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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信和平: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2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24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概述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金融服务协议》有限期为 3 年。在协议期间,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每一日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总资产的 70%(含),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
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可循环使用的
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8 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
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
档次贷款利率。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通过审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认为财务公司具备相应
业务资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在协议期间,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
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
运营合法合规,未出现业务违约情形;财务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
能够及时向公司提供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能够按照《金融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可收回性具有保障,未出现《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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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

    1、存款: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每一日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
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总资产的 70%(含)(即不超过 160,001
万元)。

   2、综合授信额度:财务公司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
度为人民币 8 亿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54 号院 4 号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董学思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
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 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 1,084.02 亿元,负债 978.22 亿元,所
有者权益共计 105.80 亿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3.31 亿元,净利润为 12.6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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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6.3.3 条第(二)款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
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
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
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
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提升了公司的融资效率。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五、截止披露日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披露日,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0元,存款余额为5,200
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2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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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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