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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影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8-069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影视”)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 1.9 亿元资产收益权理
财产品并以东阳影视、诸暨长城影视发行制作有限公司合计不低于 2.2 亿元应收
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为东阳影视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融资事项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76)。
    鉴于上述担保即将到期,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
东阳影视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继续为
东阳影视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开展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
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本金为 1.3 亿元,同意以东阳长城影
视传媒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非关联企业的不低于 2.2 亿元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担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如果理财产品到期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
限公司未能偿还剩余理财资金本息,则由公司在理财产品到期日无条件代偿剩余
未偿还的全部理财资金本息。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5 月 8 日
       注册地点: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6-006-A
       法定代表人:赵非凡
       注册资本:154,818,000 元
       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
剧;影视服装道具租赁;摄影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各类广告及影视广
告。
       与本公司的关系:东阳影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7 年度           2018 年半年度
资产总额                                    243,261.35            234,397.17
负债总额                                    148,280.49            132,397.48
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33,957.00             29,2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041.60            126,662.96
净资产                                       94,980.86            101,999.69
营业收入                                     86,133.84             28,667.63
利润总额                                     14,803.45              7,735.15
净利润                                       14,671.70              7,018.83
或有事项(担保、抵押、
                                                   无                    无
诉讼与仲裁事项)
银行信用等级                                       A+                    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债权本金:不超过 1.3 亿元,具体担保范围及期限以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备抗风险能力,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且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
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东阳影视 1.3 亿元资产收益权产品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东阳影视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
担保情形。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阳影视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5.27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80.83%。截止本公告日,公
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