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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威尔: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ST威尔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上海市目前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配合公司所在
地的相关防控要求,保护股东大会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无法
在公司会议室设置现场会议的风险。
    2、若公司无法设置现场会议,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
将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参加视频会议的方式可参考公司发布的《关于2021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视频会议方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3、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视
频会议的股东也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行
使表决权。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27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6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的方案                       √
        5.00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
会上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其中
提案4.00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新增通过网络方式登记,具体参考公司公告《关于2021年度
股东大会增加视频会议方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网络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5月25日16:00前;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中路263号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邮编:201103
    联系人:殷骏 张峰
    电话:021-64656465-650
    传真:021-64656828
    电子邮箱:dm@welltech.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特别提示
    受上海地区疫情的影响,为配合相应地区的防控措施,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鉴于上海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公司存在无法设置现场会议的风险,为保
护股东的健康及权益,建议股东选择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具体参会方式可参
考公司公告《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视频会议方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2-023)
    3、若现场会议可以召开,则现场参会股东务必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
控的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将对进入人
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人员需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
程码”和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
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个人防疫用品,做
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8     投票简称:威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威尔泰工
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
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
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的方案
   5.00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请在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