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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黔源电力: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2022-10-25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
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的新型经营责任制,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
理,有效激发企业活力和效率,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结合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包括但不限于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战略导向与业绩导向。
    (二)坚持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党委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
关工作方案、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制度以及考核结果
应用等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讨论。相关工作方案、经理层
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配套制度以及业绩考核、薪
酬兑现等工作按照公司董事会相关制度由相应机构组织落
实。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日常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经理层成员考核指标的设计、考核实
施、薪酬核算等相关具体工作。


                第三章   经营业绩考核
    第五条 考核周期
    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
期经营业绩考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
核,在当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合任
期届满当年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第六条 考核指标
    根据企业功能分类、岗位职责及分工等,按照定量和定
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导向,逐人确定考核内容及指标,
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及指标应适当区分、各有侧
重、有效衔接。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重点关注价值创造、中长
期发展战略、风险控制等内容。
    (一)考核内容
    经理层成员年度(任期)经营业绩指标分为企业经营指
标和个人业绩指标两大维度。总经理两维度权重为 70%、
30%;其他经理层成员两维度权重为 50%、50%。
    企业年度(任期)经营指标为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个
人业绩指标根据工作分工设置,主要来源于公司生产经营及
发展战略规划、个人分管领域重点任务等。具体指标项目、
目标值和评分规则在《年度(任期)业绩目标责任书》中明
确。
    (二)考核得分计算
    总经理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企业经营指标
×70%+个人业绩指标×30%。
经理层副职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企业经营指标
×50%+个人业绩指标×50%。
    (三)年度(任期)业绩考核等级
    根据个人年度或任期业绩考核得分确定为 A、B、C、D
四个考核等级。具体为:
    A 级(优秀):考核得分≥90 分。任期内任一年度业绩
考核等级有 C 级及以下者,任期业绩考核不得评为 A 级,A
级人数不高于经理层成员总数的 30%。。
    B 级(良好):90 分>考核得分≥85 分。任期内任一年度
业绩考核等级有 D 级者,任期业绩考核不得评为 B 级及以上
等级。
    C 级(合格):85 分>考核得分≥80 分。
    D 级(不合格):80 分以下。
    考核等级为 D 级(不合格)取消绩效年薪。
    70 分为底线得分。


             第四章     考核程序及结果应用
    第七条 考核目标下达
    考核期初,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任期)重点任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编制经理层成员年度(任期)
经营业绩责任书,按照管理权限与经理层成员完成经营业绩
责任书签订。
    第八条 考核内容调整
    因公司发展战略或年度经营计划更改、来水偏枯的重大
自然灾害、岗位分工调整等非个人主观可控原因,经理层成员
可申请调整变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在每年 11 月前递交书面
材料重新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批确定。
    经理层成员发生人员变动的,新聘任的经理层成员需重
新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原则上考核内容、
指标和目标值等不作调整。岗位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相关
经理层成员重新签订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
    第九条 考核实施
    考核期末,公司董事会组织开展经理层成员的经营业绩
考核工作,形成初步考核意见,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履
行决策程序,反馈给经理层成员。
    第十条 考核结果应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与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分配相挂
钩,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为不合格,年度绩效兑现系数为 0。
               表 1 经理层成员年度绩效兑现系数
            个人年度考核得分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A 级(优秀),考核得分≥90 分       1.0-1.1 之间差值计算
   B 级(良好),90 分>考核得分≥85 分   0.8-1.0 之间插值计算
   C 级(合格),85 分>考核得分≥80 分   0.6-0.8 之间插值计算
     D 级(不合格),考核得分<80 分               0
          底线,考核得分<70 分                    0



    年度绩效兑现系数计算方法如下:年度考核得满分对应
系数 1.1;低于 80 分对应系数 0。在考核等级所对应的系数
区间内,根据考核得分按插值法计算。
    (二)任期考核结果与任期激励兑现
    任期激励与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结果挂钩核定,由企业
一次性支付。任期绩效兑现系数区间为 0-1.1。
                表 2 经理层成员任期绩效兑现系数
       个人任期考核得分率                任期奖励系数
  A 级(优秀),考核得分≥90 分       1.0-1.1 之间插值计算
B 级(良好),90 分>考核得分≥85 分   0.8-1.0 之间插值计算
C 级(合格),85 分>考核得分≥80 分   0.6-0.8 之间插值计算
  D 级(不合格),考核得分<80 分               0

    任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以及因投资经营失误、管理
不善、因非政策性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企业连续三年新增亏
损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
    年度绩效兑现系数、任期绩效兑现系数分别与绩效年薪
及任期激励挂钩公式按照《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三)经理层成员中途离职和岗位调整的薪酬发放。在
任期年度内,由于个人原因辞职或损害公司利益或严重违规
违纪而被辞退的,当年任期激励收入不予发放。因工作需要
内部调整岗位或调离的,当年度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收入按
在公司实际工作时间和考核结果发放。


                 第五章     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述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反馈
    在年度考核及任期考核结束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公司董
事长向经理层反馈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
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申述
    被考评的经理层成员如对考评程序执行情况、考核结果
存有异议的,可在获知考核结果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专项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程序
进行调查核实裁决,并在裁决 5 个工作日内将裁决结果反馈
给申诉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如与公司新规定不符的,按公司新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公司党委会讨论研究,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