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世荣兆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4-28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世
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查验,现发表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累计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77,2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13%。每笔担保的主要情况如下:
    ①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 72,200 万元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审议批准的担保
额度是 72,200 万元,未超出审议批准额度,也未出现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 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担保期限是借款履行完毕两年内,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是 15,000 万元,
未超出审议批准额度,也未出现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3)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
的风险,也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持续的改进和
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执行,董事会《2016 年度内部控

                                    1
制评价报告》反应了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9,095,6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3.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07,456,340.16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制订过程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认为公司的
现金分红预案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本次现金分红安排是在结合法律法规、公司
制度及实际经营情况的前提下,经过认真研究和论证而做出的,同意该项预案。

    四、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拟向公司董事长所控制的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总金额不
超过 8,900 万元的商品混凝土、管桩,该事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将相关材料送独立董事审阅,我们就该项交易
涉及的有关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了解,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认为该项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且定价、结算方法公允合理,
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在该项交易中拥有充分的主动权,亦不存在任何重
大风险。在董事会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五、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
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按计划完成了《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审计业
务,履行了相关的责任与义务。
    2、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
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
    六、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
    为便于公司融资,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在
2017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2.55 亿元的融资担保。该担保是为了满
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通,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 2017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朱   霖         景   旭          张曜晖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