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长城影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9-056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影视”或“公司”)经核查,获悉
公司近日存在部分诉讼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

  原告       华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被告       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赵锐勇、赵非凡、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简述   华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与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

             司签署了《售后回租合同》,同时与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赵锐勇、赵

             非凡、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及《保证函》。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共计人民币

             41,671,500 元及首期欠付租金的逾期利息;2、判令被告淄博新齐长城影

             视城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判令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赵锐勇、赵

             非凡、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二:

  申请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被申请人   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诸暨长城影视发行制作有限公司、长城影视
           股份有限公司、赵锐勇、赵非凡、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机构   杭州仲裁委员会


案件简述   2017 年 10 月 18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

           “建行”)与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长城”)签订

           《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及《资产收益权购买价款资金监管协议》,2018

           年 10 月 18 日建行与东阳长城签订《资产收益权抓让合同补充协议》及《资

           产收益权购买价款资金监管协议补充协议》;2017 年 10 月 18 日,建行与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法人)》,与赵锐勇签订了《保

           证合同(个人)》。2018 年 10 月 18 日,建行与长城影视签订了《保证合同

           (法人)补充协议》,与赵锐勇签订了《保证合同(个人)补充协议》,与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法人)》,与赵非凡签

           订了《保证合同(个人)》,2017 年 10 月 18 日,建行与东阳长城、诸暨长

           城影视发行制作有限公司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2018 年 10 月 18

           日,建行与东阳长城、诸暨长城影视发行制作有限公司签订了《应收账款

           质押合同补充协议》、《应收账款质押/转让登记协议》。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全部资产收益权回购基本价

           款 129974000 元,回购溢价款 2294797.2 元;2、请求判令东阳长城影视

           传媒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3 月 21 日期按 132268792.2 元的日万分之五支付

           逾期违约金;3、判令诸暨长城影视发行制作有限公司、长城影视股份有

           限公司、赵锐勇、赵非凡、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


  案件三:

申请人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赵锐勇、赵非凡、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

           司


受理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案件简述    2016 年 8 月 22 日,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

                     东公司”)与被告长城影视签订了《上海华瑞银行人民币单位委托贷款借

                     款合同》,金额为 5550 万元,同日,远东公司与长城影视签订了《协议

                     书》,支付了保证金 5550 万元给远东公司;同时远东公司与长城集团《保

                     证合同》,赵锐勇及赵非凡出具了《担保函》。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息人民币 3041276.87 元;

                     2、请求判令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偿付违约金;3、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

                     司承担远东公司为追索上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4、判令赵锐勇、

                     赵非凡、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尚未达到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
                                                                  诉讼                  占公司
                                         是否
                                  涉案金                        (仲裁)                  最近一
                                         形成                          诉讼(仲裁)判决执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额(万         诉讼(仲裁)进展 审理结                  期经审
                                         预计                               行情况
                                    元)                        果及影                  计净资
                                         负债
                                                                   响                     产
西藏山南东方龙辉文化传播有限公
司(以下称"龙辉公司")诉中国汇源
                                                2019 年 3 月 15 日
果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汇源公
                                                北京市第四中级
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经两级法
                                                人民法院对中国
院审理,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作出
                                                汇源果汁集团有              宣判日期 2019 年
终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为:1、汇
                                                限公司与东方龙              3 月 5 日,汇源公
源公司给付龙辉公司广告发布费、
                                                辉广告合同纠纷              司可在判决书送
违约金合计 5617000 元;2、汇源公                                   已作出
                                  5,170.28 否   一案作出判决。驳            达之日三十日内 21.68%
司以货值 10340568 元的果汁给付龙                                   判决
                                                回中国汇源果汁              向四中院递交上
辉公司广告发布费,果汁的品种、
                                                集团的诉讼请求,            诉状,上诉于北京
价格、质量标准、费用负担均按双
                                                案件受理费                  市高级人民法院
方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补充协议
                                                300314 元由中国
(二)》执行。上述判决生效后,经
                                                汇源果汁集团承
龙辉公司催要,汇源公司履行了判
                                                担。
决内容。汇源公司诉称,2017 年 7
月,给付龙辉公司的果汁出现大量
窜货,根据双方《补充协议》3.1 款、
3.2 款规定,龙辉公司违约将产品投
放到市场,应承担违约责任,汇源
公司要求龙辉公司支付发货金额 5
倍的违约金。汇源公司起诉龙辉公
司的主要诉讼请求:1、要求龙辉公
司停止窜货行为;2、要求龙辉公司
支付窜货违约金 51702840 元。
2013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的控股子                                   2016 年 12 月 28
                                             2016 年 9 月 9 日,
公司上海微距与圣龙锦天(北京)                                       日已还款 15 万,
                                             北京市第三中级
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借款                                       其余 15 万约定通
                                             人民法院对上海
协议》,向上海微距借款 30 万元。                                     过发布广告方式
                                             微距诉讼案做出
借款期限 60 天,借款利息按照同期                                     冲抵,2017 年冲抵
                                             判决。圣龙锦天 已作出
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到期本息一次       30 否                           广告发布费金额 0.13%
                                             (北京)国际广告 判决
性归还,但借款人至今未能偿还借                                       为 63350.00 元,
                                             传媒有限公司需
款。2015 年 8 月 24 日,上海微距就                                   2018 年冲抵广告
                                             偿还上海微距借
该借贷合同纠分案向北京市朝阳区                                       发布费金额
                                             款本金 30 万元及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本金                                       13950.00 元,还欠
                                             2762 元利息。
及利息。                                                             72700.00 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