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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荣兆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8-025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本次《公
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梁家荣变更为梁玮浩。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一。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二。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三。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与本
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补选梁玮浩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 项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2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提示:修订对照表中下划线标注部分显示为修订对应内容,为使文档简洁明了,以省略号
表示该位置未作修订的其他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                                           ……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         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不包含在本章
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程所述对外担保范畴之内。
……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
……                                           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设副董事长 1 人。                              设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董事长签署的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第(五)款删除,其后序号顺延)
……                                           ……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                                           ……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签署有关的对
……                                           外投融资、对外担保及其他合同和其他应由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十一)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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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提示:修订对照表中下划线标注部分显示为修订对应内容,为使文档简洁明了,以省略号表
示该位置未作修订的其他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
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    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
长一人。                                    董事长一人。
……                                        ……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
任(独立董事除外),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    担任(独立董事除外)。
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应遵守本规则第二章关于
董事长、副董事长应遵守本规则第二章关于对    对公司董事的规定。
公司董事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                                        ……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
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董事长签署的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第(五)款删除,其后序号顺延)
……                                        ……



附件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提示:修订对照表中下划线标注部分显示为修订对应内容,为使文档简洁明了,以省略号
表示该位置未作修订的其他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下列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下列担保事项:
……                                   ……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   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不包含在本规则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所述对外担保范畴之内。
议。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
……                                   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
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
(一)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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