格不失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
润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6)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4,131.32 万元、8,172.54
万元、12,241.79 万元和 7,504.77 万元,发行人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净
利润累计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8,400 万元,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弥
补亏损,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7)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
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
定。

    (8)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
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9)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
条的规定:

    ①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

    ②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③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告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10)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的规定:

    ①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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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④发行人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
收益;

    ⑤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
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⑥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后股票上市的实质条件

    1、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
构,符合《上市规则》第 3.1.1 条第(二)项的规定。

    2、发行人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6 月的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4,131.32 万元、8,172.54 万
元、12,241.79 万元和 7,504.77 万元,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
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的情形,具备持续经营
能力,符合《上市规则》第 3.1.1 条第(三)项的规定。

    3、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8,400 万元,发行人本次发
行及上市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2,800 万股,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的股份
总额的 25%,符合《上市规则》第 3.1.1 第(四)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上市规则》第
3.1.1 条第(六)项的规定。

    5、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
《上市规则》第 3.1.1 条第(七)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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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符合了《公司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
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同意。

    五、发行人的设立

    信达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论述了发行人的设立情
况。经信达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至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设立情况未发生变化。

    六、发行人的独立性

    经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
日,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独立性方面没有发生实质性变
化。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
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达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论述了发行人的发起人、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经信达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
报告》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东及其持
股情况未发生变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

    八、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信达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论述了发行人的股本及
其演变情况。经信达律师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本、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未发
生变化,发行人全体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均为各股东实际持有,发行人的股权
清晰,不存在纠纷或争议,亦不存在股权代持、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
人不存在股东将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设定质押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因股东股权担
保而可能引致的法律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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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发起人及其子
公司现行有效的经营资质如下:

     (1)公司资质

公司名称             资质名称/编号                 核发单位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
                                                      --      2020.05.07       --
                       号:029180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福建省市场监督
                                                              2022.09.08   2025.02.16
             (编号:闽 XK16-204-B0061)         管理局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海关编码:350293002G、检                     2020.05.12      长期
                                               海沧海关
               验检疫备案号:3995615234)
 发行人
                       食品经营许可证        厦门市海沧区市
                                                              2020.05.13   2025.05.12
               (编号:JY33502050129451)      场监督管理局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福建省卫生健康
                 (闽)卫消证字(2020)第                     2020.08.13   2024.08.12
                                                 委员会
                       (02)0060 号
                 实验室认可证书(注册号:    中国合格评定国
                                                              2022.01.19   2028.01.18
                       CNASL15863)            家认可委员会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
                                                      --      2021.01.13       --
                       号:03512302)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海关编码:35029600YU、检                     2019.07.19      长期
                                               海沧海关
               验检疫备案号:3951500024)
创智健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福建省卫生健康
                 (闽)卫消证字(2020)第                     2020.09.07   2024.09.06
                                                 委员会
                       (02)0062 号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中国质量认证中
                                                              2019.10.18   2022.10.17
             (CQC19QY20037R0M/46500)             心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
                                                      --      2021.03.03       --
                       号:04490471)
创智石狮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海关编码:351196091C、检                     2021.03.17      长期
                                               泉州海关
               验检疫备案号:3954501260)

     (2)产品认证

序   认证
               产品名称     证书编号          型号/规格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类型
     中 国                               D90 飞盘(浅蓝色)     2021.02.03
     国 家   静态塑胶玩具   201601220   23195、D90 飞盘(黄   (首次发证日
1                                                                             2026.02.03
     强 制   /飞盘系列      3860112     色)23191、D90 飞盘        期为
     性 产                              (红色)23203、D90    2016.04.21)


                                        5-1-5-10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品 认                                飞盘(橙色)23250、
     证 证                                 D90 飞盘(浅蓝色)
     书                                           607614
                                            D125 飞盘(蓝色)      2021.02.08
               静态塑胶玩具
                              201601220   23226、D125 飞盘(橙   (首次发证日
2              /D125 飞盘系                                                     2026.02.08
                              3860134     色)23190、D125 飞盘        期为
               列
                                            (深蓝色)2548751    2016.04.21)
                                                                   2020.10.22
               静态塑胶玩具
                              201601220                          (首次发证日
3              /儿童高尔夫                       2069965                        2025.10.22
                              3838561                                 期为
               球杆
                                                                 2016.01.19)
               静态塑胶玩具
                                                                   2020.09.17
               /儿童赶海铲
                              202001220                          (首次发证日
5              耙套装                     327011(亮绿、浅蓝)                  2025.03.10
                              3278190                                 期为
               (发行人为生
                                                                 2020.03.10)
               产企业)
               静态塑胶玩具
                                                                   2020.09.14
               /儿童抄网水
                              202001220   327117(蓝色、粉色、   (首次发证日
6              桶套装                                                           2025.01.01
                              3282536             绿色)              期为
               (发行人为生
                                                                 2020.03.29)
               产企业)
                                                                   2021.12.31
               静态塑胶玩具
                              201901220                          (首次发证日
7              /儿童篮球架                       4487196                        2024.10.14
                              3237122                                 期为
               玩具
                                                                 2019.10.14)
               静态塑胶玩具
                              202101220
8              /D125 飞盘二                          331447       2021.03.11    2026.03.11
                              2373481
               代
               静态塑胶玩具
                              202001220
9              /SK900 篮 球                 2780267、2924938      2020.12.29    2025.12.29
                              2358379
               网
                                                                   2022.05.06
               其他车辆玩具
                              202101220                          (首次发证日
10             /儿童多功能                   TD900(二款)                      2026.05.10
                              2387744                                 期为
               滑行车
                                                                 2021.05.10)
                                                                   2022.05.07
               其他车辆玩具   202101220                          (首次发证日
11                                            N-500(二款)                     2026.07.15
               /儿童扭扭车    2400668                                 期为
                                                                 2021.07.15)
                                            深蓝色男款 DKT-
     中   国                              F16C(4126964)、绿色
     国   家   儿童滑板车                       女款 DKT-
                              CQC20113
12   自   愿   /B1-500V2 滑               B23A(4126965)、黄色     2022.01.17    2025.07.23
                              257737
     性   产   板车                           混合款 DKT-
     品   认                              D01A(4127044)、摩卡
     证   证                                  色(4285796)
     书        儿童滑板车
                              CQC20113
13             /Baby1 V2 滑                      4127082          2022.01.17    2025.07.23
                              257740
               板车




                                          5-1-5-11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
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经营资质,上述已取得的经营资质不存在被吊销、
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的情形

    经信达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
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发行人在境外设有全资子公司创智新
加坡、创智马来西亚。

    2022 年 7 月 15 日 , 厦 门 市 商 务 局 向 发 行 人 核 发 了 境 外 投 资 证 第
N3502202200073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核准发行人在新加坡设立 TONGDA
SMART TECH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创智新加坡”)并持有创智
新加坡 100%股权,并通过创智新加坡在马来西亚设立 TONGDA SMART TECH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创智马来西亚”),创智新加坡持有创智马
来西亚 100%股权。2022 年 8 月 5 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发行人核发了
厦发改备案[2022]36 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对发行人通过新设新加坡
公司在马来西亚新建家居塑料制品厂项目予以备案。

    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在新加坡设立创智新加坡,创智新加坡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马来西亚设立创智马来西亚,创智新加坡及创智马来西亚具体情
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第十一节之“3、发行人的对外长期投资情
况”部分所述。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及创智新加坡、创智马来西亚董事王亚华的书面确
认,创智新加坡、创智马来西亚合法设立、有效存续,截至目前尚未开展任何经
营活动。

    (三)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营业务
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5-1-5-12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55,464.67            99.14            94,132.35          99.04

 其他业务收入               478.35             0.86              910.57            0.96

        合计             55,943.03                 100         95,042.92            100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68,895.78            99.48            58,058.52          99.54

 其他业务收入               363.04             0.52              268.46            0.46

        合计             69,258.82                 100         58,326.98            100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发行人的主
营业务突出。

       (四)发行人的持续经营

    1、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发行人的经营期限
为永久经营。
    2、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未出现须终止或解散的事由。
    3 、 根 据 《 审 计 报 告》,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发 行 人 的总 资 产 为
919,266,439.20 元,总负债为 268,193,797.81 元,发行人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
形。
    4、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被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关闭、解散或其他终止经营
的情形。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审计
报告》的记载和《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发行人
存在如下主要关联方: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1-5-13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现代家居和通达投资,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王亚扬、
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

序号      关联方      注册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及
 1       现代家居    中国香港                         /
                                                                               贸易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
                                                                               仅持有发行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人 42.50%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2       通达投资      中国                                                    股份,目前
                                企业管理;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除依
                                                                               没有实际开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具体业务
                                展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附件一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及
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
表”部分所述。

       3、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姓 名                                    关联关系

 王亚华(董事长)、王腾翔、叶金晃、林东云(独立董
                                                                 发行人的现任董事
                   事)、林涛(独立董事)

 黄静(监事会主席)、吴苹、曹七旺(职工代表监事)                发行人的现任监事

 尤军峰(总经理)、张靖国(副总经理)、姬力(副总经
                                                              发行人的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理)、曾祖雷(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王雄文                              发行人报告期内离职的董事

     注:王雄文系王亚华之子,在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执行董事,自 2019 年 12 月 11 日起

不再任执行董事;王腾翔系王亚南之子。

       4、其他关联自然人

       除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下述人员亦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
人

