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3-012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
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
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1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
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
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