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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黔源电力: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2022-08-03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29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各基层单位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28 日分
别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汤世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胡德
江先生、黄光敏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经公示
无异议,选举结果有效。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及职工监事,将分别与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和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卢玉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现任公司正厂级咨询职务;莫非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现任公司工程管理部主任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卢玉强先生、莫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


    后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 日
附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简历
    汤世飞先生:中国籍,40 岁,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北盘江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光照发电厂水工及水文管理专工、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光照发电厂生产技术部副主任、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光照发电厂水工部
副主任兼生产技术部(信息管理部)副主任、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光照
分公司水工部主任、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光照分公司党建工作部(工会
办公室)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工会办公室)副主
任。
    最近五年,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汤世飞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
职条件。


    胡德江先生:中国籍,53 岁,大学本科,政工师。历任贵州红枫发电总厂
二级电站运行值班员、运行班长,贵州红枫发电总厂三级电站运行班长、工会主
席,贵州黔源引子渡发电厂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党支部书记,贵州西源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贵州西源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纪检办、
巡察办)副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贵州黔源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监察部(纪检办、巡察办)主任。
    最近五年,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胡德江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
职条件。


    黄光敏先生:中国籍,36 岁,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贵州北盘江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光照发电厂发电运行部副值班员、发电运行部主值班员、发电运行部
运行值长、发电运行部运行大值长,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光照分公司运
维部大值长,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光照分公司党建工作部(工会办公室)
临时负责人。现任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光照分公司党建工作部(工会办
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
    最近五年,除上述任职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黄光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
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