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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黔源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16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
岗位的职责要求,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审议结果,同意聘任罗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曹
险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毛恩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同意聘任杨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史志卫先生为公司总
法律顾问、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张瑞彬、王强、张志康、胡北忠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