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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交科:关于“交科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2-05-17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科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期间已有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5.24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6.81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交科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浙江
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交科转债”。


    一、“交科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一)“交科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2,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25 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25 亿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
由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二)“交科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402 号”文同意,公司 2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交科转债”,债券
代码“128107”。

                                                                   - 1 -
    (三)“交科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0 年 4 月 28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2020 年 10 月 2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4 月 22 日)止。
    (四)“交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
“交科转债”转股价格由 5.48 元/股调整为 5.3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交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
“交科转债”转股价格由 5.36 元/股调整为 5.2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交科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交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交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内容如下:
    1、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
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浙江交科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2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期间已有 10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5.24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6.81 元/
股)。若在未来触发“交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交科转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
事会审议是否赎回“交科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
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