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 尔 泰: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07
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的与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国贸”)签
订的出口代理协议,计划由紫江国贸在 2021 年为本公司出口业务提供代理,最
大交易金额为 500 万元,公司向紫江国贸支付总货款 1%的代理服务费。2020 年,
紫江国贸为公司提供出口代理的交易金额为 233.76 万元。
结合公司产品开发进展,公司 2021 年拟向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上海紫泉
标签有限公司、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湖北
紫丹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环境监测服务,预计
合计交易额度为 300 万元。2020 年,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交易金额合计为 106.77
万元。
通过对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上海紫江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
限公司、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紫华企
业有限公司、湖北紫丹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的了解。
上述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
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较好履约能力。
我们认为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其历史原因和现实意义,主要为了
满足公司销售及研发的正常需要,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将此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 坤 韩建春 陈 燕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