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4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
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
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均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
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截止到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33,535.9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10.15%,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
保。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不
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除公司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对上述控股子公
司提供相应担保。
上述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情况。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往来资金余额为 23,272.33 万元,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对《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认
为《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
风险状况,未发现其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
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风险评估报告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双碳”目标下贵州北盘江流域水风光储
多能互补基地智慧运行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
限公司签订“双碳”目标下贵州北盘江流域水风光储多能互补基地智慧运行关键
技术研究及应用合同,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双方以市场价格
作为依据,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已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上
述日常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祝韻、李晓冬、王冠、程亭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