       (1)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5-1-5-14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发行
人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
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其他关联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6、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注册地          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
                                      通达精密组件(东       加工、生产、销售:精密组件,
                                      莞)有限公司于报       压铸、冲压机加工,五金、塑
                                      告期内曾持有该公       胶、模具、电子产品及配件;设
         广东通达精密组
 1                           中国     司 100%股权,于        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件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向无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关联的第三方转让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该公司全部股权                     动)
                                      通达(厦门)通讯
                                      有限公司报告期内
         南安展达电路有                                       加工、销售:立体电路、线路
 2                           中国     曾直接控制的企
             限公司                                               板、塑胶、五金制品
                                      业,于 2019 年 4
                                      月注销
                                      通达(厦门)通讯
                                      有限公司报告期内
                                      直接控制的企业,
         Taiwan Tongda
                                      于 2018 年 10 月
         Communication
                                      29 日 经 高 雄 市 政
 3          Company        中国台湾                              无线通信机械器材制造
        Limited/台湾通达              府核准解散登记,
         通讯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7 月 1
                                      日经台湾桥头地方
                                      法院准予备查声报
                                      清算完结。
                                      通达光电有限公司
                                                             从事扩散板、导光板等光电产品
         通达(厦门)光电               报告期内直接控制
 4                           中国                            及配件、塑胶制品、电子产品及
           科技有限公司               的 企 业 , 于 2020
                                                                   配件的生产加工
                                      年 6 月注销
                                      王 亚 南 持 股
         SCCM ASSET                   23.53%,并于报告
 5      MANAGEMENT         开曼群岛   期内曾担任其董                      --
            LTD                       事,于 2019 年 12
                                      月注销

                                         5-1-5-15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SCCM          ASSET
       中南成长资产管                   MANAGEMENT
 6     理(亚洲)有限       中国香港    LTD 持股 100%的                      --
           公司                         企业,于 2020 年
                                        3 月注销
                                        裕田置业(石狮)管
                                        理有限公司持股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金属材
       上海裕田房产有
 7                            中国      65%,且王亚南担       料、建筑装潢材料批发、零售、
           限公司
                                        任 董 事 长 , 于               代购代销
                                        2019 年 9 月注销
                                        曾经持有发行人
                                        10%的股份,已于       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
 8          同睿投资          中国
                                        2021 年 8 月 4 日注   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销。
                                        王亚扬曾担任其副
        苏恩实业(深                                          一般经营项目是:加工、生产经
 9                            中国      董 事 长 , 于 2021
        圳)有限公司                                            营五金制品、电子零配件。
                                        年 9 月卸任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其申报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销售主要是通过现代家居进行的境外终端客户销
售,其余少量关联销售都是零星的临时性补充调配事项。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模具                                       -           166.13          13.84            434.89
销售产品        现代家居
                                               -                  -               -        8,492.91
及其他

销售原辅        通达科技                       -                  -               -            7.41
  材料          精密橡塑                       -                  -               -            0.70

            合计                               -           166.13          13.84           8,935.91

           营业收入                    55,943.03        95,042.92      69,258.82          58,326.98

            占比                               -           0.17%          0.02%            15.32%

     ①向现代家居销售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查阅相关销售合同, 2019

                                           5-1-5-16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年 1 月至 7 月,发行人通过现代家居销售产品及模具给 Wagner、YETI 等客户,
为了减少关联交易并提升发行人的独立性,经各方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7 月
起,发行人与 Wagner、YETI 等客户直接签署了销售合同,后续由发行人向其直
接销售,剩余少量原来由现代家居与终端客户签署合同但尚未确认收入的模具产
品,仍按原合同履行。2020 年及 2021 年上半年,发行人与现代家居发生的
13.84 万元及 166.13 万元的交易即为剩余的模具产品的交付,后续发行人不再向
现代家居销售商品。
    A、现代家居交易的公允性
    2019 年 1 月至 7 月,在通过现代家居间接销售产品的情况下,现代家居直接
对接 Wagner、YETI 等客户,现代家居作为贸易公司按终端订单金额保留约 3%
的合理贸易费用。

    报告期内福建省上市公司中贸易业务的毛利率情况统计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平均值

 中国武夷(000797)      3.80%           2.73%       7.14%            4.56%

 平潭发展(000592)      3.09%           2.94%       6.71%            4.25%

 合兴包装(002228)      3.65%           4.57%       4.62%            4.28%

 中创环保(300056)        -             2.31%       7.02%            4.67%

 傲农生物(603363)     -0.93%           2.21%       2.42%            1.23%

 纳川股份(300198)      4.57%           3.12%       0.92%            2.87%

 厦门象屿(600057)      2.07%           1.98%       3.09%            2.38%

 建发股份(600153)      1.49%           1.80%       2.61%            1.97%

 ST 冠福(002102)       0.47%           1.12%       2.74%            1.44%

 福日电子(600203)      2.06%           2.32%       1.79%            2.06%

 闽发铝业(002578)      5.16%           3.14%       1.52%            3.27%

 三木集团(000632)      1.79%           1.90%       2.01%            1.90%

 厦门信达(000701)      1.68%           1.75%       1.40%            1.61%

 东方银星(600753)      1.46%           1.27%       2.16%            1.63%

 *ST 厦工(600815)      1.71%           1.52%       0.96%            1.40%

 厦门港务(000905)      1.36%           1.62%       1.48%            1.49%



                                 5-1-5-17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龙溪股份(600592)     1.35%             1.52%             1.59%             1.49%

     平均值           2.17%            2.22%             2.95%              2.50%

    综上,现代家居作为贸易公司按终端订单金额保留约 3%的贸易费用具有合
理性,是公允的。
    B、与现代家居交易的其他情况
    通达集团采用集团内的境外贸易平台销售给境外终端客户是主要的境外销售
模式。发行人股东现代家居为通达集团的境外贸易平台之一,发行人设立初期,
由发行人生产产品后销售给通达集团的境外贸易平台现代家居,现代家居再销售
给 Wagner、YETI 等终端客户。为增强发行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经与客户
协商,2019 年 7 月后发行人直接销售产品给 Wagner、YETI 等终端客户。截至目
前,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采购、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
营的能力。
    2019 年发行人通过现代家居向 Wagner 和 YETI 等无关联终端客户销售产
品,现代家居收取约 3%差价作为合理贸易利润,因此相同型号产品发行人向现
代家居销售的价格与向无关联终端客户销售价格差异率约为 3%。现代家居将终
端客户转移给发行人时点前后最近 1 个月相同型号主要产品(月销售金额超过 5
万美元)的美元售价对比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美元/件
                                    转移前销售给       转移后销售给
                                                                          价格差异率
      产品名称         终端客户     现代家居的价       终端客户的价
                                                                         C=(B-A)/B
                                      格(A)              格B
      瓶盖 DB                                   2.76              2.84          3.00%
                        YETI
      瓶盖 DC2                                  2.83              2.92          3.00%

  立式高压喷枪 A0                            108.31          111.66             3.00%

  手持电动喷枪 A59                            37.16           38.25             2.85%
                       Wagner
  手持电动喷枪 AF3                            37.26           38.15             2.32%

  手持电动喷枪 AF2                            29.05           29.68             2.13%


    Wagner 的手持电动喷枪 AF3、手持电动喷枪 AF2 两个产品的价格差异率与
3%有一定差异,主要是因为 2019 年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Wagner 与发行人进行
协商,对部分产品进行价格调整所致。发行人目前对终端客户的销售和此前向现


                                  5-1-5-18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代家居,以及现代家居向终端客户的销售的定价原则是一致的。

    ②其他关联销售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向通达科技、精密
橡塑销售的材料主要为少量通用塑料米及包装材料,系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物资
的临时性补充调配,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上述交易金额较小,为小
额临时性补充调配事项,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很小。

    关联销售材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对比差异率总体范围如下:
                                         2022 年 1-                   2020
                 项目                                   2021 年度                   2019 年度
                                            6月                       年度
向关联方销售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率范围         -              -           -          2.21%~4.59%


    发行人向通达科技及精密橡塑销售的材料,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
定,价格具有公允性。

    上述关联销售对发行人利润总额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22 年 1-
        项目               公式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6月
    关联销售收入            A                            166.13         13.84          8,935.91

      营业收入              B                         95,042.92     69,258.82         58,326.98

  关联销售收入占比         A÷B                          0.17%         0.02%           15.32%

    关联销售成本            C                            101.45             7.24       6,568.03

      营业成本              D                         71,465.92     51,137.72         43,334.37

  关联销售成本占比         C÷D                          0.14%         0.01%           15.16%
                                        不适用
  期间费用率(注)          E                            9.61%        12.51%            12.28%
关联销售应收账款当期
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利润        F                                   -           3.33         150.62
    总额的影响数
关联销售对利润总额影    G=(A-C)-
                                                          48.71             8.20       1,421.16
        响数              A*E+F
   利润总额(注)           H                         14,816.04      9,865.23          7,222.29

关联销售利润总额占比       G÷H                          0.33%         0.08%           19.68%
   注:期间费用及利润总额均不含股份支付金额的影响。



                                       5-1-5-19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销售收入占比与成本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对利润总
额的影响趋势也与收入成本的变化趋势相同,自 2019 年 7 月起,发行人直接向
终端客户进行销售,剩余少量模具产品的合同也于 2021 年上半年执行完毕,发
行人不再向现代家居销售产品。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签署日,发行人已独立向客户销售超过 30
个月,发行人业务发展稳健,其经营已具备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

