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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交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9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营层负责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要求做好日常运行工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发展战略落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通过科学有效的决策


                                                                              -1-
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达到或实现各项经营管理目标。

    2、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抑制舞弊现象的发生,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经营活动
合规。

    3、建立良性的公司内部经营环境,确保公司运作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所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公司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其经营活动,不能进行违法
经营,更不能借助内部控制来从事非法活动,或通过内部控制来逃避国家法规的监管。

    2、有效性原则。有效的内部控制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并发挥作用,
实现其为提高经营效果、提供可靠财务报告和遵守法律法规提供合理保证的目标,内部控制
必须有效,也就是说它必须与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内部各部门的特点相适应,必须能发现和
化解公司生产经营所遭遇的风险。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要与单位内部管理和经济发
展相适应,既要体现公司规模特点和管理水平的差异要求,也要体现经济发展和各项法律、
法规制度的要求,这正是内部控制的生命力之所在。

    3、审慎性原则。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要达到生存发展的目标,就必须对各类风
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内部控制作为公司管理的中枢环节,是防范公司风险最为行之有
效的一种手段。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
慎经营为出发点。

    4、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
应该设置的内部控制都已设置;另一方面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自始至终的控制。
如果内部控制的全面性达不到,则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就无从谈起。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
经营管理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涵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不能留有任何死角。

    5、及时性原则。公司新设立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种类或者开拓新的市场,必须树立“内
控优先”的思想,首先建章立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然后再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

    6、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直
接操作人员和直接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公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报告工作;在管理人员职责
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控制的人员提供直接向最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7、成本效益原则。是公司行为决策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内部控制在保护资产完整、信
息真实、公司目标实现等方面都会有良好的效果。但是,内部控制的构建和运行是会发生成
本的,如内部控制的构建成本、内部控制运行中的人力和物力支出、不适当的内控措施对公



                                                                               -2-
司产生的不良影响等。建立内部控制必须遵循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既不能因内控制的缺陷
对公司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也不能一味追求完善而无节制地产生支出。

   四、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以及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采购业务、资产
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
外投资、子公司管理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
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三)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方式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业
务特点,通过自查和检查、测试和查验、访谈和讨论等方式,定期进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评价,确认评价范围内的内部控制缺陷。

    (四)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由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是所有重大
事项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
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
议并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激励和约束经营层行为,同时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为最高监督机
关,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3-
进行监督。上述机构均有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

    2、资金管理

    公司制订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
等相关制度规范,制定并发布了严格详细的资金审批业务流程图。公司建立了财务相关岗位
工作标准,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印章分开保管,付款业务多级审核、资金定期盘点等业务
规范。

    3、对外投资

    为规范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
司利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和完善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对外委托投资管理
办法》等制度。

    4、信息披露

    公司通过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明确了信
息披露的内容和披露标准、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等,对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事项
沟通进行全程有效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能得到较好地执行,在制度中规定了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部门、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及重大信息的范围;信
息披露的报告、审核程序和披露办法以及保密规定;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投资者关系活动等。公司加强了对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可能的
重大事件知情人的培训,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和公平。报告期内没有违反
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和事宜,按规定的格式详细编制披露报告,在公
司指定的报纸(《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
信息披露工作,披露的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做好信息披露机构及相关人员的
培训和保密工作,未出现信息泄密事件;严格按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和保密工作,指导
并督促下属子公司建立和完善了配合母公司搞好信息披露管理的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
的规定做好了信息披露管理及保密工作。为让投资者更便捷地了解公司情况,开设了专用投
资者咨询电话。公司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了信息披露公平。

    5、子公司管理

    公司建立了《子公司管理办法》、《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母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4-
和《外派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子公司经营管理,下达和传递公司经营管理方针和策略,
明确子公司董监高人员的工作职责,统一财务政策和人力资源规划。在子公司经营管理上采
取计划管理和授权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并建立了严格的目标经营责任制;统一资金调配、资
源集约调控、资产风险预警、内部审计、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统一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担
保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重大制度的授权和审批流程。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
《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流程》,要求子公司定期向母公司报送财务及经营报表,对其重大事项进
行管理,以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抵抗风险能力。

    6、关联交易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对关联方关系的确认、关
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批准权限、关联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对控股股东的特别限制、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并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从而合理保证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

    7、对外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
司在《公司章程》中严格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
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只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了担保,目的是为了子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没有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8、财务报告

    公司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财务会计相关内部控制规范,并使用信息化系统,
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被会计系统记录。公司建立了会计核算、复核和稽核等相关核查制度,并
定期由内审部门对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性进行检查,确保了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5-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衡量:如果该缺陷单
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利润总额的5%但小于10%,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
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总额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
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
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
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
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
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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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
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
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认定标准如下:

    ①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
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②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③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