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采用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紫燕机械”)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以现金购买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本 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仍为沈雯。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