    (2)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①采购商品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通达科技                      -       281.87         131.58       373.89

采购模具      石狮通达电器                     -         3.98              -             -

                   小计                        -       285.85         131.58       373.89

采购夹具         通达科技               54.40          308.66         293.82       189.46

              深圳通达电子                     -               -           -          2.34

                 通达科技                      -               -           -          0.50

                 精密橡塑                      -               -           -          3.68
采购材料
                 通达科技                      -               -           -          0.60

              石狮通达电器                     -         7.61          17.39        36.39

                   小计                        -         7.61          17.39        43.53

            合计                        54.40          602.12         442.79       606.89

           营业成本                42,438.96        71,465.92      51,137.72     43,334.37

            占比                      0.13%            0.84%          0.87%        1.40%


    A.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存在向关联方采
购模具的情形,形成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为:2020 年 2 月之前,发行人的
模具加工中心尚在建设中,无法自行生产及修改模具,因此存在向关联方采购模
具的需求;2020 年发行人建立模具加工中心后,逐步具备自行开发生产模具的


                                    5-1-5-20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能力。发行人模具的采购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结算。

    B.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向通达科技采购
的夹具是生产制程中使用的辅助工具,主要用于协助控制加工对象占据正确位
置,以接受施工或检测。发行人小批量为主的生产形式,导致夹具的品类繁多、
价值低、易损耗、采购频度高,从便利性的角度出发,发行人报告期内向通达科
技采购夹具,且采购总体金额较小。

    C.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的
材料为少量通用塑料米、包装材料等,主要系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物资的临时性
补充调配,结算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采购材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对比差异率总体范围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向关联方采购价格与市
                                     -             0.51%~9.07%        0.51%~9.07%            0~9.07%
场价格差异率范围

    前述关联采购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在报告期内均不超过 2%,关联采
购交易对发行人影响较小,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②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后勤服务            通达科技                          -                  -               -        476.85

                    通达科技                          -                  -               -         33.76

  劳务              精密橡塑                          -                  -               -          4.75

                     小计                             -                  -               -         38.51

委外加工            通达科技                          -             23.27           31.81          36.06

                  深圳通达电子                        -                  -               -          1.82

修改模具            通达科技                          -               5.50          50.43         110.78

                     小计                             -               5.50          50.43         112.60

              合计                                    -             28.77           82.23         664.03

            营业成本                          42,438.96          71,465.92    51,137.72        43,334.37



                                                 5-1-5-21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占比                                  -               0.04%          0.16%           1.53%


    A. 后勤服务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查阅相关协议,发行人于
报告期内存在向通达科技采购后勤服务的情形。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与通达
科技在同一厂区进行生产经营,厂区的后勤辅助服务主要由通达科技提供,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后勤服务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人员后勤费                           -                   -                       -               384.46

  公共设施费                           -                   -                       -                92.39

     合计                              -                   -                       -               476.85


    人员后勤费:人员后勤费按照发行人员工人数占通达科技厂区总员工人数的
比例进行分摊,人员后勤服务的主要内容为人事管理、食堂服务、宿舍管理、IT
支持等。人员后勤费按照发行人与关联方共用厂区期间员工人数占通达科技厂区
总员工人数的比例进行分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通达科技后勤费用                          -                    -                      -          2,781.86

  发行人员工占比                           -                    -                      -           13.82%

    人员后勤费                             -                    -                      -           384.46
    注:发行人 2019 年人员后勤费的发生期间为 2019 年 1-6 月,相应通达科技 2019 年后勤
费用统计期间亦为 1-6 月。

    公共设施费:公共设施费的主要内容为厂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公共设
施费按照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租用通达科技厂房的面积和管理费单价进行计算,
公共设施费依据合理,结果公允。具体如下:
                                                  2022 年 1-6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2021 年度
                                                      月                             度            度
       公共设施费金额(万元)                                  -             -             -        92.39

 公共设施费          月均租赁面积(M2)                        -             -             -     11,845.17



                                               5-1-5-22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价格(元/M2/月)                      -                -             -             6.50
                                          注
可比园区管理费用市场价格(元/M2/月)                       -                -             -             6.52

注:可比市场价格数据来自福建省厦门市政府采购网。


    B. 劳务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存在向关联方采购
少量劳务的情形,主要系发行人生产量波动时对人工的临时性需求调配,上述关
联方之间的人工调配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发行人接受劳务的价格与发行
人的用工成本基本一致。2019 年 6 月开始,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未再发生此类
交易。

                                                                                      单位:元/小时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联方提供劳务平均成本                          -                  -                  -            22.44

发行人同岗位用工平均成本                        -                  -                  -            21.75


    C. 委外加工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委托通达科技加工
的主要是喷涂工序和少量临时性的注塑加工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委外关联方加
工金额分别为 36.06 万元、31.81 万元、23.27 万元和 0 万元,金额很小。
    关联方委外加工单价与市场价格差异率范围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                2019 年
关 联方委外 加工单
价 市场价格 差异率           -             3.21%~9.17%         1.44%~8.64%            1.77%~4.00%
范围
    关联方委外加工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不大,参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D. 修改模具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向深圳通达电子、
通达科技支付修改模具费,主要系 2020 年 2 月之前发行人的模具加工中心尚在
建设中,无法自行生产及修改模具,模具修改费用采用成本加成的方式。发行人
建立模具加工中心后,已能够自行生产及修理修改模具。



                                            5-1-5-23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接受关联方劳务的金额较小且占营业成本的比重逐
年减少,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3)与云顶信息的交易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云顶信息为发行人 2019 年拓展的客户,其主营业务
为电动牙刷、冲牙器、消毒架、牙刷旅行盒等口腔护理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
售。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亚南系深圳中南弘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
南弘远控股”)的董事,中南弘远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深圳中南弘远私募创业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中南弘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四只私募
基金于 2020 年 12 月对云顶信息进行了投资,合计持有云顶信息 17.9775%的股
权,具体如下:




    注 1:深圳中南弘远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厦门中南弘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南弘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南星火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弘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只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只私募基金合计持有云顶信息 17.9775%的股权。

    注 2:王亚南控制的利达资本有限公司持有厦门中南弘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23.2558%的财产份额;王亚南之子王腾达持有厦门中南星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10.6383%的财产份额。


                                     5-1-5-24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根据《上市规则》及中南宏远控股、深圳中南弘远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及四只私募基金的工商登记信息,云顶信息不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基于
谨慎性原则,对发行人与云顶信息的交易披露如下:

    ①对云顶信息的销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2,944.46         5,306.57          4,214.19               974.83

     毛利率                    8.84%           15.19%                6.91%             -5.11%

    营业收入                55,943.03       95,042.92          69,258.82             58,326.98

      占比                     5.26%           5.58%                 6.08%             1.67%


    根据发行人书面确认,发行人于 2019 年开始与云顶信息合作开发口腔护理
产品,主要为电动牙刷和冲牙器;随着与云顶信息合作的逐步深入及市场拓展的
顺利进行,口腔护理产品交易规模和毛利率也逐步提高。

    发行人从 2019 年与云顶信息合作开始逐步开拓口腔护理市场,因初步涉入
口腔护理生产领域,从无到有的口腔护理产品生产数量的放大需要一个逐步的过
程,同时对新客户和新产品需要进行持续的培育和投入,由于生产负荷度低,固
定费用占成本比高等原因,所以在初始合作年份毛利率较低,后续随着口腔护理
产品生产数量的放大,毛利率逐步提升,同时发行人积极接洽口腔护理产品其他
客户,逐步打开了口腔护理产品的市场。

    与云顶信息的交易销售对发行人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
         项目                    公式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6月
    云顶信息销售收入               A         2,944.46     5,306.57      4,214.19       974.83

        营业收入                   B        55,943.03    95,042.92     69,258.82     58,326.98

  云顶信息销售收入占比            A/B          5.26%        5.58%         6.08%        1.67%

    云顶信息销售成本               C         2,684.25     4,500.40      3,922.83      1,024.61

        营业成本                   D        42,438.96    71,465.92     51,137.72     43,334.37

云顶信息销售成本占比              C/D          6.32%        6.30%         7.67%        2.36%

                                        5-1-5-25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期间费用率(注)                   E                  8.14%        9.61%       12.51%           12.28%
云顶信息销售应收账款当期
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利润总额               F                 -119.09       129.56          -90.23        -55.08
        的影响数
云顶信息销售对利润总额影        G=(A-C)-
                                                          -98.56       425.77      -326.06          -224.57
          响数                   A*E+F
     利润总额(注)                    H                8,610.27   14,816.04       9,865.23        7,222.29

云顶信息销售利润总额占比          G/H                   -1.14%         2.87%       -3.31%           -3.11%
    注:期间费用及利润总额均不含股份支付金额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云顶信息的交易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小,均不超过
5%。2019 年和 2020 年,由于合作初期生产负荷度低,固定费用占成本比高等原
因,公司与云顶信息交易的利润总额为负数,随着与云顶信息交易量逐步提高,
公司与云顶信息交易的利润总额逐步向好。

    ②对云顶信息的采购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物料成本                  55.73                    766.04               111.43                    7.43

   营业成本                42,438.96            71,465.92                  51,137.72              43,334.37

