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9-033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对部分报表项目的
列报明确了相关要求。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
该规定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
表。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的修订要求拟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按该通知的规定进行列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2)“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资产处
置收益”之前;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
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应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
生额分析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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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变更。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
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
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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