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星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逢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管丽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483,840,926.88 443,955,507.41 8.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848,968.48 -7,049,448.76 -408.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7,425,510.44 -7,396,366.07 -406.00%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885,396.10 62,780,554.59 -123.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2 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2 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3% -0.57% -2.8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830,170,518.42 2,776,291,578.78 1.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028,040,414.38 1,063,889,382.86 -3.3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55,126.18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1,855,000.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040.7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0,291.07 合计 1,576,541.9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3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12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省铁路投 资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30.22% 136,958,410 44,382,000 司 江山市经济建 国有法人 1.19% 5,409,366 设发展公司 浙江省发展资 产经营有限公 国有法人 1.18% 5,346,900 司 新疆中乾景隆 中和股权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1.04% 4,735,711 合伙企业(有 人 限合伙) 蒋政一 境内自然人 1.01% 4,574,455 李雪 境内自然人 0.42% 1,915,200 蔡恩秀 境内自然人 0.41% 1,849,751 王双红 境内自然人 0.34% 1,550,000 季荣生 境内自然人 0.34% 1,541,100 刘玉贤 境内自然人 0.34% 1,531,89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576,410 人民币普通股 92,576,410 江山市经济建设发展公司 5,409,366 人民币普通股 5,409,366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346,900 人民币普通股 5,346,900 新疆中乾景隆中和股权投资合 4,735,711 人民币普通股 4,735,711 伙企业(有限合伙) 蒋政一 4,574,455 人民币普通股 4,574,455 4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李雪 1,915,200 人民币普通股 1,915,200 蔡恩秀 1,849,751 人民币普通股 1,849,751 王双红 1,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50,000 季荣生 1,541,1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1,100 刘玉贤 1,531,890 人民币普通股 1,531,89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的说明 1.股东蒋政一通过信用帐户持有公司股票 4,574,455 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2.股东李雪通过信用帐户持有公司股票 1,915,200 股; 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股东蔡恩秀通过信用帐户持有公司股票 1,849,751 股; 4.股东刘玉贤通过信用帐户持有公司股票 1,531,89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保障顺酐及衍生物一体化项目的BDO等产品主要原材料之一氢气的供应,2012年9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铁江宁 与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氢气供应合同》,约定月氢气用量不低于250万立方。由于市场因素,浙铁江宁在BDO装置 性能测试后暂停了该产品的生产,导致与四明化工发生氢气供应合同纠纷。四明化工已向宁波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浙铁江宁支付不足用气费用及逾期利息合计169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浙铁江宁于2015年4月23日收到法院传票等相 6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关法律文件,截至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浙江省铁路 避免同业竞 2012 年 02 月 投资集团有 争、规范和减 长期 正在履行 15 日 限公司 少关联交易 认购的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浙江省铁路 限售期为自 2013 年 02 月 投资集团有 新增股份上 三年 正在履行 25 日 限公司 市之日起 36 个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5 年 1-6 月净利润(万元) -7,500 至 -6,500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21.13 (万元) 预计亏损的原因:1、公司主要产品因市场下游需求低迷,产能过剩,行 业竞争加剧,销售价格处于下降态势,且下降幅度大于原材料价格下降幅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度,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滑;2、浙铁江宁公司正常生产后尚未实现扭亏, 且折旧、利息等费用较高。预计公司二季度仍旧亏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