     占比                    0.13%                      1.07%                0.22%                  0.02%

    发行人向云顶信息采购少量 CPU、电池、PCB 板等用于生产口腔护理类产
品。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云顶信息采购的金额较小,对发行人的影响较小。

    发行人向云顶采购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率范围如下: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向 云顶采购 价格与
市 场价格差 异率范      0.00%-5.56%          0.00%-4.93%            0.19%-4.11%               1.34%-6.83%
围

    (4)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外出租资产的情形,发行人作为承租方从关联方
租赁房产及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交易内容        出租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租赁房产        通达科技                            -                  -                  -         573.00


                                             5-1-5-26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通达科技                            -                      -                  -            2.79
租赁设备
                    精密橡塑                            -                      -                  -            0.55

             合计                                       -                      -                  -          576.34


    2019 年,公司向通达科技租赁厂房、仓库等进行生产经营。2019 年 12 月,
通达科技以其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鼎山中路 89 号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向公
司作价出资,此后未再发生房产关联租赁的情形。发行人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价
格与周边厂房、仓库市场租赁价格基本相当。

    发行人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价格与周边租赁市场价格基本相当,具体如下:
                 项目                            地点                   用途         租赁单价(元/M2/日)

          向关联方租赁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                厂房、仓                     0.47-0.52

  周边厂房、仓库租赁价格                周边地区                      库                         0.43-0.57

    2019 年,发行人存在向通达科技和精密橡塑租赁注塑设备进行生产的情
况,设备租赁金额很小,随着发行人自身加大设备采购量以及与关联方进行了资
产优化配置,自 2019 年 6 月开始发行人已不再发生向关联方租赁设备的情形。
    发行人向关联方设备租赁定价参考的是设备产能工时单位折旧金额, 定价
公允,具体如下:
                                                                                                  单位:元/小时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             2019 年

     租赁单价                                -                           -                   -                15.27

 产能工时单位折旧                            -                           -                   -                14.70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担保       最高保证额         授信期间/
 担保人            债权人               合 同
                                                                        方式           度             主债权期限
            中国光大银行         《最高额保证合同》
                                                                    连带责                            2019.01.18-
            股份有限公司         (EBXM2019014ZH-                                   2,100 万元
                                                                    任保证                            2020.01.17
            厦门分行                   B)
通达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
                               《保证合同(本金最高                 连带责                            2018.07.19-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
                               额)》(ZGBZ2018231)                任保证                            2021.07.19
            厦门市分行



                                                  5-1-5-27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中国农业股份         《最高额保证合同》
                                                            连带责                             2018.08.16-
           有限公司厦门       (83100520180000418                         2,400 万元
                                                            任保证                             2019.08.15
           海沧支行                     )
                              《授信协议》(2018 年
石狮通达
           招商银行股份       厦公九字第 0818960020
电器、发
           有限公司厦门                号)                 连带责                             2018.11.18-
行人、通                                                                  8,000 万元
           分行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任保证                             2019.11.17
达科技、
           注1                书》(2018 年厦公九字
精密橡塑
                              第 081896002011 号)
           汇丰银行(中
                                                            连带责        4,200 万港           2020.10.16
通达集团   国)有限公司            《担保书》                                                    日终止
                                                            任保证            元
           厦门分行
    注 1:招商银行给予发行人、通达科技、精密橡塑三方合计共享的最高授信额度,发行

人和其他授信申请人均有连带偿还责任,已经于 2019 年履行完毕。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上述担保均已履行完毕。

    (2)关联方资产转让

    ①向关联方出售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精密橡塑                           -                   -                -            215.24

处置设备       通达科技                           -                   -                -             28.59
           通达(厦门)通讯有
                                                  -                   -                -             51.39
                 限公司
            合计                                  -                   -                -            295.21


    ②向关联方采购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交易内容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精密橡塑                           -               -                    -        409.21

               深圳通达电子                           -               -                    -        174.92
采购设备
                   通达科技                           -               -         52.27               881.35

                   通达投资                           -               -                    -         33.87

             合计                                     -               -         52.27             1,499.35



                                         5-1-5-28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因发行人设立时间较短,报告期前期存在注塑设备不足、人员不足等情况,
发行人因此向关联方租赁生产设备、委外加工等满足临时性的需求,为了减少与
关联方的业务往来, 2019 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进行了资产的优化配置。关联
方之间资产的交易主要以账面价值为定价基础,交易价格合理。

    (3)关联方代收代付

                                                                       单位:万元
                                    2022 年 1-
    代收代付内容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6月
   代付发行人水电费      通达科技              -           -           -      555.47

   代垫 Wagner 运费      现代家居              -           -           -      413.57

                         现代家居              -           -           -       18.99

  代付发行人成本费用     通达科技              -           -           -       62.78
                         深圳通达
                                               -           -           -       66.22
                           电子
代付发行人员工食堂、宿
                         通达科技              -           -       40.23      224.21
        舍款项
              合 计                            -           -       40.23     1,341.24

    A. 通达科技垫付的水电费主要是发行人租赁通达科技场地期间产生的水费
和电费,由通达科技先行统一向市政管理部门支付,后续发行人与通达科技之间
进行结算支付。

    B.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为终端客
户 Wagner 先行代垫运费,后续 Wagner 将运费支付给现代家居。2019 年 7 月开
始,发行人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发行人与现代家居之间的代付运费的情形已经
消除。

    C.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书面确认,现代家居、通达科技、深圳通达
电子、通达投资为发行人代付成本费用主要系原来有部分员工由关联方代为发放
薪酬福利,提升规范性后,2020 年开始不再由关联方代发薪酬福利。

    此外,发行人还存在代通达科技向员工收取就餐、住宿等个人款项的情况,
主要因为发行人现有厂房、宿舍、餐厅尚未建设装修完毕之前,员工租住通达科
技宿舍以及在通达科技餐厅就餐等产生的员工个人结算费用。2020 年二季度发



                                    5-1-5-29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行人自有食堂及宿舍装修完毕投入使用后,不再发生代收代付员工个人款项的事
项。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代收代付均已清理完毕,2020 年 4 月股改完成后,
不再发生代收代付的往来事项。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的议
案》,确认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
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内容真实,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有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是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履
行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
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是必要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1-5-30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
日,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主要财产的变化情况如下:

     1、发行人拥有的专利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出具之日,发行人新获授权且有效存续的专利共 16 项,具体情况如下:

                                                                                        他
序                                         专利                         权利    取得    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申请日
号                                         权人                         期限    方式    权
                                                                                        利
     手机的跳绳运
                                                    外观
1    动动态图形用     ZL202130603170.X                     2021.09.13   15 年
                                                    设计
         户界面
     一种多功能拳
2                     ZL202122366973.5                     2021.09.29   10 年
           击球
     一种新型防漏
3                     ZL202122460774.0                     2021.10.13   10 年
           瓶盖
     液体上静电机
4                     ZL202122513393.4                     2021.10.19   10 年
             构
     一种轻量型儿
5    童滑板及其模     ZL202122707295.4                     2021.11.05   10 年
             具
     一种推杆式刷
6                     ZL202123073250.2                     2021.12.08   10 年
           墙器
     一种改善模内
7    嵌件易飞边或     ZL202220269292.9                     2022.02.10   10 年
                                           发行                                 原始
       压伤的模具                                                                       无
                                           人                                   取得
     一种高压泵泵                                   实用
8                     ZL202220595248.7                     2022.03.18   10 年
       体模具结构                                   新型
     一种瓶盖三色
9                     ZL202220657586.9                     2022.03.24   10 年
         模具结构
     一种纳米脱模
10   涂层的注塑模     ZL202220657403.3                     2022.03.24   10 年
             具
     一种薄壁水杯
11   嫁接式 3D 打印   ZL202220350233.4                     2022.02.21   10 年
       模仁的模具
     一种户外运动
12   收纳盒成型模     ZL202220351248.2                     2022.02.21   10 年
             具
     一种高产能衣
13   架叠层模具结     ZL202221229822.3                     2022.05.19   10 年
             构


                                         5-1-5-31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一种电动喷枪
     的新型开关结
14                     ZL202220940215.1                 2022.04.22   10 年
     构及其电动喷
         枪
     一种可变出料
15   口的多档位调      ZL202221260206.4                 2022.05.24   10 年
       料瓶盖
     一种可定位的
16                     ZL202221269587.2                 2022.05.24   10 年
       油瓶瓶盖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专利真实、合法、有
效;上述专利未设置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许可他人使用上
述专利。

     2、发行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取得的经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 2
项,具体如下:

序                     权利                                       首次发     取得   他项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完成日期
号                       人                                         表日     方式   权利
     基于 FANUC
     六轴的衣架套      发行   2022SR    软著登字第                           原始
1                                                    2021.09.18   未发表             无
     件自动装箱软      人     0877847   9832046 号                           取得
           件
     一种 EMS 低频
                       创智   2022SR    软著登字第                           原始
2    脉冲理疗控制                                    2021.12.06   未发表             无
                       健康   0660581   9614780 号                           取得
       盒软件 V1.0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拥有的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真实、
合法、有效。

     3、发行人的对外长期投资情况

     经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增两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①创智新加坡

      名称          TONGDA SMART TECH (SINGAPORE) PTE.LTD.

