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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信和平: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川)2022-04-20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川)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本人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的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现将2021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1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实际出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邓川         7            7           0             0               否                0

      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务实的原
 则,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客
 观、公正、独立地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意见
 时   间       会   议                                    独立意见
                                                                                            类型
                                1、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
             第七届董事会       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3-25                                                                                   同意
             第四次会议         3、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
                                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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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1年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2021-8-19                                                                         同意
             第七次会议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1-12-1    第七届董事会
                            3、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       同意
3            第九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与公
    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内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审核与监督职能,沟通内、外部审计工作,定期查阅公司财务报
    表及经营数据,核查公司内控建设情况,有效控制相关风险。
        2、战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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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重点为结合公司自身及行业发展情
况对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建议,同时战略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薪酬进行考核。
    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发生委托出席的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治理结构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进行沟
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重点关注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最大程度的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了解的情况和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独
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公司审计过程中,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权益。
    4、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改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勤勉、谨慎、
忠实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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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邓川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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