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19-040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周泽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周泽鑫先生此前为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周泽鑫先生为公司董事,须在周泽
鑫先生辞去监事的辞职报告生效时(即新任监事上任时)方可生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财务总监已辞职,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
聘任汪礼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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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周泽鑫先生简历
男,1983 年 5 月出生。2010 年 9 月-2012 年 2 月,在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
公司工作,任董事长秘书;2012 年 5 月-2018 年 12 月,在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
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长梁家荣先生控制的公司)工作,任总经理。
自 2019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世荣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19 年 2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世荣兆业(广州)投资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自 2019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已提交辞职
报告,辞职报告将于新监事上任之日起生效)。
周泽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泽鑫先生不存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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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周泽鑫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周泽鑫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汪礼宏先生简历
男,1970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
税务师。2005 年 12 月-2006 年 12 月就职于珠海天宏税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
2006 年 12 月-2013 年 11 月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先后任审计助理、
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等职务。2013 年 11 月至今就
职于本公司,先后任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会计师、财务二部经理、本公司子公司
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财务经理。2019 年 9 月 18
日起代行本公司财务总监职责。
汪礼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礼宏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汪礼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汪礼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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