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4-28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年顺建
筑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拟向珠海市兆丰混凝土
有限公司采购总金额不超过 8,900 万元的商品混凝土、管桩,由于珠海市兆丰混
凝土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梁家荣先生,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
公司拟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本人在会前收到了该事项的相关资料,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详细情况有了
足够的了解。经审核,本人认为:该项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内容
合理,该交易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人在会前收到了该事项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本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三、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在 2017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2.55 亿元的融资担保,
公司拟将该担保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会前收到了该担保事项的相关资料,对该担保事项的详细情况有了足够的
了解。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通,该
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独立董事:
朱 霖 景 旭 张曜晖
2017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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