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通达创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2-2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创智”、“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3]7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2,8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
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将于 2023 年 3 月 1 日(T 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
理、发行中止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
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5.13 元/股,网下发
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 25.13 元/股在 2023 年 3 月 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3 月
1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
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
高至低排序;相同申报价格,按拟申购数量从小到大排序;相同申报价格相同拟

                                     1
申购数量,按照提交时间倒序排序;相同申报价格相同拟申购数量,提交时间也
相同时,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排序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
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
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
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3 月 3 日(T+2 日)16:00 前,按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同一配售对象如同
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
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
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3 月 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
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
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
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

                                     2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3 年 2 月 20 日(T-7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
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
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
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
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
致的投资风险。

    5、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5.13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
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分类代码:C29)。截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4.36
倍。

    本次发行价格 25.13 元/股对应的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3 日(T-4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
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
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3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 2023 年 2 月 28 日(T-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通达创
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
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
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
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
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6、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 62,400.85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
格 25.13 元/股、发行新股 2,8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0,364.00 万元,
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63.15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62,400.85 万元。发行人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
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8、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9、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
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
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
                                     4
承诺。

    10、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网下实际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
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1、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
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
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2、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
分深入地了解证劵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8 日



                                   5
(本页无正文,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