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2-08-29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1、我们同意推荐李彧先生、夏光先生、陈衡先生、俞世新先生、林子尧先
生、叶鹏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同意推荐杨韩建春先生、陈燕女士、宋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
名人同意,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 坤
韩建春
陈 燕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