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尔: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30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2]006906号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威尔泰股份)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
[2022]009104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
已由威尔泰股份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
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威尔泰股份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
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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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2]006906 号专项核查意见
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威尔泰股份为满足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9104 号审计报
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 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 齐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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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
司编制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具体扣 具体扣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除情况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24,486.97 18,485.3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9,030.26 10,253.0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6.88% 55.47%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 材料及
34.64
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 废料收入
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8,995.62 10,253.00
3.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9,030.26 10,253.0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5,456.71 8,232.33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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