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 服务的专项说明…………………………………………………第 1—2 页 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第 3 页 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天健审〔2021〕4782 号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科公 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7 号一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编制《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通过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浙江交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浙江交科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所复核的 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 不一致。除了对浙江交科公司实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 和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 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浙江交科公司 2020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 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浙江交科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送 2020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使用,不得 第 1 页 共 3 页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 2 页 共 3 页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通过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利息收入、利息 项 目 行次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支出、手续费等 一、存放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1 2,364,026,763.75 29,584,157,134.36 30,075,868,143.04 1,872,315,755.07 23,743,049.95 司存款 二、向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 2 1,418,000,000.00 2,172,400,000.00 1,796,000,000.00 1,794,400,000.00 63,503,399.87 款 三、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 3 322,272,639.70 389,291,231.76 513,823,858.85 197,740,012.61 144,908.15 具保函 四、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 4 215,110,028.25 756,852,659.35 655,482,687.60 316,480,000.00 75,685.27 具银行承兑汇票 五、本公司作为委托人通过受托人浙江省交通投 5 64,000,000.00 63,000,000.00 64,000,000.00 63,000,000.00 3,150.00 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贷款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 3 页 共 3 页 仅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 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 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仅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 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