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3-30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祝 韻
2022 年,我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以认真、客
观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 年,我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8 次,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同时,召集、出席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共 10
次。每次会议召开前都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充分了解。报告期内,我没有对
议案表决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8 次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3 次
姓 名 委托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祝 韻 8 0 0 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按照深交所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我认真
履行职责,重点关注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各类事项。报告期
内,发表了多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发表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
2022 年 3 月 17 同意
公司拟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借款的
日
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对《2021 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2022 年 3 月 30 独立意见; 同意
日 5.关于对《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关于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评价的
独立意见;
10.关于对《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18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 同意
日 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独
立意见;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3 日 2.关于因公开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对《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
2022 年 8 月 23 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双碳”目标下
贵州北盘江流域水风光储多能互补基地智慧
运行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
1.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财务
2022 年 12 月 12 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此外,我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也
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参加现场调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到公司本部开展了
调研,对公司生产调度、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就公
司如何完善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合规经营程序,实
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意见,都被公司管理层采纳。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出席
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 13 项议
案;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关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审查的议案》等 4 项议案。我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
积极发表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我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贵州证监局组织的有关培训,持续积累独立董事需具备
的专业知识;严守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发
生未披露信息外泄情况,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认
真维护好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有
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文件,以
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董事会上充分
发表意见。此外,我对公司坏账计提、内部审计、电费收回
等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要求公司加强对重点业务的监
督工作,过程把控,维护好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李晓冬
2022 年,我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以认真、客
观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 年,我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8 次,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同时,出席召集、出席战略发展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共 6 次。每次会议召开前都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充分了解。报告期内,
我没有对议案表决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8 次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3 次
姓 名 委托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李晓冬 8 0 0 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按照深交所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我认真
履行职责,重点关注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各类事项。报告期
内,发表了多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发表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7 日 同意
拟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借款的关联交易议
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对《2021 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 5.关于对《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同意
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关于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
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评价的独立意
见;
10.关于对《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
2022 年 7 月 18 日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3 日 2.关于因公开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对《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
2022 年 8 月 23 日 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双碳”目标下贵州北
盘江流域水风光储多能互补基地智慧运行关键技术
研究及应用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1.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
2022 年 12 月 12 日 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此外,我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也
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参加现场调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到公司本部开展了
调研,对公司生产调度、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就公
司如何完善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合规经营程序,实
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意见,都被公司管理层采纳。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出席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通过《2021 年度法治建设工
作报告及 2022 年工作计划》等 4 项议案;出席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
度履职报告》等 7 项议案。我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积
极发表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我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贵州证监局组织的有关培训,持续积累独立董事需具备
的专业知识;严守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发
生未披露信息外泄情况,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认
真维护好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有
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文件,以
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董事会上充分
发表意见。此外,我对公司坏账计提、内部审计、电费收回
等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要求公司加强对重点业务的监
督工作,过程把控,维护好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 冠
2022 年,我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以认真、客
观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 年,我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8 次,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同时,出席、召集战略发展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
共 5 次。每次会议召开前都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充分了解。报告期内,我没有
对议案表决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8 次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3 次
姓 名 委托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王 冠 8 0 0 1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按照深交所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我认真
履行职责,重点关注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各类事项。报告期
内,发表了多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发表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7 日 同意
拟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借款的关联交易议
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对《2021 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 5.关于对《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同意
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关于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
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评价的独立意
见;
10.关于对《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
2022 年 7 月 18 日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3 日 2.关于因公开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对《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
2022 年 8 月 23 日 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双碳”目标下贵州北
盘江流域水风光储多能互补基地智慧运行关键技术
研究及应用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1.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
2022 年 12 月 12 日 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此外,我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也
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参加现场调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到公司本部开展了
调研,对公司生产调度、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就公
司如何完善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合规经营程序,实
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意见,都被公司管理层采纳。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出席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通过《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2021 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报告及 2022 年工作计划》等 4 项议案;出席提名委员会会
议 3 次,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关
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等
4 项议案。我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积极发表建议,充
分发挥了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我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贵州证监局组织的有关培训,持续积累独立董事需具备
的专业知识;严守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发
生未披露信息外泄情况,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认
真维护好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有
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文件,以
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董事会上充分
发表意见。此外,我对公司坏账计提、内部审计、电费收回
等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要求公司加强对重点业务的监
督工作,过程把控,维护好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程 亭
2022 年,我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以认真、客
观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 年,我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8 次,出席股东大会
3 次。同时,出席、召集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共 11 次。每次会议召开前都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充分了解。报告期内,
我没有对议案表决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8 次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3 次
姓 名 委托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程 亭 8 0 0 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按照深交所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我认真
履行职责,重点关注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各类事项。报告期
内,发表了多项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发表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子公司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7 日 同意
拟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借款的关联交易议
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对《2021 年度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 5.关于对《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同意
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关于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
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
务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评价的独立意
见;
10.关于对《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
2022 年 7 月 18 日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3 日 2.关于因公开采购形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对《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
2022 年 8 月 23 日 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双碳”目标下贵州北
盘江流域水风光储多能互补基地智慧运行关键技术
研究及应用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
2022 年 12 月 12 日 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此外,我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也
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参加现场调研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到公司本部开展了
调研,对公司生产调度、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就公
司如何完善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合规经营程序,实
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建议和意见,都被公司管理层采纳。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加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出席
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 13 项议
案;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通过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报告》等 7 项议案。我利用自身
专业优势和经验,积极发表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应有
的作用。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我严格按照《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贵州证监局组织的有关培训,持续积累独立董事需具备
的专业知识;严守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发
生未披露信息外泄情况,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认
真维护好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和有
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和文件,以
独立、客观的态度,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在董事会上充分
发表意见。此外,我对公司坏账计提、内部审计、电费收回
等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要求公司加强对重点业务的监
督工作,过程把控,维护好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
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