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2018-12-05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
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担保额度的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
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其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
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3、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4、以上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故同
意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刘阿苹 景 旭 张曜晖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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