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浙江交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 交科”或“公司”)2017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8 号) 核准,核准公司向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02,256,903 股股份购买相 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302,238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数量为 106,172,338 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67,229,999.18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含税)20,850,772.3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46,379,226.86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7〕65 号《验资报告》。 (二)2017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4 号) 1 核准,核准公司向浙江交通集团、国资公司、中航成套、汇众壹号、汇众贰号合 计发行 643,547,430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交工股权,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33,39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数 量为 70,402,61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46,999,985.9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3,179,625.1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3,820,360.7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18〕25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5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权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共 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宁 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会同国泰君安与工商银行宁波镇海支行、交通银行宁波 镇海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聘请东兴证券、浙商证券担任公司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联合独立财务顾 问,2018 年 9 月,公司变更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主办人, 原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未完成的对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持续督导 工作由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共同承接。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会同独 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分别与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工商银行宁波镇海 支行、交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1209230029200283343 1,775.71 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3901160029200080486 0.00 波镇海支行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2006275018170091078 8,961.05 宁波镇海支行 合 计 10,736.76 (二)2017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权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东兴证券、浙 商证券、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于 2018 年 8 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同时,公司、浙江交工与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中国建设银行杭州 吴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50161622700000566 20.69 杭州吴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50161622700000567 41,062.22 杭州吴山支行 合 计 41,082.9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总体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6,723.00 减:支付现金对价 14,508.45 支付中介费用及交易税费(含股权登记费) 2,085.08 补充流动资金 48,361.50 聚碳酸酯产品多元化开发改造项目 9,630.61 聚碳酸酯新型工艺与应用开发项目 3,536.51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9,000 加: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 1,135.91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0,736.76 3 公司 2015 年重组募投项目的投入及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6,723.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83.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122.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本年度 是否达到预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益 计效益 (1) (2) (3)=(2)/(1) 期 重大变化 更) 1.支付对价 否 14,508.45 14,508.45 14,508.45 100.00 - - - 否 2.支付中介费用及交易税费 否 3,000.00 3,000.00 2,085.08 69.50 - - - 否 3.聚碳酸酯产品多元化开发 否 9,629.00 9,629.00 458.50 9,630.61 100.00 2016 年 8 月 7,875.53 是 否 改造项目 4.聚碳酸酯新型工艺与应用 否 21,224.05 21,224.05 3,125.16 3,536.51 16.66 尚在建设中[注] - - 否 开发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 否 48,361.50 48,361.50 48,361.50 100.00 - - - 否 合 计 96,723,00 96,723.00 3,583.66 78,122.1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754.74 万元,其中聚碳酸酯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品多元化开发改造项目 8,714.09 万元,聚碳酸酯新型工艺与应用开发项目 40.65 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 实际置换金额 8,714.09 万元,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 638.5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合计 9,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工程累计投资占预算总额的 16.66%,原因系该项目技术开发合作耗时较长,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繁杂等,开工较晚。 5 (二)2017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总体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700.00 减:支付中介费用及交易税费(含股权登记费) 2,317.96 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 21,370.54 加: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71.41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1,082.91 2017 年重组募投项目的投入及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6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7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688.5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688.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1.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 否 62,382.04 62,382.04 21,370.54 21,370.54 34.26 [注 1] 3,087.58 [注 2] 否 新购置项目 2.支付中介费用及交易 否 2,317.96 2,317.96 2,317.96 2,317.96 100.00 - - - - 税费 合 计 64,700.00 64,700.00 23,688.50 23,688.5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511.91 万元,其中施工机械装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升级更新购置项目 15,096.82 万元,中介机构费用 1,415.09 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置换金额 16,511.91 万元,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7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系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购置桥隧设备、地下工程设备、路基路面设备等建筑施工设备,用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 目及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货款。 [注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装置的购置且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静态回报期及内部收益率。 8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一)2015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754.74 万元,其中聚碳酸酯产品多元化开发 改造项目 8,714.09 万元,聚碳酸酯新型工艺与应用开发项目 40.65 万元。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国泰君安发表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17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511.91 万元,其中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 新购置项目 15,096.82 万元,中介机构费用 1,415.0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相 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情 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发表同意此次置换 方案的核查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5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2017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国泰君安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该次 实际使用闲置资金 638.5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将 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38.5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 9 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国泰君安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该次实际使用闲置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二)2017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该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于 2018 年度不存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5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公 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泰君安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上述理财务产品皆于到期前赎回。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 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合计 9,000 万元。 (二)2017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该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于 2018 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 产品情况。 10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2300 号)认为,浙江交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交科 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浙商证券认为,浙江交科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 关募集资金管理、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浙江交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度,浙江交科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1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王 璟 张 伟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万 峻 高小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