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7-08-30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为广
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截止到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了解和查验,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
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其他单位担保的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54,2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28%,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 32,200 万元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是借款履行完毕两年内,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是
276,500 万元,未超出审议批准额度,也未出现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 9,000 万元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是借款履行完毕两年内,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是 29,000 万
元,未超出审议批准额度,也未出现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3、为全资子公司珠海粤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 13,000 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是借款履行完毕两年内,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是 14,000
万元,未超出审议批准额度,也未出现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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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也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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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霖 景 旭 张曜晖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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