     注册地         新加坡

      董事          王亚华、KHOR YI XIONG, AARON



                                          5-1-5-32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已发行股本         1 美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14 日

注册办事处地址       30 CECIL STREET #19-08 PRUDENTIAL TOWER SINGAPORE (049712)

股东及持股比例                         发行人                                       100%

       ②创智马来西亚

         名称             TONGDA SMART TECH (MALAYSIA) SDN. BHD.

        注册地            马来西亚

         董事             王亚华、ADAM BIN MAZLAN

       已发行股本         1 令吉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30 日
                          D-8-3A, Menara SuezCap 1, KL Gateway, 59200 Kuala Lumpur,
  注册办事处地址
                          Wilayah Persekutuan
  股东及持股比例                       创智新加坡                                   100%



       此外,发行人子公司创智石狮注册地址由“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石湖
路通达工业园”变更为“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蚶江村港口大道 2606 号”。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重大合同是指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合
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 500 万元,但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
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签署的已履行或正
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采购合同

                              采购内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期限            签订日期
                                容
         东莞市中良运动
 1                            PU 轮     长期有效                              2021.04.17
         器材有限公司
         河源昂泰复合材
 2                            玻纤管    长期有效                              2022.03.26
         料有限公司
       2、授信/担保合同

                                                5-1-5-33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担保                    授信期间/主
借款人           债权人                    合 同                         授信额度
                                                              方式                      债权期限
              兴业银行股份有        兴银厦江支额字                       30,000 万     2022.06.14-
              限公司厦门分行                                    --          元         2023.05.25
                                      2022015 号
 发行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
                                  (厦海沧)农银综授                     12,000 万     2022.07.25-
              份有限公司厦门                                    --
                                    字[2022]第 001 号                       元         2023.07.24
                  海沧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       兴银厦江支额保字         发行人提      1,000 万     2021.11.15-
创智石狮
              限公司厦门分行           2021049 号             供保证         元        2022.10.27

  3、施工/装修合同

                  发包
 签订时间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金额
                    方
                                                   通达创智石
                  创智     福建省乾禹建设工        狮智能制造        石狮市蚶江镇港口大      826 万
 2022.04.08                                                            道 2021S-02 地块        元
                  石狮       程有限公司            基地二装工
                                                     程施工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重大合同内容及形式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该等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
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法律纠纷的重大合同。

    (二)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

    1、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如下:

   时间              集团名称                                        公司名称

                                                             DESIPRO PTE. LTD.
                         迪卡侬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IKEA Supply AG

                                                          宜家采购(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
                                                          宜家分拨(上海)有限公司
2022 年 1-6
                                                     宜家物流分拨(天津)有限公司
    月
                                                         Wagner Spray Tech Corporation

                                                              J. WAGNER GmbH

                         Wagner               WAGNER SPRAYTECH AUSTRALIA PTY LTD

                                                     IONIQ Skincare GmbH & Co. KG

                                                   瓦格纳尔喷涂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5-1-5-34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云顶信息              深圳市云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DESIPRO PTE. LTD.
             迪卡侬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Wagner Spray Tech Corporation

                                       J. WAGNER GmbH

            Wagner     WAGNER SPRAYTECH AUSTRALIA PTY LTD

                              IONIQ Skincare GmbH & Co. KG

2021 年度                  瓦格纳尔喷涂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IKEA Supply AG

                                   宜家采购(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
                                   宜家分拨(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物流分拨(天津)有限公司

             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云顶信息              深圳市云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DESIPRO PTE. LTD.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迪卡侬
                              迪畅(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迪卡侬(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Wagner Spray Tech Corporation

                                        J.Wagner GmbH

            Wagner     WAGNER SPRAYTECH AUSTRALIA PTY LTD

2020 年度                     IONIQ Skincare GmbH & Co. KG

                           瓦格纳尔喷涂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IKEA Supply AG

                                   宜家采购(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
                                   宜家分拨(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物流分拨(天津)有限公司

             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云顶信息              深圳市云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1-5-35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DESIPRO PTE. LTD.

                 迪卡侬                      上海莘威运动品有限公司

                                       迪畅(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IKEA Supply AG

                                            宜家采购(上海)有限公司
                  宜家
                                       宜家物流分拨(天津)有限公司

                                            宜家分拨(上海)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现代家居

                通达集团                             通达科技

                                                     精密橡塑

                 哈尔斯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J. WAGNER GmbH

                                           Wagner Spray Tech Corporation
                Wagner
                                WAGNER SPRAYTECH AUSTRALIA PTY LTD

                                    瓦格纳尔喷涂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
客户的注册登记信息及经营情况详见“附件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基本
信息”。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
认,并经信达律师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的访谈及对主要客户信息的网络检索,发行
人目前仍有合作的各期前五大客户均正常经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主要客户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
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发行人主要供应商

    根据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确
认,并经信达律师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访谈及对主要供应商信息的网络检索,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


                                5-1-5-36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切的家庭成员与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
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根据《审计报告》及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 10,277,183.97 元,主要系出口退税、代垫及暂付
款、备用金及押金保证金;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 868,901.58 元,主要系预提费
用。

    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十三、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经信达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四)》出具之日,未发生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重大收
购或出售资产行为。

       十四、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通达创智(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
之日,发行人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3 董事会、3 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1        2022 年 3 月 12 日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2        2022 年 5 月 16 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2022 年 4 月 30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董事会
             2        2022 年 8 月 20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5-1-5-37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3         2022 年 9 月 23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         2022 年 4 月 30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监事会      2         2022 年 8 月 20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         2022 年 9 月 23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十六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发行人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兼职情况如下:

                                                  任职/兼职情况
姓 名     担任发行人
              职务                                                          任职/兼职企业
                              任职/兼职企业名称                   职务
                                                                            与发行人的关系
                         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TONGDA SMART TECH                                  发行人子公司
                                                                  董事
                          (SINGAPORE) PTE.LTD.
                          TONGDA SMART TECH
                                                                  董事
                          (MALAYSIA) SDN. BHD.
                          通达集团(亚洲)有限公司                 董事
                         CREDENCE TECHNOLOGY
                                                                  董事
                               LIMITED
                            建达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

王亚华      董事长        通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通达(厦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董事
                       通达(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                       发行人实际控制
                                                                  董事
                                   限公司                                     人控制的企业
                        通达精密组件(东莞)有限公司              董事

                        通达扬帆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董事
                                                             执行董事
                        通达(厦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
                          Best Chance Group Limited               董事

                                云峰有限公司                      董事


                                       5-1-5-38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董事兼总
                            厦门通达光缆有限公司
                                                                经理
                         联达电脑(厦门)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实际控制
                              建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人参股的企业

                                                                          王腾翔担任董事
                      Viking Value Capital/维景价值资本        董事
                                                                              的企业
                      JT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imited/金
王腾翔     董事                                               投资总监           无
                              泰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TONGDA PRECISION
                                                                          发行人实际控制
                        TECHNOLOGY(SINGAPORE)                  董事
                                    PTE.LTD                                 人控制的企业
                                                                          发行人实际控制
叶金晃     董事          联达电脑(厦门)有限公司              监事
                                                                            人参股的企业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副教授             无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林东云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无
                               (300299.SZ)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603345.SH)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教授              无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独立董事           无
                                    司
 林涛     独立董事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600153.SH)
                        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发行人子公司
尤军峰    总经理
                         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             总经理       发行人子公司

张靖国    副总经理                     无                       无               无

 姬力     副总经理                     无                       无               无
         副总经理、
曾祖雷   财务总监、                    无                       无               无
         董事会秘书
           监事会主     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监事        发行人子公司
 黄静    席、第一事
           业部总监      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              监事        发行人子公司
         监事、高级
 吴苹                                  无                       无               无
           客户经理
         监事、项目
曹七旺   工程部部经                    无                       无               无
             理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

                                       5-1-5-39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
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和变化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七、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各年度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包括:

   1、企业所得税

  公司名称         2022年1-6月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发行人             15%              15%             15%                 15%

  创智健康            25%              25%             25%                 25%

  创智石狮            25%              25%              --                  --

   2、其他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16%、13%

    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缴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2%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5-1-5-40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需要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核查,发行人报
告期内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及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2017 年 12 月 1 日, 通达创智取得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
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 GR201735100425,有效期为三年。

     2020 年 10 月 21 日,通达创智取得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
税 务 总 局 厦 门 市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GR202035100052,有效期为三年。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
[2018]99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
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
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00%在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13 号)的相关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
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00%在税前摊销。

     2019 年至 2020 年,公司按照规定就其支出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
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00%进行税前加计扣除;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公司
按照规定就其支出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00%
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2、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提供的《出口

                                        5-1-5-41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退(免)税备案表》,2016 年 4 月 27 日,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认定创智有限符合
办理出口退税政策,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2019 年 9 月创智有限注册地址由厦
门市思明区迁入海沧区,在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办理了《出口退(免)税》备案
变更登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18]32 号)规定,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原适用 17%的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 1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39 号)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原适用 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 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
13%。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相关税收
优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享受的政府补助

    根据《审计报告》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享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下:

     项目                               依据                          金额(元)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
   稳岗培训      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的通知》厦人社     236,800.00
                 [2021]149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明确
                 跨省务工奖励的通知》厦人社[2020]193 号;
                 《关于明确跨省务工奖励的补充通知》厦人社[2020]252
                 号;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调整厦门市特种作业技
                 能补贴发放对象通知》厦应急[2021]103 号;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春节期间稳定企
                 业职工补贴的通知》厦人社[2021]25 号;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
社保及就业相关                                                         321,717.10
                 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
                 见》厦人社[2013]126 号;
                 厦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企
                 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厦人社
                 [2019]52 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5〕291 号;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失

