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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影视: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15-02-10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城”)拟以支付现金的形式购
买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60%股权、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
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微距广告有限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
此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2014年12月9日,公司刊登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
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9日开市时起停牌。
      2、2015年1月8日,公司刊登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经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8日开市时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3、201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4、停牌期间,公司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
展公告。
      5、公司在与交易对方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
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
介机构,并与交易对方和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
    6、2015年2月5日,公司刊登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由于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5年2月9日前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后复牌。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
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9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7、2015年2月8日,公司及东阳长城与各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就本次交易的方案、本次交易的性质、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支付
方式、资产交割、损益安排、盈利承诺和补偿、税费、协议生效条件与解除、
违约责任等作出了约定。
    8、2015年2月8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预
案》。
    9、2015年2月8日,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对本次交易预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综上,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

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拟提交相关的法律文
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
并保证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次重大资产购
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
律文件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