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26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对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点
在财务管理方面以及公司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对
外担保、信息披露等工作进行监督。根据相关要求,受监事会主席李
奉波先生的委托,我将监事会 2020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召开会议 7 次,所有监事都按照要求出席了会
议,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具体如下:
1.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九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更换监事的议案》。
2.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九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经营班子工作报告》《2019 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等 8 项议案和报告。
4.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光伏项目的议案》。
7.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九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九届十三次会议,审议《2020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一年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运作、规范经营;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认真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现场董事会 3 次,股东大会 5 次,对公司
决策程序以及依法合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
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形。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策,公司经
营班子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公司持续推进法治黔源建设,推进
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现代化制度体系。
(二)公司财务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
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核查意见
通过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和关联方发生日常
性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规,且定价遵
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符合关联交易规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外担保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41,66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13.11%。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担
保事项均履行了合规的审议程序,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
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五)定期报告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董事会编制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
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董事、高管履职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经营工作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
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进行审阅,认为: 2020 年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高度重视
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制度清理优化专项工作,全年立改
废制度 111 件,将各项制度贯穿于整个经营生产管理过程和关键环节,
对公司各项风险的控制起到重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的检查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
人范围,登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内幕交
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三公”原则,能够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2020 年,监事会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监事对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性,
促进监事会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先后参加公司组织的《民法典》《证
券法》宣贯学习,贵州证监局举行的《证券法》知识答题活动,1 人
获得三等奖。
2021 年,公司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
展格局。监事会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公司重大决策、安全生产、经营、
环保等方面加强监督,在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方面加强监督,
在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方面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上作出贡献。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