                                    5-1-5-42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厦人社
                  〔2016〕22 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推动工业企业实现
                  跨越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九条措施的通知》厦海政
                  [2018]69 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工业经济转
   用电奖励       型升级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规[2021]1 号                 178,800.00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有效促进生产消费外贸
                  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3 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积极应对新冠肺
                  炎 疫 情 影响 助 力企 业 纾困 减 负 的若 干 通知 》 厦海 政 规
                  [2021]6 号
2021 年第五批企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 2021 年第五批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业研发费用补贴    名单的公示》
                                                                                   562,900.00

2022 年第一季度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促进 2022 年一季度工业
鼓励企业增产增                                                                     50,000.00
                  生产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工信规[2022]1 号
    效奖励
2021 年第四季度
鼓励工业企业多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
                                                                                   271,500.00
接订单多生产奖    措施的通知》厦工信企业[2021]269 号
       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
 个税手续费返还                                                                    49,026.95
                  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 号

2021 年下半年出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工业经济转型
                                                                                    4,528.30
口信用保险补助    升级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规[2021]1 号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上述政府补助真实、有
效。

       (四)发行人依法纳税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出具涉税
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经查询,暂未发现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存在欠缴税款和偷、逃、抗税等重大违
法违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出具涉税
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经查询,暂未发现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从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存在欠缴税款和偷、逃、抗税等重大
违法违规情况”。



                                         5-1-5-43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出具涉税信息
查询结果告知书:“经查询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暂未发现该纳税人(即创智石狮)存在欠税数据”;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出具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经查询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暂未发
现系统登记该纳税人(创智石狮)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3 日违章记
录”。

    创智新加坡与创智马来西亚均于 2022 年 6 月才设立,暂未实际开展经营。
根据创智新加坡与创智马来西亚董事王亚华的书面确认,创智新加坡及创智马来
西亚不存在因税务违法行为而被处罚的情形。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依法纳税,不存在因税务
违法行为而被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

    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之
日,发行人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未发生变化,且在前述
期间发行人未受到与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有关的行政处
罚。

       (二)发行人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

    1、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并经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的员工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员工人数(人)
  公司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发行人                 1,427               1,510               1,422            1,175

  创智健康                     165                113                173             186

  创智石狮                      1                  1                  --                 --

    合计                  1,593               1,624               1,595            1,361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出具证明文件:“通

                                       5-1-5-44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称:厦门市通达创智实业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现劳动保障及社会保险方面违法情况,不存在因违反
劳动保障及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而被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出具证明文件:“厦
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自成立日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今,未发现劳动保障及
社会保险方面违法情况,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及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章而被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况” 。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出具证明文件:“在 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1 月期间,该公司(即创智石狮)没有受到我局行政处罚或行
政处理”;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出具证明文件:“在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期
间,该公司(即创智石狮)没有受到我局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劳动相
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根据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并经
信达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报告期期末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
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主体          项目      员工人数(人)      已缴人数(人)      参缴比例(%)

               养老保险               1427                1411                 98.88

               医疗保险               1427                1411                 98.88

               生育保险               1427                1411                 98.88
  发行人
               工伤保险               1427                1411                 98.88

               失业保险               1427                1411                 98.88

              住房公积金              1427                1412                 98.95

               养老保险                165                 164                 99.40

               医疗保险                165                 164                 99.40

 创智健康      生育保险                165                 164                 99.40

               工伤保险                165                 164                 99.40

               失业保险                165                 164                 99.40


                                    5-1-5-45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住房公积金               165                165                   100

              养老保险                  1                  1                   100

              医疗保险                  1                  1                   100

              生育保险                  1                  1                   100
 创智石狮
              工伤保险                  1                  1                   100

              失业保险                  1                  1                   100

             住房公积金                 1                  1                   100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存在部分
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及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主要原因为:①部分员工已经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②部分员工系当月底
新入职,公司未能在当月为其办理完成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③部分
员工已在异地缴纳。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出具证明文件:“通达创智(厦
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截至 2022
年 7 月 5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412 人。2016 年 6 月 14 日至 2022 年 7 月 5
日无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出具证明文件:“厦门市创智健康
用品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截至 2022 年 7
月 6 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 165 人。2019 年 7 月 26 日至 2022 年 7 月 6 日,无
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出具证明文件:“截止本函出
具之日,贵单位(即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无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
规受到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王亚扬、王亚榆、王亚华、王亚南已出具承诺:“若
公司及其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未缴纳/缴存或者未足额缴纳/缴存的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处
罚,本人将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款项或因被处罚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保
证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5-1-5-46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综上,信达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
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信达律师已经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论述了发行人募集资金
的运用。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

    二十、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信达律师已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论述了发行人业务发展目
标。经核查,自《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出具之日,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的主要股东(追溯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
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三)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经核查,发行人用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系由发行人及其所聘请
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共同编制。信达律师未参与该《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及讨
论,仅总括性审阅了该《招股说明书》,并对其中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信达律师认为,《招股说明书》对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四)》的相关内容的引用不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
可能引致的法律风险。

    二十三、本次发行上市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5-1-5-47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出具日,发行
人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信达出具的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的相关内容
适当;除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外,发行人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首发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股票发行上市条件。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一式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1-5-48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此页无正文,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之签章页)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签字律师:




林晓春 ______________                      任宝明 ______________




                                           陈锦屏 ______________




                                           伍   艳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5-1-5-49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附件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表

                                               注册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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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曼
 1     通达集团                                       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群岛
 2     Tong Da Holdings (BVI) Limited          BVI    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Tongda Modern Home International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3                                             BVI
       Limited                                        制的企业
       TONGDA (SHANGHAI) COMPANY               中国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4
       LIMITED/通达(上海)有限公司            香港   制的企业
                                                      通达(上海)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5     通达(上海)电器装饰件有限公司          中国
                                                      业
                                                      通达(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40%,名
       TONGDA FUSO (HK) COMPANY                中国
 6                                                    实通达(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60%控
       LIMITED/通达扶桑(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制的企业
                                                      通达扶桑(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7     通达扶桑印务(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
                                                      的企业
       TONGDA GROUP INTERNATIONAL              中国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8
       LIMITED/通达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制的企业
       EVERTARGET       (HONG      KONG)       中国   通达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9
       LIMITED /爱美佳(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业
       EVER TARGET LIMITED/爱美佳有限          中国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10
       公司                                    香港   制的企业
 11    福建省石狮市通达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   爱美佳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业
       Tongda Precision Company Limited/通达   中国
 12                                                   爱美佳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业
       精密有限公司                            香港
       TABCOMBE             CONSULTANTS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13                                            BVI
       LIMITED                                        制的企业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14    TAXDEAL PROPERTIES LIMITED              BVI
                                                      制的企业
       TONG DA GENERAL HOLDINGS
                                               中国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15    (H.K.) LIMITED/通达集团(香港)有
                                               香港   制的企业
       限公司
       MEIJITSU TONGDA (HK) COMPANY            中国   通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16
       LIMITED/名实通达(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的企业
                                                      名实通达(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17    达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
                                                      的企业
                                               中国   通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18    SOUTH WIN LIMITED/南翔有限公司
                                               香港   的企业
       TONGDA (SHENZHENG) COMPANY              中国   通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19
       LIMITED/通达(深圳)有限公司            香港   的企业
                                                      通达(深圳)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20    通达五金(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
                                                      业
                                                      通达(深圳)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21    通达精密组件(东莞)有限公司            中国
                                                      业
                                                      通达精密组件(东莞)有限公司直接
 22    通达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中国
                                                      控制的企业


                                        5-1-5-50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Tongda General (HK) Limited/通达企业     中国   通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23
     (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的企业
                                                     通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24   福建省石狮市通达电器有限公司             中国
                                                     的企业
     TONGDA    (XIAMEN)      COMPANY          中国   通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25
     LIMITED/通达(厦门)有限公司             香港   的企业
     GRAND PROSPER INVESTMENTS                中国   通达(厦门)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26
     LIMITED/鸿盛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业
                                                     通达(厦门)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27   通达科技                                 中国
                                                     业
28   石狮市通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通达科技直接控制的企业

29   深圳通达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   通达科技直接控制的企业
     Tongd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mpany      中国
30                                                   通达科技直接控制的企业
     Limited/通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Tongda Technology Innovation (HK) Ltd/   中国   通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31
     通达科技创新(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业
     Tongda Technology Innovation (Korea)            Tongda Technology Innovation (HK)
32                                            韩国
     Limited                                         Ltd 直接控制的企业
     TONGDA                     PRECISION
                                              新加   通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33   TECHNOLOGY(SINGAPORE)
     PTE.LTD                                    坡   业
                                                     通达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34   通达(厦门)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中国
                                                     业
35   通达(石狮)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通达科技直接控制的企业

