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泰: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0-29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2-047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召开上海威尔泰工业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11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6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3.00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 应选人数(2)
3.01 选举孙宜周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刘罕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1、提案2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提案3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职工
代表监事2名,对每一位候选人分别进行投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
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一楼大厅;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地址:上海市虹中路263号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邮编:201103
联系人:殷骏 张峰
电话:021-64656465-650
传真:021-64656828
4、注意事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符合上海市疫情防控的要求。
为配合公司属地的防疫政策,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包括但不
限于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随申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8 投票简称:威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本次会议的提案1、2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本次会议的提案3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
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
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
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威尔泰工
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
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可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3.00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 应选人数: 同意票数
选举孙宜周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3.01
监事
3.02 选举刘罕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