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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荣兆业: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世荣兆业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查验,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不含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 20,000 万元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是借款履行完毕两年内,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是
220,000 万元,未超出审议批准额度,也未出现担保债务逾期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还款 20,000 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3)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
的风险,也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进行了持续的改进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执行,董事
会《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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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9,095,6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42,728,689.60 元。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目前的实际经营情
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
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规
定,同意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融资效率,2022 年度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 27.6 亿元
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级)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拟对其
他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 12.6 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级)
珠海市斗门区中荣贸易有限公司拟对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累计
总额不超过 41 亿元的融资担保,该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确保其资金流畅通,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
司 2022 年度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累计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无风险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并将该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规,内控程序健全,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级)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绿怡居园艺工程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拟向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控制的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司采购总金额不超过
12,700 万元的商品混凝土、管桩、预拌砂浆,该事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将相关材料送独立董事审阅,我们就该项交易
涉及的有关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了解,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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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核查,认为该项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且定价、结算方法公允合理,
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在该项交易中拥有充分的主动权,亦不存在任何重
大风险。在董事会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2、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实际发生总金额不足预计总金额 80%
的情况,经核查,上述差异主要是受疫情、市场变化及预计方法等因素影响,董
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我们提醒公司董事会,应进一步提高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避免出现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差异较大的情形。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刘阿苹          薛自强            王晓华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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