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江化: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7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ST 江化                    公告编号:2016-068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星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惠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管丽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5,093,166,766.49     2,524,003,611.71     5,009,869,906.67                   1.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584,492,856.46      880,545,112.60      1,542,880,827.94                   2.70%
 资产(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12,509,189.00                   1.34%   2,565,107,272.36                  2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5,654,234.84               135.94%          41,612,028.52                130.62%
 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222,515.47               182.14%          17,418,050.75                119.27%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375,571,992.22                   201.86%
 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6            135.94%                 0.075                 13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6            135.94%                 0.075                 130.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                6.89%               2.66%                 12.44%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0,042.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7,743,366.82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6,638,959.1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333.68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8,724.01
 合计                                                                               24,193,977.77         --

                                                  3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
                                           37,337                                                      0
 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例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
                          国有法人           43.06%       239,215,313   102,256,903
 限公司
 江山市经济建设发展公
                          国有法人            0.97%         5,409,366            0
 司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
                          国有法人            0.96%         5,346,900            0
 限公司
 蒋建庆                   境内自然人          0.53%         2,950,000            0
 程阳锋                   境内自然人          0.50%         2,769,200            0
 珠海市香洲区建才幼儿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7%         2,622,100            0
 园
 廖仲钦                   境内自然人          0.39%         2,180,00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0.35%         1,938,100            0
 责任公司
 谢磊                     境内自然人          0.33%         1,813,600            0
 施合青                   境内自然人          0.28%         1,545,2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4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6,958,410   人民币普通股     136,958,410
 江山市经济建设发展公司                                 5,409,366   人民币普通股       5,409,366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346,900   人民币普通股       5,346,900
 蒋建庆                                                 2,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50,000
 程阳锋                                                 2,769,200   人民币普通股       2,769,200
 珠海市香洲区建才幼儿园                                 2,622,100   人民币普通股       2,622,100
 廖仲钦                                                 2,1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8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938,100   人民币普通股       1,938,100
 谢磊                                                   1,813,600   人民币普通股       1,813,600
 施合青                                                 1,545,2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5,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无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展: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于2016年1月6日获浙江省国资委核准,2016年4月27日获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无条件通过,2016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批复,2016年5月31日标的资产浙铁大风

完成资产过户手续,浙铁大风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6年7月18日,公司购买资产发行的102,256,903股

股份在深交所上市。由于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底价倒挂,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完成募

                                             6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集配套资金事宜,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的后续实施工

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期内,公司接控股股东浙铁集团股东浙江交通集团通知,浙江交通集团

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拟向公司注入其所持有的股权类资产。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

19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9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由于尽调工作仍在进行中,标的资产

尚未最终确定,初步确定为建筑业或金融业子公司的股权。目前公司和相关各方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

本次交易的资产范围、资产权属情况、交易结构和有关方案进行调查、沟通和论证。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控股股东股权划转及一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
                        2016 年 08 月 24 日
 致行动人变更                                 于控股股东股权划转及一致行动人变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53)。




                                                7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

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
            承诺    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方     类                                                                                                                         期限   情况
                    型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
 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
 承诺

                         一、保证江山化工的人员独立 1、保证江山化工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
                         职在江山化工工作、并在江山化工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江山化工外的其他企业中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保证江山化工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江山化工外的其他
                         企业中兼职。2、保证江山化工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江山化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
 资产重组                的程序进行,本公司不干预江山化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江山化工的财务独立 1、
            浙铁                                                                                                                  2015 年 12          正在
 时所作承                保证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                 长期
            集团                                                                                                                  月 02 日            履行
 诺                      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江山化工的
                         资金使用。3、保证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三、保证江山化工的机构独立 1、保证江山化
                         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建立独立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2、保
                         证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
                         完全分开;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
                                                                             8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所等方面完全分开。四、保证江山化工的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
       产,且资产全部处于保证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保证江山化工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与运营。2、
       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江山化工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以江
       山化工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五、保证江山化工的业务独立 1、保
       证江山化工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
       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
       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江山化工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履行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
       的任何方式干预江山化工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的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并承诺不利用江
       山化工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江山化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江山化工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
       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不存在正在从事任何对江山化工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
       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的情形。2、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保证,并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相关企业不从事任
       何对江山化工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3、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对
       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公司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江山化工及其子公司
       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 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
浙铁                                                                                                             2015 年 12          正在
       何商业机会与江山化工的产品或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立即通知江山化工,并尽力将该等                   长期
集团                                                                                                             月 02 日            履行
       商业机会让与江山化工;2) 如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江山化工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
       则优先考虑江山化工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 江山化工认为必要时,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本
       公司或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或由江山化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上述有关资产和业务。本公司对因违
       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江山化工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谨此确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函出具
       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承诺均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及保证部分内容无效或不可执行,不
       影响本公司在本函项下其他承诺或保证的效力。

       1、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浙
浙铁   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及董事      2015 年 12          正在
                                                                                                                              长期
集团   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在持有上市公     月 02 日            履行
       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

