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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信和平: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5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
14:30 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 8 号公司 603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0 日 09:15 至 2020 年 11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晓川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98,945,43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55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98,755,13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51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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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2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42,8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7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52,54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3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90,3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42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98,945,4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2,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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