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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黔源电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26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志康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5 次。每次
会议召开前我都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新能源项目开发等重大事项在充分了
解的基础上再做出决策,保证决策的独立性。报告期内,我
没有对议案表决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9 次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5 次
姓   名
              亲自         委托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张志康         9            0              0                      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按照深交所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相关要求,我认真履
行职责,查阅涉及关联交易、高管辞职聘任、对外担保等重
大事项所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支撑材料。具体
发表的各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0 年 3 月 2 日,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贷款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3 月 26 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董事会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度利润分配、
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2019 年度高
管人员薪酬评价、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三)2020 年 7 月 14 日,对公司增补董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8 月 14 日,对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华电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控股子公
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
    (五)2020 年 8 月 27 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对中国华电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华电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控股子公
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10 月 22 日,对公司董事长辞职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七)2020 年 11 月 21 日,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对发表的各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没有提出
反对或异议的情况。
    三、参加现场调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增加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了
解,2020 年 8 月,我们到公司电厂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报告期内,我积极履行董事会专委会成员职责,根据公
司发展和经营需要,召集召开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3 次,出
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与经验,对公司
新项目开发、修订议事规则、年报审计、会计政策变更等方
面提出了公正客观的意见,有效发挥了专委会委员应有的作
用。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
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我自觉遵守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未披露信息外泄情况,不利用职务
之便发生内幕信息交易行为。督促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严守
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维护好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二)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以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对重大事
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同时,我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
认真审阅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并和其他独立董事与负责审
计年报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沟通,交换意见,保障公司
定期报告的规范、严谨。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 年,我的工作得到了公司股东方、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独立客观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较好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21 年我将持续提升
个人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关注公司
重大(要)事项开展情况、日常经营管理、依法规范运作等
情况,加强与公司各方的了解沟通,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张志康
                                     2021 年 3 月 26 日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胡北忠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5 次。每次
会议召开前我都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新能源项目开发等重大事项在充分了
解的基础上再做出决策,保证决策的独立性。报告期内,我
没有对议案表决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9 次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5 次
姓   名
              亲自        委托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胡北忠         9           0               0                  4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按照深交所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我认真履行职责,查阅
涉及关联交易、高管辞职聘任、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所需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支撑材料。具体发表的各项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0 年 3 月 2 日,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贷款提供担保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3 月 26 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董事会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度利润
分配、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2019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评价、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7 月 14 日,对公司增补董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8 月 14 日,对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华电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控股子公
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
    (五)2020 年 8 月 27 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对中国华电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华电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控股子公
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10 月 22 日,对公司董事长辞职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七)2020 年 11 月 21 日,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选举非独立董、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对发表的各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没有提出反
对或异议的情况。
    三、参加现场调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增加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了
解,2020 年 8 月,到公司电厂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报告期内,我积极履行专委会委员职责,根据公司发展
和经营需要,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出席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与经验,对公司董事、
高管选任、绩效薪酬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公正客观的意见,有
效发挥了专委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
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自觉遵守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制度》的规定,未披露信息外泄情况,不利用职务之
便发生内幕信息交易行为,督促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严守内
幕信息管理规定,维护好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二)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以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对重大事
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
参考。同时,我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
认真审阅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并和其他独立董事与负责审
计年报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沟通,交换意见,保障公司
定期报告的规范、严谨。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 年,我的工作得到了公司股东方、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独立客观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较好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21 年我将持续提升
个人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关注公司
重大(要)事项开展情况、日常经营管理、依法规范运作等
情况,加强与公司各方的了解沟通,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胡北忠
                                    2021 年 3 月 26 日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祝   韻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我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
告期内,我出席公司董事会 1 次,没有对议案表决发生反对
或弃权的情况。
                       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1 次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0 次
姓   名
            亲自         委托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祝   韻      1            0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议的事项中未涉及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参加现场调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我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当选后,
我认真学历专委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独立董
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到公司内审部门和其他相关
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解,为我
下一步更好履行职责奠定基础。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严格按照《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自觉遵守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制度》的规定,未披露信息外泄情况,不利用职务之便
发生内幕信息交易行为,督促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严守内幕
信息管理规定,维护好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我将持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制定
的工作目标,积极关注公司重大(要)事项开展情况、日常
经营管理、依法规范运作等情况,加强与公司各方的了解沟
通,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祝 韻
                                      2021 年 3 月 26 日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晓冬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我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
告期内,我出席公司董事会 1 次,没有对议案表决发生反对
或弃权的情况。
                       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1 次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0 次
姓   名
            亲自         委托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李晓冬       1            0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议的事项中未涉及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参加现场调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我为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当选后,我认真学历专委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
作制度》等内控制度,到公司相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内
控执行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解,为我下一步更好履行职责奠定
基础。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严格按照《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自觉遵守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制度》的规定,未披露信息外泄情况,不利用职务之便
发生内幕信息交易行为,督促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严守内幕
信息管理规定,维护好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我将持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围绕董事会制定
的工作目标,积极关注公司重大(要)事项开展情况、日常
经营管理、依法规范运作等情况,加强与公司各方的了解沟
通,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李晓冬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