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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黔源电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01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祝 韻

          2021 年,我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以认真、客
观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我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11 次,出席股东大
会 3 次。同时,出席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
议共 11 次。每次会议召开前都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充分了解。报告期内,
我没有对议案表决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11 次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4 次

姓   名                    委托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祝   韻        11            0               0              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按照深交所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我认真
履行职责,重点关注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各类事项。报告期
内,发表了多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 年 2 月 5 日,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26 日,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贷款担保、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
2020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评价、《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 年 8 月 6 日,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事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1 年 8 月 17 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华电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关
联交易事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对中国华电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 年 9 月 24 日,对公司变更独立董事、控股
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有
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
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
意见。
    (八)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
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调整公司董事出具了独
立意见。
    此外,我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也
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参加现场调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到公司本部开展了
调研,对公司生产调度、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就公
司如何完善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合规经营程序,实
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意见,都被公司管理层采纳。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出席
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内部审计负责人
的议案》《2021 年年报报告全文及摘要》等 11 项议案;作
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4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等 4 项议案。我利用自身
专业优势和经验,积极发表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应有
的作用。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我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积极参加贵州证监局组织
的有关培训,持续积累独立董事需具备的专业知识;严守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发生未披露信息外泄情
况,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认真维护好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
   (二)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有
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文件,以
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董事会上充分
发表意见。此外,我对公司坏账计提、内部审计、电费收回
等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要求公司加强对重点业务的监
督工作,过程把控,维护好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晓冬

          2021 年,我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以认真、客
观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我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11 次,出席股东大
会 4 次。同时,出席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发
展委员会会议共 6 次。每次会议召开前都认真审阅议案内容,
对薪酬考核、战略发展等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充分了解。报告
期内,我没有对议案表决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11 次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4 次

姓   名                    委托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李晓冬         11            0               0              4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按照深交所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我认真
履行职责,重点关注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各类事项。报告期
内,发表了多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 年 2 月 5 日,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26 日,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贷款担保、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
2020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评价、《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 年 8 月 6 日,对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事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1 年 8 月 17 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华电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关
联交易事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对中国华电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 年 9 月 24 日,对公司变更独立董事项、控
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华电集团
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
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
意见。
    (八)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
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调整公司董事出具了独
立意见。
    此外,我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也
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参加现场调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到公司本部开展了
调研,对公司生产调度、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就公
司如何完善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合规经营程序,实
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意见,都被公司管理层采纳。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出席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通过《2020 年度法治建设工
作报告及 2021 年工作计划》《关于投资光伏项目的议案》
等 6 项议案;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2 次,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高管 2020 年度薪酬考核评价的
议案》《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
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等 4 项议案。我利用自身专业优势
和经验,积极发表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我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积极参加贵州证监局组织
的有关培训,持续积累独立董事需具备的专业知识;严守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发生未披露信息外泄情
况,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认真维护好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
   (二)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有
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文件,以
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董事会上充分
发表意见。此外,我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在对关联交易议案的
审议上,要完善相关会议资料和支撑数据,特别是在价格公
允性、交易合理性方面材料一定详实,有利于董事和股东作
出决策,更有利于维护好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 冠

          2021 年 10 月 13 日,我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我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制度》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以认真、客观的态度对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将我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我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3 次,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出席了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发展委会会议 3 次。每次会
议召开前都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战略发展等重大事项能够
做到充分了解。报告期内,我没有对议案表决发生反对或弃
权的情况。
                       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3 次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次

姓   名                   委托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王 冠          3           0               0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按照深交所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我认真
履行职责,重点关注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各类事项。报告期
内,发表了多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
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
意见。
    (二)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
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调整公司董事出具了独
立意见。
    此外,我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也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参加现场调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投资项目、
开展法制宣贯方案、十四五发展规划等事项充分建言献策,
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作为董事会专委会成员,报告期内,我出席战略发展委
员会会议 2 次,审议通过《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落实
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治宣
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等 4 项议案;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通过《关于审查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我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积极发表建议,发挥好专业委
员应有的作用。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我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积极参加贵州证监局组织
的网络培训,持续积累独立董事需具备的专业知识;严守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发生未披露信息外泄情
况,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认真维护好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
   (二)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有
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文件,以
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董事会上充分
发表意见。此外,我对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十四五法制建
设等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要求公司加强对重点业务的
监督工作,过程把控,维护好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程 亭

            2021 年 10 月 13 日,我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我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
     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以认真、客观
     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1 年,我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3 次,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每次会议召开前都
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充
分了解。报告期内,我没有对议案表决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
况。
                        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3 次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次

姓    名                   委托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程    亭        3           0               0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按照深交所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我认真
履行职责,重点关注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各类事项。报告期
内,发表了多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
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
意见。
    (二)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
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调整公司董事出具了独
立意见。
    此外,我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也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参加现场调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投资项目、
落实董事会职权、开展财务资助等事项充分建言献策,为公
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报告期内,我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通过《贵
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总体审计策略》等 2 项
议案。我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积极发表建议,发挥好
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我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积极参加贵州证监局组织
的有关培训,持续积累独立董事需具备的专业知识;严守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发生未披露信息外泄情
况,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认真维护好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
   (二)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有
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文件,以
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董事会上充分
发表意见。此外,我对公司坏账计提、内部审计、电费收回
等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要求公司加强对重点业务的监
督工作,过程把控,维护好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