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5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助
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更好的支持影视主业的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俞铁成____________ 俞乐平____________ 高凤勇____________
2019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