36   通达(厦门)通讯有限公司                 中国   通达科技直接控制的企业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37   Best Buy Limited                         BVI
                                                     制的企业
     WISDOM        MARK       INDUSTRIES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38                                            BVI
     LIMITED                                         制的企业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39   Tongda Overseas Company Limited          BVI
                                                     制的企业
     TONGDA       OVERSEAS     MACAO
                                              中国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40   COMERCIAL OFFSHORE LIMITED/通
                                              澳门   制的企业
     达海外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TONG      DA    OPTICAL     FIBER
                                              中国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41   TECHNOLOGY LIMITED/通达光纤科
                                              香港   制的企业
     技有限公司
                                                     通达光纤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42   厦门通达光缆有限公司                     中国
                                                     业
     Tongda Optical Company Limited/通达光    中国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43
     电有限公司                               香港   制的企业
     TONGDA SMART TECHNOLOGY
                                              中国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44   COMPANY LIMITED/通达智能科技有
                                              香港   制的企业
     限公司
                                                     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45   石狮市通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
                                                     业
                                                     石狮市通达通讯器材有限公司直接控
46   石狮市通达精雕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
                                                     制的企业
     Tongda Yang Fan Holdings Limited/通达    开曼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47
     扬帆控股有限公司                         群岛   制的企业


                                       5-1-5-51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Tongda Yang Fan Holdings (BVI)                  通达扬帆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48                                            BVI
     Limited                                         业
     TONGDA      YF(HK)      COMPANY          中国   Tongda Yan Fan Holdings(BVI) Limited
49
     LIMITED/通达扬帆(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直接控制的企业
                                                     通达扬帆(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50   通达扬帆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中国
                                                     的企业
     Tongda Healthcare Products Company       中国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51
     Limited/通达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香港   制的企业
     Tongda Healthcare Technology Company     中国   通达健康产品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52
     Limited/通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业
     Tongda Leisure Products Company          中国   Tong Da Holdings(BVI) Limited 直接控
53
     Limited/通达时尚用品有限公司             香港   制的企业
                                              中国
54   Cloud Ace Limited/云峰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香港
55   Landmark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      BVI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TONGDA HONG TAI HOLDINGS
                                              开曼
56   LIMITED/ 通 达 宏 泰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群岛
     (02363HK)
                                                     通达宏泰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57   Tongda HT Holdings (BVI) Ltd.            BVI
                                                     业
     TONGDA HT TECHNOLOGY (HK)
                                              中国   Tongda HT Holdings (BVI) Ltd. 持有
58   COMPANY LIMITED/ 通 达 宏 泰 科 技
                                              香港   100%股权的企业
     (香港)有限公司
                                                     通达宏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直接
59   通达宏泰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中国
                                                     控制的企业
     Tongda Group (Asia) Ltd/通达集团(亚
60                                            BVI    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洲)有限公司
                                                     通达集团(亚洲)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61   Best Chance Group Limited                BVI
                                                     的企业
                                                     通达集团(亚洲)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62   CREDENCE TECHNOLOGY LIMITED              BVI
                                                     的企业
     SUNTONG MOTORS LIMITED/建达电            中国   CREDENCE           TECHNOLOGY
63
     机制造有限公司                           香港   LIMITED 直接控制的企业
                                                     建达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企
64   石狮市通达电机有限公司                   中国
                                                     业
     Tongda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中国   通达集团(亚洲)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65
     Limited/通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的企业
                                                     通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66   通达(厦门)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
                                                     的企业
     通达(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              通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67                                            中国
     司                                              的企业
     天津富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普通              通达(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
68                                            中国
     合伙)                                          公司持股 25%的企业
     厦门中南弘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通达(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
69                                            中国
     伙)                                            公司持股 40%的企业
     Bestland Capital Limited/利达资本有限    中国
70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公司                                     香港
     厦门中南弘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71                                            中国   利达资本有限公司持股 23.26%的企业
     合伙)
72   CLOUD ACE LIMITED                        BVI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5-1-5-52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EXCEL     RICHLY    INVESTMENT              中国
73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LIMITED/兴裕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74   E-Growth Resources Limited                  BVI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CHINA PHARMACEUTICAL GROUP
                                                 中国   E-Growth Resources Limited 直接控制
75   (HK) COMPANY LIMITED/中国国药集
                                                 香港   的企业
     团(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
76   Frameable Co Ltd.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香港
                                                 中国
77   LUNGTA LIMITED/川达有限公司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香港
     Reach Prosperity Co.Ltd/ 昌升达有限公       中国
78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司                                          香港
                                                        昌升达有限公司持股 30.12%的企业,
79   联达电脑(厦门)有限公司                    中国
                                                        且王亚华担任董事
                                                        联达电脑(厦门)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80   厦门联达兴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
                                                        的企业
     Lengda Technology (Hong Kong)
                                                 中国   联达电脑(厦门)有限公司直接控制
81   Company Limited 联达科技(香港)有
                                                 香港   的企业
     限公司
     SHARP       SOUTH       INVESTMENT          中国
82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LIMITED/南富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China Glory Tea Enterprises Group           中国   南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5%的企业,
83
     Limited/中国荣耀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   王亚南担任董事
     The Hong Kong Union of Tea Masters          中国
84                                                      王亚南持股 10%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Limited 香港茶人荟有限公司                  香港
     Synertech World Limited/新科世界有限        中国
85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公司                                        香港
86   TOP VIEW CONSULTANTS INC.                   BVI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Yi Zhong Fund Management Company            中国
87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Limited/一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
88   通达(石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直接控制的企业
     Wise Union Group Limited/智联集团有                王亚南持股 50%股权并担任董事的企
89                                               BVI
     限公司                                             业
     China International Fashion Park Limited/   中国
90                                                      智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5%的企业
     中国国际时尚园有限公司                      香港
                                                        中国国际时尚园有限公司持股
91   时尚园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
                                                        100%,王亚南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92   ENHANCE DEVELOPMENT LIMITED                 BVI    王亚南持股 29%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ENHANCE          DEVELOPMENT
     Best Time Group Limited/裕田集团有限        中国
93                                                      LIMITED 持股 100%, 且王亚南担任
     公司                                        香港
                                                        董事的企业
94   福建象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ENHANCE          DEVELOPMENT
                                                 中国
95   新时代(中国)有限公司                             LIMITED 持股 100%,且王亚南担任
                                                 香港
                                                        董事
96   泉州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新时代(中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中国   ENHANCE          DEVELOPMENT
97   裕田(中国)有限公司
                                                 香港   LIMITED 持股 100%, 且王亚南担任


                                          5-1-5-53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董事的企业

                                                    ENHANCE           DEVELOPMENT
98    Capture Development Limited            BVI    LIMITED 持股 100%的企业,且王亚
                                                    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Capture Development Limited 持 股
99    鸿富投资有限公司                       BVI
                                                    30%,且王亚南担任董事
                                             中国   鸿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且王
100   友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   亚南担任董事
                                                    友邦国际集团有限公持股 100%的企
101   石狮市闽南黄金海岸渡假村有限公司       中国
                                                    业
      深圳中南成长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
102   限公司(曾用名:深圳中南成长投资管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理有限公司)
103   南平瑞峰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104   福建象屿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105   南平市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106   深圳中南弘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中南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107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限公司
108   北京香江常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KENFUL INVESTMENTS LIMITED/建          中国   王亚南持股 21%且担任董事,王亚华
109
      丰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持股 18%且担任董事
                                                    建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0%,且王
110   四川建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
                                                    亚南担任董事
      KEYWELL        INTERNATIONAL
111   INVESTMENT LIMITED 启裕国际投资        BVI    王亚南担任董事的企业
      有限公司
112   上海宝浪鞋业有限公司                   中国   王亚扬控制的企业
                                            中 国
113   Fortune Future (H.K.) Limited                 王亚南控制的企业
                                            香港




                                       5-1-5-54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附件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基本信息

集团                                                                       注册信息                                               是否正
        公司名称
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股东及持股比例     常经营
                                   230,
                                   STADIUM
        DESIPRO                                                                                                OSINVEST PTE.
                      2009.10.22   BOULEVARD      Trading of sproting and athletic goods                                            是
        PTE. LTD.                                                                                              LTD.持股 100%
                                   , 397799,
                                   SINGAPORE.
                                                  生产体育用品、室内和户外运动用品,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
                                                  同类商品、自行车、化妆品、厨房用具、电器产品、通讯设备、
                                                  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钟表眼镜(除
                                                  角膜接触镜)、玩具、动物用清洁剂、动物饲料、与运动相关的器
                                                  材零部件和配套用品、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五金交
迪卡   上海莘威运动                上海市闵行区   电、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皮革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      LEXI S.A.持股
                      1996.11.28                                                                                                    是
  侬     品有限公司                申北路 2 号    属制品、玻璃制品、化妆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涉         100%
                                                  及许可证的除外)、个人防护用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食品流通(限批发),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申请),从事体育用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
                                   中国(上海)自   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
       迪畅(上海)                由贸易试验区   划、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
                                                                                                               LEXI S.A. 持 股
       管理咨询有限   2014.09.18   富特西一路     计、安装、调试、维护,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体                          是
                                                                                                               100%
           公司                    477 号一层     育用品、健身器材、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产
                                   A75 室         品及电子产品、一类医疗器械的进出口、批发,并提供相关技术