                                                            9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
       通过与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损害江山化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
       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江山化工及其控制
       的企业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
       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江山化工及其控制的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5、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江山化工或其控制
       的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依法持有浙铁大风股权,对于所持有该等股权已经依法履行对浙铁大风的出资义务,
       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浙铁
       大风合法存续的情况;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持有的浙铁大风的股权均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浙铁                                                                                                                 2015 年 12          正在
       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3、本公司持有的浙铁                      长期
集团                                                                                                                 月 02 日            履行
       大风股权登记至江山化工名下之前始终保持上述状况;4、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本公司将积极办理相关
       手续,保证所持股权过户或者转移至江山化工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因此给江山
       化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
       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浙铁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         2015 年 12          正在
                                                                                                                                  长期
集团   供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          月 02 日            履行
       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
       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公司保证,如违反
       上述承诺及声明,本公司将对由此而给相关各方带来的全部损失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工作日内
浙铁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          2015 年 12          正在
                                                                                                                                  长期
集团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          月 30 日            履行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票。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

                                                             10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赔偿安排。

         1、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江山化工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2、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
         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
浙铁                                                                                                                  2015 年 12          正在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次认购取得                      三年
集团                                                                                                                  月 02 日            履行
         的江山化工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之
         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浙铁     1、本公司将严格督促浙铁大风积极办理环保验收事项;2、若因项目建设完成至项目投产使用存在程序不完备而受         2015 年 12          正在
                                                                                                                                   长期
集团     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给江山化工或者浙铁大风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全部补偿责任。                       月 02 日            履行

         1、本公司将敦促浙铁大风积极与中建安办理竣工决算手续;2、如浙铁大风与中建安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金额超出
浙铁                                                                                                                  2015 年 12          正在
         暂估入账金额,超出部分由本公司以现金向浙铁大风补足;3、如浙铁大风因竣工决算未办理完毕产生任何纠纷,给                     长期
集团                                                                                                                  月 02 日            履行
         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就损失部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浙铁     1、本公司将严格督促浙铁大风尽快办理完毕土地、房屋权证;2、若因土地、房产权证办理事项给江山化工或者浙         2015 年 12          正在
                                                                                                                                   长期
集团     铁大风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全部补偿责任。                                                                 月 02 日            履行

浙铁
集团     1、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均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系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或者
及浙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2、本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铁集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除以下情况:2012 年 1 月 14 日
团全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
                                                                                                                      2015 年 12          正在
体董     行方案的议案》,但事实上,对该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                    长期
                                                                                                                      月 02 日            履行
事、监   例仅超过半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议案实际上未
事、高   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更正公告,对上述错误进行了更正。基于此帅长斌(现任本公司
级管     总经理,时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上市公司董事长)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3、
理人     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员

上市     1、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均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系的除外)或
公司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2、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 12          正在
                                                                                                                                   长期
及其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月 30 日            履行
全体     除以下情况:因 2012 年 1 月 14 日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股东大

                                                              11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议案》,但事实上,对该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股份占出席
           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仅超过半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高级     理办法》的规定,该议案实际上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更正公告,对上述错误进行了
           管理     更正。基于此董星明(时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上市公司董事长)、雷逢辰(时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被深圳
           人员     证券交易所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上市
           公司
           及其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本次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董事、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提供的所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       2015 年 12          正在
           监事                                                                                                                             长期
                    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月 30 日            履行
           和高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级管
           理人
           员

           浙铁     浙铁大风 2016 年-2020 年经江山化工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2015 年 12          正在
                                                                                                                                            五年
           集团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4.5 亿元,且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 2016 年-2020 年盈利预测利润数总和。          月 02 日            履行

           浙铁     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通
           集团、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上市公司以资本公积
                                                                                                                               2016 年 03          正在
           发展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而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一年
                                                                                                                               月 28 日            履行
           资产     亦将承担上述限售义务。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公司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首次公开
发行或再   浙铁                                                                                                                2012 年 02          正在
                    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长期
融资时所   集团                                                                                                                月 15 日            履行
作承诺

股权激励
承诺

其他对公   董星     公司董事长承诺在今年年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                                                                 2015 年 07   一年   已履

                                                                          12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中小股   明                                月 10 日         行完
东所作承                                                      毕
诺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13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6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
                                                        4,000   至                     5,500
 为盈(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8,334.43
 润(万元)

                                     2016 年前三季度因公司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剪刀差的扩大、降本

                                     增效成果显著、重组标的浙铁大风也带来一些正向盈利支撑使

                                     得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明显提升。四季度在现有原材料大幅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上涨趋势下,预计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的剪刀差将有所缩减,同

                                     时未来公司计提相关费用增加,盈利水平将较三季度有所下

                                     降。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4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7 月 1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www.cninfo.com.cn)的《2016 年 7 月 14 日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8 月 2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www.cninfo.com.cn)的《2016 年 8 月 25 日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08 月 2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www.cninfo.com.cn)的《2016 年 8 月 29 日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