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4-01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7-011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30
日―3 月 3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30 日 15:00 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15:00。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599,517,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09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99,440,0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74.08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7,8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96%。除梁社增、梁家荣和日喀则市世荣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
5%以下(以下简称为“中小股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家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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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599,4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3%;
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422%;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557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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