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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威尔: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宗旨,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和
义务,忠实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监事会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向大家报告如
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
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2020 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1 年 9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
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上海威尔
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
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关
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即期
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审
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了《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由于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暨关联交易,故关联监事孙宜周及刘罕需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因非
关联监事仅有一位,未达到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故本次监事会未能形成任
何决议,相关审议议案均已直接提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2021年,公司各
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认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识核查了公司
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仔细核查。通过核查,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进行了监
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1 年,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
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04.72万
元;与安徽紫江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安徽
紫泉智能标签科技有限公司、桂林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南京紫乐饮料工业有
限公司、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
限公司、上海紫江喷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紫泉标签有限公司、上海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紫燕合金应用科技有
限公司、宜昌紫泉饮料工业有限公司合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51.12万元,监事会
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事先得到董
事会的批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审计部门及人
员配置到位,内部控制体系在实际工作中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
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