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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威尔:关于筹划重大资产购买的提示性公告2021-08-21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ST威尔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购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购买上海紫燕
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燕机械”)不低于51%的股权,相关各方就上
述事项于2021年8月20日签署了《关于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资产
之意向协议》(以下简称“紫燕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2、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尽快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
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署的《紫燕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
具体的交易方案及相关交易条款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4、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
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5、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上
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
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紫燕机械不低于51%的股权,公司与紫江集
团就上述事项于2021年8月20日签署了《紫燕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根据初步测
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且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BENK1X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继锋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丙1幢1层1097室
    经营范围:从事机械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
让,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1)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
    2)上海燕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0%;
    3)上海紫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5%。


    三、《紫燕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第1条 整体方案
    甲方拟以现金支付方式向乙方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不低于 51%的股权(上述股权资产以下合称“标的资产”),最终方案以最终签署
的正式协议约定为准。甲乙双方同意在本意向协议签订后共同推进上述交易。
   第2条 标的资产的定价及认购方式
    2.1 甲、乙双方同意,将聘请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及评估。标的资产的
最终价格应以由上述审计或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2 甲、乙双方同意,原则上以 2021 年 7 月 31 日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资
产评估基准日。
    第 3 条 保密责任
   3.1 除非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能直接或间接
地披露、使用,或允许其董事、职员、代表、代理、顾问和中介机构(但为推进
本意向协议所涉及之交易目的,而有必要获得该等信息的人员除外)披露或使用
以下保密信息(“保密信息”):
3.1.1 本意向协议的存在;
3.1.2 双方之间关于签订与履行本意向协议的任何讨论、协议条款、交易条件或
   有关本意向协议项下交易的任何其他非公开信息;
3.1.3 任何一方在与另一方就本意向协议项下交易进行协商或履行本意向协议
   过程中获得的关于另一方或其关联企业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
    3.2 本意向协议双方的保密义务在下列情形下除外:
3.2.1 任何保密信息可以披露给任何一方的因参与本意向协议项下交易而需要
   知道此等保密信息的工作人员、代表、代理、顾问或中介机构等,进行该等
   披露的前提是,前述工作人员、代表、代理、顾问和中介机构等对保密信息
   负有保密义务;
3.2.2 如果非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已由第三方披露而进入公共领
   域,则任何一方不再对此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3.2.3 按法律、法规和/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已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
    3.3 本保密责任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意向协议其他条款,即本意向协议约定
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协议的终止而终止,不因其他条款的约定而排除本保密责
任条款对本意向协议双方的约束力。
    第 4 条 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4.1 本意向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4.2 本意向协议仅为甲、乙双方的初步意向性协议,双方在本次交易中的
具体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协议签署后,本意向协议自动
终止。
    4.3 若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署正式协议以完成本次交易,则本意向协议
自双方书面确认终止之日起终止。



    四、中介机构聘请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尽快聘请
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紫燕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为公司与交易方签署的意向协议,旨
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目前该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及该项交易最终
是否能够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该交易的正式实施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关于收购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之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