                                                                5-1-5-55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咨询和配套业务。
                                                   一般项目:体育场所经营;健身休闲活动、健身信息咨询、健身
                                                   管理,体育用品及器材、体育运动用途无动力航空器、运动船和
                                                   娱乐船及其装备,与运动相关的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与运动相
                                                   关的器材零部件和配套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针纺织品、服
                                                   装鞋帽、五金及电子电器产品、仪器仪表、通讯产品(卫星地面
                                                   接收设施除外)、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钟表眼镜、厨房用具、消毒
                                                   用品、户外装备、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玩具、动物用清洁
                                   中国(上海)    剂及清洁用品、动物饲料的批发、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迪卡侬(上海)
         迪卡侬(上                自由贸易试验    计算机、软件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及其他相关服务;经营相关的配                投资有限公司持
       海)体育用品   2003.09.08   区浦东大道      套业务、售后服务和咨询服务;体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体育设                股 94.92%;迪卡      是
           有限公司                1200 号 2 楼    施和设备管理;部分承租商铺的出租;停车场(库)的经营;受                侬欧洲公司持股
                                   201 室          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下列服                5.08%
                                                   务: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调查除外);承接本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
                                                   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员工培训与管理;自有设备的租
                                                   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
                                                   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770
                                   Fernbrook Ln,
       Wagner Spray
Wagn                               55447,                                                                                  Wagner Holding,
          Tech        1993.04.23                                                                                                                是
 er                                MINNESOTA,      It operates as a spray painting and decorating products manufacturer.   Inc.持股 100%
       Corporation
                                   Plymouth
                                   United States




                                                                  5-1-5-56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Otto-
                                   Lilienthal-Str.
                                   18, Markdorf,
                                                                                                                                    Wagner
        J. WAGNER                  88677,
                      2000.01.01                     Manufacture of other general-purpose machinery n.e.c.                     International AG     是
           GmbH                    Germany
                                                                                                                                  持股 100%
                                   Post Box: 11
                                   20, 88669,
                                   Markdorf
                                                     The Subject is engaged in the distribution of DIY, trade and industrial
        WAGNER                     14-16 Kevlar      spray and application products to major hardware channels, major
                                                                                                                                    Wagner
       SPRAYTECH                   Close Braeside    paint stores, independent outlets and authorised service centres.
                      1977.05.26                                                                                               International AG     是
       AUSTRALIA                   Victoria VIC      Subject also offers spray equipment for the smallest painting project
                                                                                                                                  持股 100%
         PTY LTD                   3195 Australia    around the home, to larger commercial applications.

                                   Otto-                                                                                        Personal Care
          IONIQ                    Lilienthal-                                                                                   Verwaltungs
         Skincare                  Str.,18,                                                                                      GmbH 持股
                      2019.02.01                     Manufacture of perfumes and toilet preparations                                                是
        GmbH & Co.                 Markdorf,                                                                                      50%;J.
            KG                     88677,                                                                                      WAGNER GmbH
                                   Germany                                                                                        持股 50%
                                   上海市江场三      设计、生产各类表面喷涂设备,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瓦格纳尔喷涂                                                                                                                 Wagner
                                   路 56、58 号      自产产品及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
       设备(上海)   1998.09.16                                                                                               International AG     是
                                   一层 101、102     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
       有限公司                                                                                                                   持股 100%
                                   室                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Grüssenweg 15                                                                                Inter IKEA
        IKEA Supply
                      1990.08.21   4133 Pratteln     Wholesale of furniture, carpets and lighting equipment                    Holding BV 持股      是
宜家       AG
                                   Switzerland                                                                                      100%
       宜家采购(上   2001.06.29   上海市松江区      商品批发、商品进出口、以及包括存货管理,整批货物的集中、                  IKEA Supply AG       是



                                                                   5-1-5-57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海)有限公司                洞泾镇洞业路   分类和分级,整批货物的拆包和拆零,送货服务、冷藏、存贮、       持股 100%
                            888 号         仓储和泊车服务,促销、营销和广告(限自我宣传)、安装及包括
                                           维修、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在内的售后服务的相关附属服务。商
                                           品包括家具、家居用品、器具以及玩具、绿色植物、大型家用电
                                           器,设备包装及相关材料,以及任何和所有上述产品的零部件和
                                           原材料(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
                                           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承办海运、陆运进出口货物和国
                                           际展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订舱(船租、包舱)、托运、
                                           仓储、包装;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分拨、中转
                                           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代理报关、报验、保险;缮制有关单
                                           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提供国际货运代理咨询业务。
                                           家具、家居用品、器具以及玩具、绿色植物、大型家用电器、设
                            中国(上海)   备包装及相关材料、以及上述产品的零部件和原材料的批发、进
                            自由贸易试验   出口,仓库和物业的出租、管理和仓储服务(包括存货管理;整
宜家分拨(上                                                                                            IKEA Supply AG
               2006.06.22   区临港新片区   批货物的集中、分类和分级;整批货物的拆包和拆零;送货服                           是
海)有限公司                                                                                              持股 100%
                            新杨路 1588    务、冷藏、存贮和泊车服务),上述商品的设计和测试,上述商品
                            号1幢          的安装及包括维修、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在内的售后服务(涉及
                                           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私人物品、国
                                           际展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托运、订舱、仓储、中转、
                                           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结算
宜家物流分拨                天津空港经济
                                           运杂费业务,库存管理;整批货物的集中、分类、分级、拆包、     IKEA Supply AG
(天津)有限   2013.06.17   区纬十道 125                                                                                    是
                                           拆零服务;仓储服务(食品、危险品除外);自有仓库出租;停车     持股 100%
    公司                    号
                                           管理服务;宜家产品范围内的家具、家居用品以及其他相关产品
                                           (包括化妆品、器具、玩具、大型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文
                                           教及体育用品、绿色植物以及上述产品的零部件)的批发、进出



                                                       5-1-5-58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口;为客户提供安装、维修、信息咨询等售后服务。
                                                  受母公司及其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下列
                                                  服务:投资经营决策、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研究开发和技术支
                                                  持、市场信息咨询、承接本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
                                                  的服务外包、员工培训与管理;从事家具、家居产品、日用品、
                                                  化妆品、玩具、厨房刀具、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家用五金
                                                  工具、文具、体育用品、消防器材、自行车、绿色植物以及上述
                                                  产品的零件和部件,包装及物料搬运设备及其部分和所有的零
                                   上海市浦东新
       宜家贸易(中                               件、组件和原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   IKEA Supply AG
                      2016.07.04   区临御路 550                                                                                     是
       国)有限公司                               供上述产品的组装、保养和维修、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服         持股 100%
                                   号2层1号
                                                  务;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
                                                  内外销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
                                                  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租
                                                  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中转、货物的监装监卸、包装、
                                                  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及交付运杂费、报关、报检、报验、相关
                                                  的短途运输服务和运输咨询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
                                                  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一般项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玻璃保温容
                                                  器制造;母婴用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
       浙江哈尔斯真                               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体育用品制造;体育消费用智
       空器皿股份有                浙江省永康经   能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截至 2022 年 6 月
哈尔
         限公司       1995.05.23   济开发区哈尔   商品);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   30 日,吕强持股      是
  斯
       (002615.SZ                 斯路 1 号      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塑料制品销售;茶具销售;          47.70 %
           )                                     机械设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
                                                  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喷涂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真空镀膜加工;健身休闲活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5-1-5-59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
                                                    所设在: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金都路 968 号;浙江省永康市
                                                    经济开发区哈尔斯东路 2 号 6 号。)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智能产品与互联网平台的技术服务;电子
                                                    智能产品与互联网平台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
                                   深圳市南山区     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家用电器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
                                   粤海街道大冲     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深圳市云顶信
云顶                               社区大冲一路     许可后方可经营);日用电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刘书润持股
       息技术有限公   2016.05.03                                                                                                     是
信息                               18 号大冲商务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       28.76%
           司
                                   中心(三期)3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栋 28G           可经营项目是:电子智能产品与互联网平台的制造。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Tongda Modern
                                   香港湾仔港湾
                                                                                                                      Home
                                   道 6 至 8 号瑞
         现代家居     2015.08.27                    投资控股及贸易                                                International
                                   安中心 12 楼
                                                                                                                  Limited 持股
                                   1201-1202 室                                                                       100%
通达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零件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
集团                                                                                                             通达(厦门)有
                                                    造;模具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
                                   厦门市海沧新                                                                    限公司持股
                                                    (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
         通达科技     2003.10.10   阳工业区阳光                                                                  80.5249%,鸿盛      是
                                                    专用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路2号                                                                         投资有限公司持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
                                                                                                                   股 19.4751%
                                                    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




                                                                5-1-5-60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
                                                   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橡胶零件制造;再生橡胶制造;其他橡胶制品制造;塑料零件制
                                   厦门市思明区    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
                                   高雄路 18 号    造;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含须经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
                                                                                                                通达精密科技有
         精密橡塑     2016.01.05   通达国际中心    模具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                          是
                                                                                                                限公司持股 100%
                                   22 层 2218 单   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
                                   元              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冲压机床、特种铸造、针织品、服装、塑料制品、运动用品制
                                   如东县丰利镇    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搬
丰利   如东县丰利机
                      1991.04.24   新建东路 558    运;其他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包装服务;质检技术   刘祝如持股 100%      是
机械   械厂有限公司
                                   号              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其
                                                   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批
                                                   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CARESTREAM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   HEALTH HONG
       锐珂(厦门)                厦门市海沧区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         KONG
锐珂   医疗器材有限   2006.11.22   新阳工业区翁                                                                                      是
                                                   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其他      HOLDING
           公司                    角路 308 号                                                                   LIMITED 持股
                                                   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
                                                   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        100%
                                                   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5-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