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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信和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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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9-3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议案是特别决议事项,已
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
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30 开始在珠海市南屏屏
工中路 8 号公司 603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 年 4 月 18 日至 4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8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忠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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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 203,483,27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5.574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203,447,98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5.5665%。
    通过网络参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35,29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07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35,29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7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参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35,29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7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 203,462,19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 21,08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 203,462,19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 21,08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同意 203,462,19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 21,08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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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表决,同意 203,462,19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 21,08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 203,455,70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
反对 27,57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2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759%;反对 27,57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8.12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203,455,70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
反对 27,57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72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759%;反对 27,57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8.12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203,462,19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 21,08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1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664%;反对 21,08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73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同意补选唐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相同。唐亮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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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任职期
限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203,462,198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6%;
反对 21,08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1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664%;反对 21,08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73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18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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