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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黔源电力: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1-12-14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64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具体
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源公司)经营发
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北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含
27,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委托贷款方式)用于接续北源公司到期贷款,委托
贷款期限三年期,利率为 LPR 基准利率 3.85%。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委托贷款
合同为准。
    2.财务资助审批程序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方面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罗涛、吴元东、傅维雄、杨宝银、
卢玉强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事项相关的公司股东中国
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的义务
    1.北源公司基本情况
    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8 日成立,注册地为遵义市中华
路龙井沟统建 77 栋 3 号楼 321 号。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
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9,025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春龙。
    经营范围:中小水电的投资、开发和经营;销售:五金、家电产品、金属制
品、建材、工业油料、铝钢土、百货、金属矿产。
    北源公司股权结构为: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1.94%,贵
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41.34%,贵州亚源工贸有限公司持有
股份持股比例为 6.72%。
    2.北源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28,037,723.79            847,256,319.97

        负债总额          764,980,768.61            777,151,706.47

        净资产            63,056,955.18             70,104,613.50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26,867,651.87            88,946,132.60

        利润总额          2,779,623.04              7,047,658.32

        净利润            2,779,623.04              7,047,658.32


    上述数据中 2020 年度相关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
    3.其他股东财务资助情况说明
    北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 51.94%,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41.34%,贵州亚源工贸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持股比例为
6.72%。北源公司成立以来在资金方面得到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
大力支持,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连续多年为北源公司提供大额委托贷
款;同时,北源公司下属电站陆续投产后,运行正常,公司为其提供的财务资助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因此北源公司其他股东本次未向其提供财务
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进行的,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被资助对象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
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
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对保障控股子公司资金链畅通和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有良好
的促进作用;委托贷款利率遵循了公允、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提供财务资助对
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22,000.00 万元,全部为对控
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六、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