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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交科: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7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
详细了解,经讨论后对以下议案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一、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其本人同意,提名
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
资格,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4 名)
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
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
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浙江交工拟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
行发行的保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
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涉及《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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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六章第一节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规
定的证券投资类投资品种。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
保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浙江交工使用不超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之间提供委托贷款安排
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之间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
就其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性进行了认真地研究
和讨论,我们认为此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况,有利于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
意本次 2021 年度委托贷款事宜,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安排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合并报告范围内下属公司及部分新设参股公司提供对外
担保,系为保证下属公司及新设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保障下属公司及
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及下属公司为合并报告范围内下属公司及部分新设参股公司提供对外
担保,其他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当其他股东不能提供同比例担保的,
该等股东应提供反担保等其他相应的保障措施,若不能同比例担保或无法提供反
担保等其他保障措施,公司及下属不得为其提供担保,公司能够合理把控上述风
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
    我们同意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安排,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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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专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董签字:




     张旭                                   史习民




     范宏                                   蒋国良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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